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改革的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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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改革的成敗 |
一、引言: 是非榮辱集於一身在中國封建社會中並不乏有起自平民而榮登寶座的皇帝,劉邦、朱元璋都以開國的一代君主享名青史,但卻少有出身寒微而力挽狂瀾的宰相,張居正就是罕見的一位。他從秀才、舉人、進士,官至內閣大學士,從平民中崛起,在明朝萬曆王朝初年當了十年首輔,協助十歲的小皇帝,推行改革,把衰敗、混亂的明王朝,治理得國富民安,人們讚揚他是「起衰振隳」的「救時宰相」(1)。「救時」,是很高的稱譽,這不僅表明他在王朝頹敗之際是一位臨危制變的大政治家,更以威振一世的非常舉措彪炳史冊。他的赫赫功績,堪與商鞅、王安石並立為我國封建社會初期、中期與後期最具盛名的三大改革家。改革發生在明朝後期萬曆元年至十年(1573--1582),張居正出任首輔的十年期間。這是國家多事之秋,但究其所處的16世紀這一特定的時代,已不僅是一姓王朝的衰敗,而是整個封建制度走向沒落。在王朝末年力圖振興頹勢而鞠躬盡瘁的政治家有之,但在封建社會末世,以回天之力使衰老的體制再現活力的唯有張居正得到成功,16世紀末的中國歷史,給了他與歷代改革不同的背景和機緣。中國的封建專制主義體制從秦漢以來到明末,已經延續了一千六百多年。它本身不僅有創立和完善的過程,而且在不斷地加強和削弱的反覆震蕩中發展。多少次農民起義,打翻了一個又一個王朝,一次又一次造成封建統治的癱瘓,封建專制主義體制仍然沿襲下來,發育起來,愈到封建社會後期,愈益強化。發展到明朝,政治上的集權達到前所未有的強度,連宰相的權力都收歸皇帝所有,因此後世都把明朝視為封建專制主義極度發展的一個王朝。然而就在這高度強化的專制主義王朝的末年,衰敗的景象遠遠超過漢末、唐末和宋末,這樣一種極度強化和極度弱化的勢態,共生在同一王朝的始末,是歷代王朝從未有的境遇。這一強弱相間相隨的的現象,反映封建專制主義體制本身蘊有不可克服的矛盾,標誌封建專制制度已經百病叢生,沉痾臨絕,不進則亡。張居正就在這歷史發展的關鍵時刻走向政治舞台,留下他傳奇的人生。這個出身湖北江陵的農家子弟,自幼就以神童蜚聲鄉里,十歲通讀四書五經,十三歲作了《詠竹》的絕句:綠遍瀟湘外,疏林玉露寒;鳳毛叢勁節,直上勁頭竿。小小年紀就以竹自喻,顯示了他少年時代的遠大抱負。這一年他本可以考中舉人,主考的湖廣巡撫顧* 慧眼識俊傑,看到這少年的不同凡響,故意使他落選,讓他經受挫折,以激勵他更加奮進。果然,三年後張居正再度赴試,一舉成名,時年16歲,成為最年輕的舉人。顧* 知道後非常高興,立即解下隨身佩帶的玉墜贈給他,鼓勵他成為輔國的英才。張居正少年得志,壯年入閣,運籌帷幄,才智明決。《明通鑒》說: 「是時帑藏充盈,國最完富」,「起衰振隳,綱紀修明,海內殷阜,居正之力也。」這是清代人對他公允的評價。但在當時人的眼中卻毀譽紛紛,人們對他是非功過的評論,眾口交攻,相互抵捂,不勝其多。在《萬曆野獲編》、《涌幢小品》、《五雜俎》、《定陵注略》、《寄園寄所寄》等明清筆記中,為張居正是否陷害朋友,接受賄賂,勾結內監,兩個兒子蟬聯狀元、榜眼,是否暗通關節等等,有的責難,有的辯解,褒貶不一,而至「人情洶洶」,這樣多的是非榮辱集於一身,在歷史上也不多見。他個人的結局與商鞅、王安石等改革先輩一樣坎坷,遭遇到不幸。如果說,這一切在歷代改革家的經歷中並不鮮見的話,耐人思索的是,導致他身後「鞭屍」,全家遭難的,是他一手提拔、重用的繼任首輔張四維,而為他平反昭雪,奔走呼號的,竟然有當初被他廷杖致殘的反對派,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鄒元標。這樣令人啼笑皆非的結局,在中國改革史上也屬聞所未聞。歷史何以給了他這樣的錯位?! 二、臨危受命明朝是封建專制制度極度發展的一個王朝。它的統治體制,造成君主絕對權力的濫用和腐敗的官僚政治。從封建社會確立以來,皇帝對處理國家事務有至高無上的獨裁權,明初又收回宰相的權力,設置內閣首輔作為皇帝的事務秘書,一切章奏皆由皇帝親自過目審批,任何人不得過問。凡是斷大事、決大疑,臣下只能面奏聽旨,事無巨細統統集權於皇帝一身,君主的權力高度膨脹,超過歷代王朝。