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法律體系下的美國生活方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15:55 《時代信報》周立太口述 信報記者 鄧萍 /整理改寫以幫弱勢群體打工傷官司而出名的重慶立太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立太,作為美國國務院國際訪問者計劃的被邀者,於2005年4月30日前往美國各地進行交流訪問,5月24日返抵重慶。周立太在美期間,訪問了美國國會、國務院、聯邦高等法院及部分州的政府機構,與美國律師協會及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伯克利大學等學校法學院的專家教授進行了廣泛的交流

和對話……21天,寫了兩本日記。周立太對此行感覺良好。另一種法律體系下的美國式生活,在他對若干細節的敘述中變得瑣碎而生動。他說,美國人不是通過我偷窺中國底層生活,相反,他們已經感覺到了中國法制的進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如同景點,可自由出入到達華盛頓的第二天,我就應邀請訪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這天正好是個星期天,美國總統布希正在白宮前面的一座教堂作祈禱。當時很多老百姓和布希一起前往教堂,我很詫異,沒想到翻譯陸先生聳聳肩說:你也可以進去一起做禱告。我不信教,沒進去。走在去法院的路上,街上到處是麻雀、松鼠,在人身邊跳來蹦去。法院的大門口,沒有人站崗、也沒有工作人員要求登記,門口只有一台安檢機,任何一個老百姓都可以進去,無須理由、也無須證件,只需穿過這道安檢門就成。翻譯陸先生說,在「911」之前,這道門都不用過,「911」之後,安了這個東西,防恐怖分子。在美國最高聯邦法院,老百姓可以隨便喝水,隨便打電話,我還小心眼,以為電話只是擺設,試了一下,果然通了。大廳里有所有的資料,除國家機密、商業秘密、隱私案件之外,老百姓自己都能調出案卷資料查閱,沒有任何費用,只需支付複印費。這天是星期天,很多小孩來法院,聯邦最高法院派有專門的工作人員來作講解。在一個大法庭,他們在講聯邦制度,法律,大人、小孩們坐在那裡,聽得津津有味。讓人詫異的是他們還在介紹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們的工資,我趕緊拿筆記下來,他們首席大法官的年薪是28.8萬美元。美國政府請我去,但不請我吃飯去美國訪問這麼多地方,讓我感到驚奇的還是沒人請客吃飯。在美國國務院訪問時,到了中午,工作人員都拿出自己帶的便當。在各個政府機構工作的公務員都有一個習慣,就是早上出門時,都帶一盒飯,到了中午,就在辦公室的公共烤箱熱一下吃。接待我的官員,自己掏錢給我買了一份飯。在政府機構里,沒有「請人吃飯」的項目列支,更沒有公款吃喝。美國人的邏輯是,每個人就業,政府已經支付了工資。在美國21天,只有紐約大學的一個中國教授自己掏錢,請我吃了一頓稍微「豪華」的午宴。其他的時候,我都是和翻譯陸先生在街頭的小餐館就餐,付費當然是一人一半,AA制。我注意到,美國很多政府機構的辦公室都很簡陋,我參觀的辦公室,都是一般的條形辦公桌,座位沒有級別之分,每周、每月、每季度,美國的財政部都通過互聯網,向社會公布政府開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我是受美國國務院邀請去的,他們為此要支付一筆費用,但政府機構都不自己操作,他們都是委託一個非政府機構來安排。我的行程、住宿費、交通費、生活費,他們都一一核定好了。這樣,他們就避免了政府裡面的官員利用這種機會腐敗。美國人把錢算得乾淨利索,我很有體會。我買支牙膏,都是交了稅的。我每天早上去賓館大廳結賬,他們都會給我一張單子。這張單子上羅列的是我要交納的稅費:向聯邦政府交多少、州政府交多少、城市管理交多少,羅列得清清楚楚,毫不含糊。我住100多美元的房間,通常要交20多元的稅費。老百姓雖然交稅,但仍然有很多便宜可撿。在紐約,你買一種7塊錢的票,就可以坐任何公共交通工具,當然飛機不行。在波士頓,公交車根本就不要錢,那天我和翻譯走了幾個地方,一分錢車費都沒付。不給工人辦保險,每天罰款100美元去美國,我格外關心的還是老本行,與工傷有關的法律問題。我訪問了麻州省勞動廳。他們的勞動廳里有法官、律師。我說,你們的法官自己判自己的勞動案,沒有作弊行為?他們說,美國是宗教國家,他們相信這樣做會受到上帝的懲罰。勞動廳將每個月、每一季度發生的工傷都統計出來,對外公布。但他們的工傷範圍很大,比如你長期坐著幹活,屁股坐痛了,也算工傷;你寫材料眼睛寫痛了,也是工傷。從1965年至今,麻省有50多萬工傷。涉及的勞動官司,他們也有到相當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地方先仲裁,然後起訴法院的程序。勞動廳也管保險的事,如果這個企業沒給工人買保險,勞動廳接到投訴後,就向企業發出通知,要求在14天內前去辦理。