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刑事審判參考》合集(二)

《刑事審判參考》第1-102期目錄

(二)

(目前為止整理的最全的《刑事審判參考》,共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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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網註:《刑事審判參考》原書目錄編號有兩處錯誤,《刑事審判參考》第100期中對目錄做了調整,罪名網按照第100期調整後的目錄進行的整理:

一、第14-22期,原書編號為第85號-第133號,第100期調整為第88號-第136號)

二、第94-99期,原書編號為第892號-第1020號,第100期調整為第890號-第1018號)

《刑事審判參考》(2006年第3期,總第50期)

[第393號]閆新華故意殺人、盜竊案——對既具有法定從輕又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的被告人應當慎用死刑立即執行

[第394號]陳國策故意傷害案——實施犯罪行為後滯留犯罪現場等候警方處理的行為能否認定自動投案

[第395號]滕開林、董洪元強姦案——通姦後幫助他人強姦是否構成共犯

[第396號]陳某強姦案——如何把握強姦案件「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

[第397號]韋國權盜竊案——暗自開走他人忘記鎖閉的汽車的行為如何處理

[第398號]黃旭、李雁編造虛假恐怖信息案——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的認定和處罰

[第399號]錢政德受賄案——在國家機關設立的非常設性工作機構中從事公務的非正式在編人員是否屬於國家工作人員

《刑事審判參考》(2006年第4期,總第51期)

[第400號]張德軍故意傷害案——見義勇為引發他人傷亡的如何處理

[第401號]魏建軍搶劫、放火案——搶劫過程中致人重傷昏迷,又放火毀滅罪證致人窒息死亡的,是搶劫致人死亡還是故意殺人

[第402號]范昌平搶劫、盜竊案——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發現漏罪被判決後仍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是否需要重新核准

[第403號]王賀軍合同詐騙案——以簽訂虛假的工程施工合同為誘餌騙取錢財的行為是詐騙罪還是合同詐騙罪

[第404號]陸惠忠、劉敏非法處置扣押的財產案——竊取本人被司法機關扣押財物的行為如何處理

[第405號]宋光軍運輸毒品案——因同案犯在逃致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不明的應慎用死刑

[第406號]劉某挪用公款案——國有公司長期聘用的管理人員是國有公司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還是受國有公司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

[第407號]方俊受賄案——國家工作人員以「勞務報酬」為名收受請託人財物的應認定為受賄

《刑事審判參考》(2006年第5期,總第52期)

[第408號]陳衛國、余建華故意殺人案——對明顯超出共同犯罪故意內容的過限行為應如何確定罪責

[第409號]王興佰、韓濤、王永央故意傷害案——共同故意傷害犯罪中如何判定實行過限行為

[第410號]蔡世祥故意傷害案——虐待過程中又實施故意傷害行為致人死亡的如何定罪

[第411號]何榮華強姦、盜竊案——如何理解「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第412號]張澤容、屈自強盜竊案——盜竊定期存單從銀行冒名取款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413號]練永偉等販賣毒品案——如何區分犯罪集團和普通共同犯罪

[第414號]田嫣、崔永林等販賣毒品案——犯罪分子親屬代為立功的能否作為從輕處罰的依據

《刑事審判參考》(2006年第6期,總第53期)

[第415號]孫賢玉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逃離現場後又投案自首的行為能否認定「肇事逃逸」

[第416號]蓑口義則走私文物案——走私古脊椎動物、古人類化石的行為應以走私文物罪定罪處罰,走私古脊椎動物、古人類化石以外的其他古生物化石的行為不能以走私文物罪定罪處罰

[第417號]譚慧淵、蔣菊香侵犯著作權案——對於司法解釋是否需要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第418號]張勇故意傷害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民事部分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第419號]王艷重婚案——惡意申請宣告配偶死亡後與他人結婚的的行為構成重婚罪

[第420號]孟動、何立康盜竊案——如何認定網路盜竊中電子證據效力和盜竊數額

[第421號]賀淑華非法行醫案——產婦在分娩過程中因併發症死亡,非法行醫人對其死亡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第422號]王錚貪污、挪用公款案——已辦理退休手續依然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仍構成挪用公款罪主體

《刑事審判參考》(2007年第1期,總第54期)

[第423號]林永傑、盧志強走私普通貨物案——走私模擬槍犯罪案件中的有關鑒定和計稅依據問題

[第424號]張北海等人貸款詐騙、金融憑證詐騙案——偽造企業網上銀行轉賬授權書騙取資金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第425號]李路軍金融憑證詐騙案——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以換折方式支取儲戶資金的行為構成盜竊罪還是金融憑證詐騙罪

[第426號]王珂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蔡明喜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中的「其他有價票證」如何認定

[第427號]張超群、張克銀盜竊案——竊取他人挖掘機電腦主板後向被害人索取錢財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第428號]羅揚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案——明知房產被依法查封而隱瞞事實將房產賣與他人並收取預付款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429號]孟廣超醫療事故案——具有執業資格的醫生根據民間驗方、偏方製成藥物診療,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430號]王某販賣毒品案——對以非常規形式存在的毒品應如何定性及對涉及多種類毒品的犯罪案件如何量刑

《刑事審判參考》(2007年第2期,總第55期)

[第431號]彭崧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吸食毒品後影響其控制、辨別能力而實施犯罪行為的,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432號]楊某某故意傷害案——明知先行行為會引發危害後果而不予以防止的行為構成故意犯罪

