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變法風波】光緒帝頒發《上諭》對寇連材的影響
【光緒變法始於1895年7月19日】此文摘錄於鳳凰博主:yangchuanxin在中國史學界中,把1898年6月11日光緒皇帝頒布的《明定國是詔》,視為光緒變法開始的觀點,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認識。光緒變法的起始時間不是1898年,而是1895年,是以光緒皇帝1895年7月19日頒布的《上諭》為標誌。我在《光緒變法是中國社會醞釀已久的產物》和《光緒變法始於1895年》兩篇文章中已經反覆強調,光緒變法始於(農曆潤五月二十七日),年僅24歲的光緒皇帝頒發《上諭》,明確地昭告全國各級官員說:「自來求治之道,必當因時制宜,況當國事艱難,尤應上下一心,圖自強而彌禍患。朕宵旰(xiao gan:宵衣旰食)憂勤,懲前毖後,惟以蠲除(juan chu:免除)積習,力行實政為先。疊據中外臣工條理時務,詳加披覽,採擇施行,如修鐵路,鑄鈔幣,造機器,開各礦,折南漕,減兵額,創郵政,練陸軍,整海軍,立學堂,大約以籌餉、練兵為急務,以恤商、惠工為本源,此應及時舉辦。至整頓厘金、嚴核關稅、稽察荒田、汰除冗員各節,但能破除情面,實力講求,必於國計民生,兩有裨益。著各直省將軍、督撫,將以上各條,各就本省情形,與藩、臬兩司暨地方官悉心妥籌,酌度辦法,限文到一月內分晰覆奏。當此創巨痛深之日,正我君臣卧薪嘗膽之時,各將軍、督撫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諒不至畏難苟安,空言塞責。原折片均著鈔給閱看,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朱壽朋:《光緒朝東華錄》第四冊,中華書局1958年12月出版,總3631頁)光緒皇帝這道關於改革變法的「上諭」頒發之後,極大地鼓舞了全國改革變法的士氣,一場自上而下的改革變法,很快就在中華大地上開展起來了。到了1898年初,面對德國和俄國掀起的瓜分中國狂潮,積极參与改革變法的一些清政府官員,如御史楊深秀、翰林院侍讀學士徐致靖、工部主事康有為等紛紛呈遞奏摺,一致要求光緒皇帝立即頒發「明定國是」的詔書,向全國宣布改革變法是大清帝國的國策,是不允許反對的大政方針,要求王公大臣和各級官員必須貫徹執行,以加快改革變法的步伐。光緒皇帝採納了他們的建議,於頒布了《明定國是詔》。光緒皇帝頒發的這道《明定國是詔》和頒發的《上諭》,是整個光緒變法過程中最為重要的兩個文件。對於頒發的光緒上諭,至今依然沒有引起中國史學界足夠的重視;而對於光緒皇帝頒發的《明定國是詔》,中國史學界始終沒有做出準確地評價!光緒皇帝的這道上諭,從內容上看,可以清清楚楚地分為這樣幾層意思:第一,針對甲午之敗後的「國事艱難」局面,光緒皇帝要求大清帝國的君臣「上下一心,圖自強而彌禍患」,明確地提出了「求治之道,必當因時制宜」和「蠲除積習,力行實政」的新施政方針。第二,光緒皇帝提出的新施政方針,其主要內容基本選擇於王公大臣們呈遞的奏摺,具體有:「修鐵路,鑄鈔幣,造機器,開各礦,折南漕,減兵額,創郵政,練陸軍,整海軍,立學堂,大約以籌餉、練兵為急務,以恤商、惠工為本源,此應及時舉辦。至整頓厘金、嚴核關稅、稽察荒田、汰除冗員各節」等等。第三,光緒皇帝要求各省主要負責人結合本省的實際情況,儘快地拿出具體的實施方案,並且限期一個月之內必須明確地奏報給光緒本人。其原文是:「著各直省將軍、督撫,將以上各條,各就本省情形,與藩、臬兩司暨地方官悉心妥籌,酌度辦法,限文到一月內分晰覆奏。」第四,光緒皇帝語重心長並含有警告地說:「當此創巨痛深之日,正我君臣卧薪嘗膽之時,各將軍、督撫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諒不至畏難苟安,空言塞責。」第五,光緒皇帝對於這道「上諭」如何頒發,還做出了具體的規定說:「原折片均著鈔給閱看,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由此,光緒皇帝自上而下發起的改革變法活動迅速地開展起來。其具體表現有以下諸方面:其一,各種學會紛紛成立,各種報刊紛紛出版發行。其中,多數報刊奮力為光緒變法搖旗吶喊,鳴鑼開道,獻計獻策。我在《光緒變法是中國社會醞釀已久的產物》一文中提到:「正是在這種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變法浪潮中,正是在光緒皇帝1895年7月19日頒發《上諭》的指引和鼓勵下,以朝廷重臣、封疆大吏和各級官員為主要成員的北京強學會和上海強學會創建了。」在此需要進一步補充的是,北京強學會和上海強學會的出現,給全國的志士仁人樹立了榜樣,帶動了全國,各種學會猶如雨後春筍紛紛成立。據湯志鈞先生在《戊戌變法史》一書介紹,當時至少有以下這樣一些社會團體在中國的大地上出現了(關於湖南省出現的社會團體問題,留待下面專門談論):(一)直隸1.強學會:2.知恥學會:1897年,由滿族人、愛新覺羅宗室成員壽富在北京發起成立。3.關西學會:1898年1月,由閻乃竹、宋伯魯、李岳瑞等在北京發起成立。4.立天足會:1897年在天津成立。5.粵學會:1898年1月,康有為是發起者之一;4月擴大為保國會。6.閩學會:1898年1月31日,由林旭、張鐵君在北京發起成立。7.蜀學會:1898年3月,楊銳等在北京發起成立。8.保國會:1898年4月,由康有為在北京發起成立。9.保浙會:1898年4月成立。10.保滇會:1898年4月成立。11.保川會:1898年4月成立。12.通藝學堂:原名西學堂,1897年,由張元濟等在北京創建。(二)江蘇1.上海強學會:1895年在上海成立。2.上海農學會:又名務農會,1896年成立。3.新學會:1897年在上海成立。4.算學會:1897年在上海成立。5.不纏足會:1897年,由梁啟超、譚嗣同、汪康年、麥孟華等在上海成立。6.蒙學公會:1897年,由葉瀚、汪康年在上海發起成立。7.譯書公會:1897年,由惲積勛等在上海發起成立。8.醫學善會:1897年,由龍澤厚等在上海發起成立。9.中國女學會:1898年在上海成立。10.蘇學會:1897年在蘇州成立。11.測量學會:1897年在江寧(即南京)成立。12.勸學會:在江寧(即南京)成立。13.蒙學會:在江寧(即南京)成立。14.匡時學會:在揚州成立。(三)湖北1.中國公會:1895年,由汪康年在武昌發起成立。2.質學會:1897年在武昌成立。(四)廣東1.農學會:1895年在廣州成立。2.不纏足會:在潮州成立。3.顯學會:4.群學會:5.時敏學堂:1898年在廣州成立。(五)廣西聖學會:1897年成立於桂林。(六)福建1.不纏足會:在福州成立。2.算學會:在福州成立。(七)浙江1.興儒會:1895年在瑞安成立。2.興浙會:1897年,由章太炎、董祖壽、連文澂等發起成立。(八)陝西1.味經學會:在西安成立。2.勵學齋:1897年在西安三原成立。(九)貴州仁學會:(十)四川蜀學會:1898年4月在成都成立。(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197—208頁)由上述學會、團體舉辦的報刊,也猶如雨後春筍出現中國的大地上,其中主要有:北京《萬國公報》:1895年8月17日創刊,雙日刊,北京強學會機關報,共出版45期;鑒於該「刊名與廣學會機關報《萬國公報》完全相同」,於1895年12月16日更名為《中外紀聞》。《強學報》:1896年1月12日創刊,五日刊,上海強學會機關報。《時務報》:1896年8月9日在上海創刊,旬刊,汪康年任總理,梁啟超任主筆。《利濟學堂報》:1897年1月20日,在浙江溫州創刊,瑞安利濟醫院學堂主辦,共見16冊。《知新報》:1897年2月22日,在澳門創刊。《廣仁報》:1897年4月在桂林出版。《湘學報》(《湘學新報》):1897年4月22日,在長沙創刊,旬刊;江標、徐仁鑄任督辦,唐才常、蔡鍾浚等任撰述。《農學報》(亦稱《農會報》):1897年5月在上海創辦。《集成報》:1897年5月6日在上海創辦。《富強報》:1897年5月21日在上海創刊。《新學報》:1897年8月在上海創刊。《經世報》:1897年8月2日在杭州創刊,至同年12月,共出16冊。《萃報》:1897年8月22日在上海創刊。《實學報》:1897年8月28日在上海創刊。《求是報》:1897年9月30日在上海創刊。《譯書公會報》:1897年10月26日在上海創刊。《國聞報》:1897年10月26日,由嚴復、夏曾佑、王修植等在天津創刊、主編。《渝報》:1897年10月在重慶創刊。《蒙學報》:1897年11月在上海創刊。《演義報》:1897年11月在上海創刊。《國聞彙編》:1897年12月在天津創刊。《嶺學報》:1898年2月在廣州創刊。《蜀學報》:1898年5月15日在成都創刊。《時務日報》:1898年5月5日在上海出版,由汪康年創辦。《無錫白話報》:1898年5月11日在無錫出版。(參見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31—247頁)湯志鈞先生說:「甲午戰後,……各地報刊如雨後春筍,蔚然興起,不僅品類眾多,而且內容新穎,既有議論時政,宣揚變法的,也有介紹西方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的;既有綜合性的,也有專業性的。這些報刊,對知識分子的思想解放,維新變法的實現,起了積極作用。」(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31頁)例如:北京強學會主辦的《萬國公報》,湯志鈞先生說:「《萬國公報》每冊有論文一篇,長篇則分期連載,除轉錄廣學會暨其他報刊外,撰文未署名,實際出於梁啟超、麥孟華之手。重要文章有:《地球萬國說》、《地球萬國兵制》、《通商情形考》、《學校說》、《鐵路情形考》、《鐵路通商說》、《鐵路改漕說》、《鐵路備荒說》、《鐵路便行旅說》、《鐵路興屯墾說》、《鐵路工程說略》、《佃漁養民說》、《農學略論》、《農器說略》、《鑄銀說》、《西國兵制考》、《印俄工藝興新富國說》、《報館考略》等。這些文章,著重宣傳"富國』、"養民』之法,對開礦、鑄銀、制機器、造輪舟、築鐵路、辦郵政、立學堂、設報館,以至務農、勸工、惠商、恤窮等都有論列,基本上是發揮康有為《上清帝書》中的變法主張。有的文章還認為"言富』不能止於"開礦、製造、通商』,"言強』不能止於"練兵、選將、購械』,而應該看到"國家富強,在得人才,人才成就,在興學校』,"學校之盛』,是"西洋諸國所以勃興之本原』。」(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129—130頁)在此,我要補充說,各種學會紛紛成立和各種報刊紛紛出版發行的現象遍地開花,對於原來禁止結社、沒有言論自由的大清帝國來說,是一個極為重大的新鮮事,是學習西方民主的具體表現!