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豐實先生依據古代有關太昊的 文獻 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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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豐實先生依據古代有關太昊的 文獻 資料作出三條 總結 :1、太昊不是某一具體人物的名稱,應是具有密切關係的若干部族的聯合體,可稱之為太昊系部族。其 時代 早於顓頊、堯、舜等,而與黃帝、炎帝、共工、少昊等並列,屬於傳說時代的偏早時期。2、太昊被後世尊為東方之帝,表明其事迹和活動區域與東方有關。3、太昊的傳說及其後裔小國分布的地域主要在豫東、魯西南、皖北及其周圍地區,在蒙山一帶也有蹤跡。同時他也認為太昊與少昊一樣都是崇拜鳥的東夷部族,而皖北、魯東南地區大汶口文化大口尊的"日火"或"日火山"紋即太昊之"昊",所以豫東、魯西南、皖北大汶口文化為太昊文化(欒豐實《太昊和少昊傳說的考古學 研究 》,《 中國 史研究》2000年第2期。以下簡稱《研究》)。筆者認為,此說在太昊的年代、地望、文化特性上均有所疏漏,以下提出來供商榷。 《研究》列舉先秦時期關於太昊的資料,有如下幾條: 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左傳?昭公十七年》) 陳,大皞之虛也。(《左傳?昭公十七年》) 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 皞、濟而修祀紓禍也。"(《左傳?僖公二十一年》) 自太皞以下,至於堯舜禹,未有一姓而再有天下者。(《逸周書?太子晉解》) 有木,青葉紫莖,玄華黃實,名曰建木,百仞無枝,上有九 ,下有九枸,其實如麻,其葉如芒,大皞爰過,黃帝所為。(《山海經?海內經》) 西南有巴國,大皞生咸鳥,咸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後照是始為巴人。(《山海經?海內經》) 何世而無嵬,何世而無瑣,自太皞燧人莫不有也。(《荀子?正論篇》) 歷大皓以右轉兮,前飛廉以啟路。(《楚辭?遠遊》) 孟春之月,日在營室,昏參中,旦尾中,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其神句芒。(《逸周書?月令篇》) 另外,成書漢代的《淮南子?天文訓》云:"東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執規而治春,其神為歲星。"與《逸周書?月令篇》、《呂氏春秋?孟春紀》、《禮記?月令篇》等基本相同。 筆者認為,這些資料均不證明太昊的時代"與黃帝、炎帝、共工、少昊等並列" :《山海經?海內經》雲"大皞爰過,黃帝所為"不反映時序 問題 ,乃泛言神人、古帝通天之舉,故不能作為太昊(大皞)與黃帝同時的依據。任、宿、須句、顓臾等太昊後裔雖在商周時期還存在,但並不能據此論定太昊的年代就與炎黃、共工、少昊同時或者比較晚近。太昊被《淮南子》等書編為東方天帝並不是根據地望和文化特徵,其理由如次:五方天帝東方甲乙木其帝太昊,南方丙丁火其帝炎帝,中央戊已土其帝黃帝、西方庚辛金其帝少昊、北方壬癸水其帝顓頊,分別配色青、赤、黃、白、黑,這個構架是根據五行相生關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配四時五方而產生,所以它與地望和文化特徵無關(如據地望,少昊應配屬東方、炎帝應配屬西方;如據文化特徵,按《左傳》"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東方史前文化應崇拜龍,但迄今在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山東龍山文化系列中均未發現龍崇拜遺迹、遺物,相反,少昊地望在東方,少昊氏"為鳥師而鳥名"也與史前東夷文化中的鳥崇拜現象吻合但卻被排為西方天帝)。