談判心理學:你贏了,對方[也沒輸]~!
所有的談判,都應該在勢均力敵的情勢當中結束。不可以被對方打得落花流水、提前結束比賽,也不可以把對方打得抬不起頭,大獲全勝。
即便面對的是一場佔盡優勢的談判,或是一個實力較弱的談判對手,也不能吃干抹盡,絲毫不留餘地。或許一場壓倒性的勝利,可以獲得一時的成就感;但有時候像是「這個人其實是一個傲慢、差勁的傢伙!」這樣的惡評,一下子便會傳了開來。
也就是說,即使成功地迫使對方接受我方的條件,結果讓對方心懷不平或是覺得受辱的話,失去的東西往往會比得到的要多得多。
談判並非只交手一次就告結束。如果不好好處理,下一次碰面時,對方就會產生戒心,甚至發動強烈的反擊。如此一來,原本是彼此都可獲利的條件,對方也可能會為了「報上次的一箭之仇」,而進行杯葛、抗拒,最後導致談判陷入僵局。
更糟糕的情況是,對方要是提出「如果不撤換談判代表,和貴公司就沒什麼好談」的要求,你就被列入黑名單,甚至連對方公司都進不去了。
所以,特別是輕鬆獲勝的時候,更必須提醒自己得虛懷若谷,談判不可能總是順心如意。不要像從前的我,累積了一點經驗就自鳴得意,忘了應該要有體諒之心,這是非常糟糕的表現。
關鍵在於,我方在談判獲勝之際,必須讓對方產生一個「其實自己也沒有輸」的印象。
談判快破裂時才出招
為了達成此一目的,在談判之前,就必須明確地記下「絕對不能讓步的事項」,以及「可以妥協的事項」。如果不事先準備好,等到雙方激烈交鋒時,才臨時隨機應變,往往會產生混亂,要是不小心讓步太多,這就得不償失、本末倒置了。
另外,所謂「可以妥協的事項」,不要準備一項大的,而是要找出幾個可以讓步的小地方,多準備一些妥協的籌碼。並且,不可以馬上提出妥協。當對方堅持自己的主張,以至於談判似乎將要決裂之際,才是出招的最好時機。一開始,先丟出一個小籌碼,讓對方感覺到我方願意讓步的誠意。然後再一步步操作,讓對方折服。
如果情勢對我方十分有利,不妨在壓倒性的優勢之下,自動地在一些小地方讓步,讓對方不至於輸得太難看。無論是什麼樣的情況,若能展現「我方確實有讓步妥協的誠意及行動」,談判之後,必能在對手心目中留下一個好印象。
即便是我方贏了,對方也會有「自己也沒有輸」、已經儘力達成任務的滿足感,對這次的談判也就不會有遺憾或怨懟之意。
相反地若是對方贏了,不僅會有「在一場勢均力敵的談判中獲勝」的成就感,同時還會產生,「面對如此有誠意的對手,我僥倖獲勝真不好意思」的想法,很可能會進一步提出一些讓步的條件。所以,千萬不要忽略一些小地方,因為一個小小的妥協或讓步,有時也會帶來意想不到的效果。
無論如何,只要顯示出妥協讓步的誠意,就能夠提升對方的理解和信賴,談判結束之後,還可以建立更為緊密的關係。世界上沒有一種契約,可以勝過彼此之間的信賴關係。只要建立起信賴關係,往後不管何時何地,雙方的談判都能在順平和的氣氛中進行。 (來源:馬克.富岡《猶太商人筆記本的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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