請問:這不是重大的政治改革又是什麼?其二,各項改革創新工作有一定進展。比較突出的事項有:軍事方面:1895年12月8日,任命袁世凱督辦初設的新建陸軍;1896年1月17日,張之洞奏請編練自強軍,擬請外國人管理操練,得到批准實施;1897年3月1日,清政府批准張之洞關於設立武備學堂,培養新型陸軍軍官的請求。——在此,需要強調的是,1895年7月19日,光緒皇帝頒布的《上諭》中,就強調「以籌餉、練兵為急務」。當年12月8日,關於任命袁世凱督辦新軍的《諭旨》中說:「據督辦軍務大臣奏,天津新建陸軍請派員督辦一折,中國試練洋隊,大抵參用西法,此次所練系專仿德國章程,需款浩繁,若無實際,將成虛擲,溫處道袁世凱既經王大臣等奏派,即著派令督率創辦,一切餉章,著照支發,該道當思籌餉甚難,變法匪易,其嚴加訓練,事事核實,倘仍蹈勇營習氣,惟該道是問,懍之慎之!」(《清德宗皇帝實錄》第378卷第9頁;轉引自《清代全史》第九卷,遼寧人民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315頁)從中不難看出,當時的光緒皇帝極為重視軍隊的改革創新,對於委派袁世凱按照德國軍隊的模式訓練新建陸軍尤為「慎之」。同時,從這道《諭旨》中還可以清楚地看到,光緒皇帝早在1895年發動改革變法之時,就非常清醒地知道:「變法匪易」,他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知難而上,迎難而上!經濟方面:1895年5月8日,盛宣懷奏請迅速開辦「銀行」,經批准和緊張的籌備,於1897年5月27日,中國人創辦的第一家銀行——「中國通商銀行」在上海正式營業,此後在各地陸續設置分行;1896年8月,清廷批准王文韶、張之洞的奏請,設立鐵路總公司,任命盛宣懷為督辦;1896年至1898年4月,盛宣懷大膽創新,將互相關聯的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萍鄉煤礦三家企業進行重組合併,改建為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即漢冶萍公司。教育方面:1895年秋,中國第一所工業大學——北洋大學堂(天津大學的前身)在天津成立;1896年,中國第一所鐵路學堂——北洋鐵路官學堂(唐山鐵道學院的前身)在山海關創建;同年,盛宣懷在上海創建南洋公學;1898年1月27日,開設經濟特科,其中分內政、外交、理財、經武、格物、考工六門;等等。其三,湖南省成了推進全國改革變法的典範。在光緒皇帝1895年7月19日頒發《上諭》的指引和鼓勵下,湖南的改革進展情形尤為喜人,格外顯著。1895年10月,陳寶箴(1831—1900年)出任湖南巡撫,剛一到任,就「新官上任三把火」,堅決貫徹執行光緒皇帝1895年7月19日《上諭》的改革精神,在以下三個方面抓出了顯著成效:(一)大力開礦辦廠。陳寶箴到湖南上任後,大抓開礦辦廠,很快就開礦二十多家,其中,投資上萬兩或萬元的礦務公司有(按開辦時間先後順序排列):湘裕公司(1895年,4.2萬元)、中路久通礦務公司(即西村銻礦,1896年,20.3萬元)、清溪煤礦(11.8萬元)、小花石煤礦(8.2萬兩)、桂常銅礦(2.42萬兩)、羅田圩錦礦(1897年,4.6萬元)、錫礦山銻礦(6.9萬元)、木李圩銻礦(4.3萬元)、黃金洞金礦(41.9萬元)、大成公司(7萬元)、銀礦坨銻礦(1898年,3.6萬元)、苦竹寺煤礦(3.1萬元)、棵樹山煤礦(3.5萬兩)、黃坡煤礦(5萬兩)。此外,在陳寶箴的參與和鼓勵下,湖南還開辦了幾家近代工廠,如和豐火柴公司、寶善成公司等。(參見王栻遺著:《維新運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5月出版,第155——156頁)可以說,是陳寶箴開創了湖南近代工業的新局面。(二)大抓教育改革。在陳寶箴未到湖南之前,翰林院編修江標(1860—1899年)已於1894年出任湖南學政。他到任後,立即著手「改革了長沙校經書院,在校經書院內建造書樓,添購了一些講求時務的書籍,也添購了一些有關天文、輿地、物理、化學等的簡單儀器。他教學生不僅要明經義,還要懂時務。他在校經書院內設立輿地、算學、方言學會,鼓勵學生從事這方面的研究。」1897年4月,江標創辦了《湘學報》,該報為旬刊,刊登的內容分為「史、掌故、輿地、算、商、交涉六類」,主要介紹西方國家的政治、法律、文化等情況,也傳播一些自然科學知識。(王栻遺著:《維新運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5月出版,第157頁)1897年9月,湖南時務學堂經過半年多時間的醞釀和籌備,正式開辦。陳寶箴任命熊希齡為提調,主持一切行政事務,決定聘請梁啟超擔任中學總教習,聘請曾經留學歐洲並做過外交官的李維格(1867—1929年)擔任西學總教習。聘請康有為的三個弟子韓文舉、葉覺邁、歐榘甲為中文分教習,聘請許應垣為數學教習。湯志鈞先生在《戊戌變法史》一書介紹說:「時務學堂招考三次:1897年9月24日(八月二十八日)第一次考試,取錄學生40名;1898年3月22日(三月初一日)第二次考試,取錄內課生30名,外課生18名,附課生7名:5月(四月),取錄第三期學生內課生46名,外課生52名,備送北洋學生10名。」「時務學堂功課,分為兩種:一曰普通學,其目有四:"一曰經學,二曰諸子學,三曰公理學,四曰中外史志及格算諸學之粗淺者』。二曰專門學,其目有三:"一曰公法學,二曰掌故學,三曰格算學』。入學六個月以前,讀普通學;六個月以後,則各認專門,但普通學仍須兼習。學生所讀之書,有涉獵之書,有專精之書。學習時學生須先將《春秋公羊傳》和《孟子》反覆鑽研其中微言大義、民權思想,然後擇取中外政治法律比較參證,使之明了維新變法的旨意。」(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73頁)時務學堂教習(即教師)鼓勵學生閱讀西方社會學和自然科學方面的中譯本書籍,鼓勵學生提問。對於學生的提問和作業,及時給予答覆或批示。「如課卷提到民權,梁啟超批:"《春秋》大同之學,無不言民權者,盍取六經中所言民權者編集成書,亦大觀也。』韓文舉批:"後世為臣者,不明以臣佐君之義,皆是為民作用,而遂甘為奴隸婦稚,至於國破時,僅以死塞責,後世遂目為忠臣,二千年之錮蔽,牢不可破。』」「學生課卷提到議院,批語中說:"美國總統有違例,下議院告之上議院,上議院得以審問例,能奪其權而褫(chi)其職,英國雖君臣共主之國,其議院亦曾廢君,可見舜亦由公舉,非堯私授也』。"議院雖創於泰西,實吾五經諸子傳記隨舉一義多有其意者,惜君統太長,無人敢言耳』。」(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74—275頁)梁啟超、韓文舉在時務學堂任教期間,對學生的作業或答卷所作的批語中還有這樣的內容:「屠城屠邑,皆後世民賊之所為,讀《揚州十日記》,尤令人髮指眥裂」。因此說,「梁啟超、韓文舉等教習的講學和批答,發聾振聵,影響廣泛,致為湖南封建頑固勢力所忌。」(轉引自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75頁)湯志鈞先生說:「湖南開明士紳在時務學堂的影響下,好多請求更改書院章程,如岳州府士紳郭鵬、方傅鸞等即請改變岳陽書院課程為經學、史學、時務、輿地、算學、詞章六門。寶慶府武岡州擬將鰲山、觀瀾、峽江三書院一律改課實學。時務學堂的試題,也給各府州縣很大影響,如第二次招考題,年齡稍長的為《黃老之學最為誤國,試申淪之》、《孟子惡鄉愿論》;年幼的為《南學會開會是何意思?有何益處?》第三次招考題有《問古者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今泰西諸國有大興作,則下之議院計其所費之數,以征於國中,而事立辦,民不違其道,何由?》與科舉制藝,迥然有別。時務學堂既把章程、試題、批覆、告示屢刊《湘報》,又與南學會相互表裡,如張次宗詢問學堂制度,答以"湖南時務學堂,二等學堂規制也。興學伊始,實難驟建高等學堂,無足怪者。時務學堂以振新政藝為大宗,振新政藝以發明孔教嫡傳為第一義』。以致湖南各縣有請時務學堂總教習代聘教習的,如永明縣令何廷俊致書梁啟超,請為濂溪書院聘請算學山長。有函告梁啟超,"欲行公之道,小試之一邑』,"敢援貴學堂質疑之例,開列事宜,另折呈請指授。貴學堂既宏答問之施,敝學院當在附庸之列』。讚譽梁啟超來湖南主持風教,"誠湘人厚幸』。那麼,時務學堂的設立,對湖南學風的轉變,是影響深巨的。」(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77—278頁)湖南時務學堂的辦學模式,給湖南省各州府縣樹立了榜樣,帶動了湖南全省的教育改革。(三)創建南學會,動員全省各級官吏和士紳、志士仁人,廣開思路,獻計獻策,積极參与改革變法,積極參政議政。1898年2月21日,在湖南巡撫陳寶箴的支持下,譚嗣同、熊希齡、唐才常等組織成立了南學會。湯志鈞先生在《戊戌變法史》一書說:「根據《南學會大概章程》,由湖南巡撫選派本地紳士10人為總會長,再由這10人各舉所知,汲引會友。會友分為三種:一曰"議事會友』,由南學會的創辦者譚嗣同、唐才常、熊希齡等充任,議定會中事務章程;二曰"講論會友』,定期開講,隨時答問,推皮錫瑞主講學術,黃遵憲主講政教,譚嗣同主講天文,鄒代鈞主講輿地;三曰"通訊會友』,"遠道寄函,隨時酬答』。要使"官紳士商,俱作會友』,"以通上下之氣,去壅閡之習』。"欲將一切規制及興利除弊諸事講求』,以"通民隱,興民業,衛民生』,於地方重大興革時加討論,提出方案,供政府參考。所以南學會又是聯結全省官僚士紳,講求地方自治的政治組織。」(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79頁)「南學會的主要活動方式是講演,自2月21日正式開講後,有講學記錄可查的,共13次。」講學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國內外形勢、自然科學等各個方面,每次講學者一人或數人,先後作講演的有皮錫瑞、黃遵憲、譚嗣同、喬樹楠、陳寶箴、鄒代鈞、歐陽中鵠、李維格、曾廣鈞等。其中,皮錫瑞講的次數最多,幾乎每次演講會都講。