事物發展到極點往往走向它的反面,由權力高度集中給皇親貴戚帶來更為驕奢淫逸的生活方式,銷蝕了他們管理國家事務的起碼能力,滋養出一代又一代昏憒的帝王。明中葉後,皇帝不臨朝成為慣例,嘉靖皇帝深居內宮,修仙煉道,三十年不理政;隆慶皇帝在位六年,極少審批公文,遇有國家大事,聽任群臣爭議,一言不發,有人竟以為他是啞吧。國初上朝有嚴格的朝儀,官員稍有失禮要受到處罰,甚至招致非命,大臣覲見都提心弔膽,絲毫不敢懈怠。時過一百多年,到隆慶年間,朝儀早已被人忘卻,連怎樣進退應答,都沒人說得清楚。偶有朝參,大臣們在殿上大搖大擺,高聲喧嘩,隨地吐痰,冒瀆君威,不以為意。這種現象,不僅在封建王朝歷史上見所未見,到清末都沒有達到這種程度。皇帝,是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最高的政治代表,皇帝威權的跌落,意味著中央集權的體制已經駕馭不了它的統治序列,這是統治機器崩潰離析的表現。皇帝長期不理國務,政治重心自然就落到內閣身上,誰成為首輔,誰就能主政,實際上就握有最高的權勢,這就必然招致統治階級內部爭奪內閣首輔的尖銳鬥爭。嘉靖、隆慶年間,短短六年,徐階政倒嚴嵩,高拱又推倒徐階。李春芳被高拱擊敗,高拱又被張居正轟跑,幾乎一年一變。一個首輔倒了,牽連一批官員被貶謫,今朝得勢的,來年就可能被趕下台。內閣之中愛惡交攻,吐唾辱罵,甚至大打出手。官衙無視法令,政多紛更,事無統紀,主錢穀的不明出納,司刑名的不悉法律,管監察的不行糾劾。人們憤憤地指出:「嘉隆以來,紀綱頹墜,法度凌夷」(2),「本朝姑息之政甚於宋代」(3)。統治集團的腐敗、混亂和失控遠比王安石變法的北宋還要嚴峻。財政上的困難比政治危機還要緊迫。社會經濟最棘手的是土地兼并問題,土地集中私人的規模愈來愈大,皇親國戚爭先恐後地吞併土地,一旦佔為已有,就利用特權瞞田逃稅,土地被兼并愈多,國家的稅收愈少。嘉靖皇帝的四子朱載圳在湖廣佔有良田數萬頃,隆慶皇帝兒子的王莊、王店遍及各地。有爵位的勛臣、有權勢的太監、有功名的鄉紳,利用他們不納稅、不當差的優免權紛紛搶佔土地,各類莊田迅速擴張。「私家日富,公室日貧」(4),稅源逐漸枯竭。隆慶五年,全年財政的總收入只有250 萬兩,而支出達到400 多萬兩,赤字超過三分之一。政府累年的收入每況愈下,而皇室的龐大開支卻有增無減。隆慶皇帝的宮廷耗費比國初多至數十倍,官員的貪污、浪費和浩大的軍費更加重了財政的拮据,國窮財盡已到了觸目驚心的地步。值得注意的是,這時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矛盾並未達到激化的程度,根據《明實錄》的記載,隆慶年間的農民起義共有三十多次,年平均數還低於明初洪武年,大都是零星、分散的打家劫舍式的小股隊伍,尚未對王朝的統治構成主要威脅。列寧在論述俄國革命規律時,曾經把下層不願照舊生活和上層不能照舊統治,作為起義成功必須同時具備的兩個條件。但是這兩個條件不一定同時到來,在階級鬥爭還沒有全面激化,統治機構卻已經癱瘓,達到不能按照原樣統治下去時,卻可能先期爆發執政危機。嘉靖、隆慶年間政治、經濟的動蕩主要來自統治階層內部的矛盾和衝突,這是社會危機的主要表現形式。在統治階級中並非沒有開明人士力圖改弦易轍,但都難以奏效。嘉靖末年首輔徐階下決心改變局面,把激勵自己的口號貼在牆上,吃住不離內閣,通宵達旦地處理公務,裁減冗員,平反冤獄,改善士兵生活,但對時局的敗壞並無大補,他自己不久即在敵手的攻擊中舉籌失措,被迫辭職。繼任首輔高拱,早有雄心大志,想大幹一場,他認為前任的措施不得要領,因此一反徐階的作為,把平反的諸臣一概報罷,以「識人才」作為「興治道」(5)的根本方針,選用官吏不問出身、資歷,大力提拔年青官員,規定年滿五十的只能授以雜官,不得為州縣之長,獎掖優秀,懲治貪惰,務求克盡職守。這些都有可取之處,他也因此博得「善用人」的佳譽,但是,他無能通觀全局,駕御左右,不久也被罷職。他們都是首輔中的幹才,為了興利除弊作了力所能及的努力。問題在於,這種改進既不冒犯現存的社會關係,也不干預財政體制,只是在維持現狀的基礎上,對衰朽的官僚機器進行點滴修繕。改革沒有擊中要害,更沒有觸動政治、經濟的主要流弊,因而無能支撐破敗的帝國大廈,所以,他們都很快地敗下陣來,狼狽離職。張居正則是有識之士中的佼佼者,他目睹時局的敗壞,憂心忡忡地寫下這樣的詩句:風塵暗滄海,浮雲滿中州。目極心如*,顧望但懷愁。(6)深切的憂患意識,使他無意留戀悠閑的生活,在同僚沉醉歌台舞榭的日子裡,他閉門謝客,攻讀歷朝典章,剖析政務,探索救國興邦之道;在告病回鄉休假的三年間,不辭辛勞走訪民間疾苦,立志要廊清天下之患。