五方天帝也不是在秦漢時才產生而是在先秦時就已經存在:《逸周書?月令》、《呂氏春秋?四時紀》、《禮記?月令》、《楚辭》、《國語》、《尚書》、《左傳》、《山海經》等均有相關資料,如上舉《逸周書》"孟春之月……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其神句芒",《研究》文中所引《山海經?西山經》"長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逸周書?月令篇》"孟春之月……其日庚辛,其帝少昊,其神蓐收"、《太平御覽》卷三引《屍子》"少昊金天氏,邑於窮桑,日五色,互照窮桑"等皆是明證。《屍子》語將少昊的地望(窮桑,即今山東曲阜北)與其在五方天帝中的排位(西方庚辛金、金天氏白帝少昊)同時揭出,是證五方天帝的安排與人間部族所居方位無關。故《研究》認為太昊時代"與黃帝、炎帝、共工、少昊等並列"、"太昊被後世尊為東方之帝,表明其事迹和活動區域與東方有關"皆依據不足。相反,太昊的年代早於炎黃、共工、少昊卻有明確的文獻依據,如上舉《荀子?正論篇》"自太皞燧人莫不有也"強調時序,將太皞與燧人氏相提並論,其年代遠早於炎黃、共工、少昊。 由於"五方天帝"與相關傳說帝王的時代、地望乃至對整個古史體系的認識、理解均有關係,所以這裡有必要多說幾句。筆者認為,五方天帝是根據傳說帝王的時序來安排的,並且為了把黃帝編為中央天帝而又不遺漏傳說中遠古時代最重要的人王、天帝,古人便將炎帝與神農合併、將太昊與伏羲合併,而五方天帝排位按春夏秋冬(東南西北)序又完全符合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太昊)、神農氏(炎帝)、黃帝、少昊、顓頊、帝嚳、堯、舜、禹這個正統 歷史 的總體排序,由此可知古人排人王、天帝都是很嚴謹的。雖然陰陽五行在今天看來並不是一種 科學 ,古人將它們與各種事象相比附並不可取,但在古人那裡是被看得很重要的,是受到嚴肅認真地對待的,而這正有助於幫助我們解開古代歷史文化中的一些謎團。《黃帝內經》"九宮八風"學說將四方八位與一年四時八節相配、商代甲骨文四方風名配一年四時均取東、南、西、北配春、夏、秋、冬,這與五方天帝一樣,取的是五行相生序。鄒衍編造"五德"始終說,以黃帝有土德、夏有木德、商有金德、周有火德,故秦人一統中國後要行水德,認顓頊為祖(實際秦人的祖先按伯益上溯為少昊,少昊在按五行相生序編排的五方天帝中為西方天帝,屬金),漢人立國後不認秦朝,也行水德,這都是遵循五行相剋序(即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所致。所以先秦及秦漢時的五方天帝是不會隨隨便便地排的,更不會亂排的,它既不是根據五帝的地望編排,伏羲(太昊)、神農(炎帝)、黃帝、少昊、顓頊這個順序也不存在族屬相生關係,所以它只能與時序相關即反映傳說帝王的年代早晚關係。正如不能將黃帝、夏、商、周、秦、漢視為同時代一樣,我們也不能將五方天帝視為同時代,事實上這一點已經得到秦漢及先秦文獻的支持,如上引《荀子?正論篇》。 《左傳》中郯子有言:"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研究》據此而認為炎、黃、少昊、共工、太昊是一種同時並列關係,依據不足。此五帝實際上是先秦及秦漢時五方天帝的另一種版本,它只是將北方天帝顓頊換成了共工而已。顓頊在五方天帝中年代最晚,排為北方壬癸水,為黑帝顓頊;由於共工地望在中原的北方,有"振蕩洪水"的傳說(《淮南子?本經篇》),又"與顓頊爭為帝"(《列子?湯問》),年代與顓頊一致,同時共工也是一顯赫的大神(《山海經?大荒北經》說"有系昆之山,有共工之台,射者不敢北向",《淮南子?天文訓》說共工與顓頊爭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南,故水潦塵埃歸焉" ),故共工可以替代顓頊成為北方天帝。