據湯志鈞先生在《戊戌變法史》一書提供的資料,在南學會的演講會上,每一位演講人所演講的主題大致如下:皮錫瑞演講的主題有:「論立學會講學宗旨」、「論講學之益」、「論朱陸異同歸於分別義利」、「論學者不可詬病道學」、「論交涉公理」、「論保種保教均必先開民智」、「申辯孔門四科之旨」、「論孔子創教有改制之事」、「論不變者道必變者法」、「論勝朝昭代之興亡原因」、「論變法為天地之氣運使然」、「論洋人來華通商傳教當暗求抵拒之法」等十二講;黃遵憲演講的主題是:「論政體公私人必自任其事」;譚嗣同演講的主題有:「論中國情形危急」、「論今日西學皆中國古學派所有」、「論學不當驕人」、「論全體學」等四講;喬樹楠演講的主題是:「論公利私利之分」;陳寶箴演講的主題有:「論為學必先立志」(1898年2月21日,南學會開講的第一天)、「論不必攻耶教兼及周漢事」(1898年4月3日)兩講;鄒代鈞演講的主題是:「論輿地經緯度之理」;歐陽中鵠演講的主題是:「論辯義利始自有恥」;李維格演講的主題是:「論譯書宜除四病」;曾廣鈞演講的主題是:「論開礦當不惜工本」。這裡特別值得指出的是,南學會第一次舉行會議,身為湖南巡撫的陳寶箴不僅親臨現場,出席會議,而且還發表了題為《為學必立志》的演講。湯志鈞先生在《戊戌變法史》一書中寫道:南學會「第一次開會,陳寶箴親臨講演,指出"為學必先立志天下事』,"以求振國匡時濟世安人之要道』,培養"知恥有志之士』。認為"立志自知恥始,為學在正志始』。(陳寶箴:《為學必立志》)」(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79—280頁)在南學會成立和陳寶箴巡撫表率作用的帶動下,湖南各府州縣紛紛設立學會,例如:湖南不纏足總會、延年會、積益學會、學戰會、公法學會、法律學會、群萌學會、任學會、奧算學會、致用學會、明達學會等等,猶如雨後春筍。對此,1898年6月29日(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一日),《國聞報》發表《湖南學會林立》一文讚譽說:「湖南風氣日開,較之江海各省,有過之無不及也。自上年前學使江建霞(即江標)文宗創立湘學會於校經書院,為多士講學之地,近則日新月異,繼長增高。後來名目,有所謂南學會、群萌會、延年會、學戰會、法律會,不半載之間,講堂之場,居然林立。或暫僦書院屋舍,或另賃街市民房,人盡憤發,士皆淬厲,為楚有才材,於斯為盛。新學之盛,此邦殆其嚆矢歟」。(轉引自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86—290頁)梁啟超也讚揚說:「自時務學堂、南學會既開後,湖南民智驟開,士氣大昌,各縣州府私立學校紛紛並起,學會尤盛。人人皆能言政治之公理,以愛國相砥礪,以救亡為己任,其英俊沉毅之才,遍地皆是。……自此以往,雖守舊者日事遏仰,然而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湖南之士之志,不可奪也。」(梁啟超:《戊戌政變記》附錄:《湖南廣東情形》)(轉自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90頁)譚嗣同在南學會的演說中曾經提出:「今日救亡保命至急不可緩之上策,無過於學會者,吾願各府州縣就所有之書院,蓋改為學堂學會,一面造就人材,一面聯合眾力,官民上下,通為一氣,相維繫協力會謀,則內患其可以泯矣,人人之全體其可以安矣。」(譚嗣同:《論全體學》)(參見湯志鈞:《戊戌變法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11月出版,第294頁)總之,自1895年陳寶箴出任湖南巡撫後,該省的改革變法迅速地開展起來,面貌為之一新,令全國矚目。然而,與湖南的情況相比,全國的形勢則遠遠不樂觀了,光緒變法面臨著難以想像的種種阻力。例如,北京強學會和上海強學會成立之後,立即遭到頑固派的彈劾,被迫解散;各種經濟改革難以全面推開,清政府機關的改革和各級官員的選用依然是老樣子。就在光緒變法艱難地推進之時,風雲突變,一股瓜分中國的浪潮再度洶湧襲來。1897年11月17日,德國借口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巨野被殺,派軍艦襲取膠州灣,佔領了青島炮台;1898年3月6日,中德兩國政府簽訂了《膠澳租界條約》。通過該條約,德國取得了對中國膠州灣擁有99年的租借權和管轄權,取得了在山東境內修築鐵路和在鐵路沿線開採資源的權利,從而使山東成了德國的勢力範圍。德國佔領膠州灣之後,清政府秘密向俄國求救。俄國則依據清政府的邀請和中俄兩國1896年6月3日簽訂的《禦敵互相援助條約》,迅速派軍艦佔領了旅順口、大連灣。1898年3月27日,俄國迫使清政府與它簽訂了《旅大租地條約》;通過該條約,俄國取得了對中國旅順口、大連灣及其附近海面擁有25年的租借權和管轄權,並且取得了將中東鐵路由長春修建到大連的權利,從而完全將中國東北變成了俄國控制的勢力範圍。繼德國、俄國之後,法國向清政府提出了租借廣州灣的要求。1898年4月22日,日本政府強迫清政府聲明,不得將福建省內的土地租讓他國,以確保日本牢牢控制福建的地位。1898年6月9日,清政府被迫與英國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九龍半島、香港附近各島嶼和大鵬、深圳兩灣,租期99年。1897年末,一股由德、俄、法三國率先掀起,英國、日本緊隨其後的瓜分中國勢頭,再次凶神惡煞地撲向中國,大有鯨吞中國之勢,中國危在旦夕!1898年1月,工部主事康有為在給光緒皇帝的第五次上書中說:「若不及時圖治,數年之後,四鄰交逼,不能立國。已而東師大辱,遂有割台補款之事。於是海外蔑視,海內離心。職憂憤迫切,謬陳大計,請及時變法,圖保疆圍。妄謂及今為之,猶可補牢。如再徘徊遲疑,苟且度日,因循守舊,坐失事機,則外患內訌,間不容髮。遲之期月,事變或來,瓦解之患,旦夕可致,後欲悔改,不可收拾,雖有善者,無如之何。」康有為建議:「擇法俄日以定國是,願皇上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政法而已。」(湯志鈞編:《康有為政論集》上冊,中華書局1981年2月出版,第201—208頁。)1月29日,康有為遵照光緒皇帝的要求,在呈遞的《應詔統籌全局折》中寫道:「方今大地守舊之國,未有不分割危亡者也。……觀大地諸國,皆以變法而強,守舊而亡,然則守舊開新之效,已斷可睹矣。以皇上之明,觀萬國之勢,能變則全,不變則亡,全變則強,小變仍亡。」「方今之病,在篤守舊法而不知變,處列國競爭之世而行一統垂裳之法,此如已夏而衣重裘,涉水而乘高車,未有不病喝而淪胥者也。」(湯志鈞編:《康有為政論集》上冊,中華書局1981年2月出版,第211—212頁。)康有為說:「夫國之有是,猶船之有舵,方之有針,所以決一國之趨向,而定天下之從違者也。……臣請皇上斷自聖心,先定國是而已。」並且建議:「若夫美、法民政,英、德憲法,地遠俗殊,變久跡絕,臣固請皇上以俄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政法也。然求其時地不遠,教俗略同,成效已顯,推移即是,……則莫如取鑒於日本之維新矣。」(湯志鈞編:《康有為政論集》上冊,中華書局1981年2月出版,第212—213頁。)1898年3月24日和3月26日,《湘報》第十六、十八號發表了康有為給光緒皇帝的第五次上書,並且配發評論說:「大臣不言而小臣言之,此赤芾之辱也;今人不言而後人言之,亦儒冠之羞也。先生於是憤不顧身,伏蒲而諫,敬王莫如我敬,言人所不敢言,其心為支那四萬萬人請命,其疏為國朝二百六十年所無也。」(湯志鈞編:《康有為政論集》上冊,中華書局1981年2月出版,第210頁。)面對德、俄、法三國帶頭掀起的瓜分浪潮,在京的一些官員和應試舉人紛紛行動起來。1898年1月31日,福建籍舉人林旭動員和組織在京的福建人士,成立了閩學會;2月8日,御史宋伯魯和工部員外郎李岳瑞組建關學會。4月17日,工部主事康有為等清政府官員在已有粵學會、蜀學會、閩學會、關學會的基礎上,召開有200多人出席的大會,聯合組建保國會,大會通過了《保國會章程》。《保國會章程》明確規定保國會將堅決遵循光緒皇帝1895年7月19日頒發的《上諭》【《保國會章程》原文是「本會遵奉光緒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1895年6月18日)上諭,卧薪嘗膽,懲前毖後,以圖保全國地、國民、國教。」本人認為,該章程所寫的具體日期大概有誤,應該是「1895年7月19日」。究竟是何時?還有待進一步核實。——退而不休之人注釋】;宣稱「本會以國地日割,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之,故開斯會以冀保全」;提出以「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保人民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為宗旨,要求參加者「激厲憤發,刻念國恥」。保國會先後舉行過三次大會。《清代全史》第九卷(該卷由徐徹、董守義二位主編)介紹說:「康有為等人在會上演講時,上自二品大員,下至公車應試者,"樓上樓下皆滿』,聽到激動人心的演說,"座中人有為之淚下者』。」(《清代全史》第九卷,遼寧人民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182頁)《國聞報》於1898年5月19日發表文章評論說:「本朝二百五十餘年,士大夫不奉朝旨,毅然引國為己任……又如是其盛,蓋未之前聞也。」(轉引自《清代全史》第九卷,遼寧人民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182頁)1898年5月29日,極力反對光緒改革變法的恭親王奕欣病逝。主張改革變法的官員們紛紛呈遞奏摺,要求光緒皇帝果斷地警告頑固派,嚴禁頑固派阻撓和破壞改革變法,加快改革變法的步伐。於是,6月1日,御史楊深秀呈遞《請定國是》的奏摺;6月8日,翰林院侍讀學士徐致靖呈遞《請定國是疏》;同日,工部主事康有為呈遞了《請告天祖誓群臣以變法定國是折》。楊深秀、徐致靖、康有為一致要求光緒皇帝抓住時機,排除干擾,統一認識,明定國是,全面推進改革變法。康有為的奏摺說:「比年以來,皇上有意變法,而盈朝洶洶,不可嚮邇,親貴抗違,老舊力諍……然徇守舊親貴之意,則宗室土地不可保。」康有為要求光緒皇帝「御門誓眾,決定國是,以變法維新,為行政方針。有違此誓,罰茲無赦」。(《戊戌奏稿》第1—3頁)(參見《清代全史》第九卷,遼寧人民出版社,1993年3月出版,第185頁)在這幾道奏摺呈遞之後的6月11日,光緒皇帝便毅然決然地頒布了《明定國是詔》。【柔弱的剛強----晚清烈宦寇連材】-----轉自 陸其國說起來確實有點令人不解,同樣都是希望慈禧改革弊端,拿出措施,推動社會前進,說起譚嗣同等「戊戌六君子」,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但不知為什麼,人們對比「戊戌六君子」早兩年犧牲的寇連材卻知之甚少。