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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的婚禮到底要不要參加?

前任就是禍害啊,你不知道TA在什麼時刻就突然給你平靜的生活掀起波瀾,讓你原本歲月靜好的內心瞬間堵得慌。

最近被堵得慌的是我的讀者朋友小梵。

她留言向我求救,因為前男友要結婚了,發來請帖邀請她去參加婚禮。兩年前他們因為異地分手,當時前男友盛怒之下還把她推倒在地。

雖然事後男的一直道歉還買了禮物賠罪,但這件事終歸讓小梵對過去那個斯斯文文的男友有了不一樣的看法。

小梵不知道已經幾乎算是陌生人的前男友為什麼會邀請她參加婚禮。

她是不想去的,畢竟已經沒感情了,還要舟車勞頓跑去另一座城市,沒那必要。

可是不去,或者就算是禮到人不到,她又覺得對方也許會認為她小氣、還沒有對那份感情釋懷。已經糾結了三天的小梵依舊沒有下定決心。

本文由LinkedIn原創,作者思小妞,在美帝晃悠的原創碼字人,LinkedIn專欄作家。個人微信公號:思小妞的犄角旮旯(id:sixiaoniu523),新浪微博:思小妞無後綴。

如何看待前任?本人一直秉持著分手即陌路這個原則。

因為我喜歡一切純粹的關係。

比如:父母就是要親生的,不要再讓我幾十年後恍然大悟、然後歷盡艱辛去尋父找母;朋友就是要三觀合拍談得來的,不要點過幾次頭、說過幾次「hello」就能稱兄道弟;愛人就是要你情我願不離不棄的,不要各懷鬼胎、有各種所謂的身不由己;同事就是要在商言商、有利而聚的,不要附加情懷和道德綁架。

基於這種觀念,加上前任與生俱來的複雜性和蠱惑性,我喜歡用前任即陌路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來看待此種關係。

無論如何,我是一定不會跑去參加一位陌生人的婚禮的。

原因有三:

1

無論你曾是多好的現任

恕我無法祝福已是前任的你

說我小心眼兒也好、說我三觀扭曲也罷,婚禮是一個需要祝福的活動,我又不是聖母,幹嘛沒事兒去祝福一位陌生人呢?

你們能成為相互的前任,無非是經歷了TA找你分手、你找TA分手、你倆相互想分手這三種情況。

TA找你分手,理由歸納起來不外乎這麼幾條:要麼是有了新歡、要麼是覺得你不夠適合、要麼是因為各種客觀條件干擾愛不下去了。

一個當初覺得我不夠好、不夠值得去愛、沒有勇氣牽手共度餘生的人,我為什麼要去祝福TA呢?

你找TA分手,更一目了然了,當初就沒看上TA,現在跑去湊熱鬧是為了看TA進化的效果嗎?

至於你倆都想分手那就更直白了,當初都看不順眼彼此,何苦現在還要多看兩眼對方呢?

所以,即便當初愛得死去活來、分手哭得難捨難分、彼此有情有義都好聚好散,一個事實是:沒有血緣關係的兩個人,當曾經維繫你們在一起的愛情消失了,對彼此最大的尊重就是各自重回正軌,互不打擾。

謝謝你曾給我笑容和淚水,我對你有過深情愛意和滿心祝福,只是它們都屬於過去那個時空。

至於現在我的祝福,它是留給現在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的,實在沒有餘額供他人消費。

2

若我會見到你,事隔經年

我如何和你招呼?

拜倫的這句「若我會見到你,事隔經年。我如何和你招呼,以眼淚,以沉默」真是被各種以愛之名的深情款款之徒用到爛。

而真實的畫風是,當你隔了好多年再見到前任時,首先一定不是「以眼淚、以沉默」,而是「以驚嚇」居多。

哇塞,這麼多年不見你咋變得這麼肥了?這麼多年不見你咋謝頂了?這麼多年不見你臉上的褶子咋這麼不客氣了?

相逢總是不痛不癢、出乎意料,哪會有我們想得驚心動魄、盡如人意。

你出席了前任的婚禮,較著勁兒把自己捯飭得光鮮亮麗。到現場才發現他們才是天作之合、是全場的主角,曾經對你寫滿深情和愛意的雙眼此時正一刻不離地盯著TA牽手的那個人。

你出席了前任的婚禮,以為往事隨風、自己早已波瀾不驚。當你看著他們緊張卻又執著地念著誓詞,為彼此戴上婚戒,然後擁抱、親吻,你難免不會動容,想到曾經TA也和你說過類似的情話;你們也買過便宜的對戒戴在彼此手上期待一生一世。

為什麼現在站在台上的不是你們?

大學室友去參加前任的婚禮,那段感情發生在三年前的校園裡。畢業後,倆人各奔東西,早已成為曾經熟悉後來沒什麼消息的陌生人。

本以為作為同學的身份去參加前任婚禮風平浪靜。沒想到,在新人相互說Yes, I do時還是不爭氣、不自覺地哭了。

看到前任現在如此溫柔體貼、意氣風發,對比青蔥歲月時那個成天窩在寢室打遊戲、為了一點雞毛小事都要和她爭辯的人,不知是為自己錯過了最美好的他而感到遺憾、還是為自己當初在錯誤的時間空付一腔真情而後悔。

又或者,你出席了前任的婚禮,看到他們執子之手時,好多人情不自已地流下了眼淚。只有你,對這一切無動於衷。

你以為會有什麼,卻只有無感和冷眼。參加個婚禮搞得不喜不悲、猶如遁入空門,自己這是幹嘛來了?

所以,無論你盤算著用什麼樣的心態、戴什麼樣的面具去參加前任婚禮,現實一定會讓你與自己預期的表現產生差距。

不見倒好,省得折騰自己那份平常心了。

3

親愛的現任

Are you fine?

如果告訴現任,我要去參加前任的婚禮,你是否介意?他的答案若是豁達的「不介意,你去吧」那我真想當下把他變成前任。

什麼是現任?現任就是對很多人、很多事都可以不在乎、不計較,但對我在情感的旁枝末節上必須小肚雞腸、斤斤計較的那個人。

現任必須介意你與前任的一切關聯才正常好嘛!

為什麼一定要和前任變成老友、變成純潔的男女朋友?又不是其他人類都滅絕了。所以,在你糾結著要不要去參加前任的婚禮時,最先考慮的應該是現任的感受。

而你是不是也該顧及一下前任的現任的感受?雖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你倆算是陌生人,但即便不祝福對方,也不該隨便給陌生人添堵吧。

我之前參加過同事的一次婚禮,男方不知出於何意,居然沒提前打招呼就請了兩位前任到場。

雖然我同事和她們之前沒有過交集,但從社交媒體、前任手機的照片里都知道彼此的存在。敬酒時,那場面冷得好像婚禮辦在了南極。仨人相見耳面赤紅、言不由衷的祝福著、堆笑著。

敬完酒後,我同事直接被氣哭了,有種被自己老公羞辱的感覺。辦場婚禮本來就又累又堵,現在差點在現場白婚紗直接從頭變綠,真恨不得立馬把結婚儀式變成離婚儀式。

你不殺伯仁,伯仁因你而死,這樣的事兒能不沾染就別沾染。

寫在最後

倉央嘉措寫過「第一最好是不相見,如此便可不至相戀。第二最好是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用相思。」

不管你對前任是余情未了還是死灰寂寂,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應該是你們對彼此最有分寸的祝福了。

本文由LinkedIn原創,作者思小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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