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決定》令人難忘的十句話

四中全會《決定》令人難忘的十句話

2014年10月28日19:29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編者按: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作出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全文發布。

黨中央專門召開全會,就依法治國作出決定,這在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而這份1萬6千字左右的《決定》,不僅列出了多項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還提出了很多富有見地、令人過目難忘的論斷。現將其摘編如下:

一、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

二、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

三、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四、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五、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六、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

七、對司法領域的腐敗零容忍,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八、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組織形式,必須長期堅持

九、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全黨必須一體嚴格遵行

十、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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