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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與雍正較勁到底的總督

敢與雍正較勁到底的總督  雍正四年八月,時任雲貴總督的楊名時接到了朝廷頒發的一道上諭。雍正在上諭中毫不留情地點了查弼納、楊名時、裴度、張楷、魏廷珍等督撫的名,責備他們「操守雖清而皆顧惜情面,將就求容悅於人,故內外之人皆稱譽者甚多」。在說明了這種官場風氣對吏治的嚴重破壞作用之後,雍正在諭旨中表揚了四個「模範督撫」——田文鏡、楊文乾、李衛與諾敏,說他們「實心任事,整飭官民,不避嫌怨」。他還在諭旨結尾處說:「朕深望爾等為明達體用之全才,而深惜爾等為同流混俗之鄉愿,故諄諄告誡,不憚周詳。」  楊名時萬萬沒有料到,自己竟然成了阻礙改革深入的「絆腳石」,他只記得自己殫精竭慮,做了許多赤誠為國的實事,並無「苟且塞責,姑息養奸」。難道自己在某些方面做錯了,竟沒有覺察?難道是皇上聽信了讒言,對自己有誤解?他心亂如麻,不明所以,思緒早已飛到了往昔的歲月…… 一  順治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661年1月24日),楊名時出生於江陰朝陽關。楊名時自幼苦讀經書,以「端方耿介」自持,勉力追求「正己、修身、治國、平天下」的儒家理想。為了用科舉成績證明自身的價值,也為了表明「以匡正天下為己任」的決心,楊名時一再推遲婚期,大有不中進士不結婚的氣魄。幾經坎坷蹭蹬,他終於在康熙三十年(1691年)成為翰林院庶吉士。  隨後,楊名時投身於康熙年間的名臣李光地的門下,李光地對他十分器重,在授課時曾經當眾表揚他說:「志氣強毅,臨事有擔當。外面卻如田夫野老,甚好。」他認為,一個成就大事業的人,除了有能力、有學識、有政治資源之外,還必須有敢作敢當的氣魄與堅韌不拔的意志,而楊名時正是具有這種成功潛質的人。  康熙四十年,在李光地的極力推薦下,楊名時被任為提督順天學政,「雖流金之暑,見其閱卷,所著白布衫漬汗成淺皂色,不暇易。秉燭至夜分不卧,群笑其自取苦也」。這段記載,真實地再現了一個志士勤勉恪職的堅毅形象。  雍正改元之後,楊名時首次上請安折就收到了新皇帝的硃批諭旨回復:「爾向來居官任聲名甚好,自茲莫移初志,益當勉之。」這說明,雍正對他印象不壞,可是,如今又為什麼要給他定下「違道干譽」、「姑息養奸」的惡名呢?  楊名時哪裡知道,雍正皇帝對楊名時的態度變化,肇因於君臣之間往來的密折。  密折制度是康熙所創,到雍正初年已經定型。凡地方上有所興革,該地督撫大吏必須先繕寫「興革意向」於密折之上,然後再派專人赴京呈上密折請旨,皇帝在折上寫下密批旨意,再送還給「上折人」。即便皇帝已在密折上允准所請,也不能馬上付諸實施。因為從密折的創意來看,它不過是君臣私下互通信息的一個秘密渠道,有利於皇帝迅速了解地方上的實情,遙控指揮督撫大吏,鞏固皇權。但皇帝的個人意見還不能當作朝廷頒發的正式公文。正式公文的形成還需要督撫在吃准了皇上的旨意後,另行繕寫可以公開的奏章,經皇帝批閱後交內閣評議,最後由皇帝綜合各方意見決定是否准行。這是地方興革得以實施的必經程序。密折與奏章的並行,可以確保在地方督撫大吏與中央閣部大官之間實現權力的制約,督撫不得借密折侵奪閣部之權,閣部也不得以「廷議」來阻礙督撫的興革建議,最終實現在皇帝一手把持之下,國家機器高效運轉的目的。  