隆厭六年(1572),意外的機遇來了,這年皇帝病故,遺詔命高拱、張居正、高儀共同輔佐十歲的小皇帝朱翊鈞( 神宗,即北京定陵的墓主) 。高拱是首輔,為人驕橫,在他心目中張居正是下屬,高儀年邁多病,都不是自己的對手,唯一能與之爭權的是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在高、馮鬥爭中,張居正趁機聯合馮保,擠走高拱,這年高儀病逝,得以循序升為首輔。他本是小皇帝的老師,又是唯一健在的顧命大臣,得到皇帝的完全信賴。在他主政的十年間,實際上掌握明帝國的大權,這為他實行改革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三、成功之道張居正改革,是在統治機構近乎解體,財政瀕於破產的局面下,自上而下發動的一場挽救王朝統治危機的運動。他有句名言: 「當大過之時,為大過之事,未免有剛過之病,然不如是,不足以定傾而安國! 」這「剛過」,充分表現出他以剛毅明斷的見識和魄力,把新政以迅雷之勢推向全國,因此也留下「時政苛猛」的訶難,是耶? 非耶? 都已成為既往。歷史關注的是,他以什麼樣的決策,使王朝轉危為安,力挽狂瀾於既倒!十年改革從政治推向經濟,從四個方面強國富民,取得顯著成效。(一)、以法治為理政的中心,示大信於天下,使改革得到有力的組織保證`封建社會的改革,都是從上層發動的改良運動,這首先要求集權上層,做到事權歸一,如果不加強朝廷對各級機構的控制力,改革就是一紙空文。萬曆以前法紀廢弛,政多紛更的情況不改變,任何美妙的新政都不可能付諸實施。張居正清醒地看到這點,提出「尊主權」為「方今急務」。這「尊主權」並非是一般意義上的忠於君主,它強調的是發揮政府的職能,所謂「一方之本在撫按,天下之本在政府。」(7)「一切以尊主、庇民,振舉頹廢為務。」(8)以做到「張法紀以肅群工,攬權綱而貞百度。」(9)使尊朝廷和執法聯為一體。它的要旨是以伸張法紀為重點,整頓政府機構和統治秩序。值得稱道的是,他把不法權貴看成「權蠍」(10),認為他們才是真正禍國殃民的大患,因此以打擊不法權貴作為「勵精之始」(11),提出「鋤強戳凶,剔奸厘弊」(12)的主張。把改革的鋒芒指向統治階級內部的不法現象,以觸動最腐朽、最黑暗的社會勢力,這比一般把鎮壓百姓視作首務的地主官僚,是明顯的膽略過人,才高一籌。不法權貴橫行一方由來已久,惡勢力盤根錯結,誰也碰不得,有沒有這個膽量對他們繩之以法,是能不能以法理政,取信於天下的嚴峻考驗。張居正還在主政前夕,即面臨他少年時代的恩人,江陵遼王作惡鄉里,魚肉百姓一案,地方官畏懼遼王府的勢力,對遼王的罪行,不敢如實上報,張居正斷然處治了失職的官員,甘冒「謀產害友」的罵名,廢去遼王,懲辦了江陵一霸。改革剛剛啟動,又碰上最有權勢的太監馮保的侄子毆打平民犯了法,這是一件引人注目的事,因為張居正當上首輔主要得自馮保的支持。然而,這件事並未難倒張居正,他當機立斷,把馮的侄子革職,杖打四十大板,並通告馮保嚴格家教,伸張了法紀。他還依法懲治了孔夫子的後裔衍聖公,法辦黔國公,用強有力的措施限制皇親貴戚擅權,一再宣告: 「所在強宗豪民,敢有撓法者,嚴治不貸。」(13)將抨擊不法權貴與革除弊政連在一起,從規章制度上堵塞漏洞,是他最成功的一舉。在明代,驛遞是官方辦理公務的主要交通工具,從北京到各省的交通要道都設有驛站,負責供應來往官員的吃、住、差役和車馬等交通工具。這些負擔都分攤給就近的民眾。明初使用驛站有嚴格的規定,非有軍國要務,不得發給印信乘驛。這些規章到明後期已經名存實亡,兵部和各省撫按,隨意填發印信送人情,一張印信使用終身,或是輾轉贈送。官員在驛站百般勒索,捕人掠盜,成為酷虐的暴政。張居正決心從此開刀,痛加裁革,掃除多年積弊,使人民得到實惠,這是改革取信天下,得到百姓信任的重要保證。(二)、以理財為監察的中心,整頓官府,使新政得到財政收益張居正認為,外之豪強兼并與內部官府舞弊,這兩股勢力的勾結,是社會不安定的主要弊源。要有效地約束不法權貴,打擊違法活動,必須從吏治著手整頓官府機構。但是官官相互,歷來如此,當事情觸及大大小小官員的既得利益,那就是捅了馬蜂窩,遭到眾多的抵制,甚至陷入孤立,所以在封建社會中整頓官府是件冒風險的事。張居正為政不久卻取得成功。主要辦法有三條。其一,從加強監察著手,提高行政運轉的效率。明朝的中央機構分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六部中又分設監察機構六科。