[第433號]李明故意傷害案——為預防不法侵害而攜帶防範性工具能否阻當防衛的成立

[第434號]趙金明等故意傷害案——持刀追砍致使他人泅水逃避導致溺水死亡的如何定罪

[第435號]胡經傑、鄧明才非法拘禁案——為尋找他人而挾持人質的行為構成何罪

[第436號]粟君才等搶劫、非法持有槍支案——為搶劫而攜帶槍支,搶劫中未使用槍支的,不是持槍搶劫

[第437號]周建龍盜竊案——向被害人投案的行為是否認定為自首

[第438號]陳佳嶸等販賣、運輸毒品案——協助司法機關穩住被監控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立功

《刑事審判參考》(2007年第3期,總第56期)

[第439號]韓正連故意殺人案——如何認定交通肇事轉化為故意殺人的主觀故意

[第440號]韓宜過失致人死亡案——無充分證據證實傷害行為與傷害後果有因果關係的,不能認定成立故意傷害罪

[第441號]谷貴成搶劫案——如何把握轉化搶劫犯罪既遂未遂的區分標準

[第442號]焦軍盜竊案一一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間重新犯罪如何計算未執行完畢的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

[第443號]張舒娟敲詐勒索案——利用被害人年幼將其哄騙至外地繼而敲詐其家屬錢財的能否構成綁架罪

[第444號]肖芳泉辯護人妨害作證案——辯護人妨害作證罪中的「證人」是否包括被害人

[第445號]廖渭良等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案——非法佔用園地、改變園地用途的能否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定罪處罰

[第446號]顧榮忠挪用公款、貪污案——由國有公司負責人口頭提名、非國有公司聘任的管理人員能否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刑事審判參考》(2007年第4期,第57期)

[第447號]樟樹市大京九加油城、黃春發等偷稅案——行為人購進貨物時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未索要,銷售貨物後沒有按照增值稅征管規定納稅,從而偷逃應納稅款的,在計算偷稅數額時,應當減除按照增值稅征管規定可以申報抵扣的稅額

[第448號]古展群等非法經營案——如何認定非法買賣、運輸鹽酸氯胺酮注射液行為的性質

[第449號]余華平、余後成被控故意殺人案——如何把握故意殺人案件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

[第450號]蔣勇、李剛過失致人死亡案——如何區分共同間接故意殺人與過失致人死亡

[第451號]黃藝等詐騙案——設置圈套誘人蔘賭,以打假牌的方式「贏取」他人錢財的行為構成賭博罪還是詐騙罪

[第452號]賀豫松職務侵佔案——臨時搬運工竊取鐵路託運物資構成盜竊罪還是職務侵占罪

[第453號]張建國販賣毒品案——如何理解和把握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充分確實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的規定

[第454號]陳煥林等挪用資金、貪污案——無法區分村民委員會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款項性質的如何定罪處罰

《刑事審判參考》(2007年第5期,總第58期)

[第455號]張俊等走私普通貨物案——單位責任人員在實施單位犯罪的同時,其個人又犯與單位犯罪相同之罪的,應數罪併罰

[第456號]楊永勝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未遂的是否作為犯罪處理

[第457號]宗爽合同詐騙案——以簽訂出國「聘請顧問協議書」為名騙取他人錢財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458號]呂升藝故意殺人案——最高法院複核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量刑適當,但定罪不準的,可以直接改判罪名並核准死刑

[第459號]杜益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共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中,被告人如實供認公安機關沒有掌握的其致人死亡的關鍵情節,是否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第460號]陳建伍盜竊案——盜竊郵政局金庫中存放的郵政儲匯款是否構成盜竊金融機構

[第461號]王一輝、金珂、湯明職務侵佔案——利用職務便利盜賣單位遊戲「武器裝備」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第462號]高建華等貪污案——使用公款購買房屋構成貪污的,犯罪對象是公款還是房屋

《刑事審判參考》(2007年第6期,總第59期)

[第463號]庄木根、劉平平、鄭斌非法買賣槍支、販賣毒品案——非法買賣槍支時以毒品沖抵部分價款行為如何定性

[第464號]田成志集資詐騙案——親屬提供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的能否認定自首

[第465號]劉兵故意殺人案——如何認定自動投案中的「形跡可疑」

[第466號]韓維等搶劫案——非法進入他人共同租住的房屋搶劫是否屬於「入戶搶劫」

[第467號]張正權等搶劫案——如何正確認定犯罪預備

[第468號]沈利潮搶劫案——行政拘留期間交代犯罪行為的能否認定自首

[第469號]蘇同強、王男敲詐勒索案——如何理解與認定刑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盲人」犯罪

[第470號]馬平、沈建萍受賄案——以房產交易形式收受賄賂的犯罪數額認定問題

《刑事審判參考》(2008年第1期,總第60期)

[第471號]潘儒民、祝素貞、李大明、龔媛洗錢案–上游犯罪行為人尚未定罪判刑的如何認定洗錢罪

[第472號]張國濤信用卡詐騙案–如何認定信用卡詐騙罪中的信用卡範圍

[第473號]談文明等非法經營案——擅自製作網遊外掛出售牟利如何定性

[第474號]吳江故意殺人案–如何處理因戀愛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

[第475號]顏克於等故意殺人案——「見死不救」能否構成犯罪

[第476號]趙春昌故意殺人案——如何認定「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的自首

[第477號]王國全搶劫案——如何認定搶劫致人死亡

[第478號]馬素英、楊保全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如何理解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中的「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