雍正登基之後,以務實求真、雷厲風行作為自己的勤政原則。他每天都要批閱大量的密折和奏章,少則一二十件,多則三四十件,而且有時為了表明自己的看法,他還要洋洋洒洒地細細述說,以至於有時批語比奏摺本身的文字還多,這就導致他常常要工作到深夜。為此,他期盼各地督撫們所上的奏摺內容務實,言簡意賅,不利用密折頻繁上奏,討好皇帝,挾制上司,恐嚇下屬。  雖然雍正與楊名時素未謀面,但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君臣關係還算融洽,雍正曾經親手題字「清操夙著」賜予楊名時,以示褒獎。但同時,雍正也不太欣賞楊名時的工作風格,他認為楊名時「太軟些」,有看重並依從下屬的毛病。  雍正二年(1724年)十月,發生了楊名時在奏章中泄露皇帝密批的事件。這是雍正最忌恨的,因為這會導致內閣大學士在討論地方興革時,鑒於皇帝已有的看法而不敢提出自己的主張。雍正認為此舉破壞了督撫與閣部的權力平衡,於是停止了楊名時的密摺奏事權。  雍正三年夏,時任雲南巡撫的楊名時為此上「請安折」,請雲貴總督高其倬代為呈遞,雍正不願接受暗中道歉,公開下旨予以拒絕。在高其倬的點撥下,楊名時又上奏章,公開認錯,稱泄露密折並非故意,請求恢復密摺奏事權。雍正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楊名時接到聖旨:「楊名時既知過失,懇切奏請,仍准摺奏。」四月二十日,楊名時登上了宦海最高峰,成為兵部尚書、雲貴總督兼雲南巡撫。雍正在任命詔書上很有權術而又極為坦誠地說:「前因人捏陷爾奏之,朕偶失斟酌之,所疑今已明白,何罪之有?朕再不粉飾一時之誤,枉罪汝也。朕之性情如此,不畏有過,但慮朕不能改耳。往事當釋然於胸,不必絲毫繫念也。」  表面看來,君臣兩人的誤會已經渙然冰釋。楊名時也恭謝天恩,感激涕零,決定為國盡忠,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可惜,他高興得太早了。  此時的雍正正在醞釀一個大動作。在解決了兄弟與他爭奪皇位的遺留問題以及處理了隆科多、年羹堯等危險政敵之後,他將全部精力都集中到了整頓官場風氣上。  康熙晚年,由於滿足於現狀,官場上的確出現了虛詐、迎合、粉飾、浮誇的污濁風氣。許多官員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去辦實事,只求一個廉潔安分的虛名。為了保證自己掌控的國家機器自始至終高效運轉,雍正打算自上而下地剷除那些碌碌無為的「木偶」清官。此外,雍正對科舉出身的文官也一直心存芥蒂,而對直言敢諫、特立獨行,以道義自負而又「妄談國是」的古代士大夫的清議傳統則更是厭惡,他最不能容忍那種自許清廉而又保持獨立人格的「海瑞罷官」式的行為。在他看來,這種「潔己沽譽」的「巧官」比貪官污吏更壞。因此,他的整頓利刃一旦出鞘,懲處的將不僅僅是沒有作為的清官,更有那些心懷清流傳統的持獨立人格的清官。  而楊名時恰恰屬於後者。他成了雍正「排除貫徹自己改革路線的人事阻力」的典型人物。雍正的理政風格是雷厲風行,而楊名時的風格則是春雨潤物。雍正對此不大滿意,因為他剛勁的政令每每到了楊名時的轄區就會被分解、柔化,而且楊名時還因此得到了百姓的讚譽。雍正覺得楊名時就是孔子口中的「鄉愿」,即「德之賊也!」他對「鄉愿」尤其反感,經常批評那種表面真誠謹慎,實則欺世盜名的人。