部的最高長官是二品官,科的長官最高是七品,可這七品對二品卻有封駁糾劾的權力,所以大官統率小官,小官卻可以牽掣大官,六部和六科都直接向皇帝負責,內閣不干預,這遇到昏憒的皇帝那就亂了套。張居正改為由內閣總其成,頒行官員考成法,吏部通過詢事考言,以言核事,以事核效,評定官員的勤惰,定期考勤,隨事考核,以一套嚴密的監察制度防範玩忽職守的現象。其二、以理財作為考核的準則,這是考成法的最終目的。當時官場通行的是增加賦稅,向小民頭上搜刮,不敢督繳正賦田稅,因為逃稅拖稅的都是豪強權貴,追繳田稅無異在是太歲頭上動土,誰也不敢出這個頭。張居正毅然提出對官員「以錢穀為考成」(14)的主張,凡是追繳欠稅不足的官員,都要受到批評、調離或撤職的處分。以追索田糧評定政績,迫使官員打擊不法權貴,使貪官無處藏身,不用加稅而補足國家虧損,這是一項成功的經驗。其三是不拘一格用人才,培植改革的中堅力量。有為的政治家們往往都能在用人方面破除論資排輩的偏見,但像張居正那樣重視從下層提拔人才,殊屬難得。他倡導:「采靈菌於糞壤,拔姬姜於憔悴。」(15)認為立賢無方,唯才是用,即使賤為僧道皂隸,只要出類拔萃,可以位列九卿,作為國家的棟樑。他突破成規起用行伍出身的李成梁為鎮邊大將,破格重用殘疾小吏黃清為太僕卿高級官員,重新起用被罷官的水利專家潘季馴治理黃河。在改革推向高潮時特許府、州、縣的考生越級報考京師的國子監,把各地人才收羅到中央,很快組成精幹的班底,形成改革的中堅力量,為建樹新政作出貢獻。(三)、以均賦役為中心,厚商利農,發展社會經濟明朝的賦稅制度是向土地所有者徵收田稅,按人頭派差役,所以土地和戶口是王朝財政和勞動力的主要來源。隨著兼并勢力的發展,民間的土地和人口逐漸集中到勛臣、貴戚和大地主的名下。他們倚仗特權,賄賂官府,隱佔戶口,瞞田偷稅,逃避差役,到萬曆前夕法定的征糧地比明初已減少一半,人口減少三分之一以上,大批的土地、人力流進私人腰包,使國家的稅源衰竭。本來國家徵收田賦是,田多的多征,田少的少征,按畝核算,從法制上說是公平的,這也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條件下的均稅實質性內容。有的農戶土地被豪強侵佔,田賦卻留在原田主的名下,造成產去稅存,這就發生了賦稅不均的社會問題。考成法只能解決一部分欠稅的問題,大量的瞞田逃稅和稅役不均亟需從賦役制度上加以整頓,這才能開闢理財安民的新途徑。萬曆五年開始調查,次年即通令清丈全國田地,詳審細核,三年查出漏稅土地八十餘萬頃,從嚴打擊了違法的權貴地主,迫使他們守法,不敢輕易欺隱,小農免受賠累,國賦按時收納,扭轉了財政虧損。後人評價這一舉措說: 「既不減額,亦不增賦,貧民之困以紓,而豪民之兼并不得逞。」(16)確實做到了公私兩利。在賦稅不均的現象初步糾正後,立即著手解決逃役問題。萬曆九年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即是將賦役中的各項名目,如雜泛、均徭、力差、銀差等各種稅收合併為一種,將力差歸入田賦,一律按田畝核算,減化手續,統一徵收。並可改折銀兩,允許被徵調的差役出銀僱人代役。這就擴大了貨幣流通的範圍,削弱了人身依附關係,使商販和工匠獲得了人身自由,這對商品經濟的發展起了促進的作用。在調整經濟政策的同時,又把興修水利作為發展生產的重要課題。歷來治河的方針只顧漕運,為朝廷運糧,不顧民生,因此大多採用分疏黃河的辦法保障運河渠道的暢通,也就是在黃河下游多開枝河,分泄河水,這種辦法容易淤塞河道,墊高河床,但卻急功近利為歷代王朝慣用。張居正大力支持水利專家潘季馴摒棄傳統方法,採取漕運與民生兼顧的方針,築堤束水,以水攻沙,利用奔騰的河水,沖沙入海,自此多年沒有大患,使得黃河兩岸「十年棄地轉為耕桑,河上萬艘捷於運輸。」(17)保障了生產,穩定了政府的財源。(四)、以近民便俗為宗旨,提倡面向實際,為改革提供有力的思想資源 張居正自從政以來,就倡言治國理政不外乎謀求富強大事,這在當時並不容易為一些官僚士大夫所接受。宋明以來,理學被尊為儒學的正宗、統治階級的官方思想,到明後期愈來愈走向空疏。它宣揚心外無物,不假外求,把做學問的功夫引向發掘內心世界,否認客觀真理,這種完全脫離實際的學風,養育出一批文人學士談玄說虛,好說大話、空話,鄙薄民生實事。他們嘲諷張居正說:「吾輩謂張公柄用,當行帝王之道,今觀其議論,不過富國強兵而已,殊使人失望。」張居正對此報之一笑說:「過譽我矣! 吾安能使富國強兵哉!」