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需要附加條件嗎?
06-06
愛情需要附加條件嗎? | |
文 /蘭心蕙質妹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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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不止一次的在我文章中說過---「真正的愛情絕不止是簡單的兩情相悅,它包含了太多的內容,比如責任、義務、道德、犧牲等等」,我的觀點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駁,比如「你給愛附加這麼多的條件,你褻瀆了愛」,「為什麼愛情非要和愛情以外的東西聯繫在一起?什麼責任啊,道德啊,犧牲啊,等等,那都是社會的,不是人性的!愛情就是愛情,沒有那麼多的羈絆,甚至可以沒有婚姻,兩情相悅,就在一起。愛本身有錯嗎?沒有!」.......愛情,在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看來,總是多麼的神聖,神聖到可以不顧一切的去愛。最近,有一首歌不是叫「死了都要愛」嗎?由此多少可以窺見當代青年人的愛情觀。愛情至上,其它一切問題都得為神聖的愛情讓步,連生命都不例外。當然,這句歌詞也是運用了誇張手法的假話,人死了還談什麼愛?其實,在我還是少女的時候,我也曾經這麼看待愛情,大約是看多了文學小說的緣故罷。那時,如果有人告訴我愛情需要附加一大堆的條件,我也會認為此人不懂愛情,是個老古董。愛情就是愛情,怎麼可以為神聖的愛情套上如此多的枷鎖?可是,現在,當我再回過頭去看愛情二字的時候,我變了,我也變成了「老古董」。正是由於所謂的愛情至上的觀念存在,所以才會有未婚男女愛上了有婦之夫或有夫之婦,才會有那麼多的婚外戀和出軌之事,而且都是堂而皇之的以「愛情」的名義。當然,我不會否定這種婚外戀產生的感情就不是愛情,也不會懷疑當事人是否是用心去愛對方。可是,只要兩情相悅就可以去愛嗎?男女之間,產生感情不難,日久生情也是常有的事。從人性的角度講,甚至可以說,人都有喜新厭舊的本性。婚姻之外的感情,如果不加約束,的確很容易發生。而且,不可否認,婚外戀也能給人帶來激情和愉悅。可是,人性中除了有真、善、美的一面,也有偽、惡、貪的一面,很多人性中存在的東西必須用道德去規範,用法律去約束。經常聽到有人說,純粹的愛情是只求付出,不求回報的,是不帶任何附加條件的,哪怕對方是殺人犯之類。在我看來,這些都是文學作品裡的鬼話,是用來欺騙天真且對愛情充滿幻想的少女的。我們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不帶任何附加條件的愛情是盲目的愛情,最終逃離不了現實生活的輿論和環境。婚姻之外的感情,古往今來、時時刻刻都存在,感情不同於其它東西,是複雜的,且難以用對錯二字來衡量的。對於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婚外戀,我可以理解其存在的原因,但是不能容忍其以人性的名義,理直氣壯的打出愛情的旗幟。總之,不以婚姻為目的的愛情,是不值得標榜的,自然也應該遭受輿論的譴責。之所以給愛情以附加條件,比如責任、義務、道德、犧牲,是想讓愛情更加長久。與其說是給愛情附加條件,不如說是給人以附加條件。做人,如果講責任、義務、道德、犧牲,那麼其所作所為都不會只考慮一己感受,自然會為他人而著想。說到底,其實也是一個人的人生觀、道德觀的問題。愛情,雖然美好,但絕不是生命的全部。拋卻責任、道德等條件的男歡女愛,縱然以愛情為理由,其本質仍然是自私,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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