倒是「戊戌變法」的推動者、參與者梁啟超,在所著《戊戌政變記》一書中,寫了一篇寇連材的小傳附於書中,文字雖然不多,還是得以讓人領略到無權無勢,處於弱勢的太監寇連材,擁有一顆無比剛強的內心。梁啟超在寇連材小傳中寫道,寇連材是北京昌平人,從小聰明,脾氣梗直,「年十五以奄(閹割)入宮,事(服侍)西後(慈禧)為梳頭房太監。甚見親愛,凡西後室內會計皆使掌之」。寇連材年少時經閹割後進入紫禁城,因得到慈禧寵愛,遂成為慈禧梳頭房太監。後來隨著慈禧對寇連材的進一步信任,又把自己屋內的經費收支一併交給他管理。然而慈禧怎麼也不會想到,就是這個在她面前看似柔弱、自稱「奴才」的太監,後來針對她作出的一系列與社會進步相左的行為時,竟表示「大不謂然」,並因此向她「屢次幾諫」。當時慈禧儘管惱怒於寇連材身為太監,竟敢對她說三道四,口此狂言,但最後還是念其「少而賤」(年輕且身份卑微)而饒了他一命,只是對他嚴加痛斥,然後把他貶黜到其他部門打雜。直到一年過後,才重新把他召回身邊。不久中日甲午戰爭爆發,中方戰敗。接著中日簽訂《馬關條約》,清政府對日割地賠款,喪權辱國。寇連材「日憤懣憂傷,形於詞色,時與諸內侍嘆息國事」。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十月,又見慈禧「別令太監李蓮英及內務府人員在外廷造謠言,稱皇上之失德,以為廢立地步。又將大興土木,修圓明園以縱娛樂。君(寇連材)在內廷大憂之,日夕皺眉凝慮,如酵如痴」。以至眾太監都認為寇連材不是瘋了就是病了。連慈禧見到寇連材,也對他作如是觀。梁啟超描述道:「丙申(1896年)二月初十日早起,西後(慈禧)方垂帳卧,君(寇連材)則流涕長跪榻前。西後揭帳叱問何故?君哭曰:"國危至此,老佛爺即(使)不為祖宗天下計,獨不自為計乎?何忍更縱遊樂生內變也!』西後以為狂,叱之去。」顯然,這個已經有過教訓的太監,竟敢繼續如此大膽忤逆,居然還到她的床榻前進諫,慈禧若不是以為寇連材病了瘋了,這次應該不會再輕饒他,豈是罵一聲「滾!」就肯善罷甘休。讓大家都沒有想到的是,接下來,寇連材說家裡有事,一連請了五天假。原來此時寇連材已暗下決心,要向慈禧最後冒死一諫,他這次請假回家,一是向家人訣別,二是將一本筆記託附給弟弟(一說哥哥)保存,裡面是他多年在宮中做太監記錄的私人檔案。他決心既定,家人哭求也沒能攔住他。五天後回到宮裡,寇連材又把自己的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分送給了其他太監。之後寇連材就向慈禧呈上一份致命的奏摺。他自然明白,隨著這份奏摺遞呈給慈禧,他也把自己的性命交給了慈禧。這份奏摺主要內容有十條:「一請太后勿攬政權,歸政皇上;二請勿修圓明園以幽(軟禁)皇上。其餘數條,言者不甚能詳之,大率人人不敢開口之言。最奇者末一條言皇上今尚無子嗣,請擇天下之賢者立為皇太子,效堯舜之事。」今天看來,這最後一條建議簡直就含有勸慈禧「禪讓」,以實行「全民選舉」的意思,這不分明是要慈禧「下台」嗎!顯然,寇連材此舉已不是一般的「出位」,簡直是用刀子捅慈禧!對此,梁啟超也不由感慨道:「其(寇連材)言雖不經,然皆自其心中忠誠所發,蓋不顧死生利害而言之者也。」暫且不去對寇連材這份奏摺作思想評判,但就他身為太監而能作出此舉,便不難想見他得拿出多大的勇氣。以致慈禧看到這份奏摺,都不敢相信這是她曾經寵愛的太監寇連材個人所為。於是,盛怒之下的慈禧當即將寇連材召來,厲聲責問道:「汝之(奏)折汝所自為乎,抑受人指使乎?」寇連材回答得斬釘截鐵:「奴才所自為也!」這樣的口吻,一定讓慈禧覺得寇連材怎麼看怎麼不像奴才,倒更像是光緒皇帝的「代言人」。而且越是這樣認為,慈禧越是希望「審訊」能有所突破。這時,只聽她厲聲命令寇連材道,這份奏摺既然是你寫的,那你給我複述一遍裡面的內容。結果寇連材豈止是複述,簡直是一字不拉地把那份奏摺全文背誦下來。事情發展到這一步,慈禧已不想再在這一問題上糾纏。於是,接下來便有了慈禧和寇連材的如下對話:慈禧問:「本朝成例,內監有言(政)事者斬,汝知之乎?」寇連材答:「知之。奴才若懼死,則不上折也。」寇連材的回答,分明與後來的譚嗣同那句「中國革命之流血,請自嗣同始!」有異曲同工之況味。我揣測慈禧當時聽了寇連材的這一回答,說不定會滿腹狐疑地盯著他的臉愣怔老半天,慈禧肯定想不明白,寇連材何以突然之間會「反彈」得如此激烈?面對這個「異端」,慈禧焉能不感到震驚和憤怒,畢竟寇連材是一個「少而賤」,且嚴禁在宮廷里「言事」的太監、柔弱的「奴才」。事情至此,真不知慈禧是否省悟,其實她一直誤讀了寇連材。不錯,一直以來都是以「奴才」自況的寇連材看似柔弱,但老謀深算的慈禧,居然就沒有覺察到,寇連材的柔弱是剛強掩隱下的柔弱,一如她自己的強勢更多的是柔弱遮蓋下的強勢一樣。再看寇連材就義前的神情:「臨刑神色不變,整衣冠,正襟領,望闕九拜乃就義,觀者如堵。」如此形象,不是柔弱的剛強又是什麼!現在我們明白了,寇連材其實從骨子裡藐視慈禧的強勢。他明知太監不準「言事」而偏要言,並敢於上那份不憚罹禍的奏摺,分明就是剛強的凸顯。與慈禧靠權勢表現出來的強硬不同,從寇連材身上折射出的,是一個人內心的剛強。梁啟超所以為寇連材作傳,正是看到了後者身上的這一點。誠然,梁啟超在記述寇連材的史料中,難免留有其本人「保皇」思想的印痕,甚至他的讚佩寇連材,也多是從這一立場出發,但他畢竟為歷史留下了在推進近代中國社會政治改革歷程中,一個看似柔弱的太監寇連材的剛強形象。然而,讀梁啟超為寇連材留下的珍貴史料,我也讀出了諸多的問號。比如關於寇連材的生年,以及他的家世背景,他為何當太監,這中間經歷了哪些曲折,他內心又是怎樣想的,尤其是他支持維新變法的思想基礎是什麼,是什麼支撐著他敢於挑戰慈禧的權威等等,這裡面應該有著太多的故事。果然,一篇近似口述檔案的文字,解開了我以上疑問。這就是《記維新運動中的宦官寇連材》一文,作者寇長城寫道:「寇連材乃是我的親祖父。我們家族和鄉親中,至今仍然傳頌著寇連材的事迹。」我很是驚訝,太監既經閹割,寇連材怎麼會有親生兒女?顯然,作為寇連材的後人,作者寇長城已然想到人們一定會有這樣的疑問。對此,他寫道:人們知道,太監是沒有親生兒女的。寇連材怎麼會有親生的子孫後代呢?這要從他的家世說起。他原名寇成元,進宮以後被賜名為寇連材。一八六八年,生於直隸昌平州(現在是北京市昌平縣)南七家莊,家境小康。其父寇士通,粗通文墨,秉性豪爽,好打抱不平,為受欺壓的窮苦農民出氣。寇連材讀過幾年私塾,稍大即邊務農邊自學,不僅讀了經史子集,還通過在城裡做事的親友,借閱了洋務派和維新派所寫的書籍報章。加之京畿消息靈通,對於朝廷的帝黨後黨之爭,以及列強的步步侵略,也多有所聞。寇連材深感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國家積弱積貧,勢有亡國之患。那年頭時興早婚。寇連材十五歲時與鐵匠營村張氏女結婚,生有兩男一女。一八九一年,寇連材二十三歲時,他父親寇士通為管窮朋友的事,與魯疃村的大地主趙燦打官司。趙燦的兒子、女婿都在衙門裡做事,官官相護,反誣寇士通有通匪嫌疑,結果有理的官司沒打贏,自家的幾十畝地倒被趙家訛去,幾乎傾家蕩產。寇士通一氣之下,卧病不起,含恨而死。這就對了。寇連材之所以敢於捨身向慈禧「死諫」,建議其「改革」的思想,一方面源於閱讀「洋務派和維新派所寫的書籍報章」;另一方面就是源於他親眼目睹「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國家積弱積貧,勢有亡國之患」。當然,寇連材自家的遭遇,尤其是父親的「含恨而死」,這一切皆成為他支持光緒變法維新的精神源點。2梁啟超說寇連材十五歲經閹割後進宮當太監。而寇長城說他祖父寇連材在二十三歲上經閹割後進宮,兩者說法不一。看來十五歲應該是寇連材的結婚年齡。顯然梁啟超記載有誤。所以寇長城說,自己寫這篇文章,除為先人存史外,另一方面也是「以補正梁啟超所記的不足與不確之處」。寇長城還在文章中披露了一些梁啟超不知道的細節。比如寇連材自己操刀實施閹割;再如慈禧曾把寇連材「安插到光緒身邊,名為侍候皇上,實則令他監視光緒,隨時密報」。且說寇連材閹割後,「經過三個多月的診治調養,寇連材的傷好了,即去北京地安門外五斗錢莊,他二姐夫在錢莊管事,托他設法引薦入宮。這個錢莊的東家,有一個哥哥在宮裡當太監,因姓王,故人稱"梳頭王』」。後來寇連材就是通過「梳頭王」的引薦進入紫禁城。進宮以後,內務府尚未安排好新太監候選日期,讓他暫且打雜。這天,當寇連材從屋裡出來倒洗臉水時,竟然被剛巧路過的慈禧看見。就像寇連材最初留給王太監好印象一樣,慈禧一見到這個新來的太監,也不知是這天老佛爺心情特好,還是瞧著寇連材舒服,當即傳旨把他叫到跟前,問過姓名、年齡、籍貫後,又端詳了他一番,慈禧露出一臉微笑,當下發話,讓這個新來的太監到她那裡去,做梳頭房太監。相信聽到這一消息,寇連材內心一定激動無比。但他不會忘乎所以,他知道要「影響」老佛爺,還必須以自己的小心謹慎和全力侍候,才能進一步取得慈禧的信任。這一切他日後都做到了。後來慈禧見「寇連材能寫會算,能說會道,就讓他掌管自己房裡的會計」。(寇長城語)事後細想,其實慈禧對寇連材的青睞和激賞,應該也是有她深層用心的。慈禧身處中國權力最高層,她一路摸爬滾打過來,什麼陣勢沒見過,什麼風險沒經過。她深知未知的兇險會說來就來,不定什麼時候需要像寇連材這樣的太監來為她「排難解憂」也未可知。果然,隨著「帝黨」和「後黨」之爭越來越明朗化時,她便讓寇連材以侍候皇上的名義,潛伏到光緒身邊做卧底,監視光緒,要他隨時將光緒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向她密報。只是她沒有想到,走近光緒,卻使寇連材了解了光緒,更堅定了他勸說慈禧進行變革的決心。寇連材知道自己這樣做,會招來殺身之禍,對此他已作好了思想準備。幾天過去,慈禧見寇連材沒有將多少有價值的情報彙報上來,臉上掛不住了。這天,她召見寇連材,冷冷地說,她已得知皇上這一陣動靜大得很,又是召見一些舉人,又是忙著披閱一些令人生疑的奏摺,這些你都要給我弄清楚了,尤其是皇上和那些人都說了什麼,皇上披閱的奏摺都是一些什麼內容?相信光緒也一定會漸漸察知寇連材的內心和處境。相信越到後來,光緒越會看出寇連材和慈禧並非同一條心。這樣的認知當然緣於他們之間的交談。對此,寇長城如是記載:「後來兩人(指光緒皇帝和寇連材)由談論古文到議論時事,光緒得知寇連材胸懷大略,有膽有識,極力贊助變法維新,很快就把他作為自己的貼心人和助手,器重他,信任他,與他商討大政方針,派他給維新派傳書遞簡,從中穿針引線。」慈禧派寇連材侍候光緒,本想充當自己眼線的,這下可好,寇連材居然和光緒站到了同一條戰壕。這一方面固然緣於寇連材在入宮之前即已產生的進步思想;另一方面顯然是受到光緒維新變法思想的影響,包括光緒的行事對他的觸動。對此,寇長城曾這樣寫道:「據寇連材回家時說,光緒確實是個好學不倦、思想清新、勵精圖治、禮賢下士的好皇帝。他不但閱讀中國古書,更認真鑽研翻譯過來的外國政治論著。他討厭宮廷的繁文縟節,辦事講求實際。對士大夫以至對太監、宮女,他的態度和藹,話語輕柔。