《刑事審判參考》(2008年第2期,總第61期)

[第479號]徐開雷保險詐騙案——被保險車輛的實際所有人利用掛靠單位的名義實施保險詐騙行為的,構成保險詐騙罪

[第480號]李春偉、史熠東搶劫案——未成年人犯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適用免予刑事處罰

[第481號]弓喜搶劫案——在意圖搶劫他人數額巨大財物的過程中致人輕傷,但未搶得財物的,是否認定為「搶劫數額巨大」

[第482號]王建利等搶劫案——對搶劫國家二級以上文物的應如何量刑

[第483號]馬俊、陳小靈等盜竊、隱瞞犯罪所得案——在盜竊實行犯不知情的情況下,與銷贓人事先約定、事後出資收購贓物的行為是否構成盜竊共犯

[第484號]虞秀強職務侵佔案——利用代理公司業務的職務之便將簽訂合同所得之財物佔為己有的,應定職務侵占罪還是合同詐騙

[第485號]孫立平等盜掘古墓葬案——如何認定盜掘古墓葬罪中的既遂和多次盜掘

[第486號]朱海斌等製造、販賣毒品案——製造毒品失敗的行為能否認定為犯罪未遂

《刑事審判參考》(2008年第3期,總第62期)

[第487號]姚凱高利轉貸案——套取銀行的承兌匯票是否屬於套取銀行信貸資金

[第488號]惠慶祥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如何認定非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第489號]陳宗緯、王文澤、鄭淳中非法經營案——超越經營範圍向社會公眾代理轉讓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是否構成犯罪

[第490號]肖明明故意殺人案——在盜竊過程中為滅口殺害被害人的應如何定性

[第491號]侯吉輝、匡家榮、何德權搶劫案——在明知他人搶劫的情況下,於暴力行為結束後參與共同搜取被害人財物的行為如何定罪量刑

[第492號]朱影盜竊案——對以盜竊與詐騙相互交織的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第493號]吳孔成盜竊案——保外就醫期間重新犯罪的如何計算前罪未執行的刑罰

[第494號]余志華詐騙案——將租賃來的汽車典當不予退還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刑事審判參考》(2008年第4期,總第63期)

[第495號]譚榮財、羅進東強姦、搶劫、盜竊案——強迫他人性交、猥褻供其觀看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496號]俞志剛綁架案——綁架犯罪人綁架他人後自動放棄繼續犯罪的如何處理

[第497號]何永國搶劫案——審理共同犯罪案件後到案被告人時,對先到案共犯人的生效裁判文書所採信的證據如何質證

[第498號]卞修柱搶劫案——對推卸責任型翻供如何進行審查判斷

[第499號]吳靈玉等搶劫、盜竊、窩藏案——揭髮型立功中「他人犯罪行為」的認定

[第500號]趙廷貴販賣毒品案——販賣含量極低的海洛因針劑,如何認定毒品數量並適用刑罰

[第501號]高國亮、李永望等販賣、製造毒品案——加工、生產混合型毒品「麻古」的行為能否認定為製造毒品罪

[第502號]張威同挪用公款案——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借給其他單位使用,沒有謀取個人利益的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刑事審判參考》(2008年第5期,總第64期)

[第503號]王桂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銷售偽劣產品、虛報註冊資本案——向藥品生產企業銷售假冒的藥品輔料的行為如何定

[第504號]馮留民破壞電力設備、盜竊案——結合司法解釋看破壞電力設備罪與盜竊罪的競合

[第505號]尚知國等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出現競合時應如何處理

[第506號]趙東波、趙軍故意殺人、搶劫案——預謀並實施搶劫及殺人滅口行為的應如何定性

[第507號]王立剛等故意傷害案——如何區分故意傷害罪與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

[第508號]范軍盜竊案——偷配單位保險柜鑰匙秘密取走櫃內的資金後,留言表明日後歸還的行為仍然構成犯罪

[第509號]夏某理等人敲詐勒索案——拆遷戶以舉報開發商違法行為為手段索取巨額補償款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

[第510號]馬平華挪用公款案——國有企業改制過程中,原國企中國家工作人員的主體身份如何認定

《刑事審判參考》(2008年第6期,總第65期)

[第511號]張俊傑故意殺人案——同事間糾紛引發的殺人案件應慎用死刑

[第512號]楊飛故意殺人案——對於被告人拒不認罪且無目擊證人的案件,如何運用間接證據定案

[第513號]程文崗等故意傷害案——共同犯罪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與部分被告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如何處理

[第514號]陸振泉強姦案——如何認定強姦致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

[第515號]徐通等盜竊案——先前宣告的數個緩刑均符合撤銷條件的,審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同時撤銷緩刑

[第516號]劉宏職務侵佔案——用工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合同的情況下,原單位工作人員是否符合職務侵占罪的主體要件

[第517號]張彪等尋釁滋事案——以輕微暴力強索硬要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518號]達瓦加甫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案——出售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前已持有的雪豹皮如何定罪處罰

《刑事審判參考》(2009年第1期,總第66期)

