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生活辯證法》

《生活辯證法》

對生活的追求各有各的方式,有人重吃穿,有人戀玩樂,有人熱衷朋友聚會,有人瘋狂追星,有人酷愛讀書,有人樂於奉獻---。今日,本人讀到一則哲理簡訊,對生活又有了新的理解。這則簡訊如下:

「把工作當享受,你就會竭盡全力;把生活當樂趣,你就會滿懷信心;把讀書當成長,你就會勤奮努力;把奉獻當快樂,你就會慷慨助人。」

這則簡訊確實令人耳目一新,它把對立著的兩面竟然辯證地統一了起來。工作當享受,生活當樂趣,讀書當成長,奉獻最快樂,這可能嗎?細細思考,這不但可能,而且還是一種很高明的生活智慧。

時下就有許多人把工作與享受對立起來,認為工作是一種負擔,享受才是生活的真諦,其實這種看法是頗偏的。人活在世上,首先要解決生存問題,這就要求我們有個正當的職業,這樣才能養家糊口。把工作與享受對立起來,工作就會變得很被動,甚至反感,如此工作時我們就會失去許多樂趣,生活也就多了諸多煩擾。倘我們把工作當成享受,不但會讓生活更加充實,還可收穫更多業績。

生活需要信心,有些人把生活等同於生存,這樣就把生活庸俗化了。若能把生活當樂趣,生活才會更美好,才會更加熱愛生活,美化生活,創造生活。

讀書其實是生活的一部分,有些人對讀書不大感興趣,這樣會使生活暗淡許多。俗話說,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讀書不僅可愉悅生活,還可增長知識(智慧)。知識是生活的調味品,有智慧融入的生活才是有品位的生活。

追求快樂是人的本性,可是快樂有好幾個層次,如天倫之樂、旅行之樂、情愛之樂、成就之樂等,但不能缺奉獻之樂,它是快樂的最高層次。一個人如果能為朋友、家鄉、祖國奉獻一點力量,不但會贏得人們的讚賞,還能體現自身價值,那才叫人生無憾。

「莫讓浮雲遮望眼,只因身在最高層」。哲人之所以生活快樂,就在於他們對生活的理解比常人更微妙,更深邃,更超然。在他們看來,忙碌、奔波、攀登、勞作這些世間辛勞之事,不但不覺得困苦,反而認為是快慰之事。到了這個層次,你就再也不會為生活煩擾所困擾,反而活得美滋滋,爽歪歪、樂陶陶,這樣的生活才是神仙的境界啊!

忙碌是一種幸福,它讓我們的生活充實;奔波是一種快樂,它讓我們飽賞風景;攀登是一種享受,它讓我們高瞻遠矚;勞作是一種鍛煉,它讓我們強筋壯骨。你理解其中的奧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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