所謂「打蛇打七寸」,雍正把整頓官場的第一刀砍向了楊名時等五個督撫大吏,用意十分明顯,就是告誡他們最好識相點,操守清廉是必要的,但更應做到奴性十足——必須消滅自己的獨立人格,絕對地服從皇權。  此時的楊名時,如果真的識相而隱忍不言,或者憑著官僚慣有的圓滑,表示誠心受教,勉力改正,那麼此事很快就會被淡化。查弼納、魏廷珍等人同樣被斥為「鄉愿」,日後並沒有大禍臨頭就是明證。可是,楊名時做不到,作為一個嚴以律己且在儒學上很有造詣的士大夫,他不能違心地承認自己就是孔聖人所深惡痛絕的「鄉愿」,相反,他要上書,他要爭辯,他要表明自己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  雍正四年九月初四,楊名時上密折申述,他首先表示理解皇上深憂臣下沾染「鄉愿」習氣的良苦用心,隨後發表了一番議論:「聖賢之所惡非一,而於惡鄉愿尤甚,於佞與利口、無札、不遜及徼訐為智直之流,以其皆屬作偽,而鄉愿更為深巧,斥絕倍嚴。人臣苟不知切戒乎?此足不可立於聖人之世。臣自今以往,惟有切省不遑,內則整肅身心,外則厘飭政事,期無蹈於悠忽因循,以無負訓迪拳拳至意也。」該文寫得內方外圓,合乎情理。但憑著絕頂的智慧,雍正不僅看出了楊名時深懷抵觸之心,而且還品出了折中的弦外之音:引用同樣被聖人所厭惡的「佞、利口、無禮、不遜及徼訐」,旁敲側擊他在聖旨上表揚的「實心任事、不避嫌怨」的田文鏡、李衛等大臣。  楊名時指出的聖人所厭惡的四種小人行徑,幾乎是彈無虛發,發發命中李衛等人的要害。  歷史上的李衛,根本不是電視劇《李衛當官》中所戲說的「用小混混的插科打諢,去衝擊官場規則而內心卻充滿正義感」的那種人。他家境富有,但識字不多,出錢捐了個兵部員外郎,從此步入官場,田文鏡也僅僅是個監生。他們得到雍正的重用,有幾個原因:首先,心中只有皇帝,沒有朝廷。朝廷是個集合體,它的利益就是封建貴族的集體利益,保護這種利益的有許多是科舉士大夫,所謂「社稷為重,君為輕」。而田、李等人只認皇帝的個人利益,唯皇命是從,見風就升帆,怎能不討皇帝喜歡?其次,他們的個人工作作風與皇帝保持一致,皇帝喜歡雷厲風行,他們就快刀斬亂麻,辦事絕不拖延。再者,他們善於揣摩皇帝的心理,並且肆無忌憚地捏造事實攻擊皇帝所不喜歡的人,為皇帝清除「眼中釘」提供證據。  本來就對楊名時的文過飾非十分不滿,現在他又含沙射影地諷刺自己的心腹,雍正頓時氣貫頂門,很想馬上下旨捉拿楊名時。但他畢竟是封疆大吏,沒有什麼證據就解往京師,恐怕難以服眾。雍正強壓怒火,作出批示:「朕得力處即『持平』二字,再不敢為天下先。」毫不客氣地回擊了楊名時對自己用人行政「不持平」而「偏勝」的影射。為了顯示帝王的風度,他又寫道:「朕豈好辯,乃不得已。指迷之論,卿當熟讀以增識見。可謂君臣萬里談心,亦屬人間樂事。」  收到密批後,耿直的楊名時天真地認為,皇上想通過與他「談心」,使君臣之間儘快消除隔膜。但他大錯特錯了。雍正早已挽好了一個索套,正在等待一個時機,將套圈拋向他的頭顱。  作為一個公然標榜「以一人治天下」的獨夫,雍正的原則是寧用家奴也不用名儒。絕對聽命於皇帝的李衛等人就相當於他的家奴,他們不折不扣地在地方推行雍正頒布的政令,而且取得了讓他滿意的政績。這一點讓雍正感悟到,飽讀詩書、追求仁政的名儒確實沒有「臂指如意」的奴才更有效率,要雷厲風行地貫徹自己的治國主張,必須徹底摧毀名儒們對皇權的相對獨立性。  更讓雍正反感的是,楊名時還時不時地在密折中流露出以理學自重的傾向。