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丈母娘需求」的社會學分析
最近,有一位管房地產的官員提出了一個很有趣的說法,說房價下不來是因為「丈母娘的剛性需求」:一個小夥子來求婚,丈母娘提出的要求是,一定要有房才能讓女兒跟你結婚,於是小夥子砸鍋賣鐵也要去買房,這就構成了一個對房子的剛性需求。
我是搞家庭研究和性別研究的,而丈母娘需求與兩者都有關:婚後居處既是家庭研究中的一個重要指標,在男女平等的問題上它更是至關重要的。在結婚後,女方進入男方家庭生活,而不是夫妻雙方單獨生活,這是家庭中男權制的基礎,進而也成為社會上男權制的基礎。我們中國幾千年的男權制社會實行的就是婚後女人嫁入男人家庭的從夫居制,女人孤零零一個人嫁入男方家庭,身邊沒有父母親人,從自己長大的家庭拔根而出,獨自面對一個陌生的家庭,這對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不利的。俗話說,婆媳是天敵。媳婦不但要面對婆婆這個陌生人,還要跟她爭奪同一個男人(她兒子)的愛,能不成敵人也難。
在中國進入現代化和都市化的進程之後,這種對女人非常不利的家庭形式發生了悄然的改變:婚後新居制出現了。婚後新婚夫婦買房或租房單住,兩個年輕人站在了同一個起跑線上(如果他們要比賽誰在家裡地位高的話),而不再是女人從一結婚就陷入不利境地了。婆媳關係的頑症也不治而愈了——婚後新居制對潛在的婆媳戰爭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根據我們最近在五個大城市(廣州、杭州、鄭州、蘭州、哈爾濱)所做的一項調查,婚後新居制在所有的婚姻中已經佔到了整整一半,換言之,丈母娘的剛性需求至少佔到50%。如果按年齡分段來看,在面臨結婚的人群中,丈母娘需求是超過50%的。
與此同時,調查也顯示,婚後從夫居在五城市家庭中仍然超過四成半,仍是婚後居住的一個主要模式。而婚後從妻居的婚姻所佔比例非常低。婚後居住模式的新居制與從夫居制形成抗衡局面的調查結果表明,在我們的社會中,男權制還有著較雄厚的根基,儘管有調查表明,婚後的從夫居並不一定是出於自願的選擇和遵循習俗的要求,而是住房緊張造成的,一旦有了房子,新婚夫婦還是會選擇婚後新居制的。從這個角度來說,丈母娘的剛性需求就是婚後新居制的剛性需求,它正在形成婚後居住制度的新形式、新局面、新習俗,其直接後果是動搖家庭和社會上的男權制,使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在社會上的地位逐漸趨於平等。
從男女平等的角度看,丈母娘需求雖然是有利於雙方地位平等的,但是也有明顯的問題,問題出在它要求男方獨自承擔買房的重任。原因是雙重的:一重原因是,在傳統中國社會,結婚一向是男娶女嫁,而不是雙方平等結婚,所以房子要由男方來提供,這還是男人掙錢養家女人不參加社會生產勞動的時代的遺俗。在農村,農民要為兒子娶媳婦就必須備好房子,到現在仍然是這樣。在城市,作為一種習俗,人們也習慣性地認為,結婚應當由男方買房。另一重原因是,在當下的社會生活中,女性雖然也掙錢了,但是平均收入水平明顯低於男性,包括西方社會在內,女性的收入水平停留在男性收入的60%到80%之間。正是由於這兩個原因,買房的需求才成了「丈母娘需求」而不是「婆婆需求」。
什麼時候我們的社會不僅全部實現了婚後新居制,而且「丈母娘需求」變成了「丈母娘和婆婆的共同需求」,我們才最終實現了男女平等。以上就是我作為一個研究家庭和性別問題的社會學者對於「丈母娘需求」的一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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