他可以和寇連材促膝談心到深夜,擇善而從,並不因人廢言。太監宮女做錯了事,他從來不厲聲斥責,只打過一次李蓮英,還是因李欺人太甚。他克勤克儉,不計較吃喝穿戴,不好酒色,不勞民傷財。他的品德和言行,與慈禧形成鮮明的對照。寇連材每提到光緒皇帝,都肅然起敬,表示"士為知己者死』的決心。」顯然,無論是在寇連材眼裡,還是在寇長城筆下,光緒分明就是一個「好皇帝」的形象,應該說,出自寇長城筆端的光緒,明顯有著他在感情上受其祖父影響的痕迹。但無論如何,說光緒「思想清新、勵精圖治」這並不誇張,這應該也是光緒和寇連材所以能夠「促膝談心到深夜」的思想默契的基點。接下來發生的事情,一如我們前面提及梁啟超寫《烈宦寇連材傳》時所寫到的,一八九六年農曆二月初十一早晨,寇連材開始不顧一切地向慈禧進諫,結果遭到慈禧怒斥。進諫的帷幕既已拉開,寇連材對兇險的前景便作好了最壞的準備,如他向內務府告假五天,回到南七家莊與親人訣別,將自己所記宮中筆記檔案交給家人保存等等。寇長城還提到,他爺爺的筆記共有200多頁,關於慈禧虐待光緒的記錄則佔了相當大的篇幅,如其中寫道:----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有父母的親愛,照顧其出入,料理其飲食,體慰其寒暖。雖是孤兒,也會有親友撫養。唯獨我光緒皇帝,四歲登基,無人敢親近之。醇親王夫人是皇上的生母,因限於名分,也不許親近皇上。名分上可以親近皇上的人,只有慈禧太后。但慈禧驕奢淫逸,根本不把皇上放在眼裡,比狠心的後娘還要狠十分。----皇上年少時,常挨慈禧的鞭笞,或罰長跪。長大以後,也常受慈禧的斥責。皇上見慈禧,如見獅虎,戰戰兢兢。----皇上每天要到慈禧那裡去下跪請安。慈禧不叫他起來就不敢起來。有時慈禧下棋,或與別人閑談,旁若無人,皇上一跪達兩點多鐘。……另據寇長城披露,他們家珍藏的這份寇連材筆記檔案,在民國初年被一家文物單位徵集走了,他們家臨時抄錄了一些片斷。1966年「文革」驟起,破「四舊」時,寇家怕惹事招災,就把抄錄的那些片斷也悄悄燒毀了。除此之外,寇長城還提到,當年寇連材在回家五天中,曾經寫下五份《上太后書》,寫畢他還念給大哥聽。大哥一聽,頓時嚇得臉色煞白,一把奪過稿子扔進灶膛燒了,寇連材想攔都來不及。寇長城後來從一些老人嘴裡得知,「《上太后書》共有十二條,其中有:一請太后勿攬朝政,歸權皇上。二請太后停修樓台殿閣,把財力用於富國強兵。三請太后勿再阻撓變法維新,內修政理,外御列強。四請太后不要袒護貪官污吏賣國賊,交部嚴懲,以儆效尤。……」這樣的文字當然會把他哥哥嚇壞。燒了這些文字不算,哥哥還苦苦規勸他,太后專權,殺人如割草,路人皆知。你不希圖榮華富貴,不跟她同流合污,這就很不錯了,怎能去干這種虎口拔牙的事!但是寇連材決心已定,他對哥哥說,我進宮當太監,拋下慈母,拋下妻子兒女,為的是救國救民;而今我冒死進諫,還是為救國救民。捨生取義,別無他求。說罷這些,寇連材又跪對老母和妻子兒女說,我不是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對老少三輩,我都沒有盡到責任。可是我的所作所為,要對得起國家社稷,對得起四萬萬骨肉同胞!五天後,寇連材終於決絕地告別了親人,告別了家鄉,義無反顧地走向紫禁城。他知道,親人們也知道,這一走,他再也不會活著回來了。關於寇連材於這年二月十五日回宮以後和慈禧發生的衝突,我們在前面引述梁啟超的文字中已經交代。慈禧隨後即命內務府將寇連材關押起來,十七日下令移交刑部處斬。臨刑時,眾多圍觀者中,又有多少人知道,這個年僅28歲,面對死亡神情從容,毫無懼色的人是個太監呢!【戊戌變法前後發生的事迹】明定國是光緒於公元1898年起用康、梁兩人等推行新政,並以譚嗣同等四軍卿架空原有的軍機大臣,受到以慈禧太后為首的當權保守派的反對。1898年6月10日,光緒令翁同和起草《明定國是詔》,送呈慈禧審查,得到批准,於6月11日(農曆四月二十三日)頒布《明定國是詔》,表明變革決心,百日維新由此開始。然而,變法後第6日,亦即6月16日,光緒才首次召見康有為。據傳康有為入殿前,碰到剛剛接到直隸總督任命的榮祿,榮祿問:「以子之大才,亦將有補救時局之術否?」康有為答:「非變法不能救·中·國也。」榮祿問:「固知法當變也。但一二百年之成法,一旦能遽變乎?」康有為答:「殺幾個一品大員,法即變矣!」康有為覲見光緒帝時,開宗明義說:「大清快要滅亡了。」光緒答這是保守官員所累,康有為指靠那些官員推動改·革,等如緣木求魚,康有為用了大量的時間,力陳變革之必要。這是光緒與康有為首次會面、亦是唯一一次,數日後,光緖調任他為總理事務衙門章京行走,但是官位僅至六品,而康有為早於3年前已經是六品官。隨後,光緒又召見梁啟超,並且僅委派其出任六品的辦理譯書局事務。梁啟超獲得任命後,離開北京,沒有再次參與新政。在整場百日維新中,作為骨幹成員的康有為與梁啟超,各自僅見過光緒一次。後世史家評價戊戌變法時,常形容光緒正式掌權親政,但是此種說法歷來受到爭議。6月15日,也就是戊戌變法進入到第5日,慈禧要求光緒連下三道上諭:一、下令免去帝師翁同和的協辦大學士及軍機大臣等職務,逐回原籍;二,凡授任新職的二品以上大臣,須到皇太后面前謝恩;三,任命慈禧親信榮祿出任直隸總督,掌握大權。從6月16日到24日,慈禧又要求光緒任命崇禮為步軍統領,懷塔布掌管圓明園八旗、包衣三旗及鳥槍營,剛毅掌管健銳營,光緒並無軍事大權。從戊戌年農曆四月一日至七月二十八日,在117日內,光緒皇帝與太后同住69天、請安68次、侍早膳32次、侍晚膳22次及侍看戲15次。百日維新期間,光緒12次前往頤和園請安。其時光緒下詔書時,亦多寫有「朕欽奉慈禧……皇太后懿旨」。6月11日至9月20日,軍機處一共向慈禧太后上呈了折、片、呈及書等共計462件,最多的一天上呈了29件。 當時幾位軍機大臣禮親王世鐸、剛毅、錢應溥、廖壽恆和王文韶,除了廖壽恆暗中支持改革外,或者頑固抵制或者明哲保身。剛毅甚至到頤和園向慈禧太后哭訴,請求太后重新訓政。6月16日,慈禧太后命咸豐帝老臣刑部尚書崇禮代理步軍統領。6月25日,慈禧太后再命懷塔布管理圓明園官兵,剛毅管理健銳營。9月1日,禮部主事王照疏請光緒帝遊歷日本等國,以考察各國情況。懷塔布、許應騤不肯代送。王照彈劾他併到堂親遞,懷塔布不得已允許其代奏。許應騤則上奏彈劾王照「咆哮署堂,借端挾制。」9月4日,光緒下令將懷塔布、許應騤、堃岫、徐會灃、溥頲、曾廣漢等阻礙變法的禮部六堂官革職。王照賞給三品頂戴,以四品京堂候補,用昭激勵。懷塔布老婆與慈禧太后有親戚關係,逐向太后哭訴。9月5日,光緒召見譚嗣同,並命譚、劉、楊、林以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9月11日,光緒帝召直隸按察使袁世凱來京陛見。湖南舉人曾廉上書請殺康有為。9月13日,光緒帝擬開懋勤殿,設顧問官,慈禧太后不允。光緒帝手諭楊銳以變法之難,命康有為等詳細籌議。9月14日,直隸按察使袁世凱抵北京。前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經天津抵京。9月16日(八月初一),光緒在頤和園召見統率新建陸軍的直隸按察使袁世凱,面談後升任他為侍郎候補。另一方面,直隸總督榮祿以英俄開戰,催袁急回天津。畢永年與譚嗣同議軟禁太后事。9月17日(八月初二),光緒帝再召見袁世凱,命與直隸總督榮祿各辦各事。光緒命康有為即離京赴上海督辦官報局,傳通過楊銳帶給康有為密詔。9月18日(八月初三),御史楊崇伊上書慈禧,稱大同學會蠱惑士心,紊亂朝政,引用東人,深恐貽禍宗社,吁懇皇太后即日訓政以遏亂葫。據袁世凱的日記,之後譚嗣同於9月18日去法華寺夜訪袁世凱,透露慈禧聯同榮祿,要廢除光緒;並說皇上希望袁世凱可以起兵勤王,誅殺榮祿及包圍慈禧住的頤和園。兩日後(9月20日),袁世凱回到天津,將譚嗣同的計劃向榮祿報告。也有一種說法是,袁世凱離京前密告給軍機大臣禮親王世鐸。 榮祿曾表示反對康有為所主張的變法,他在公元1896年9月20日回京,參與扼殺戊戌變法,為慈禧太后提供武力支持。9月19日(八月初四),傍晚慈禧突然離開頤和園,返回大內。光緒帝自是日起遷居瀛台。 康有為訪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請英國公使相助,不成;又訪伊藤博文,請遊說慈禧太后。當晚黃紹箕勸康有為迅速離京。深夜,梁啟超、康廣仁等懇求康儘快出走。9月20日(八月初五),凌晨康有為攜僕人李唐離京。光緒皇帝第三次召見袁世凱,之後袁回天津。光緒皇帝接見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親密交談。太后垂簾旁聽,極為不滿,當天深夜又接到榮祿密報,說光緒帝欲軟禁太后。康有為離開北京。9月21日(八月初六),凌晨慈禧太后率衛隊軟禁光緒帝於中南海涵元殿,然後下詔太后訓政。當天步軍統領率兵圍南海會館宅,搜捕康有為未獲,但在此拿獲康廣仁和康的弟子程大璋、錢維驥。之後又查抄了粵籍官僚張蔭桓寓所,沒有發現康有為,將張逮捕。9月24日(八月初九),剛毅奉太后諭令開始搜捕四軍機章京等變法份子。楊銳、林旭當日被捕。劉光弟投案自首。楊深秀因詰問慈禧太后為何罷黜光緒帝,在聞喜會館住處被捕。 9月25日(八月初十),譚嗣同在瀏陽會館被捕。9月19日,慈禧回宮,9月21日即臨朝,宣布戒嚴,火車停駛;並即幽禁光緒,廢除新政,搜捕維新黨人。是為戊戌政變,結束了只有一百零三天的維新。維新黨人中,康有為早離開北京,梁啟超逃入日本使館。其他數十人被捕,包括稱為「戊戌六君子」的譚嗣同、楊銳、林旭、劉光第、楊深秀、康有溥,六人於9月28日被斬首於菜市口。剛毅親自監斬。徐致靖處以終身監禁(庚子之亂後得赦免);張蔭桓則流放新疆。所有新政,除京師大學堂外,一律都被廢止。康有為在受光緒皇帝召見時稱:「泰西講求三百年而治,日本施行三十年而強,吾中國國土之大,人民之眾,變法三年,可以自立,此後則蒸蒸日上,富強可駕萬國」。(摘自《戊戌變法》)戊戌變法期間,光緒皇帝工計發布變法詔令184條,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方面。對此,時任海關總稅務司的赫德指出:「他們把足夠的東西不顧它的胃量和消化能力,在三個月之內,都填塞給它吃了。」康有為的《新學偽經考》和《孔子改制考》在思想上引發了極大震動,不僅頑固派堅決反對,而且不少維新派人物如唐才常黃遵憲也難以接受,帝黨領袖翁同龢也斥之為「說經家一野狐也」。因此,他的著作出版不久,即被光緒皇帝下令毀版.(摘自《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等)戊戌變政,首在裁官.京師閑散衙門被裁者不下十餘處,連帶關係因之失職失業者將及萬人,朝野震駭,頗有民不聊生之戚。(摘自《夢蕉亭雜記》)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等發動戊戌政變,光緒帝被囚至中南海瀛台,維新派的康有為、梁啟超分別逃往法國、日本,譚嗣同、康廣仁、林旭、楊深秀、楊銳、劉光第共6君子被殺,歷時103天的變法失敗。