過了14天之後,勞動廳就以每天100美元/個人,對企業進行罰款。我想,如果100個員工沒辦,企業不就每天要支付1萬美元的罰款,這可真讓人受不了,不趕快辦可不行。讓我很奇怪的是一個州政府的勞動廳竟然有100多人負責整理各種檔案,光律師就有14人。機構很臃腫。美國的法律援助律師都實行年薪制美國也有法律援助。它有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針對的是「低收入者」。低收入並不是說此人無生活來源,各個州的界定不一樣。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的來源很明確。每個援助律師事務所提前要將經費預算出來。比如明年預算1000萬用來法律援助,那麼,州政府要支付其中40%,另一部分由其他社會律師、基金會和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收到的所有錢的利息來填充。法律援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也是年薪制,一般的律師是每年3.5萬美元,大律師是8.5萬,比社會律師要低一些。在美國,任何一個州都規定,當事人打官司所得的賠償,都由律師轉交。所以律師一般不用擔心打了官司收不到錢。我問了他們,怕不怕律師握著當事人的錢吃拿卡要,他們說,不怕,因為一旦被發現,這名律師將終身禁業。在美國,考律師沒有太高的門檻,每年的過關率在99%以上。這可能跟他的教育有關。高中畢業後,學生不能直接考法律專業,只有等到大學本科畢業後,才能考。因此,法律專業畢業的,都是研究生了。他們考律師資格,當然很簡單。律師資格獲取後,沒有我們這樣一年的實習期,他們可以直接接案子、打官司,甚至開所。他們的律師可以個人申請辦所,也可以像我們這裡一樣合夥,沒有太多的限制,比如辦公室,你沒有,好,你可以在汽車上辦公。他們每年都要進行一次再教育,以保證從業質量。對律師的管理,大一點的所都有自己的律管會,政府裡面有很多律師,他們在行業上也屬律師協會管。惟一讓人覺得麻煩的是,你在這個州考的律師牌,到另一個州執業的話就不行,你必須又要去考那一個州的律師牌,這就是各個州法律不統一帶來的弊端。但在美國,律師的地位很高,我去看他們開庭,法官說話心平氣和的,沒有人大聲吼叫,沒有訓斥,律師的人格和法律地位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乞丐要錢很不容易,因為美國人不會同情他們在波士頓,我去體驗了美國的救濟站。救濟站設在城市的中心區域,救的就是「沒飯吃的人」。我們當時經過那裡時是早上。很多人在那裡排隊,翻譯陸先生就帶我排在隊伍中去體驗。我很忐忑,怕人家不給,又很不好意思,總覺得這是乞丐才去的地方。不料,排到窗口,自然就領到一份,陸先生也領到一份。我一看,什麼都有,三明治、蛋糕、麵包、雞蛋、牛奶。我問陸先生,是不是都是沒飯吃的人才來,他居然說,他來吃過很多次了。我一聽就笑了。他是三代華裔,是美國國務院翻譯,曾多次接待中國高層領導,按說地位並不差。陸先生說這很正常,很多人都來這裡吃飯,只要你願意,排隊吃了就走人。對於那些真的「吃不起飯的人」,這裡也是天堂,他們一天三頓都可以在這裡吃,吃完之後,還能在這裡找個地方休息。我一看,果然,吃的人並不是衣衫襤褸的窮人,食客大約有80人,一般在30歲以上,男人占多數,吃得滿臉是油。讓人奇怪的是,我走了五座城市,但只看見三個乞丐。這些乞丐都不是殘疾人。在美國,殘疾人的福利很好。我和一個乞丐聊天,才知道這個傢伙好逸惡勞。翻譯陸先生說,在美國,乞丐一般是生活作風糜爛、日嫖夜賭和這些好逸惡勞的人,他們要錢很不容易,因為美國人不會同情這些人。美國司法界通過我了解中國法制進步除了了解美國之外,我到很多地方都會有一個小型的演講。我用我自己的律師生涯,來介紹中國律師制度發展的進程。我說我是一個只有小學二年紀文化的農民,通過自學當上律師,而現在,中國考律師的文憑至少在大學專科以上,而且必須是全國的司法考試。這些都說明,中國的律師素質在逐步提高,律師制度正一天天走向完善。我通過自己9年打的5000多起勞工維權案,證明中國的勞工維權正走向成熟,政府的立法也越來越完善。在美國訪問這21天,我也有自己的很多看法。美國雖然是法治國家,但還是有很多缺陷。它的各州法律不統一,就造成公民適用法律不平等,承擔的法律後果就不一樣。我們在立法上,很多方面還走在了美國的前面,比如工傷,我們國家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傷,明確界定為工傷,更具有操作性、更具人性化,而美國就沒有。美國也有很多地方人浮於事。比如華盛頓州的勞動廳就有3600多工作人員,機構太臃腫。還有就是他們的勞動爭議案程序很複雜,居然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遞交不願賠償的書面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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