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國家新型城鎮化報告》解讀
06-06
根據國家統計局新發布的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距離「十三五」規劃提出的到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的目標仍相差較遠。之所以擬定這樣龐大的城鎮化目標,不僅是為了擴大消費內需,聚集經濟增長動能這一階段性目標,更在於新型城鎮化為擴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行公平正義、改變不合理的社會二元治理結構提供了渠道。新型城鎮化具有複合型的戰略目標。除了挖掘潛在的經濟增長動能,為去庫存等結構性改革創造條件之外,能否提高基本公共服務的普及化程度,能否縮小二元社會管理體製造成的鴻溝,更加重要。如果醫療、教育、養老等基本公共服務普及率沒有顯著提升,除超大城市外其他城鎮的自由遷移沒有實現,賦權的居住證與賦權的戶口本之間落差依舊,那麼戶改就不能說實現了預期目標,新型城鎮化就體現不出「新型」來。推動新型城鎮化不能僅設置一個達成率,還要在各個環節夯實制度設計。一方面,要進一步明確新城市居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條件。比如,持居住證人口與戶籍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如何拉近,具有分期賦權特徵的持居住證人口符合什麼條件能轉為戶籍人口,怎樣實現在特大城市以外的地區自由遷移,農村人口的原有權益如何保障、承接、轉移等等;另一方面,必須對公共服務均等化、居住證權益與戶口本權益差距是否縮小實施動態管理和考核。防止填平舊鴻溝,卻出現新鴻溝。
推薦閱讀:
新型城鎮化背後的公共權利均等化目標,要求強有力的財政支持,這也是實現新型城鎮化複合型戰略目標的最大障礙。地方願意縣設市、鎮設市,以此創造提高行政級別的機會,但未必願意、也未必有能力讓有限財政投入到越來越大的基本公共服務中。解決這一難題,關鍵在中央財政能否兜底,併合理分配央地財政。有專家建議,中央財政提供「基本待遇」,地方財政只需補貼其與「市民待遇」之間的差距,地方接納新移民的積極性就可大大提高,這是可以探索的路徑。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