[第519號]李寧侵犯商業秘密案——如何認定侵犯商業秘密罪中的經營信息與重大損失

[第520號]李洪生強迫交易案——使用暴力強行向他人當場「借款」並致人輕傷的如何定罪處罰

[第521號]王乾坤故意殺人案——聚眾鬥毆既致人死亡又致人輕傷的,如何定罪處罰

[第522號]翁見武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報警後又繼續實施犯罪行為的,是否構成自首

[第523號]陳金權故意殺人案——故意殺人案件能否由人民法院作為自訴案件直接受理

[第524號]索和平故意傷害案——故意傷害致死尊親屬的如何量刑

[第525號]王秋明故意傷害案——被告人在案發後電話報警的行為是否成立自首

[第526號]毛君、徐傑非法侵入住宅案——入戶盜竊財物數額未達到盜竊罪定罪標準,嚴重妨礙他人的居住與生活安寧的,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處罰

[第527號]詹偉東、詹偉京盜竊案——通過紡織品網上交易平台竊取並轉讓他人的紡織品出口配額牟利的行為如何定罪

《刑事審判參考》(2009年第2期,總第67期)

[第528號]武漢同濟葯業有限公司等四單位及孫偉民等人販賣、運輸、製造、轉移毒品案——不明知他人購買咖啡因是用於販賣給吸毒人員的情況下,違規大量出售咖啡因的行為不構成販賣毒品罪

[第529號]吳傑、常佳平、信沅明等販賣毒品案——如何區分販毒網路中主要被告人的罪責

[第530號]侯占齊、李文書、侯金山等人走私、販賣毒品案——對家族式毒品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地位相對較低的主犯,可酌情從輕判處刑罰

[第531號]趙揚運輸毒品案——如何把握運輸毒品罪適用死刑的一般標準

[第532號]吉火木子扎運輸毒品案——如何把握運輸毒品案件中毒品數量與死刑適用的關係

[第533號]李補都運輸毒品案——被告人運輸毒品數量大,但不排除受人僱傭的,如何量刑

[第534號]王丹俊販賣、製造毒品案——如何把握新型毒品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

[第535號]李昭均運輸毒品案——如何把握運輸氯胺酮犯罪的死刑適用標準

[第536號]趙敏波販賣、運輸毒品案——未進行毒品含量鑒定的新類型毒品案件應如何量刑

[第537號]王佳友、劉澤敏販賣毒品案——對有特情介入因素的案件如何量刑

[第538號]申時雄、汪宗智販賣毒品案——如何認定毒品犯罪案件中的數量引誘

[第539號]馬良波、魏正芝販賣毒品案——被告人提供的在逃犯的藏匿地點與被告人親屬協助公安機關抓獲該人的實際地點不一致的,能否認定為立功

[第540號]張樹林等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案——對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罪行極其嚴重的被告人如何量刑

[第541號]吳乃親販賣毒品案——罪行極其嚴重,雖有重大立功,但功不抵罪,不予從輕處罰

[第542號]賀建軍販賣、運輸毒品案——保外就醫期間再犯毒品犯罪的應當認定為毒品再犯

[第543號]龍從斌販賣毒品案——對毒品犯罪數量接近實際掌握的死刑適用標準,又系毒品再犯的,如何體現從重處罰

[第544號]呷布金莫販賣毒品案——對販賣毒品數量剛達到死刑適用標準,但系毒品慣犯的,如何量刑

[第545號]依火挖吉、曲莫木加、俄木阿巫販賣、運輸毒品案——審理先歸案被告人過程中,在逃的共同犯罪嫌疑人歸案的,應如何處理

[第546號]王會陸、李明等人販賣、運輸毒品案——共同犯罪中罪責相對較小但系毒品再犯的,亦應從嚴懲處

[第547號]馮忠義、艾當生販賣、運輸毒品案——對同時為自己和他人運輸毒品的被告人,應如何量刑

[第548號]李良順運輸毒品案——被告人以高度隱蔽的方式運輸毒品,但否認明知的,如何認定

[第549號]龍正明運輸毒品案——被告人到案後否認明知是毒品而運輸的,如何認定其主觀明知

[第550號]周桂花運輸毒品案——被告人以託運方式運輸毒品的,如何認定其主觀明知

[第551號]閔光輝、馬占霖、帕麗旦木·買森木販賣毒品案——如何確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轄

[第552號]胡元忠運輸毒品案——人「貨」分離且被告人拒不認罪的,如何運用間接證據定案

[第553號]李陵、王君亞等販賣、運輸毒品,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案——被告人到案後不認罪的,如何認定其犯罪事實

《刑事審判參考》(2009年第3期,總第68期)

[第554號]房國忠故意殺人案——醉酒狀態下實施犯罪,量刑時可否酌情考慮導致行為人醉酒的原因

[第555號]胡忠、胡學飛、童峰峰故意殺人案——如何確定雇凶者與受雇者的罪責

[第556號]劉寶利故意殺人案——如何認定被害人過錯

[第557號]林燕盜竊案——保姆盜竊主人財物後藏於房間是否構成盜竊既遂

[第558號]李富盜竊案——開庭審理後發現檢察機關起訴的案件系自訴案件的應當如何處理

[第559號]賈志攀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案——虛假地震信息能否認定為虛假恐怖信息