雍正雖然對漢文化常懷鄙視,是滿文化優越論的堅定信奉者,但其內心深處卻潛藏著身為「夷狄」的自卑,唯恐被飽學漢儒輕視,所以對名儒的奏摺尤為敏感。他在批諭楊名時的密折時曾寫道:「向來爾等之春秋,朕所深畏,一字一意,朕不能忽視也。」這句話充分暴露出,他對漢人精英的畏懼之心以及其中深藏的敵視之意。  在這種心態的支配下,雍正極力想把漢官都馴化成對自己唯命是從的奴僕。現在,楊名時不但不接受馴化,反而以理學自重,「自以為記載數篇腐文,念誦幾句史冊」,就敢在整頓官場風氣的關頭挺身而出,暗藏譏諷,「一字一言,皆懷詭譎強梁」。對於這種不能感化、不怕威壓,偏執狡詐、刀槍不入的異類,雍正認為絕不能手軟,必須嚴加懲治,以為眾人戒!  就在雍正暗下決心準備拿楊名時開刀的時候,李衛出場了。   李衛怎麼知道雍正要拿辦楊名時?這就是他的本領。歷史上的李衛雖然大字不識幾個,卻有三大過人的能力:一是口述修改師爺起草的奏章,常常能切中問題的要害,上的密折簡明扼要,奴氣十足,深受雍正嘉許;二是破案能力超強,讓雍正揪心的呂留良案、甘鳳池案,全都由李衛一人搞定;三是特別善於揣測主子的心思,這也是他受寵的關鍵原因之一。  雍正四年七月,皇帝公開訓斥楊名時等五人的諭旨頒示全國後,時任浙江巡撫的李衛立即敏銳地意識到了皇上的意圖。但皇帝懲辦楊名時將會懲辦到什麼程度,他還吃不太准。於是他決心試探一下,以圖搶下辦理楊名時一案的頭功。他曾在楊名時手下干過四年,對楊名時的情況了如指掌,捏造證據可信度也高。李衛在雲南布政使任上時,仗著有皇帝撐腰,粗暴傲慢,任性使氣,動輒謾罵他人,作為他的上司,楊名時常常苦口婆心地勸導他。對於楊名時這種以德服人、多管閑事的舉動,李衛十分反感,一直懷恨在心。現在機會終於來了,豈能輕易放過?  雍正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李衛在密折中揭發了楊名時「徇私」與「欺罔」等情弊。但為了給自己留下退路,並進一步窺探皇上對楊名時的真正態度,李衛故意說:「且伊偏徇之處尚多,不敢逐件瑣陳。」  雍正此時已有整治楊名時之心。李衛的告密可謂是恰逢其時,正中下懷。考慮到李衛所提供的材料稍顯薄弱,雍正在李衛的那句話旁邊又加上一條硃批:「可將此事不必落名,但將事情為弊情節寫一折來,朕發於鄂爾泰詳究。」李衛接到密旨,頓時心花怒放。他知道,楊名時在劫難逃了。此後的幾天,李衛一直冥思苦想,千方百計地羅織罪名,直至擬出了一個「不落名」的參劾摺子。  偏偏在這個節骨眼上,又發生了楊名時在公開的奏章中泄露皇帝密旨的事件。雍正四年十一月,楊名時「以滇省未完鹽課具題」再次將密批諭旨載入題本中。而此次泄密事件距上次泄密僅兩年,距楊名時重獲密摺奏事權僅隔半年有餘。不知是因為老邁疏忽,還是被「鄉愿」問題攪得焦頭爛額導致忙中出錯,反正66歲的楊名時再次違反了官場規則。雍正閱畢題本,認定楊名時絕非誤犯,而是故意如此,遂勃然大怒道:「似此怙惡不悛,大奸大詐,全無人臣之體,甚屬可惡。交部嚴察議奏!」  敏感的雍正早就覺察到名儒集團秉持儒家「公之於天下」的理念,對「密奏密批」制度有抵制心理。因此,說楊名時故意非難「本朝獨特的創製」,的確有其複雜的背景。楊名時究竟是誤犯,還是故意如此,我們不得而知,但雍正已下定決心把「粉碎一切公然的挑戰與暗中滋長的對本朝制度的腹誹心謗」作為整頓官場的頭等大事來抓。楊名時的再次泄密,正好為他提供了一個「可惡」的典 型。他要把楊名時作為政治批判的靶子,儘管缺乏充分的證據,但他已迫不及待地向全國臣民頒旨,宣稱楊名時「怙惡不悛,大奸大惡」。  