(18)為了批駁迂腐的文人用祖制反對革新,張居正總結商、周、秦、漢王朝興亡盛衰的教訓,提出因時順勢的變法思想,強調:「法制無常,近民為要,古今異勢。便俗為宜。」(19)從近民便俗出發考察先朝的法規,凡是不能順應時勢,違背民眾要求的,可不用遵守;只要順時安民的,即便是凡夫俗子的見議,也不該不聽從。要使各級官員摒棄舊規,面向實際,以富國強兵為首要任務,大力提倡掃無用之虛詞,求躬行之實效。「強調:「人情物理不悉,便是學問不透。」(20)這在言必稱孔孟,道先賢的時代,提出不體察民情,便是學業不到家的見解,大大突破理學的禁錮。他自憾位居高官,對民間猥俗猶如隔岸觀花,不如底層下屬了解民間疾苦。要求當官、做學問的走出衙門和書齋,面向實際,把治學理政與解決國計民生結合起來,這對陳腐的思想界是一大觸動。對於有些道學先生借口天象災異攻擊新政的無知行為,他在嚴加批駁中對某些自然現象作出唯物主義的解釋。他撰寫《葬地論》,認為人一死,精神消散,僵硬的遺體如同土石一樣,不復再有知覺。世人所謂人死變成鬼神,風水吉凶預兆禍,等等,都是一派胡言。自古以來,屍陳山野,鳥啄鷹食的,子孫後代也有顯貴人士;風水再好,也不見朽木再生,枯骨復華的,哪能長保後代的富貴? 又說:「葬者,藏也。」就是避免屍身外露而已,沒有什麼深文大義。在《雜著》中又進一步說明,人畜死於雷擊,是因為偶然與雷相撞,受到火氣燒灼,身上留下焦紋是自然現象,並非符咒。張居正的無神論思想不僅反擊了猖獗一時的迷信說教,也表現出對祖宗家法的批判精神,是非常難得可貴的。由此可見,張居正改革是並不是一般的政策變動,是有深刻的思想基礎的。正因為他有符合歷史發展的進步思想,形成自己的新政系統,所以在與反對派的鬥爭中,能夠以犀利的鋒芒,破除阻撓,把改革推向前進。對於改革的成效,清代歷史學家張廷玉評論說:「自是,一切不敢飾非,政體為肅。」(21)重現出現強有力的政府機制。嘉靖末年國家糧倉不足一年之儲,改革前財政空虛,入不敷出,赤字超過三分之一,改革後國家儲糧可支十年,國庫積銀四百萬兩。《明通鑒》讚譽:「是時,帑藏充盈,國最完備。」這豐碩的成果已經載入史冊,在中國歷史上熠熠生輝。四 、以剛毅而決勝的品格這十年成效得來並非易事,一事一議都歷經艱難。這不僅是因為改革要觸動豪強權貴的利益遭到頑強的抵制,還因為封建體制發展到明後期,已經衰老而僵化,能允許改革的餘地已經非常狹小。地主階級走向下坡路的人情世態,因循守舊,姑息偷安,容不下哪怕很小的變動,稍許更新,也不易為現實所接受,連反對張居正的著名文人王世貞也不得不承認:「文吏不習見祖宗制,創聞以為駭而不便者,相率而為怨謗。」(22)對此張居正有敏銳的感受,他說:「明興二百餘年矣! 人樂於因循,事趨於苦窳,又近年以來,習尚尤靡,至是非毀譽,紛紛無所歸究。」(23)當此因循難振之時只有頑強破除積習,才能打開局面。海瑞秉公執法,遭受非難,他致函表示要力摧浮謠之議,褒獎奉法之臣。在懲辦一批庸官貪吏之際,有人攻擊他「執事太嚴」(24),借口雷擊端門,胡說上天降災,要求撤消新政,他鄙夷地申斥:「皆宋時奸臣賣國之餘習,老儒臭腐之迂談。」(25)宣稱必須重處肇事者,以定國策,把他們削職、戍邊,論罪下獄。由於對反改革的勢力無情反擊,所以能消除阻力,把新政引向前進。但是,反對派並不輕易消聲匿跡,萬曆五年正當改革從政治推向經濟之時,張居正父親去世,按明朝禮制規定,在職官員自聞父母喪日起,要辭官守孝三年,如有特殊情況,經皇帝特批,可以繼續留任,稱為「奪情」。明朝是重孝的王朝,在明中葉就已多次申令,不準奪情,按慣例張居正也要遵守,可新政正是方興未艾之時,張一離任,形勢可能逆轉,支持改革的官員倡議奪情留任,這就引起一場軒然大波,反對派紛紛攻擊這是:「忘親貪位」(26),「背公議而殉私情」(27),「親死而不奔」是「禽彘」(28),甚至把謾罵寫成小字報貼在大街上。張居正對此不屑一顧,側目而答:「今言者已詆臣為不孝矣。斥臣為貪位矣,詈臣為禽獸矣,此天下之大辱也,然臣不以為恥也。」(29)對於「戀權」的責難,他坦然回敬說: 「戀字一字,純臣所不辭! 」揭露反對派是「借綱常之說,肆為擠排之計。」(30)進行無情打擊,致使反對者再也無力公開抗爭。自此,反改革的鬥爭不再表現為正面的衝突,而是用隱蔽形式,暗傳各種流言蜚語,對改革進行敗壞和中傷。按朝廷的舊規矩,京師冬天,皇帝要賜朝臣貂皮帽以御風寒,這一項支出要花費數萬緡,為了節省開支,張居正帶頭不帶貂帽,革除這項賞賜本是一件好事,有人卻放言,這是張居正吃春藥過多,「毒發於首,冬月遂不御貂帽。」(31)萬曆五年和八年,張居正兩個兒子蟬聯狀元、榜眼,此事招致非議,其中是否有弊,史無明證,但這一件未經證實的流言,廣為流傳,至今也未弄清楚。