[第560號]卞長軍等盜掘古墓葬案——盜掘古墓葬罪中主觀認知的內容和「盜竊珍貴文物」加重處罰情節的適用

[第56l號]姚乃君等非法行醫案——對罪證不足的刑事附帶民事自訴案件可不經開庭審理直接駁回起訴

[第562號]梁曉琦受賄案——收受無具體金額的會員卡、未出資而委託他人購買股票獲利是否認定為受賄

[第563號]張群生濫用職權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單位名義擅自出借公款給其他單位使用造成巨大損失的行為如何定罪

《刑事審判參考》(2009年第4期,總第69期)

[第564號]周新橋等非法經營案——刑法修正案頒布實施前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的行為是否構成非法經營罪

[第565號]閆光富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通知後到案,但在公安機關掌握部分證據後始供述的。不能認定為自首

[第566號]卜玉華、郭臣故意殺人、搶劫案——共同搶劫中故意殺人案件的認定和處理

[第567號]陳玲、程剛案故意傷害——父母為教育孩子而將孩子毆打致死的如何定罪量刑

[第568號]張化故意傷害案——聚眾鬥毆致人死亡的應如何定罪

[第569號]韓霖故意傷害案——如何認定防衛過當

[第570號]白宇良、肖益軍綁架案——綁架罪未完成形態的區分

[第571號]李彬、袁南京、胡海珍等綁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案——幫人「討債」參與綁架,與人質談好「報酬」後將其釋放,事後索要「報酬」的如何定罪處罰

[第572號]寸躍先搶劫案——死刑案件如何切實貫徹證據裁判原則

[第573號]劉珍水侵佔案——涉眾型刑事自訴案件可以進行合併審理

[第574號]楊培珍挪用公款案——利用職務便利將關係單位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用於清償本單位的債務,同時將本單位等額的銀行轉賬支票出票給關係單位的行為,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刑事審判參考》(2009年第5期,總第70期)

[第575號]楊輝、石磊等破壞電力設備案——盜竊電力設備過程中,以暴力手段控制無抓捕意圖的過往群眾的不構成搶劫罪

[第576號]劉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未遂的應依何標準進行處罰

[第577號]譚某合同詐騙案——業務員冒用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合同違規收取貨款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578號]沈容煥合同詐騙案——涉外刑事案件中境外證據的審查與認定

[第579號]吳金義故意殺人案——物證提取不全或來源不清案件的證據審查

[第580號]虞正策強姦、搶劫案——在入戶強姦過程中臨時起意劫取財物的,能否認定為「入戶搶劫」

[第581號]龔文彬等搶劫、販賣毒品案——詐騙未得逞後以暴力手段取得財物的如何定性

[第582號]楊聰慧、馬文明盜竊機動車號牌案——以勒索錢財為目的盜竊機動車號牌的如何定罪處罰

[第583號]楊飛侵佔案——如何理解和認定侵占罪中的「代為保管他人財物」

[第584號]周小華受賄案——特定關係人在受賄案件中的認定問題

[第585號]蔣勇、唐薇受賄案——如何認定國家工作人員與特定關係人的共同受賄行為

《刑事審判參考》(2009年第6期,總第71期)

[第586號]孫偉銘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醉酒駕車連續衝撞致多人傷亡的,如何定罪處罰

[第587號]李躍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城市主幹路採用故意駕駛機動車撞擊他人車輛製造交通事故的手段勒索錢財的行為如何定罪

[第588號]胡斌交通肇事案——超速駕車撞死人行道內行人的如何定罪量刑

[第589號]馮支洋等嫖宿幼女案——對嫖宿幼女罪如何進行宙查認定

[第590號]張世明搶劫案——非同案共犯供述的證明力認定

[第591號]王微、方繼民詐騙案——將他人手機號碼非法過戶後轉讓獲取錢財行為如何定性

[第592號]許實義販賣、運輸毒品案——毒品犯罪被告人主觀明知的認定

[第593號]彭佳升販賣、運輸毒品案——因運輸毒品被抓獲後又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販賣毒品罪行不構成自首

[第594號]廖常倫貪污、受賄案——村民小組長在特定情形下屬於「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第595號]張留群受賄案——村民組組長依法從事公務的認定

《刑事審判參考》(2010年第1期,總第72期)

[第596號]法院裁定終結執行被執行人龍金罰金案——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罰金減免程序如何操作

[第597號]訾北佳損害商品聲譽案——如何認定損害商品聲譽罪中的「他人」

[第598號]張東生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具備自首要件,其親屬不配合抓捕的不影響自首的成立

[第599號]楊淑敏故意殺人案——在被告人翻供的情況下如何根據供證關係定案

[第600號]閆子洲故意傷害案——將正在實施盜竊的犯罪分子追打致死的行為如何量刑

[第601號]朱高偉強姦、故意殺人案——中止犯罪中的「損害」認定

[第602號]程稚瀚盜竊案——充值卡明文密碼可以成為盜竊犯罪的對象

[第603號]曾鞏義、陳月容非法狩獵案——私拉電網非法狩獵並危及公共安全的,應當如何處理

[第604號]吳晴蘭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犯意誘髮型」案件如何處理

[第605號]謝懷清等販賣、運輸毒品案——毒品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先後翻供的,如何認定案件事實

[第606號]房立安、許世財非法買賣制毒物品案——如何認定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第607號]汪光斌受賄案——沒有利用查禁犯罪職責獲取的線索可以構成立功

[第608號]李萬、唐自成受賄案——國有媒體的記者能否構成受賄罪的主體

《刑事審判參考》(2010年第2期,總第73期)