【寇連材前後關聯】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1896年3月29日)中午,寇連材在北京菜市口被殺。寇連材的事在清朝太監中可謂空前絕後。寇連材死後,光緒皇帝痛哭流涕,一連幾日不進飲食。寇連材是中國太監史上一個少有的忠義之士。梁啟超稱寇連材為「義烈宦官」,並為其作《烈宦寇連材傳》。經過幾十年的演化,寇連材的「事迹」變得越來越豐富了。站在傳統的史學立場上,如果強調確鑿的證據,關於寇連材的身世,現在能夠確定的並不多。主要有以下幾點:他是北京昌平南七家莊人,祖父名寇懷璧,父親名寇士通。寇連材原名成元,排「成」字輩,為獨子,叔伯兄弟大排行行七;15歲時與順義張姓女子結婚;光緒十六年,其父與趙姓財主因地界糾紛輸了官司,家破人亡。寇成元遂拋妻舍子,入京自閹入宮,後改名寇連材。至於入宮後的情況,據清官檔案後,可以確定的有三點:其一,寇連材於光緒十九年五月初十日(1893年6月23日)入宮,時年17歲;其二,入宮後即在奏事處當差,充最低級的使令太監,光緒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1895年11月14日)經總管崔玉貴等奏請,才將其補儲秀宮當差,這是一次正常的工作調動;其三,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1896年3月29日)被殺。除此而外,其他生動無比的細節和「事實」,都是在寇氏死後逐步衍生出來的。PS:光緒帝至甲午戰爭失敗之後,光緒帝想挽救清朝的落後布局,嘗試改變創新,查閱外國資料,力求改變。由於西方和日本變革取得成功;甲午戰敗,中國民族危機加深;康有為希望通過變法,獨立自強,儘快擺脫被瓜分的命運。終於在1895年7月19日頒布了《上諭》。戊戌變法期間,光緒皇帝工計發布變法詔令184條,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個方面。變法過程中急於求成;變法內容上貪大求全;觸動了既得利益者,樹敵太多;變法理論有偏激之處,內部意見分歧。雖然戊戌變法失敗了,但是戊戌變法的前幾年,光緒帝就在1895年7月19日清政府發了一道上諭,導致了寇連材在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五日(1896年3月28日)上書給慈禧諫折的陳述裡面,有光緒帝上諭內容的影子。這也恰好說明了,寇連材所陳述給慈禧的相關內容,多少受到了光緒帝的熏陶和影響。下面是關於光緒帝的上諭與寇連材的條陳資料【關於光緒帝的《上諭》內容】1895年7月19日清政府發了一道上諭:「迭據中外臣工條陳時務……如修鐵路、鑄鈔幣、造機器、開各礦、折南漕、減兵額、創郵政、練陸軍、整海軍、立學堂,大約以籌餉練兵為急務,以恤商惠工為本源。此應及時舉辦。」(這是光緒皇帝最早頒布的關於大清帝國改革變法的法令)【關於寇連材在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1896年3月29日)上書給慈禧的內容】寇連材的條陳到底說了些什麼,上世紀80年代戚其章先生髮現了一份抄本《寇連材死諫折》,這是迄今發現的比較完整的寇氏條陳,但內容仍不完備,其主要內容是: 一、以紙貫通天下,以興利弊…… 一、國家用人,宜以利為先……為官不忠,系養廉甚薄之故……一、編戶練軍……一、宜多修工以養天下之民……一、天下各處宜設立官學教人院,不拘男女,均十歲入學,十五歲考等次。選差使,各處均由學中挑選。天下婚姻合配均按學中等次相配……一、修鐵路、洋葯是中國之大患,均宜裁撤……洋軍器宜撤。海內用戰船宜用本國人,外國人宜撤之……一、天下各犯宜赦,亦宜各賞給命牌一件。赦前罪寬免,自後再有不法之事,從重治罪,決不寬恕……一、天〈下〉各處官員,均宜三年一任,不宜連任。京官調外官,外官調京官。京知外邊情形,外知京內情形,內外一氣,天下自平……一、天下風俗、銀平、斗秤、尺寸、地畝清目,各處均不相同……天下均宜一法制之……一、我國現今無嗣,就此可選天下文武兼全、才學廣大者過繼,不可按親友過繼。天下之人均有天分,有才即有分。 這個抄本是否就是寇氏條陳的內容,有學者是表示懷疑的。不管該抄本是否真本,有一點很明確,抄本中羅列的各項建議十分平實,雖不乏荒誕之論,但從形式上還算是政治建言,語氣也很謙和,而像汪大燮、吳樵、汪鳴鑾等人所說的那些涉及宮闈隱私和指責朝臣的內容在此抄本中未見提及。由此或可推斷,京城流傳所謂寇連材條陳的版本應該很多。進言之,即使有過真實的原折,在流傳過程中也被不斷附會了新內容,於是才會出現多個版本內容彼此差異的情況。一開始,大權在握的慈禧太后對於這樣的變法和維新並不表示反對,在慈禧看來,這樣的變法和維新,是清國最後的機會了,能改變一下,總比坐在這兒等死好。最初,康有為通過各種渠道幾次給光緒遞上的關於清國政體變革的奏摺,光緒都送到了慈禧手裡。慈禧也都認真地讀了,對於康有為談到的一些觀點和做法,慈禧還是頗為讚賞的。1898年6月9日,光緒借去頤和園向慈禧「請安」的機會,正式向慈禧提出自己的變法計劃,慈禧沒有表示反對。6月10日,光緒命令翁同起草《明定國是詔》,送給慈禧審查,慈禧批准。6月11日,光緒發布變法詔書,清朝變法開始。變法這一天,光緒專門去了一趟頤和園,為的是告訴慈禧。並且,光緒還給慈禧帶去了幾份關於變法的奏摺,其中就有康有為介紹世界強國變法的宏論。光緒皇帝在慈禧的榻前彙報,慈禧斜倚在榻上眯著眼睛聽,她感嘆這些奏摺說得很透徹,可以一試。光緒看見慈禧高興,就建言把這幾本折里的內容印刷一下,大臣小吏們人手一冊。慈禧點點頭:就這麼辦吧。光緒皇帝的變革令涉及經濟、文教、軍事和政治等各個方面,其中經濟體制變革令有70多件,鼓勵民間對農工商業的投資,大力發展鐵路和礦業,發展銀行,減免稅收,變革財政制度等等。文教變革令80多件,明令變革過去按照書本選拔人才的方法,廢除八股文,以後的考試要考三場:一為歷史政治,二為時務策略,三才是四書五經。政治變革令最多,達90多件,包括精簡機構,裁減官員,立即撤銷通政司、光祿司、太僕寺、大理寺等。在變革令中,還大力倡導鼓勵「官民論政」。值得注意的現象是:一直到6月16日,也即變法後的第6天,光緒皇帝才召見康有為。這算是光緒第一次見康有為,並且,也是在維新變法中的唯一一次見面。戊戌變法就這樣充滿著神秘和難解的因素。變法前後的行程安排:1898年6月10日,光緒令翁同和起草《明定國是詔》,送呈慈禧審查,得到批准,於6月11日(農曆四月二十三日)頒布《明定國是詔》,表明變革決心,百日維新由此開始。然而,變法後第6日,亦即6月16日,光緒才首次召見康有為。據傳康有為入殿前,碰到剛剛接到直隸總督任命的榮祿,榮祿問:「以子之大才,亦將有補救時局之術否?」康有為答:「非變法不能救·中·國也。」榮祿問:「固知法當變也。但一二百年之成法,一旦能遽變乎?」康有為答:「殺幾個一品大員,法即變矣!」康有為覲見光緒帝時,開宗明義說:「大清快要滅亡了。」光緒答這是保守官員所累,康有為指靠那些官員推動改·革,等如緣木求魚,康有為用了大量的時間,力陳變革之必要。這是光緒與康有為首次會面、亦是唯一一次,數日後,光緖調任他為總理事務衙門章京行走,但是官位僅至六品,而康有為早於3年前已經是六品官。隨後,光緒又召見梁啟超,並且僅委派其出任六品的辦理譯書局事務。梁啟超獲得任命後,離開北京,沒有再次參與新政。在整場百日維新中,作為骨幹成員的康有為與梁啟超,各自僅見過光緒一次。後世史家評價戊戌變法時,常形容光緒正式掌權親政,但是此種說法歷來受到爭議。PS:由歷史記載可以發現,光緒帝在1895年7月19日頒發《上諭》的時候,根本就沒有接觸過康有為,光緒帝的變法條約,都是他自己擬稿的。而1898年6月11日才頒布《明定國是詔》。光緒帝之所以重用梁啟超、康有為、譚嗣同他們,只不過是他們正好迎合了光緒帝的想法,可以協助他進行變法工作而已。早在光緒二十二年二月十六日(1896年3月29日)寇連材被殺之前。康有為他們還未出現在戊戌變法的政治舞台。而寇連材曾是慈禧派去監視光緒帝的太監,只是後來變成了光緒帝的心腹,他知道光緒帝全部工作動態,而寇連材也受到光緒帝的感染,也迎合著光緒帝的一些做法,這才出現寇連材冒死上書慈禧的這個事情。光緒帝在1898年6月16日變法頒布之前,並沒有召見康有為,康有為有是用什麼來影響光緒帝進行變法的呢?對於寇連材是否參與維新變法的問題,上面我已經說明了。寇連材雖然有可能並沒參與戊戌變法運動,但是他一定了解,光緒帝上諭的內容,才導致他為了幫助光緒帝,而冒死上書給慈禧。寇連材是否「贊助維新」的問題既查到了《寇連材死諫折》, 寇連材是否「贊助維新」的問題也就不難解決了。最早把寇連材拉到維新派隊伍里去的,恐怕就是梁啟超了。梁啟超撰寫《戊戌政變記》,即將《烈宦寇連材傳》附於《殉難六烈士傳》之後。他高度評價寇連材的愛國思想說:「陸象山曰:"我雖不識一字,亦須還我堂堂地做個人。』其寇黃門之謂乎?京師之大,衿纓之眾,儒林文苑之才斗量車載,及其愛國明大義,乃獨讓一不識字之黃門。嗚呼!可無愧死乎?」並認為寇連材「可以隨六君子而千古矣」。此即寇連材為維新派說之濫觴。在梁啟超《烈宦寇連材傳》的影響下,寇長城便在《記維新運動中的宦官寇連材》一文中,極稱寇連材「贊助維新」。他寫道:「光緒得知寇連材胸懷大略,有膽有識,極力贊助變法維新,很快就把他作為自己的貼心人和助手,器重他,信任他,與他商討大政方針,派他給維新派傳書遞簡,從中穿針引線。」這就進一步坐實了寇連材與維新派的聯繫。事實是否如此呢?細讀寇連材所奏十條,其要義可概括為四點:第一,加強國防,防範外患。第二,富國利民,安定人心。第三,整飭吏治,興利除弊。第四,擇賢為嗣,繼承皇位,以使「國號"大清』二字萬無一失,永享太平」。其中,第四點永保「大清」長治久安是上折的根本目的,其餘都是具體措施。寇連材在折中開宗明義地說:「現今和約已成,賠軍餉,割台灣,如若日後再有別國生事,當何如也?奴才深慮已久,實觀街市□□太甚,天下不平,恐其日久成其大患,不能割治。」可見,寇連材之上書諫事,乃是發生在甲午戰後民族危險日益加深的歷史條件下,它本身即是全國範圍內掀起的反帝愛國怒潮的一個反映。寇連材來自民間,比較了解民眾疾苦和當時社會存在的弊病。他身居內宮而憂慮國事,為拯救國家危亡而冒死上書,其敢於直諫而不怕犧牲的愛國主義精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是,從《寇連材死諫折》看,寇連材和維新派之間在思想上存在著根本性的差別。如果將《寇連材死諫折》與此十個月前康有為起草的《公車上書》(《上清帝第二書》)作一對比,問題就很清楚了。其一,在政治制度問題上,《寇連材死諫折》提出:「六部京官各滿漢二員,以及外省督、撫、州、縣、礦務、營務等官,均宜用滿漢二員。