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紅萍:女性:得到平等失去自由?
——從封建家庭逃脫又進入軍隊的包辦婚姻
我們在這裡敘說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這個故事的主人公張今慧是投奔延安的女青年,在她82歲寫作的回憶錄《夕照回眸》中,敘說了自己在革命軍隊中被黨員包辦婚姻的過程。
她本是父權制封建家庭中受盡男尊女卑思想壓制的一位女性,從小她體驗夠了男尊女卑的待遇。她有一個弟弟,兩個姐姐和一個妹妹,在封建家庭中,祖父、父親不把女孩當人看。從她出生開始她就被認為是討厭鬼、賠錢貨、白吃糧的多餘人。她小時候病的很嚴重,祖父和父親不給她看病,等著她死,她說好狠心啊。而弟弟一有點小病,祖父、父親就如臨大敵,不僅尋醫問葯,還到處求神拜佛。她想念書,祖父、父親冷酷地拒絕,說女孩子念什麼書,本來就是賠錢貨。他們把她當不花錢的勞動力,只等哪一天把她嫁出去了事。她悲嘆:女人的命真苦啊,就像一根草。但她是一個有志向的女孩,在生活與勞動中,什麼都拿第一。同時她也是一個敢於反抗的女孩,當部隊來村裡招文藝兵時,她說我要離開哪個不公正的封建的爺和爹,我要離開痛恨的、充滿男尊女卑思想的封建家庭,我要做一個共榮的解放軍戰士,去平等的革命軍隊中去,再也不回哪個封建的家。17歲的她投奔革命,她以為在共產黨的革命隊伍中,不僅能實現男女平等,還能實現自己遠大的理想與抱負,得到真正的自由與快樂,但事實並非如此。她參加革命後僅一年時間(18歲),她的抱負還未施展,她的理想還遙遙無期,就「被結婚」了。婚後一年有了孩子,從18歲到28歲,她生了6個孩子。在被包辦的婚姻中,她沒有得到絲毫的愛與溫情,得到的是大男子主義的粗暴對待,得到的是冷酷與蔑視。她長期鬱悶,她覺得自己的意志好像被強姦了,但無處申冤。別人認為她應該感到榮幸,因為她被比她地位更高的軍官看上了,她應該感激才對,但她卻憤憤不平了一輩子,直到82歲寫作回憶錄才一吐為快,但別人卻覺得她忘恩負義、不仁不義。
來到延安後,張今慧這樣形容自己的心情:像一隻快樂的、自由的、展翅的燕子,飛翔在廣闊的天空中,她有太多的夢想去憧憬,她像一棵剛剛接觸陽光的小樹,想著茁壯成長的未來,想著風發進取的樂趣。她時刻想著一個女孩要爭氣,要有志氣,要做出點事情來,要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要實現自己的目標:學點本領,為社會做點貢獻。生活剛剛開始,像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但原來這隻自由快樂的燕子的命運並不掌握在自己手裡,而是在黨的控制之中。她的意願是學點本領,做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但比她更強大的力量要她結婚。她才18歲,她是為了逃脫女人只有結婚的命運才來到革命軍隊,但革命軍隊也還是讓她結婚。她所在的冀晉軍區文工團里,大她10歲的28歲的邢團長看上了她,派戲劇組長來說媒。她說她不想談對象,因為她的理想和願望還未來得及實現。她參加革命,是為了解放,為了自由,為了做一點成就,不是為了結婚,結婚是未來的事,等再長大一些再說。但在革命軍隊里的這些共產黨員眼中,她並沒有什麼未來,與首長結婚就是她最好的未來。但這個革命女青年堅持她有她的追求,這個追求絕不是結婚,因為她才18歲。於是在戲劇組長說媒失敗之後,副團長的夫人又來說服(由說媒到說服)。張今慧又拒絕了,因為她確實不願意結婚,確實想做一點事情。她想面對廣闊的世界,而不是狹小的家庭。團長乾脆親自出馬為自己的婚姻說服張今慧,三次找她談論婚事,但沒有結婚意願的張今慧鐵了心不同意。張今慧是一個有個性、有血性、有深情的女子,嫁人一定要嫁自己喜歡的人,她感覺不對的事情絕不能同意。但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沒有經她同意並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而團長知情),副團長和指導員竟然開始操辦團長與張今慧的婚禮,這是綁架!