[第609號]楊俊傑、周智平侵犯商業秘密案——自訴案件中如何認定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要構成要件

[第610號]侯衛春故意殺人案——在故意殺人犯罪中醉酒狀態能否作為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第611號]李官容搶劫、故意殺人案——對既具有自動性又具有被迫性的放棄重複侵害行為,能否認定犯罪中止

[第612號]周建平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非法購買公民電話通話清單後又出售牟利的,如何定罪處罰

[第613號]王志堅搶劫、強姦、盜竊案——如何把握搶劫犯罪案件中加重情節的認定

[第614號]張令、樊業勇搶劫、盜竊案——協助抓獲盜竊同案犯,該同案犯因搶劫罪被判處死緩,能否認定為重大立功

[第615號]郝衛東盜竊案——如何認定盜竊犯罪案件中的「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

[第616號]岑張耀等走私珍貴動物、馬忠明非法收購珍貴野生動物、趙應明等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案——具有走私的故意,但對走私的具體對象認識不明確如何定罪處罰

[第617號]智李梅、蔣國峰販賣、窩藏、轉移毒品案——被告人曾參與販賣毒品,後又單方面幫助他人窩藏、轉移毒品的,如何定罪

《刑事審判參考》(2010年第3期,總第74期)

[第618號]陳金豹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認定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中的「參加」行為

[第619號]鄧偉波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把握和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

[第620號]黃向華等組織、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陳國陽、張偉洲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理解和把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主觀要件

[第621號]李軍等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理解和把握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積极參加行為

[第622號]張志超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理解和把握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非法控制特徵

[第623號]劉烈勇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結合具體案情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非法控制特徵

[第624]區瑞獅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界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成員個人犯罪

[第625號]王平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經濟特徵

[第626號]張寶義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罪責

[第627號]張更生等故意殺人、敲詐勒索、組織賣淫案——如何區分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單位

[第628號]喬永生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把握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證據要求和證明標準

[第629號]王江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如何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及組織者、領導者對具體犯罪的罪責

[第630號]范澤忠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中如何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

《刑事審判參考》(2010年第4期,總第75期)

[第631號]吳芝橋非法製造、買賣槍支、彈藥案——如何認定非法製造、買賣槍支、彈藥罪的「情節嚴重」

[第632號]薛洽煌非法經營聯邦止咳露案——非法經營藥品犯罪案件中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

[第633號]焦祥根、焦祥林故意殺人案——以欺騙手段誘使他人產生犯意,並創造犯罪條件的,構成共同犯罪

[第634號]龍世成、吳正躍故意殺人、搶劫案——共同搶劫殺人致一人死亡案件,如何準確區分主犯之間的罪責

[第635號]楊春過失致人死亡案——如何區分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傷害罪(致死)

[第636號]林明龍強姦案——在死刑案件中,被告人家屬積極賠償,取得被害方諒解,能否作為應當型從輕處罰情節

[第637號]張紅亮等搶劫、盜竊案——劫持被害人後,要求被害人以勒贖之外的名義向其家屬索要財物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638號]傅偉光走私毒品案——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如何認定行為人的主觀明知?對走私美沙酮片劑的犯罪行為如何適用量刑情節

[第639號]包占龍販賣毒品案——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如何區別偵查機關的「犯意引誘」和「數量引誘」?對不能排除「數量引誘」的毒品犯罪案件能否適用死刑立即執行

[第640號]邵春天製造毒品案——跨國犯罪案件如何確定管轄權和進行證據審查

[第641號]方惠茹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以牟利為目的與多人進行網路視頻裸聊的行為如何定罪

[第642號]錢銀元貪污、職務侵佔案——如何理解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

《刑事審判參考》(2010年第5期,總第76期)

[第643號]夏洪生搶劫、破壞電力設備案——騙乘計程車欲到目的地搶劫因惟恐被發覺而在中途放棄的,能否認定為搶劫預備階段的犯罪中止?為逃匿而劫取但事後予以焚毀的機動車輛能否計入搶劫數額

[第644號]葉燕兵非法持有槍支案——邀約非法持槍者攜槍幫忙能否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的共犯

[第645號]曹戈合同詐騙案——偽造購銷合同,通過與金融機構簽訂承兌合同,將獲取的銀行資金用於償還其他個人債務,後因合同到期無力償還銀行債務而逃匿,致使反擔保人遭受巨額財產損失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646號]劉愷基合同詐騙案——如何認定合同詐騙犯罪中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第647號]姚國英故意殺人案——因長期遭受虐待和家庭暴力而殺夫能否認定為故意殺人罪中的「情節較輕」?對此類故意殺人犯能否適用緩刑

[第648號]代海業盜竊案——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如何數罪併罰

[第649號]詹群忠等詐騙案——利用手機群發詐騙簡訊,後因逃避偵查丟棄銀行卡而未取出卡內他人所匯款項,能否認定為詐騙罪的未遂形態

[第650號]張航軍等詐騙案——利用異地刷卡消費反饋時差要求銀行工作人員將款項存入指定貸記卡當同夥在異地將該貸記卡上的款項刷卡消費完畢,又謊稱存款出錯,要求撤銷該項存款的行為,如何定罪

[第651號]李祥英傳授犯罪方法案——強迫他人學習犯罪方法後脅迫其實施犯罪應如何定性

[第652號]黃德林濫用職權、受賄案——濫用職權同時又受賄是否實行數罪併罰

《刑事審判參考》(2010年第6期,總第77期)