李衛告密與雍正明旨切責楊名時「大奸大惡」這兩件事,都發生在雍正四年的十一月,因此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是李衛的誣告激發了雍正的憤怒。其實不然,李衛寫告密折的時間是十一月二十日,雍正頒旨嚴責的時間也是十一月二十日。李衛當時在杭州,就算動用朝廷最緊急的六百里加急「軍報」,送到北京大約也要五六天,而告密折是不能享受「軍報」待遇的。因此,雍正下旨時,肯定還沒有看到李衛的密折。他對楊名時的步步緊逼,是從政治鬥爭的全局出發考慮的,李衛充其量是為他效力的一條狗。    雍正五年三月,楊名時被解除雲貴總督的職務,由皇帝寵臣鄂爾泰接任。雖然雍正仍保留他雲南巡撫的官職,但這僅僅是個緩兵之計。此時的雍正正在調兵遣將,積極部署,準備在遙遠的南疆組織一場打擊科舉朋黨、「殲其渠魁」的大戰役。  關於審理這個大案的人選,雍正經過反覆斟酌,認為:第一,絕對不能用進士,因為進士之間惺惺相惜,楊名時又是一個飽學碩儒,崇拜他的進士肯定不在少數,辦案恐怕不會儘力;第二,不能用自己最寵信的人,雖然他們肯定會盡心竭力地審案,但審問楊名時這樣一個政聲顯赫的清官,難免落下身後罵名。  從第二種想法可以看出雍正對忠於自己的寵臣袒護之深。這是由來已久的,在此之前,泄露密折內容,李衛比楊名時要嚴重得多。鄂爾泰說他「每有折件奉硃批,多半宣揚於眾」,李衛以此來要挾周圍的同僚,好像官員升貶之柄盡操於他一人之手。對此,雍正不但不懲治他,反而呵護有加,對參劾李衛的人說「李衛長處勝其所短」,而楊名時只泄了兩次密,就成了「大奸之人」。  雍正五年,據說黃河呈現祥瑞,內外群臣都上表稱賀,其中鄂爾泰與楊名時的賀表都沒有按照老規矩來寫。通政司照例題參,雍正下令議處楊名時,而不問及鄂爾泰。同一時間發生的同一性質的錯誤,為什麼會有迥然不同的處理?雍正的解釋是:鄂爾泰公忠體國,是純臣,故不忍以小節加以處分;而楊名時「毫無親君愛國之心,與鄂爾泰相去霄壤」,所以仍對楊議處。如此強詞奪理,這就是雍正所謂的用人「持平」之說。  正因為百般袒護,所以寵臣們願意為主子效死力。而更能表現雍正善用權術,以獲取親信感恩之心的就是這次「楊名時案」的審理。此案事關雲南的民心,稍有不慎就會落下千古罵名。雍正不願親自出面,也不希望親信陷入這一併不輕鬆的重大案件中,畢竟尚無證據在手。最後,經過反覆權衡,雍正選中了湖南布政使朱綱。朱綱出身小吏,與科甲集團瓜葛不深,加之辦事幹練,因此成了雍正手中的一枚棋子。  雍正五年二月,朱綱被召入京城,任命為雲南巡撫,接替楊名時的職務。之後,雍正多次秘密接見他,面授辦案事宜。朱綱深蒙皇上隆恩,自稱「雖捐糜頂踵,難以報稱」。雍正見他流露出一片奴才對主子的赤誠之心,十分高興,讓他辦理完湖南的政務交接後即刻趕赴雲南上任,與刑部侍郎黃炳一起會審楊名時。朱綱此去雲南,連家屬都沒帶,因為雍正口頭允諾他,若辦案辦得好,結案後就將他調離雲南,另有重用。  而此時的楊名時,已被解除一切職務,留在雲南待命。從仕途的巔峰跌入低谷的滋味是不好受的,但他卻未曾感到一絲一毫的畏懼,在雲南當了這麼多年官,他誠心誠意為百姓做事,對同僚下屬亦是推心置腹,從未做過虧心事。前兩年雲南罹患水災,堤壩被毀,百姓流離失所,他稟明朝廷,請求救濟。可雍正以「各地庫銀虧空」為由,讓他自籌資金解決。他絞盡腦汁,從鹽商那兒借得了銀兩,救百姓於洪澇之中,此種大恩大德,百姓當然記得。