天下王公、文武各員,均按品級賞食」;「天下官員、民等,准其京官代奏。」並無絲毫觸動封建官制之處。而維新派則認為:「今之法律官制,皆一統之法,弱亡中國,皆此物也。誠宜盡撤,即一時不能盡去,亦當斟酌改定,新政乃可推行。」<%康有為:《康南海自編年譜》。%>因此,《公車上書》指出,「上下隔塞,民情不通」,誠為「中國大病」。建議「令士民公舉博古今、通中外、明政體、方正直言之士」,「用漢制名日議郎。皇上開武英殿,廣懸圖書,俾輪班入值,以備顧問,並准其隨時請對,上駁詔書,下達民詞。凡內外興革大政,籌餉事宜,皆令會議於太和門,三占從二,下部施行。所有人員歲一更換;若民心推服,留者領班。著為定例,宣示天下。」這實際上是主張實行西方的議會制。其二,在「養民」問題上,《寇連材死諫折》提出:「宜多修工,即養天下□民之法。現今京內三山、各處官衙、營盤、炮台,均宜修造。各處用人甚多。」其設想一點也越不出封建生產方式的樊籬。而《公車上書》則認為:「養民之法:一曰務農,二曰勸工,三曰惠商,四曰恤窮。」「務農」者,設農學會,「察土質,辨物宜」, 實行科學種田。「勸工」者,設考工院,學習西方先進科學技術,獎勵發明創造,「旌以功牌,許其專利」,以發展工業生產。「惠商」者,設「商會」,故可合公股為大公司,「於是廣紡織以敵洋布,造用物以敵洋貨」。「恤窮」者,則有「移民墾荒」、「教工」、「養窮」等措施。反映了維新派學習西方發展資本主義的要求。其三,在「富國」問題上,《寇連材死諫折》主張,由國家設立官票局,「以紙貫通天下」,禁止私人錢鋪出票,並發展採礦業,「金提三成,銀提二成,余者不提。金銀二礦宜添安官員、兵丁彈壓。」而《公車上書》則提出「富國之法有六:曰鈔法,曰鐵路,曰機器、輪舟,曰開礦,曰鑄銀,日郵政。」其「鈔法」不同前者之「官票」,乃是「令天下銀號報明資本」,「助其通流,昭彰大信,鉅賈樂借國力,富戶不患倒虧」。其「開 礦」亦不同於前者之開礦,主張採用機器開採,「二十取一而無定額稅」。至於鐵路、機器、輪舟三者,尤為《公車上書》所強調。認為鐵路「吾民集款力能自舉,無使外國收我利權」,「且可移民出於邊塞,而荒地闢為腴壤,商貨溢於境外,而窮閭化為富民」; 機器「宜縱民為之,並加保護,凡作機器者,出貨領牌,聽其創造」;輪舟「亦宜縱民行之,出費領牌,聽其拖施」。這表明維新派主張發展民族資本主義的鐵路、輪船事業和機器生產。而《寇連材死諫折》卻恰恰反對建造鐵路和輪船,也完全看不出有發展機器生產的要求。其四,在教育和選拔官吏問題上,《寇連材死諫折》提出設立官學,男女均可入學,半日習文,半日習武;撤銷科舉考試的文武場,由學中挑選官吏。他提出了一些有價值的見解,但在教育內容方面沒有提出改革意見。《公車上書》則認為「才智之民多則國強,才智之士少則國弱」,因此主張「開民智」。它並不一般地反對科舉考試,而是提出「改武科為藝科」,包括天文、地理、礦學、醫學、化學、物理、機器學、武備、駕駛等科,以專一經為根本,由學堂考試薦於省,省試貢於京,京試合格者入仕;文科考試要求「縱其才力,不限格法,聽其引用,但在講明義理」,並加試「問外國考」,而「殿試策問,不論楷法,但取直言極諫、條對剴切者」。其五,在練兵問題上,《寇連材死諫折》提出按村莊練兵,實際上是沿襲團練的組織形式。此外,還主張士兵「用火槍」,「用藤盤、削刀」,「衣服頭戴英雄帽,足登〔蹬〕連襪鞋」,「洋軍器宜撤」,「自後不準再造」。《公車上書》則認為「器械精利,壯其膽氣」,「器械不良,以卒予敵」。因而提出:「非懸重賞以厲新制,不足取勝。今不及辦,宜……廣購毒煙空氣之炮,御彈之衣,庶器械精利,有恃無恐。」說明購買「洋軍器」在當時是必要的措施。總之,在以上五個問題上,寇連材的主張都是與維新派根本不同。寇連材上書是基於他的愛國熱忱,並提出了一些有價值的意見,確實值得讚揚。不過,他的主張基本上還沒有跳出封建主義的窠臼。因此,說他「贊助維新」是沒有事實根據的。還要指出的是,說寇連材「贊助維新」,在時間上也是難以說得通的。因為光緒皇帝正式召見康有為是在1898年6月16日,而寇連材是在1896年3月30日被殺的。在寇連材被殺之前,光緒皇帝同康有為等維新派並無直接接觸,怎麼會讓寇連材「傳書遞簡」?寇連材「贊助維新」說之難以成立,可謂明矣。(資料來源:《歷史檔案》1987年第4期)【寇連才直言被誅----《 清稗類鈔 》】寇連才,直隸昌平州人。年十五,以閹入宮,事孝欽後,為梳頭房太監,頗得寵,遂掌會計。稍長,見孝欽淫縱,屢諫,孝欽雖呵斥之,亦不加罪。已而為奏事處太監,年余,復為會計房太監。光緒乙未十月,孝欽杖瑾、珍二妃,蓄志廢立。迫德宗為樗蒱戲,勸吸鴉片,別令太監李蓮英及內務府人員在外造謠,誣德宗失德,為廢立之地。又將修圓明園,寇憂之。丙申二月初十日晨起,孝欽方垂帳卧,寇流涕長跪,孝欽揭帳叱問。寇哭曰:「 國危至此,老佛爺即不為祖宗天下計,獨不自為計乎?何忍更縱遊樂,生內變也。」孝欽以為狂,叱之去。寇乃請假五日歸,訣其父母兄弟,出其所記宮中事一冊,授之弟,還宮,則分所蓄與小璫。至十五日,乃上疏,條陳十則:請歸政皇上;請勿修圓明園以幽皇上;請止演戲;請廢頤和園;請罷修鐵路;請革李鴻章職;請續修戰備與日本戰。餘數條,亦人所不敢言者。其末一條,則言皇上今尚無子,請擇天下之賢者立為皇太子,效堯舜之事。奏上,孝欽疑有指使,旋見其文理不通,且多別體字,命之背誦,乃無甚舛,始信之。即親訊之曰:「 爾不知祖制,內監不準言政事乎?」曰:「 知之。然事有緩急,不敢拘成例也。」孝欽曰:「 爾知此有死罪乎?」曰:「 知之,拚死而止也。」孝欽太息曰:「 既如此,不怪我太忍心矣!」乃命囚於內務府慎刑司。十七日,移交刑部照例辦理。至菜市,寇脫一碧玉搬指贈劊子曰:「 費心從速。」又以玉佩一、金錶一贈同事內監之來文者。神色不變,從容就死,年甫十八也。【關於寇連材的事,光緒的起居注官惲毓鼎的《 澄齋日記 》】光緒二十六年丙申 ( 1896 年 ) 二月十七日 晴:……… 昨日菜市殺太監一名,姓寇,名連瑞,通州人,素嫻文墨,為兩宮所賞。十二日請假五日,既銷假,即進條陳凡十事:一、頤和園不宜駐蹕;一、停止勘修頤和園工程;一、不宜使皇上日近聲色;一、請立皇子;一、李鴻章不宜出使外洋;一、武備廢弛,沿邊請練鄉團;一、停止鐵路工程;一、鑄行銀元 ( 其三條不得其詳 )。奏上,太后震怒,謂祖制宦官不許干預國政,立予斬決。至市,索袍掛者就,向東拜別祖墳及老母,云:「 我雖系內監,然所陳諸事皆忠君愛國之心,即駢首市曹,亦可見祖宗於地下。 」帖然就戮。一、天下各處宜設立官學教人院,不拘男女,均十歲入學,十五歲考等次一、二、三等。再習學五年再挑選。選差使,各處均由學中挑選。均系半日習文,半日習槍、藤盤、削刀。如男出兵,女可保護村莊。自後女不準踹腳,天下婚姻合配均按學中等次相配,一、二、三等之下不分。再者,天下官員人等,自一歲以上宜各賞給護命牌一件。自賞出後,如無牌者,各處不準存留,即交官衙究辦。一、慮修鐵路、洋葯即是中國之大患,均宜裁撤。後【現】今我國所用洋軍器宜暫用,自後不準再造。□前之軍器造妥,洋軍器宜撤。海內用戰船宜用本國人,外國人宜撤之。一、天下各犯宜赦,亦宜各賞給命牌一件。赦前罪寬免,自後再有不法之事,從重治罪,決不寬恕。再者,觀今之律,過亂又輕。自後,為人不敬天地君親師,為兵不遵令□除不前,修工不用心,為奸犯盜□□□私錢,拾妙隱秘,□害人命,均宜斬之。若有錢財地工,說話失信,均宜重責。有理五百,無理一千以上;宜斬者,一次重責二千,二次理責四千,三次照章辦理決不寬□。何用許多刑法?輕者打,重者斬之也。一、天〈 下 〉各處官員,均宜三年一任,不宜連任。京官調外官,外官調京官。京知外邊情形,外知京內情形,內外一氣,天下自平。現今有許多年不調,利弊已久。內外不知,天下能平?各差均由學中挑選,文武場宜撤。一、天下風俗、銀平、斗秤、尺寸、地畝清目,各處均不相同,一處一樣。再,使錢明一文錢,言之二十文,即是睜著眼睛說瞎話。自後即由忽起,十忽為一毫,十毫為一厘,十厘為一分,十分為一錢,十錢為一兩;秤為錢起,十錢為一兩,十兩為一斤;斗由抄起,十抄為一勺,十勺為一升,十升為一斗;尺由分起,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地畝由厘起,一百丈長一寸寬為一厘,一〈 尺 〉寬為一分,十尺寬為一放。天下均宜一法制之。自後使錢不□一文□二。金一兩買銀十兩,銀一兩買制錢一貫,以為準價,永遠不準增減。余者有便價。現今當十錢,主我國不旺,宜撤,隨時收庫,不準再夾造。一、我國現今無嗣,就此可選天下文武兼全、才學廣大者過繼,不可按親友過繼。天下之人均有天分,有才即有分。以此安民,即尊覃〔?〕之道。自後國家再嗣者,均按才襲,有才准襲,無才不準封為王位。如選國嗣之〔?〕,宜各村按十戶選一歸營,營選一再歸縣,〈縣〉選一再歸省,〈省〉選一由省歸京。聖上親自目看,按選一人做嗣。天下人等,前有利之貪,後有天分之貪,天下國號「大清」二字萬無一失,永享太平永世在。日後不拘何人坐皇帝之位,永是大清之後代也。各外國知其底細,天下內外一……( 以下殘缺 )此折文字雖然詰屈聱牙之處甚多,但其基本意思還是清楚的。它的發現,證明了《 烈宦寇連材傳 》和《 清宮遺聞 》說寇連材上書「凡十條」是對的,而寇長城所說「共十二條」則錯了。但是,《 烈宦寇連材傳 》和《 清宮遺聞 》所說的寇連材「條陳十條」,其中除兩三條略近於原折外,卻皆系道聽塗說之言,是不確實的。三 寇連材是否「贊助維新」的問題既查到了《 寇連材死諫折 》, 寇連材是否「贊助維新」的問題也就不難解決了。最早把寇連材拉到維新派隊伍裏去的,恐怕就是梁啟超了。梁啟超撰寫《 戊戌政變記 》,即將《 烈宦寇連材傳 》附於《 殉難六烈士傳 》之後。他高度評價寇連材的愛國思想說:「陸象山曰:"我雖不識一字,亦須還我堂堂地做個人。』其寇黃門之謂乎?京師之大,衿纓之眾,儒林文苑之才斗量車載,及其愛國明大義,乃獨讓一不識字之黃門。嗚呼!可無愧死乎?」並認為寇連材「可以隨六君子而千古矣」。此即寇連材為維新派說之濫觴。在梁啟超《 烈宦寇連材傳 》的影響下,寇長城便在《 記維新運動中的宦官寇連材 》一文中,極稱寇連材「贊助維新」。他寫道:「光緒得知寇連材胸懷大略,有膽有識,極力贊助變法維新,很快就把他作為自己的貼心人和助手,器重他,信任他,與他商討大政方針,派他給維新派傳書遞簡,從中穿針引線。」這就進一步坐實了寇連材與維新派的聯繫。事實是否如此呢?細讀寇連材所奏十條,其要義可概括為四點:第一,加強國防,防範外患。第二,富國利民,安定人心。第三,整飭吏治,興利除弊。第四,擇賢為嗣,繼承皇位,以使「國號"大清』二字萬無一失,永享太平」。其中,第四點永保「大清」長治久安是上折的根本目的,其餘都是具體措施。寇連材在折中開宗明義地說:「現今和約已成,賠軍餉,割台灣,如若日後再有別國生事,當何如也?奴才深慮已久,實觀街市□□太甚,天下不平,恐其日久成其大患,不能割治。」可見,寇連材之上書諫事,乃是發生在甲午戰後民族危險日益加深的歷史條件下,它本身即是全國範圍內掀起的反帝愛國怒潮的一個反映。寇連材來自民間,比較了解民眾疾苦和當時社會存在的弊病。