似這類傳言令人不勝其眩,追尋又莫究其端的事例不勝其多。張居正如果沒有堅強的意志,有可能怯於人言,畏縮不前。然而對這一切他都處之泰然,認為「浮言私議,人情必不可免」(32),不必大驚小怪,只要認定所作所為合於安邦定國之理,「所治是信心任理,不顧流俗之是非」(33),在新政遭受非難時他揚言:「得失毀譽關頭,若打不破,天下事無一可為者。」(34)任其「謗書盈篋,終不為所動」。不僅如此,他還以破釜沉舟的決心宣稱:「不但一時之毀譽,不關於慮,即萬世之是非,亦所不計也。」張居正的鋼鐵意志和雷厲風行的魄力,給當時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人據此指責他「時政苛猛」、「剛鷙」等等,也有人為之辯解說:「人習於玩,一旦法繩,若見為苛,而居正持之益堅,爭之益力,以是遂與世齟齬,而又一二非常奇舉,其跡不無似愎、似少容、似專權、似挾術。」(35)在因循守舊,積重難返的社會風氣 中,如果沒有這樣果敢而又凌厲的魄力,改革將會寸步難行,張居正正是具有過人的膽略和勇氣,才使中央政權內部沒有出現北宋改革那樣強有力的反對派,不象王安石變法幾起幾落,新政因而較少引起正面衝突,比較順利地從政治推向經濟,功效顯著。可以這樣說,改革的成功,主要是因為張居正在主觀上具有把新政引向勝利的忠誠和能耐,16世紀後期的社會環境給他提供了充分活動的舞台,使他主導了王朝敗落時期重又復甦的新局面。五 、禍發蕭牆由張居正個人主導的這場改革的成功,也預示身後隱伏的危機,這就是人在政在,人亡政息。萬曆十年六月張居正病逝,同年十二月反對派開始發難,張居正滿門查抄,家屬餓死十多人,凡被認為與張結黨的官員,統統被削職。至於他一腔心血建樹的新政,更是付諸流水。廢除新政,首先從放鬆馳驛的限制開始,恢復權貴乘驛的特權,繼而取消考成法,一切皆與新政反其道而行之,「由是,上下恬熙,法紀漸至不振。」(36)張居正改革連同他本人全遭覆滅,恰如明人筆記《野獲編》所述: 「身後一敗塗地」。為什麼苦心經營十年,卓有成效的改革卻一朝顛覆,毫無招架之力,從客觀上說有兩個原因:(一)、皇帝態度的變卦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在君主專制的時代,皇帝是至高無上的權威,張居正的威勢是因為代行皇帝的權力,反對派不足與之抗衡,但這只是為時不久的特殊條件。新政初期,神宗是個不甚解事的少年,張居正是他的老師,處處聽從張的指點,對改革自無二議。隨著年齡的增長,神宗已成長為統治階級的最高代表,至上的皇權刺激他無限膨脹享受一切的慾望,對張居正規勸戒游宴,節賞賜,卻珍玩和勤讀書的說教已有所不滿,這一裂隙早就被反對派窺視在心。帝權和相權本是一組相依相剋的矛盾,權高振主,遭到皇帝的忌恨,往往成為宰相的悲劇,張居正也不例外。在皇帝年幼時可以忍受的,到成年卻成為削奪相權的口實。張居正暴病身亡後,反對派的發難首先得到皇帝的支持,落井下石的,乘機報復的,群起而攻之,禍延所有支持改革的官員,不到一年改革派被清洗殆盡。十年新政,毀於一旦,皇帝態度的變卦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當執政者面臨社會危機的時候,苦於謀求出路,保全統治地位,可能同意或支持改革,從而約束自己的貪慾,一朝改革初見成效,危機解除,貪婪的階級本性又促使他們擺脫改革所帶來的節制,進而廢除改革。在皇帝一言定法或廢法的時代,政以人舉也必將以人亡。成於斯者敗於斯,這是專制主義政體下政治變遷和社會改革的普遍現象。作為改革家的個人命運與新政連為一體,往往以喜劇開場而以悲劇而告終。雖然他們鞠躬盡卒為王朝解除危機,但終將成為王朝統治的犧牲品,這幾乎是地主階級改革家難以逃脫的命運,商鞅車裂,王安石鬱鬱而終,張居正也不例外,重蹈了他們的覆轍。(二)、改革思想的局限是致禍之由張居正以近民便俗為改革的依據,是超群出眾的見解。但他在接受國事委託時又表示:「今國家要務,惟在遵守祖宗舊制。」(37)高度讚揚「政必法祖」(38)的精神,給新政披上「法祖」的外衣。五百年前王安石變法,「法祖」是反對改革的旗號,王安石即以「祖宗不足法」享譽青史,但這旗號到張居正手裡卻變成新政的法寶。固然,皇帝年幼,首輔出身的門第不高,需要藉助祖先亡靈來穩定統治,這是不得已的方式。但是寓革新於法祖這種思想模式的出現,並不決定於改革家的個人品格,而是隱藏在這思想後面階級關係的制約。