他還千方百計革除雍正頒布的「攤丁入畝」政策的內在弊端,讓百姓按「實有勞動力」繳納錢糧,實實在在地減輕了百姓的負擔。他尊重下屬,從不頤指氣使、大聲呵斥,對於下官的合理化建議,他總是從善如流,因此他問心無愧。  雍正五年十月十八日,懷揣特殊使命的新任雲南巡撫朱綱和欽差大臣、刑部侍郎黃炳在昆明會齊。畢恭畢敬地擺下香案之後,他們將皇帝的聖旨請出,並鄭重其事地打開了一個密匣,取出了李衛的告密摺子。接下來就有調查、訊問、取供、援律、定罪等程序在等著楊名時。朱綱早把台詞都設計好了,單等著拿「套索」往楊名時的頭上套下去。  然而,調查的結果不僅讓朱綱、黃炳傻了眼,而且連遠在北京遙控指揮的雍正也急得乾瞪眼。原來,李衛搜索枯腸、好不容易羅織的楊名時的「四大罪狀」竟是如此脆弱無力:參楊名時營私徇庇永平縣令馮慶長「虧空庫銀四千兩」一事,經查,實無其事;參楊名時與臬司江芑代順寧知府范溥賠補虧空一事,經查,楊名時是拿自己的錢幫他填補虧空;參楊名時夥同江芭「外販錫廠之錫」牟利入己一事,經查,又與楊名時無關;參楊名時徇庇科甲之事,經查,僅僅是推薦了幾個科舉出身的下級。這一切的一切,讓朱綱明白:楊名時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清官。要懲辦他並不容易,而皇帝卻非要懲辦他不可,怎麼辦?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正當朱綱、黃炳騎虎難下之際,忠厚而魯拙的楊名時以孔子「三省吾身」的態度,十分誠懇地主動交待了自己的兩個問題。  一是康熙末年他在巡撫任上共得「陋規銀」八萬餘兩。此事發生在「養廉銀」之前,當時各省各級官員都接受「陋規銀」,因為官員俸祿微薄,地方公費幾乎為零,若無此項特殊進賬,各級地方衙門不僅公務難以辦理,連各級官員的日常生恬都難以維持。因這筆收入楊名時已於雍正元年七月向雍正皇帝原原本本、明明白白地彙報過,所以朱綱不敢貿然定罪。  二是在幫順寧知府填補庫銀虧空之後,曾收過知府送的金杯一對、緞子四匹。楊名時的口供很快被知府范溥證實。此時的朱綱就像撈到了救命稻草一樣欣喜若狂。因為按照《大清律例》:「不法枉贓一百二十兩以上,實,絞監候。」楊名時收下的金杯重十兩,按當時的比價,十兩黃金摺合白銀二百兩,已經達到法令的處罰要求。朱綱心中的那塊石頭終於落了地,他終於可以將楊名時定為死罪,終於可以向皇上交差了。  但是,朱綱深知自己此行的任務並不是將楊名時定罪這麼簡單。皇上懲辦楊名時有一個深層意圖——要剝下楊名時那張「假理學」的畫皮。雍正認為,如果「不治其名而治其身」,反而成全了楊名時「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心愿,自己成了紂王,對自己的名聲不利。但如果換一種方式,把重點放在「治其譽」上,不擇手段地醜化他、作踐他,讓他的「假理學」形象大白於天下,當是人生一樂。雍正覺得不僅要讓楊名時身邊的人都覺得他是個口是心非、道貌岸然的偽君子,而且還要讓他自己都自。。斷形穢,精神萎靡、低聲下氣地乞求寬恕。  當雍正降旨要楊名時供認「巧詐居心」時,楊名時寧死不屈,堅決不承認自己是個奸詐之人。願』為寇讎,絕無『巧詐居心』。朱大人不妨明察!」  雍正不曾料到,在觸及楊名時靈魂深處時,他的道義支柱依然堅挺。雍正對傳統士人的劣根性了解甚多,他知道那些理學家必有言行不一的缺陷。他以為只要通過強勢威壓,就一定能榨出所謂理學家的虛偽與迂腐,誰承想竟遇上了一個堅如磐石的楊名時!  