他身居內宮而憂慮國事,為拯救國家危亡而冒死上書,其敢於直諫而不怕犧牲的愛國主義精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是,從《 寇連材死諫折 》看,寇連材和維新派之間在思想上存在著根本性的差別。如果將《 寇連材死諫折 》與此十個月前康有為起草的《 公車上書 》(《 上清帝第二書 》)作一對比,問題就很清楚了。其一,在政治制度問題上,《 寇連材死諫折 》提出:「六部京官各滿漢二員,以及外省督、撫、州、縣、礦務、營務等官,均宜用滿漢二員。天下王公、文武各員,均按品級賞食」;「天下官員、民等,准其京官代奏。」並無絲毫觸動封建官制之處。而維新派則認為:「今之法律官制,皆一統之法,弱亡中國,皆此物也。誠宜盡撤,即一時不能盡去,亦當斟酌改定,新政乃可推行。」< 康有為:《康南海自編年譜》。 > 因此,《 公車上書 》指出,「上下隔塞,民情不通」,誠為「中國大病」。建議「令士民公舉博古今、通中外、明政體、方正直言之士」,「用漢制名日議郎。皇上開武英殿,廣懸圖書,俾輪班入值,以備顧問,並准其隨時請對,上駁詔書,下達民詞。凡內外興革大政,籌餉事宜,皆令會議於太和門,三占從二,下部施行。所有人員歲一更換;若民心推服,留者領班。著為定例,宣示天下。」這實際上是主張實行西方的議會制。其二,在「養民」問題上,《 寇連材死諫折 》提出:「宜多修工,即養天下□民之法。現今京內三山、各處官衙、營盤、炮台,均宜修造。各處用人甚多。」其設想一點也越不出封建生產方式的樊籬。而《 公車上書 》則認為:「養民之法:一曰務農,二曰勸工,三曰惠商,四曰恤窮。」「務農」者,設農學會,「察土質,辨物宜」,實行科學種田。「勸工」者,設考工院,學習西方先進科學技術,獎勵發明創造,「旌以功牌,許其專利」,以發展工業生產。「惠商」者,設「商會」,故可合公股為大公司,「於是廣紡織以敵洋布,造用物以敵洋貨」。「恤窮」者,則有「移民墾荒」、「教工」、「養窮」等措施。反映了維新派學習西方發展資本主義的要求。【關於寇連材上書的內容 】《烈宦寇連材傳》稱:「(寇連材)乃上一折,幾十條:一、請太后勿攬政權,歸政皇上;二、請勿修圓明園以幽皇上;其餘數條,言者不甚能詳之,大率人人不敢開口之言。最奇者,末一條言,皇上今尚無子嗣,請擇天下之賢者立為皇太子,效堯舜之事。」此處除兩三字微有不同外,亦皆同於《清宮遺聞》之「寇連材之忠諫」條。寇傳所述僅是十條中之三條,其餘七條又是什麼呢?《清宮遺聞》之「內監直言被誅」條又稱:「太監(寇連材)有兄在琉璃廠松竹齋紙店為伙。有詢其故,寇曰:"余弟違例上奏,條陳十事:請止演戲;請廢頤和園;請還宮辦事;請免修鐵路;請革李鴻章職;請續修戰備與日本戰,不倫不類者十條。」這裡講了六條,合前者共為九條,只差一條了。但是,寇長城則稱:「寇連材……寫了一份《上太后書》, 並念給他大哥聽。……據老人們說,《上太后書》共十二條,其中有:一、請太后勿攬朝政,歸政皇上;二、請太后停修樓台殿閣,把財力用於富國強兵;三、請太后勿再阻撓變法維新,內修政理,外御列強;四、請太后不要袒護貪官污吏賣國賊,交部嚴懲, 以儆效尤。」寇連材所上究系十條還是十二條,可暫置不論。先要弄清的是,寇連材上書的內容是否真的如此。從前面所引的材料看,難以作出明確的判斷。因為這些材料的來源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都得自傳聞,提供材料者並未真正親自讀過寇連材的上書。因此,前面所引的三條材料究竟有多大的真實性, 是值得懷疑的。有幸的是,從現存的《甲午戰爭有關摺奏史料》抄本中終於查到了寇連材的上書,題曰《太監寇連材死諫折》。這就為我們解開了長期以來令人撲朔迷離的寇連材上書之謎。因寇連材文化程度不高,故此折文理不通之處比比皆是。□將此折全文抄錄如下:奴才寇連材跪奏:為倭奴以來,奴才終日慮前者有例不準太監題奏。現今和約已成,賠軍餉,割台灣,如若日後再有別國生事,當何如也?奴才深慮已久,實觀市街□□太甚,天下不平,恐其日久,成其大患,不能割治。奴才蠢愚,奏聞聖鑒十條,開列於後:一、以紙貫通天下,以興利弊,能安天下,軍民一心。何為現今天下各省地方非用銀鑄票不能通達?現今國虧,各項需用銀款均不足用。宜撤各處錢鋪,不準出票,收回再不許用。竟系國家京內設一官票局,以為國實流通達市街,以為國用,各款均用此可也。如票舊壞,十年後許舊換新。一、國家用人,宜以利為先。現今天下文武各員,均系管河吃河,無一無弊利之員。如是為官不忠,竟系養廉甚薄之故。見仗不勝,□□不□。再者,旗民現有許多人入於耶蘇,明言通商,暗安內地漢奸。如是旗民也,旗〔竟〕系糧薄貧寒,日不足用。民系各項官差甚多,入於□□,各差均不當也。孩童入於耶蘇堂念堂,即省□□,故世取以入於耶蘇旗民甚多。現今用文武官員、兵丁、官役、匠役、民夫、官以沖著〈品〉均用票項。天下地丁稅務,各處出產均宜裁撤,各稅官亦宜裁撤,各處厘金局宜裁撤。各省金銀各礦以及各處出產,均宜開採。金提三成,銀提二成,余者不提。金銀二礦宜添安官員、兵丁彈壓。六部京官各滿漢二員,以及外省督、撫、州、縣、礦務、營務等官,均宜用滿漢二員。天下王公、文武各員,均按品級賞食,沖著品每官〈一品〉賞食銀九百兩,二品賞食銀八百兩,三品賞食銀七百兩,四品賞食銀六百兩,五品賞食銀五百兩,六品賞食銀四百兩,七品賞食銀三百兩,八品賞食銀二百兩,九品賞食銀一百兩,無品級官員、旗人賞食銀一兩,匠役賞食銀一兩,民夫賞食銀五錢。為村中教習者,賞食銀五十兩;各員每遇教者,死外國一賊恩賞銀一百兩,打死本地賊恩賞銀五十兩,均系大眾均分;□死陣前,賞食二十年本糧,設立專祠,立忠義□,勿論官弁兵丁均如是也。以此沖著〈品〉重代〔待〕各員,均無利弊,見仗決無不勝,修工決無不堅。如此辦法,見了外國讎敵如見銀元寶一樣,捨命前往。此法即是人見利而不見害。一、練軍宜每〔之〕庄□。按二戶安一兵,四千戶安一營,各營宜安炮台一座。京內宜各門一營,各海口宜安五營。沿海以上,宜按二十里安炮台一座,按炮台宜安一營。現今槍炮打硬不打軟,宜牛皮極軟之物能擋外國槍炮炸。宜用火槍、洋戟子,宜用藤盤、削刀。造□打二里半遠,二里□准。練擋十人為一擋,分為二槍,四撤各用二撤;藤盤、削刀各一分。練時四人放炮,一人觀陣,五人抬擋,二刻一換。藤盤、削刀近交手方用,衣服頭戴英雄帽,足登〔蹬〕連襪鞋,襖褲宜瘦。行營食物宜用白髮面火燒,涼熱均可食。火宜用炭,即輕火。又令各營宜著馬五百匹,所為平日運糧、行營火藥、行糧〔?〕之用,省以□來民人。各營炮台炮位宜堅;海內宜多練輕船,亦宜堅。各營所用槍炮子母、火藥、軍器等件, 均宜一法制之。用兵宜挑□□之人,每月□六回。素日護營兵一千,各村安兵一千,均分二班清理地面,朝夕訓練,不可一時率心為之。再者,天下官員、民等,准其京官代奏。如查出有品之員不法,賞銀千兩;無品級官員、兵丁、民等不法,賞銀百兩。有據實,照數賞;無據實,亦無處分。官查民,民查官,二處並查。就子不查父惡,余此均准,不法之人即少也。一、宜多修工,即養天下□民之法。現今京內三山、各處衙門、營盤、炮台,均宜修造。各處用人甚多。□民即少,賊盜人亦少也。一、天下各處宜設立官學教人院,不拘男女,均十歲入學,十五歲考等次一、二、三等。再習學五年再挑選。選差使,各處均由學中挑選。均系半日習文,半日習槍、藤盤、削刀。如男出兵,女可保護村莊。自後女不準踹腳,天下婚姻合配均按學中等次相配,一、二、三等之下不分。再者,天下官員人等,自一歲以上宜各賞給護命牌一件。自賞出後,如無牌者,各處不準存留,即交官衙究辦。一、慮修鐵路、洋葯即是中國之大患,均宜裁撤。後【現】今我國所用洋軍器宜暫用,自後不準再造。□前之軍器造妥,洋軍器宜撤。海內用戰船宜用本國人,外國人宜撤之。一、天下各犯宜赦,亦宜各賞給命牌一件。赦前罪寬免,自後再有不法之事,從重治罪,決不寬恕。再者,觀今之律,過亂又輕。自後,為人不敬天地君親師,為兵不遵令□除不前,修工不用心,為奸犯盜□□□私錢,拾妙隱秘,□害人命,均宜斬之。若有錢財地工,說話失信,均宜重責。有理五百,無理一千以上;宜斬者,一次重責二千,二次理責四千,三次照章辦理決不寬□。何用許多刑法?輕者打,重者斬之也。一、天〈下〉各處官員,均宜三年一任,不宜連任。京官調外官,外官調京官。京知外邊情形,外知京內情形,內外一氣,天下自平。現今有許多年不調,利弊已久。內外不知,天下能平?各差均由學中挑選,文武場宜撤。一、天下風俗、銀平、斗秤、尺寸、地畝清目,各處均不相同,一處一樣。再,使錢明一文錢,言之二十文,即是睜著眼睛說瞎話。自後即由忽起,十忽為一毫,十毫為一厘,十厘為一分,十分為一錢,十錢為一兩;秤為錢起,十錢為一兩,十兩為一斤;斗由抄起,十抄為一勺,十勺為一升,十升為一斗;尺由分起,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地畝由厘起,一百丈長一寸寬為一厘,一〈尺〉寬為一分,十尺寬為一放。天下均宜一法制之。自後使錢不□一文□二。金一兩買銀十兩,銀一兩買制錢一貫,以為準價,永遠不準增減。余者有便價。現今當十錢,主我國不旺,宜撤,隨時收庫,不準再夾造。 一、我國現今無嗣,就此可選天下文武兼全、才學廣大者過繼,不可按親友過繼。天下之人均有天分,有才即有分。以此安民,即尊覃〔?〕之道。自後國家再嗣者,均按才襲,有才准襲,無才不準封為王位。如選國嗣之〔?〕,宜各村按十戶選一歸營,營選一再歸縣,〈縣〉選一再歸省,〈省〉選一由省歸京。聖上親自目看,按選一人做嗣。天下人等,前有利之貪,後有天分之貪,天下國號「大清」二字萬無一失,永享太平永世在。日後不拘何人坐皇帝之位,永是大清之後代也。各外國知其底細,天下內外一……(以下殘缺)此折文字雖然詰屈聱牙之處甚多,但其基本意思還是清楚的。它的發現,證明了《烈宦寇連材傳》和《清宮遺聞》說寇連材上書「凡十條」是對的,而寇長城所說「共十二條」則錯了。但是,《烈宦寇連材傳》和《清宮遺聞》所說的寇連材「條陳十條」,其中除兩三條略近於原折外,卻皆系道聽塗說之言,是不確實的。【寇連材被殺的次日,內閣侍讀學士惲毓鼎在拜客時聽到有關消息,在日記中的記載】從現在已知的情況看,儘管日記中將寇氏姓名、籍貫弄錯,有關寇氏條陳的梗概則很明確,隱約中還可以感覺到敘述者對「敬祖」「忠君」的寇太監「帖然就戮」所產生的敬意: 西城內外拜客。昨日菜市殺太監一名,姓寇,名連瑞,通州人,素嫻文墨,為兩宮所賞。十二日請假五日,既銷假,即進條陳,凡十事:一,頤和園不宜駐蹕;一,停止勘修圓明園工程;一,不宜使皇上日近聲色;一,請立皇子;一,李鴻章不宜出使外洋;一,武備廢弛,沿邊請練鄉團;一,停止鐵路工程;一,鑄行銀元(其餘二條不得其詳)。奏上,太后震怒,謂祖制宦官不許干預國政,立予斬決。至市,索袍褂著就,向東拜別祖塋及老母,云:「我雖系內監,然所陳諸事皆忠君愛國之心,即駢首市曹,亦可見祖宗於地下。」帖然就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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