如同山寨王綁架一個弱女子。但這種事就發生在革命隊伍里,就發生在張今慧身上,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共產黨員們乾的。《夕照回眸》中說,戰爭年代,革命軍隊里的領導幹部,當他們夠結婚條件時,「年齡偏大,只要他們選中某個人,女方如果不同意,組織上就千方百計撮合成婚,使一些女性失去自由選擇的權利。像我這樣始終拒不同意,單位領導利用職權尋找時機突然舉行婚禮的事,卻實屬罕見」(第56頁)。那天,1947年初春的那天,當張今慧知道大家操辦的婚禮原來是自己與團長的婚禮時,她立刻去質問團長?她說:「八字還沒有一撇呢,怎麼能說結婚」。團長說:「怎麼說八字沒有一撇呢,你沒有拒絕就是同意唄」。她說:「我已經對你和找我談這件事的人都說過,現在不想找對象,你還叫我怎麼拒絕?」她問:「是你向上級寫了結婚報告嗎?」團長說:「報告不是我寫的,是團部寫的,具體是誰寫的我也不清楚」。她說:「寫以前和你說了沒有?」他說:「說了一聲」。她說:「你為什麼不經我同意,也不讓我知道就讓人寫報告?」副團長進來說:「報告是我和指導員寫的」。她說:「你們為什麼不經我同意就寫報告?批下來為什麼又對我保密?來這裡這麼長時間,為什麼還不告訴我?」「就是父母包辦也得讓本人知道啊!你們這叫什麼做法?」團長說:「我也沒想在這裡結婚,這純屬同志們和組織上的關懷」,她說:「關懷、關懷,當然是關懷你了!」這不是搶劫嗎?而且這些共產黨員和軍人還是一群小知識分子呢?!
一個令人吃驚的婚姻就這樣締結了,就發生在共產黨的隊伍中。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共產黨一直宣稱主張男女平等,一直倡導廢除封建包辦婚姻,但真相確是男女不平等的封建包辦婚姻就發生在革命軍隊的共產黨員身上,這些不被人知的內幕是多少年之後才被披露的。當時共產黨的宣傳說,在解放區,在革命隊伍內,已經實現婚姻自主、戀愛自由,婦女早已從落後的封建包辦婚姻中解放出來。正是這種宣傳,讓許多嚮往自由的女學生投奔延安等革命根據地,許多尋求解放的女性因此參加了中共領導的革命。張今慧也是受這樣宣傳影響才來到革命隊伍的,但沒想到的是,她來到部隊的第二年,18歲就「被結婚」了。張今慧百思不得其解,她的命運為何在革命軍隊中被這樣安排了,她千萬次的問?她想:就是父母包辦的婚姻也得事先讓本人知道,一般情況下,那個「父權制」的封建家庭似乎還有些人情味,而組織比父親還專斷,竟然本人事先完全不知情,等到結婚的那天,司務長和炊事員大聲嚷著:「辦喜事了,邢團長和張今慧要結婚了」,她才知道。但不管她是多麼的震驚和氣憤,她最終還是屈服於軍隊「一切都服從組織安排」,她無路可退,除非她再退到她痛恨的封建家庭。女人一路逃,最後還是逃不脫被安排的婚姻。直到82歲寫《夕照回眸》時,張今慧還氣憤地批評道:「那些以組織名義出面的,都是共產黨員,他們為了討好領導,對共產黨提倡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置若罔聞,背道而馳。這種濫用職權、無視女性人格、踐踏女性尊嚴、剝奪女性自主權的惡劣行為,是很不道德的,莫不有損黨的威信」。
當時的革命隊伍中,特別是實行供給制的人員中,男多女少,比例超過10:1。在婚姻問題上,一方面對革命隊伍里的男性規定了更高的婚姻門檻,比如「二五八團」--二十五歲以上,參加革命八年以上,團級以上。男女比例失調與權力關係的後果是,黨組織撮合男女革命者之間的婚姻,往往以身為領導幹部的男性為本位,照顧他們的需要,說服、動員、甚至強迫女青年嫁給這些男性領導幹部。像張今慧這樣的女青年,她們是為了掙脫父權制的迫害與壓迫才來到革命軍隊,這就意味著破釜沉舟,離開了父母。她沒有想到,自己剛剛跳出了父權的牢籠,又跌進了組織的陷阱。