作為一個誠實的學道者,楊名時對聖賢經典確實下了一番切思苦索的工夫,他畢生以「誠」作為安身立命的根本,「誠」是他無論如何都不會背棄的道義上的承諾,是他寧可合棄生命也一定要堅守的「認罪」的底線。  雍正就是要突破他這最後一道防線,撕破他的理學偽裝,從而把以楊名時為代表的名儒集團徹底妖魔化、醜惡化,把漢人科甲集團徹底馴化成自己的奴僕,就像李衛他們那樣。他要在官場上徹底摧毀儒家道德所肯定的「海瑞形象」。像甘風池那樣武藝高強的人被捕後,在李衛的誘逼之下,照樣乖乖地乞求活命,他就不信治不了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老書獃子。然而他哪裡知道,一個真正有骨氣的漢族知識分子,所進發出的精神能量遠遠凌駕於所謂的江湖俠客之上。  由於楊名時頑抗到底,欽案膠著。  朱綱初步審定,擬對楊名時實行絞刑,勒限一年,追銀58439兩(楊名時所得「陋規銀」八萬兩,扣除彌補銀廠虧空約二萬二千兩)。  這58000餘兩白銀,早已在處理公務及日常生活中用掉,以楊名時為官的清廉,絕對拿不出這麼多錢。於是,皇帝特意頒旨,開恩減為3000兩。  楊名時「先取邸中物,並脫夫人之簪珥充數,估直不滿二百餘金也」,賣光了家中所有值錢的物品,也只能償還一個零頭,楊名時的清廉名聲,反而因此傳播得更為久遠。  此時,反倒是雍正捏了一個燙手山芋。殺吧,會成全楊名時「清廉而終」的好名聲;繼續羞辱吧,楊名時堅守著自己的道德底線,「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怎麼辦?  儘管刑部最終同意欽差審案大臣所擬的「依律擬絞」,但雍正權衡再三,還是決定擱置本案。雍正心中有數:就憑收了下屬一對金杯、幾匹綢緞之類的小禮物就依法處絞,恐怕會貽笑大方,有失帝王的風度與襟懷。所以,雍正最終說了一句讓人聽起來意味無窮的話:「楊名時俟各案清結之後,再降諭旨。」了解內幕的人一聽就知道,楊名時已經逃過一劫了。因為楊名時一案牽出了許多案中案,其中就包括李衛在雲南時的經濟問題。雍正肯定要庇護李衛,那麼各案就永無了結之日。在這種情況下,楊名時終雍正之世,一直待罪雲南。  楊名時蒙冤八年,心中卻一直堅持著對「道義」的參悟與追求。為了生存,他在雲南開館授徒,講解《大學》與《中庸》,聽者雲集。人們紛紛前來,就為一睹這根連皇帝也打不斷的理學脊樑。  乾隆登基後,決定親手解決這一懸案。他宣布給楊名時平反,並召令來京。乾隆元年二月,皇帝特賜楊名時禮部尚書銜,兼管國子監祭酒事,在上書房並南書房行走。楊名時任京官後,並沒有因為自己已是75歲高齡而收斂鋒芒,他仍心系雲南百姓,總結自己在雲南理政的經驗,含蓄地反對雍正在雲南推行的「改土歸流」政策,上書給新皇帝,提出「綏定苗疆方略」。  乾隆二年九月初一,楊名時病逝。乾隆稱其一生「學問純正,品行端方」,命加贈「太子太傅」,入祀賢良祠,賜謚號為「文定」,並加恩撥出專款,在楊名時的家鄉為他建造陵園。乾隆始終沒有忘記自己的恩師蔡世遠說過的一句話:「今世而時時有堯舜君民之念者,江陰一人而已。」這位年輕的、有儒家理想主義色彩的皇帝,終於肯定了楊名時對道義的追求,認為他這種行為是真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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