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的一點故事及二十多年後才看的一點感想 (英雄本色 影評)

1981年,黃百鳴、麥嘉、石天三個臭皮匠成立了新藝城,黃百鳴找來老友吳宇森執導第一部片《滑稽時代》。當時的香港電影圈有兩大巨頭,幾乎壟斷了電影市場,一是邵氏,一是嘉禾。新藝城相當於是蚍蜉撼大樹。結果《滑稽時代》票房收500多萬,成本只150萬。成績相當不錯。    這個時候吳宇森表示不能再幫忙了,《滑稽時代》里,他也只是用了假名吳尚飛,即是不想飛往。因吳宇森當時仍在嘉禾,老闆已經發火。再幫忙恐怕就要被炒魷魚了。於是吳宇森把徐克介紹給黃百鳴。當時徐克已經拍過幾部電影,《蝶變》更是香港新浪潮的代表作之一,但是黃百鳴認為徐克拍的電影成本很高,又不賣座,有些猶豫,吳宇森就說,你相信我吧,徐克是一個人才。結果徐克在新藝城拍的第一部片《鬼馬智多星》即十分成功,票房好,還在台灣金馬獎獲得三項大獎,分別是最佳導演、最佳美術、最佳剪接。徐克在新藝城做的風生水起,吳宇森在嘉禾卻鬱郁不得志。後來約滿嘉禾,吳宇森歸來新藝城。但此時新藝城已成為和邵氏、嘉禾三分天下的第三方勢力,人才濟濟。吳宇森有些失落,後來被調到台灣,成為台灣方面的總監。當時新藝城的總監是施南生。    在台灣兩年多後,徐克叫吳宇森回香港,說有個劇本等著他拍,於是吳宇森回到香港,拍攝了《英雄本色》。徐克任監製,還在裡面客串音樂老師。《英雄本色》票房收3300萬,助新藝城第三次打破香港票房紀錄。《英雄本色》開啟了香港黑幫電影的時代。吳宇森憑藉著這部電影重生,也印證了吳宇森和徐克之間「惜英雄重英雄」的情義。這時已是1986年,吳宇森已經拍了十幾部電影,快要40歲了。    當中還有個小插曲,黃百鳴說和邵氏、嘉禾爭奪江山時最難過的一場「戰役」是面對著吳宇森。1982年吳宇森在嘉禾拍了《八仙林亞珍》,在邵氏和嘉禾兩條院線同時上畫。新藝城與之抗衡的是由譚詠麟主演的《小生怕怕》。結果《八仙林亞珍》票房收400多萬,《小生怕怕》收1400多萬。新藝城贏了邵氏和嘉禾,小生戰勝了巨人。    這是《英雄本色》背後的一點故事。    《英雄本色》的畫面很有城市感,環境乾淨乾淨,人物的穿著打扮斯文。人物出場的背景大樓高聳入雲,玻璃光滑潔亮,門柱金碧輝煌。Mark哥西裝領帶,外披大衣,墨鏡掩臉,光鮮有型,卻在街邊吃豬腸粉,十分不拘小節。也表明了他不是什麼「正常上班族」。待小販遇上警察,他還沒吃完碟中的豬腸粉,還會快步追上把碟子還給小販,然後鎮定自若地和阿Sir打招呼,卻全無半點流氓氣。黑社會的盤踞點居然在中環的高級寫字樓,裡面還要乾乾淨淨,職員有條不紊地工作。Mark哥拿玫瑰花挑逗女職員,她還能視若無睹地繼續打字。和想像中的黑社會形成反差。然而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進行著毒品交易,製造假鈔等不法勾當。黑社會或無形的極權勢力就是這樣存在於城市中光明的地方。    吳宇森覺得中國電影一向表現得太含蓄,也太沒有風格,對觀眾來說沒有重看的價值。中國人要開放些,顯示自己的真,再把這些性格放到電影里。服裝指導余家安回憶,拍攝《英雄本色》時窮的要命,吳宇森卻要求人人都要穿大衣(港產片從來沒見過)。導演堅持,即使不修飾場景,也要做大衣。