[第653號]張平票據詐騙案——盜竊銀行承兌匯票並使用,騙取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是構成盜竊罪還是票據詐騙罪

[第654號]陳乃東故意殺人案——對「零口供」案件如何運用間接證據定案

[第655號]朱某故意殺人、盜竊案——如何把握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

[第656號]陳亞軍故意傷害案——直接言詞證據為孤證其他間接證據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的,應依法作出無罪判決

[第657號]覃玉順強姦、故意殺人案——對罪行極其嚴重的故意殺人未遂犯,能否適用死刑立即執行

[第658號]劉正波、劉海平強姦案——欠缺犯意聯絡和協同行為的同時犯罪不能認定為共同犯罪

[第659號]伍金洪、黃南燕綁架案——戶籍證明與其他證據材料互相矛盾時如何認定被告人的年齡

[第660號]劉興明等搶劫、盜竊案——盜竊後持槍抗拒抓捕的行為能否認定為「持槍搶劫」

[第661號]李春旺盜竊案——在地方指導性意見對「入戶盜竊」和普通盜竊設置不同定罪量刑標準的前提下,入戶盜竊信用卡後使用的數額應否一併計入「入戶盜竊」數額

[第662號]章來苟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檢察官離任後在原任職檢察院辦理的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是否違反了迴避制度?若違反了迴避制度,應如何處理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期,總第78期)

[第663號]梁俊濤非法經營案——對於制售有嚴重政治問題的非法出版物行為應如何定性

[第664號]唐小明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編寫添加淫穢色情內容的手機網站建站程序並販賣的行為應如何定罪

[第665號]陳喬華複製、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以手機存儲卡為載體複製淫穢物品牟利的行為應如何定罪處罰

[第666號]李志雷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販賣指向淫穢視頻鏈接的行為定性和數量認定

[第667號]魏大巍、戚本厚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以牟利為目的向淫穢網站投放廣告的行為如何定罪

[第668號]張方耀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實施的淫穢電子信息犯罪的行為方式與罪名認定及該類犯罪的數量認定

[第669號]羅剛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如何正確把握淫穢電子信息的實際被點擊數

[第670號]胡鵬等傳播淫穢物品案——如何把握利用網路群組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

[第671號]冷繼超傳播淫穢物品案——如何認定網站版主傳播淫穢物品的刑事責任

[第672號]宋文傳播淫穢物品、敲詐勒索案——將與他人性交的視頻片段上傳至個人博客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673號]重慶訪問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及鄭立等人組織淫穢表演案——單位利用網路視頻組織淫穢表演的行為如何定罪量刑

[第674號]孫國強等假冒註冊商標案——如何認定假冒註冊商標罪中的同一種商品

[第675號]田龍泉、胡智慧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如何結合證據準確認定實際銷售平均價格

[第676號]邱進特等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售假公司」能否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

[第677號]楊昌君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如何區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與銷售偽劣產品罪,以及如何認定「以假賣假」尚未銷售情形下假冒註冊商商品的銷售金額、非法經營數額和犯罪停止形態

[第678號]王學保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案——將回收的空舊酒瓶、包裝物與購買的假冒註冊商標標識進行組裝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679號]凌永超侵犯著作權、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販賣普通侵權盜版光碟的行為應如何定罪處罰

[第680號]張順等人侵犯著作權案——銷售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是否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2期,總第79期)

[第681號]俞耀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逃逸後以賄買的方式指使他人冒名頂罪、作偽證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682號]羅某故意殺人、放火案——辦理死刑案件如何把握「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

[第683號]郭學周故意傷害、搶奪案——實施故意傷害行為,被害人逃離後,行為人臨時起意取走被害人遺留在現場的財物,如何定

[第684號]郭永明等綁架案——戶籍登記與其他證據之間存在矛盾,如何準確認定被告人的年齡

[第685號]張校搶劫案——醫院搶救中的失誤能否中斷搶劫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第686號]何鄧平搶劫案——已經原審庭審質證,但在重審階段未重新舉證、質證的證據,能否作為定案證據

[第687號]楊飛飛、徐某搶劫案——轉化型搶劫犯罪是否存在未遂

[第688號]馮慶釗傳授犯罪方法案——在互聯網上散布關於特定犯罪方法的技術知識,能否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

[第689號]楊某、米某容留賣淫案——明知他人在出租房內從事賣淫活動仍出租房屋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690號]陳錦鵬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對設立淫穢網站以及為其提供接入服務租用網站廣告位的行為,如何定罪量刑

[第691號]北京掌中時尚科技有限公司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利用手機WAP網傳播淫穢信息的牟利行為,如何認定

[第692號]黃明惠貪污案——利用受國家稅務機關委託行使代收稅款的便利侵吞稅款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第693號]黃長斌受賄案——國有企業改制期間,國家工作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還能否被認定為國家工作人員,從而構成受賄罪

[第694號]李明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案——如何判斷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的行為與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3期,總第80期)

[第695號]王志勤貪污、受賄案——餘罪自首的證據要求與證據審查

[第696號]譚繼偉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後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候處理的,應認定為自動投案

[第697號]王友彬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後逃逸又自動投案的構成自首,應在逃逸情節的法定刑幅度內視情決定是否從輕處罰