戴錦華認為,「此時此刻,解放的到來,並不意味著她們將作為新生的女性充分享有自由、幸福,而意味著她們應無保留地將這自由之心、自由之身貢獻給她們的拯救者、解放者--共產黨人和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事業」(戴錦華,《涉渡之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5月,第11-12頁)。張今慧的「被結婚」表明,參加革命的女性,並不是犧牲了自由,就獲得戰士的平等,在婚姻問題上,作為戰士的女性,與男性首長並不享有平等的、無差別的地位。她們在獻出自由的同時,還要服從革命的需要,組織的需要,將自由之身獻給地位高於她們的男性革命者。革命隊伍里婚姻的潛規則是按照地位更高的男性革命者的單方面需要來安排的,地位較低的女性革命者只能被動接受,這是另一種權力關係,獻身革命,就等於被動地獻身比自己地位高的男性。當初投奔革命時,她們不知道這種權力關係,因此她們感到屈辱。
二
婚姻並沒有改變他們的權力關係。28歲的團長並沒有因為這個18歲的女子嫁給他而感恩戴德。他只是找了一個滿足性慾、生兒育女的工具,他只是找了一個操持家務的老婆。至於愛、感情,他沒有付出的必要,一切都是理所當然,且他的使命是為革命工作,這可以讓他更加理直氣壯。所以他把不平等的權力關係帶到家庭,他還是首長,高高在上、發號施令、一切以自我為中心。結婚了,完事大吉了。作者回憶說,所以:「(婚後)在一塊時,他也沒有多少話,既不關心我的生活,也不關心我的學習,也不談他自己的事。我心裡總是不痛快。雖然是新婚,沒有親熱的感覺」。
婚後一年,張今慧的第一個孩子--一個女孩出生了。在革命隊伍中,丁玲在《三八節有感》中寫到:同是革命隊伍中的人,女人卻必須盡生育和養育孩子的義務,男人們實現著他們的抱負,同時實現著他們地位的不斷上升。女人們卻必須為孩子付出許多。你不生孩子吧,人家說你沒盡女人的義務,你生孩子而且熱衷於孩子養育吧,男人們說你落後,總之當他們要與你離婚的時候,總是有充足的理由。生孩子和操持家務是女人的事,所以張今慧的六個孩子的一切都是張今慧一人操持,你就是累死,對方也不會幫你一點點忙,革命軍隊中的男人仍是封建的男人,認為孩子與家務就是女人的事。張今慧說,她的丈夫一輩子不幹家務,一輩子不體貼她,一輩子不關心她的學習、工作。張今慧好像嫁給的不是一個人而是「大男子主義」。生育、生育,男人的快樂變成女人的奴役。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人們以為婦女解放的所有問題隨著政治的變革都可迎刃而解。但事實是,傳統的男女的支配從屬關係其實沒有消除,而是更深層地和更廣泛地與黨、人民的絕對權威、服從關係互為影響和更為有效地發揮其在政治、社會、文化、心理層面上的作用(戴錦華,《涉渡之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5月,第14頁)。封建的「父權制」似乎退出了歷史的舞台,不再統治女性的生活,但男權制卻一直被遮蔽著,從沒有清理過,始終存在於個人的家庭生活中。這就是在社會生活中,男女平等了,但在家庭生活中,女性還充當著傳統的角色,男性也充當著傳統的典型的男性角色,正是這種性別角色使得張今慧承擔著巨大的家務勞動,受著無形的家庭剝削。
張今慧是一位熱愛社會工作的人,因為社會工作能體現她的價值,在社會工作中,她比在家庭生活中快樂和舒暢,所以她甚至是一個工作狂。這個曾經是抗日兒童團團長的女孩,本來很有組織才能,處事公正,有責任感與工作熱情,文革前她創辦了中國作家協會幼兒園,並擔任過一任園長;擔任過《世界文學》編輯部黨支部書記、辦公室主任;四清時,任工作隊隊長;文革中下放農村,擔任過大隊黨支部副書記;改革開放後,先後任過保定市文化局副局長、保定市文聯黨組書記、主任等。她擔任過大大小小的領導職務,都以待人正直、與人為善、工作負責,受到所在單位男性和女性的尊敬與歡迎。雖然她受教育程度不高,但她信仰知識,尊敬有知識的人,做人正直又正派,與高級知識分子相處得也很好。她每到一個單位,都能得到大家真誠的愛戴,她所扮演的社會角色始終是成功的。