16世紀的地主階級經過漫長的歲月,已經邁過它的黃金時代,走向下坡路,一代不如一的歷程,使得統治階級的眼光愈來愈趨向保守,即便像張居正這樣傑出的政治家,也越不出這個階級局限,提不出遠大的政治理想。凋零的現實給了他今不如昔的教訓,國初的興盛局面又常常令他心醉神往。「每思本朝立國規模,章程法度盡善盡美,遠過漢唐。」(39)其後「法之不行,人不力也。」(40)他把明初的法制看得盡善盡美,只是由於不肖子孫違背祖制,才逐漸敗落。所以他努力的目標是「守成業而致盛治」(41),「日取祖宗之法修飭而振舉之」(42)。這就是按照舊規章,繪製新藍圖。所以「法祖」對他而言又不僅是方式,更是一種社會理想。「寓法祖於革新」的思想較之王安石「祖宗不足法」的氣魄,革新精神大為遜色。這種守成的社會理想,前進而又懷舊的精神狀態,使他襲用進取不足的旗號,致使他在與反對派的鬥爭中沒有鮮明的旗幟,甚至給對立面提供口實,御史劉台就此責難改革說:「諫官因事論及,必曰『吾守祖宗法』。臣請以祖宗法正之。」(43)洋洋洒洒反對新政,用的就是法祖的名義,這就在實踐上增加了改革的阻力。打擊不法權貴是新政致力最多的重頭問題,其出發點是為了「嚴治為善愛」,告誡他們「但能守法安靖,自可長保爵祿。」(44)貫徹封建法制,打擊不法權貴,是為了地主階級的長治久安,也是為了保全權貴們永遠的榮華富貴。改革體現的是以朝廷為代表的地主階級的整體利益,其中也包含權貴的利益。這種性質決定改革與反改革的分歧,是在同一階級內部的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之爭,它們之間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這兩者可以在一定條件下激化,也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緩解。隨著地主階級的日趨保守,能夠體恤王朝整體利益的社會力量愈來愈加單薄,即使地主階級中最有為的政治家,其革新精神也相應地減弱,所以改革是觸動不深的社會改良運動。這也決定了改革缺乏廣泛的社會基礎,也不可能真正摧抑豪強,往往是淺嘗輒止,半途而廢。以清丈土地為例,補稅的範圍只限於自置田地中非法佔有的部分,對大批欽賜的田地,不納糧稅的不在清丈之列。凡是清出的土地,一經交稅,就可以合法所有,這雖然增加了國家的稅收,卻不能解決土地高度集中的弊病。清丈也不徹底,欺隱舞弊的弊端,猶如鼠穴,此塞彼通,難以堵絕。所以《野獲編》說: 「勵精之始,力杜*門,以後又漸濫觴。」權貴的不法行為經營日久,盤根錯節,對他們打擊而又虎頭蛇尾,不能真正剷除,只會刺激他們的不滿和仇恨,以致貽留後患,一朝反撲,反遭其害。張居正身後罹難一大罪狀就是「假丈量遮飾,騷動海內。」他的一番苦心招來的卻是殘酷無情的打擊,這是一個沉痛的教訓。六、末世英雄的悲歌作為一個改革家,張居正不愧有傑出的才幹和堅強毅力。他治學,人謂: 「最稱嚴核」(45);他治家,人謂:「教子極嚴」(46);他治國,人謂:「有才有識,故能擔荷宇宙,勿徒以權臣相擬。」(47)風雲際會中形成他剛毅、深沉、傲然、機警的品格,在改革中充分展示了他卓而不群的風采。然而,他驕橫、專斷、偏狹,喜奢華,且好聽阿諛奉承之詞,致使他用人選才失誤,加速新政的破滅,是改革失敗的主觀因素。張居正生前起用了一批得力的改革派,其善用文官武將的佳譽已經載入史冊。但他在用人方面唯一也是最大的失誤,是沒有及時物色一個能肩擔重任的後繼者。他並非是沒有深謀遠慮之人,但他從沒有想到由於他威權獨攬,氣勢奪人,以至沒有第二個能孚眾望的繼承人取代他的聲威。剛愎自用,偏聽偏信,使他自蔽視聽,不能客觀地考察人選。更使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正當58歲精力猶旺之時,一場宿疾痔瘡的複發,三個月即告病危。彌留之際,匆促接受司禮太監馮保的建議,保舉原禮部尚書潘晟入閣,潘本是平庸之輩,還未上任即遭彈劾而辭職,繼任者是一向受到張居正垂青的張四維,此人家資萬貫,倜儻有才,但品行素來不端,可他攀附權勢,曲意奉承,「歲時饋問居正不絕」(48),極盡逢迎拍馬之能事。一朝大權在握立即轉向,起用一批被張罷職的官員。首先發難攻擊張居正的李植,就出自他的門下,廢除乘驛之禁也是他的授意。繼任的申時行也是張居正的助手,他以一手漂亮的文字博得張居正的歡心,於萬曆六年入閣,協理政務。但他的為人正如明末著名戲劇家湯顯祖的評價:「柔而多欲」(49),是個貌似寬厚,實則利慾薰心的偽君子。張四維回鄉奔喪,他繼任首輔後,擬旨宣布張居正「誣衊親藩」、「專權亂政」、「謀國不忠」(50)等幾大罪狀,就是出自他的手筆。