大衣是展現戲中人物氣場的重要道具,包含著強烈的象徵意味。Mark哥在幫中地位一落千丈,落難時委曲求全擦車窗時,只簡單地套一件短款外套。鏡頭一搖,卻見新上位的阿成率眾從大樓里走出來。美術指導雷志良故意顛倒黑白,讓反派阿成穿純白色的大衣,其餘角色全部穿深色大衣,走路有風,氣勢驚人,與Mark的落難情形形成強烈的對比。電影的末尾,Mark哥重披大衣與敵人對決,雙手各持一槍,邊走邊開槍,步伐富於韻律,配合大衣的下擺飄動,激烈又浪漫。有人說Mark哥是「張徹式」的角色中姜大衛的浪子高手一次最成功的現代化。從弔兒郎當到落難英雄,到慘死於槍下。戲中只有他才能享受慢鏡頭美化死亡的浪漫英雄待遇。    突然想起前兩年有部韓劇《我的女友是九尾狐》,裡面有個角色是導演,估計劇情設定他很喜歡動作片,所以老是穿著一件大衣,嘴裡叼根火柴,出場時還要配上張國榮的《當年情》,人神經兮兮的,完全是一喜劇角色,模仿得很是滑稽可笑。記得當時舍友在看,卻突然聽到張國榮的聲音,驚嚇之下轉頭一看那猥瑣大叔我就笑得不行。由此可見Mark哥當年的風靡程度。    張國榮真適合做人家的弟弟,兩頰豐潤,目光一派純真自然,直到Mark哥被爆頭,血液從前額噴到他的臉上,他的表情仍是少年人那種怔怔的驚訝,然後才表現出內心感情的衝擊。他率真又固執,愛憎分明,在爸爸和大哥的保護下過的十分的自由自在。所以一旦知道和藹又會照顧人的大哥居然是黑社會,還間接害死了爸爸,他就由愛走到了恨。因著他的性格,他的感情強烈而極端,絕對不存在任何的灰色緩衝地帶。最後Mark哥死在他眼前,很有戲劇張力,他的感情突然激發出來,也一下明白了情義二字。所以最後他沒有激動地抱住哥哥,而是靜靜地把槍遞過去。大哥拿出手銬時也只是稍稍驚訝了一下然後就明白。片中的細節配合得很好,張國榮的家以高明度的顏色為基調,配合時髦的掛畫、面具等裝飾,年輕而具現代感。    片中唯一的女角珠寶意惹人喜愛,一頭短髮,一出場即鬧出笑話。後又因遲到而發揮失常,張國榮一時不小心用大提琴把徐克的車窗砸碎了,她氣得跳腳就走。她和張國榮一樣年輕而純真。到了豪哥把錄像帶交給她的那場戲,她的頭髮第一次紮起來,反常地穿上全黑的衣服(生日那場是粉紅色毛衣),即便是看著小朋友歡樂地唱歌也一副憂心忡忡的表情,顯得深沉而內斂,完全不同於往日撞板鬧笑話的性格。然後她目送豪哥離開,消失在黑暗中,預示著劇情的急轉直下。    吳宇森說過,「最嚮往的人物是古代的荊軻、聶政。他們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佩服他們的地方不是他們的刺殺事迹,而是他們肯付出生命的代價去堅持的信仰,就是那種有義氣的表現。我用血、死去達至一個擴張的效果,令觀眾感到害怕,使他們覺得黑社會或無形的極權勢力的恐怖。」雖然Mark有情有義,但是最後他還是要死的,因為導演已經借狄龍之口說,張國榮走的路才是正確的。    電影的情節一點都不跌宕奇詭,這樣一個故事如果放在今天,估計沒有人聽著會覺得有新鮮感。不過話說回來,這畢竟已經是二十幾年的電影了。何況吳宇森強烈的風格和兄弟間的情義就足以取勝了。話說看的時候哭了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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