但同時,她的婚姻角色又是失敗的,她在家庭生活中,一直承受著丈夫的壓力。張今慧的丈夫,在家庭中,是一個自以為是、頑固不化的封建大男子主義者。張今慧說她的丈夫沒有溫情,無情無義;對她本人和孩子們不懂關懷體貼,沒有多少愛心;在工作上不僅不關心她,而且如她的爺爺、父親一樣阻撓她,歧視她;在家庭中也較少盡丈夫和父親的義務。但在社會上,他是一個好人,在工作中是一個好領導。剛轉業到地方,他們來到北京的文學研究所,所長是丁玲。張今慧看到有的同事的妻子上了大學,當時,調干生讀大學的機會很多,她雖然有了兩個孩子,但年齡才二十齣頭,也想到大學讀書。當她向丈夫說出自己的願望時,丈夫冷冰冰地說:「你不把孩子的事安排好就別去,我是沒有時間的」。在職業與事業上,男人不僅是優先的,而且是理直氣壯的,他們認為女人你有個工作干著就不錯了,你還要追求什麼?你追求又能怎樣?在他們的觀念中,女人的職場就應該在家庭。看好孩子,干好家務,把丈夫伺候好就是女人的工作。就這樣,張今慧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不是被社會剝奪,而是被丈夫剝奪。當張今慧對丈夫說她不適合去幼兒園工作時,丈夫說:「你這個小幹部幹什麼不是一樣,有事干就行了吧」。他從來不了解自己的妻子,也不屑於去了解,因為在他的觀念中,女人都一樣,你的世界在家庭,工作只是擺擺樣子罷了。張今慧最恨這種瞧不起女人的男人,事實上,張今慧是一個敢負責,有能力的女性,但他的丈夫永遠看不到這一點,因為他對女人的觀念永遠不變。他的妻子在他眼裡永遠是一個小人物,一個女人而已。丈夫對待自己的態度,讓張今慧一生感到壓抑與不滿。張今慧的生活就是那個年代女性生活的寫照,女性所受的痛苦正是來自男權思想觀念的痛苦,提倡男女平公僅僅是一種口號,女性實際的生活卻離理想相去甚遠。所以,認為解放後的六十年,我們已經完全實現了男女平等的觀點,是不符合事實的。 張今慧的丈夫是一個老共產黨員、老幹部,也是一個知名的作家。從抗戰時的文工團長,到後來的廳局級文化幹部,在單位和社會上,他不整人,不害人,創作上有一定成就。但在家庭中,他是一個男權意識非常強的獨斷專行的男人,不願意為家庭盡義務,只要求家人關心他,照顧他。他的妻子在社會上,也是一位領導幹部,而且是一位盡職的好乾部,她生了六個孩子,所有繁瑣家務都是她的事。當妻子因為工作忙晚回來時,或周日加班沒有給他包餃子吃時,他會揮舞著手中的拐杖大喊大叫地說:「你不管這個家庭了?!」在封建男人的心目中,女人首先應該伺候好他,其次是孩子,再其次才是工作。工作,最好不做,更不能做得出色,更不能做的比他強,否則他的統治合法性和權威將受到質疑,他的君臨一切的地位就會受到動搖。這樣的男子主義者一定不會關心女人,一定是「無情無義」的,因為他以自我為中心;這樣的男人一定是「一意孤行」的,因為他沒有平等思想;這樣的男人一定是頑固不化的,因為他不會反思自己。這種專制而傳統的男人,雖然不關心妻子與家人,但還認為你們的一切都是我給的,你們是靠我養活的,所以我愛怎樣對待你們就怎樣對待你們。 張今慧及哪個時代的女子的苦,不僅在於她們得不到丈夫的理解、關懷和支持,還來自於沉重的家務負擔。張今慧在完成了自己的社會工作之後,還要承擔巨大的家務負擔,這使她一輩子都處於緊張、忙碌與壓力之下。6個孩子的一切:吃喝拉撒、上學、生病都是張今慧一個人的事。在外是領導,在內是管家,她負荷著沉重的雙重勞動,這種「雙肩挑」使她的生活喘不過氣來。 等到82歲時,經過種種的內心鬥爭,張今慧終於喊出了自己的痛苦與壓抑。但許多老朋友老同事認為她不應該寫這樣一本回憶錄,這會影響她已經死去的丈夫的聲譽。但女人要一輩子犧牲嗎?張今慧的回答是「不」,她一直是一個反抗的人,所以她決定將她經歷的一切說出來、寫下來,否則她會死不瞑目。作為一個人,她有她的人格,她是一個有追求的人,她最後要爭一次自由,書寫的自由。正由於她的這一次抗爭,我們才了解了作為一個女性的她的不為人知的故事,女人的個人史,就是女人的歷史,就這點而言,她在為女性的歷史書寫,她在為女性發出憤怒的呼喊! 張紅萍:中國藝術研究院文化所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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