[第698號]熊華君故意傷害案——現場待捕型自首的認定條件

[第699號]呂志明故意殺人、強姦、放火案——如何認定「送親歸案」情形下的自動投案

[第700號]袁翌琳故意殺人案——對親屬報警並協助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行為的認定

[第701號]周元軍故意殺人案——不明知自己已被公安機關實際控制而投案的,不認定為自首,但可酌情從輕處罰

[第702號]張某等搶劫、盜竊案——接受公安人員盤問時,當場被搜出與犯罪有關的物品後,才交代犯罪事實的,不視為自動投案

[第703號]蔣文正爆炸、敲詐勒索案-——餘罪自首中如何認定「不同種罪行」和「司法機關已掌握的罪行」

[第704號]劉長華搶劫案——如何判斷行為人是屬於「形跡可疑」還是「犯罪嫌疑」

[第705號]李吉林故意殺人案——如實供述殺人罪行後,又翻供稱被害人先實施嚴重傷害行為的,能否認定為對主要犯罪事實的翻供

[第706號]王奕發、劉演平敲詐勒索案——「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立功情節的具體認定

[第707號]沈同貴受賄案——阻止他人犯罪活動,他人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而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人的阻止行為仍構成立功

[第708號]霍海龍等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案——勸說、陪同同案犯自首的,可認定為立功

[第709號]吳江、李曉光挪用公款案——職務犯罪中自首及協助抓捕型重大立功的認定

[第710號]石敬偉偷稅、貪污案——被羈押期間將他人串供字條交給監管人員,對進一步查證他人犯罪起了一定的協助作用,雖不認定為立功,但可酌情從輕處罰

[第711號]胡國棟搶劫案——自首後主動交代獲悉的同案犯的關押場所並予以指認的,構成立功

[第712號]劉偉等搶劫案——帶領公安人員抓捕同案犯,未指認同案犯及其住處的,不認定為立功

[第713號]馮紹龍等強姦案——被告人親屬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認定為立功

[第714號]楊彥玲故意殺人案——如實供述自己所參與的對合型犯罪中對方的犯罪行為,不構成立功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4期,總第81期)

[第715號]王岳超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與相關罪名的辨析及辦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時對行為人主觀「明知」的認定

[第716號]楊永承合同詐騙案——以公司代理人的身份,通過騙取方式將收取的公司貨款據為己有,是構成詐騙罪、職務侵占罪還是挪用資金罪

[第717號]危甫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如何認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第718號]張春亭故意殺人、盜竊案——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案發起因構成其他犯罪的,是否屬於自首

[第719號]周娟等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如何定罪量刑

[第720號]韓傳記等搶劫案——提供同案犯的藏匿地點,但對抓捕同案犯未起到實質作用的,是否構成立功

[第721號]王文勇、陳清運輸毒品案——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的範圍和程序

[第722號]王劍平等組織賣淫、耿勁松等協助組織賣淫案——如何認定組織賣淫罪的「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以及協助組織賣淫罪的「情節嚴重」

[第723號]楊勇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和註冊會員數如何認定

[第724號]朱永林受賄案——如何認定以「合作投資房產」名義收受賄賂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5期,總第82期)

[第725號]上海新客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王志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依法成立的一人公司能否成為單位犯罪主體

[第726號]周敏合同詐騙案——如何理解和把握一人公司單位犯罪主體的認定

[第727號]劉溪、聶明湛、原維達非法經營案——以現貨投資名義非法代理境外黃金合約買賣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728號]呂錦城、黃高生故意殺人、拐賣兒童案——拐賣兒童過程中殺害被拐賣兒童親屬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729號]徐科故意殺人、強姦案——如何審查判斷被告人的翻供和辯解及如何結合被告人的庭前認罪供述認定案件事實

[第730號]陳惠忠等搶劫案——「吊模宰客」行為如何定性

[第731號]周洪寶妨害公務案——以投擲點燃汽油瓶的方式阻礙城管隊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第732號]徐如涵非法進行節育手術案——如何認定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中的「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第733號]陳某販賣、運輸毒品案——律師在偵查階段先後接受有利害關係的兩名同案犯委託,在審判階段又為其中一人辯護的,如何處理

[第734號]王妙興貪污、受賄、職務侵佔案——對國有公司改制中利用職務便利隱匿並實際控制國有資產的行為,如何認定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6期,總第83期)

[第735號]李啟紅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如何確定內幕信息價格敏感期、建議他人買賣與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行為如何定性以及如何區分洗錢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第736號]劉俊破壞生產經營案——非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出於個人升職目的,以低於公司限價價格銷售公司產品,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737號]李飛故意殺人案——對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如何適用死緩限制減刑

[第738號]晏朋榮故意殺人、搶劫案——關鍵證據存在疑點,無法排除合理懷疑的案件,應當宣告無罪

[第739號]宋江平、平建衛搶劫、盜竊案——對共同犯罪中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被告人如何決定限制減刑

[第740號]陳萬學搶劫、劉永等人盜竊案——共同盜竊犯罪中轉化型搶劫罪的認定

[第741號]謝新衝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案——手機定位屬於刑法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

[第742號]古麗波斯坦·巴吐爾汗販賣毒品案——司法機關查獲部分毒品後,被告人主動交代了實際販毒數量,並達到死刑數量標準的,如何量刑

[第743號]夏志軍製造毒品、非法持有槍支案——如何認定製造毒品犯罪的「幕後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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