在他主政期間一切新政全都報廢。如果沒有這樣的兩面派和偽君子竊居要職,推波助瀾,新政尚可延續時日。張居正英明一世,卻毀於偏好奉迎,沒有洞察埋伏在身邊的異己分子,以致禍發蕭牆,遭此敗北。張居正熟讀經書史籍,對歷代改革家的厄運並非無動於衷,明人史書記載說,他晚年「亦自知身後必不保」(51),但他仍然矢志不移推行改革,一再囑告下屬: 「諸公宜及仆在位,做個一了百當。」(52)充分表現出他的堅強意志和自我獻身的精神。雖然他有過人的膽識和魄力,駕馭群臣有使「百僚皆惕息」(53)的威勢,但他無法變更改革蘊有的脆弱性質。這是時代和階級註定的局限,不以他個人剛強性格為轉移地呈現在新政之中。可以說,張居正的失敗也是他的成功招致的必然結果,這是封建專制主義時代改革家很難倖免的悲劇。他以一農家子弟,登上宰相的寶座,推行皇親貴戚難以容納的新政,自是困難重重,他也不是沒有沮喪的時候,在遭受困擾時,他仰天長嘆: 「奈何積習成風,因循難振」(54),種種努力無異是「顧涓流徒煩於注海,而寸石何望於補天。」(55)自述「仆以孤焰,耿耿於迅飈之中」(56)。一個威權盛極一時的最大當權派,力圖推進一些改良,其處境竟然像是狂風中的孤焰,搖搖欲滅。明知改革如涓流入海,寸石補天一樣無改於發展的頹勢,但他一如既往,不改初衷,即如孤焰置於風口,也要以那微弱的光芒照亮王朝復甦的通途。這就是一個地主階級英雄人物的自白,也是一個末世英雄的悲歌。張居正不惜摩頂放踵為之點燃的革新之火,為衰敗的王朝贏得一度光華。明末有人說他是「救時宰相」(57),這是褒獎,也是不幸而言中,救時者救得了一時,救不了一世。那發生在衰老機體上驀然一現的迥光,並不能招還那逝去的青春,匆匆就被泯滅了。在他身後迄於明亡的六十多年中,各種社會矛盾急劇地發展,一發不可收拾,再也沒有一個能人志士力挽狂瀾。這表明地主階級當權派再也無能醫治封建社會的痼疾,即便是有識者也不過尾隨張居正的後塵,夢想「循居正成規」(58),要求各衙門按照萬曆十年前的規章行事,作一東施效顰。當初大罵張居正是禽獸被廷杖致殘的鄒元標,竟然拖著一條拐腿,為張居正的昭雪奔走呼號,試圖召回失去的新政,然而無可奈何花落去,古老的帝國大廈終於被歷史的巨浪衝擊得分崩離析了。歷史就是這樣令人悲歡啼笑,當年誹謗新政的又何嘗料到日暮途窮時夢想追回改革的盛景而又時不再來呢? 唯有一代勇士燃起的點點星火,長留中華民族的星空。歷史嘲諷的不是張居正改革,而是斷送改革的封建專制主義體制,這是公正的。------------------------------------注釋: (1)、(16)、(35)、(57)、(58) 《神廟留中奏疏匯要》吏部卷一。(2) 《張文忠公全集》書牘十。下簡稱《全集》(3) 《谷山筆* 》卷三。(4) 《全集》書牘六。(5) 《明史》《列傳. 高拱》。(6) 《全集》文集《雜著》。(7)、(17)、(19)、(20)《全集》書牘十五。(8) 《全集》書牘八。(9) 《全集》奏疏一。(10)、(15)《全集》文集八。(11)《萬曆野獲編》卷十三。(12)、(33)、(34)、(39) 《全集》書牘十二。(13)《全集》書牘九。(14)《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一。(18)《全集》書牘二。(21)、(53)《明史》《列傳. 張居正》。(22)《首輔傳》卷七。(23)《全集》書牘五。(24)、(25)《全集》雜著。(26)、(29)、(30)《全集》奏疏六。(27)《明史》《列傳. 趙用賢》。(28)《明史》《列傳. 鄒元標》(31) 《萬曆野獲編》卷九。(32) 《全集》卷十五。(36) 《首輔傳》卷九。(37) 《全集》奏疏二。(38) 《全集》文集二。(40) 《全集》文集三。(41) 《全集》奏疏九。(42) 《全集》文集三。(43) 《明史》《列傳. 劉台》。(44)、(54) 《全集》書牘一。(45) 《萬曆野獲編》卷二。(46)、(51) 《萬曆野獲編》卷九。(47) 《寄園寄所寄》、《焚塵寄遺聞》卷六。(48) 《明史》《列傳. 張四維》。(49) 《明通鑒》卷六九。(50) 《明史紀事本末》卷六一。(52)、(55) 《全集》書牘十三。(56) 《全集》書牘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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