郯子所言主要是回答昭子所問少昊氏為什麼以鳥名官,故列舉黃帝、炎帝、共工、太昊分別以雲、火、水、龍紀官以對比,並不言及年代關係,據此不能論五帝年代的早晚或並列(當然從五方天帝的角度看,它們是有年代早晚關係的)。 袁軻先生注《山海經》說:"大皞,吳任臣、郝懿行注均以為即伏羲,是也。然大皞(太皞、太昊)與伏羲在先秦古籍中,本各不相謀,至秦末漢初人撰《世本》,始以太昊與伏羲連交,而為太昊伏羲……此經無伏羲而唯有大皞,若非大皞、伏羲各不相謀,即作者直以大皞為伏羲矣。從其 發展 觀之,後者之可能性尤大"(袁軻著《山海經校注》45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筆者認為,太昊與伏羲的合併無論發生在先秦或是秦漢時期,都不 影響 本文的觀點即太昊與伏羲同時代而不是與少昊或炎黃同時代,因為先秦文獻已明確將太昊與燧人氏並論,而伏羲氏也正是緊接燧人氏之時,至於秦漢及以後,太昊與伏羲合二為一,更沒有太昊與少昊同時代的說法了。總之,無論秦漢或先秦,古人皆以太昊、伏羲為同一時代,而無相反或相悖的證據和依據。 不僅太昊與炎黃、共工、少昊同時代沒有確鑿的依據,學界一直視太昊與少昊同為東夷崇鳥部族也無確鑿之依據。太昊在五方天帝中為東方天帝不能視為太昊部族為東夷民族之依據,太昊後裔多在山東境內也不能成為"三皇五帝"古史體系中太昊為東夷民族之依據,因為"後裔"可能是遷徙而至,"後裔"不等於太昊,比如炎帝後裔在先秦時代也有居于山東者,但不能說"三皇五帝"中的炎帝就居于山東為東夷民族。《山海經?海內經》說:"西南有巴國,大皞生咸鳥,咸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後照是始為巴人。"這一條資料可能被學者視為太昊乃東夷崇鳥部族之證明,但筆者認為這也不足為據。"咸鳥"可視為與鳥崇拜有關,但巴人的祖先為虎而非鳥。《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說:"廩君死,魂魄世為白虎,巴氏以虎飲人血,遂以人祠焉。"樊綽《蠻書?卷十》:"巴氏祠其祖,擊鼓而祭,白虎之後也。"巴文化崇虎、巴人的祖靈為虎而非鳥,這在考古發掘方面也得到證實,巴蜀圖語中寫實的老虎圖象遠多於寫實的鳥紋即是證明。孫華先生還認為,巴人不僅為廩君之後崇虎,而且蜀地也有崇虎部族即蜀開明氏,其先為商代之崇侯虎,後來崇虎的開明氏滅了崇鳥的杜宇氏(孫華《巴蜀符號初論》,徐中舒編《巴蜀考古論文集》98-99頁,文物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海內經》這條資料本身即說明"咸鳥"與巴人之間雖然有相生關係或者族源關係,但二者崇拜的神物卻不相同,一為鳥、一為虎,說明族群分化或遷徙是有可能改變信仰的(這一點我們在討論蚩尤族從渭水流域遷徙至豫北冀南乃至山東境內時已經論及),所以不能據"大皞生咸鳥"而認為太昊是東夷崇鳥部族。《鹽鐵論》還說:"黃帝戰涿鹿,殺兩嶧、蚩尤而為帝。"兩嶧,學者一般釋為太昊、少昊。這條資料本身與其他大量的炎、黃、蚩戰爭傳說和資料不相吻合,而且從考古學上無法求證,所以它是不可靠的,不能據此論炎黃、蚩尤、太昊、少昊同時而且太昊為東夷崇鳥部族。按筆者理解,它只能與廟底溝類型在距今5800-5500年間對東夷文化施加強烈影響大致吻合,這時大汶口文化所在區域可能存在太昊和蚩尤後裔,但涿鹿不在山東一帶,所以這條資料應為古人推測、牽合所產生。《山海經?大荒四經》力述東方民族之祖先少昊、帝俊、帝舜、王亥、成湯等,卻不言及"大汶口文化晚期"之顯赫太昊,僅《海內經》有前舉兩條關於太昊(大皞)的資料,但它們卻不能成為太昊乃東夷崇鳥部族之證據。相反,古代文獻資料卻明確說"太昊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左傳?昭公十七年》)、"太昊時有龍馬負圖而出於河之瑞,因而名官始以龍紀,號曰龍師"(《通鑒補紀外編》),而且《左傳》的資料是與少昊"為鳥師而鳥名"相比較而存在的,而且東方史前文化亦未有龍崇拜現象。故在古人眼裡,太昊非東夷部族,亦非崇鳥部族(皖北、魯東南大汶口文化大口尊"日火" 紋、"日火山"紋亦非太昊之"昊",參見第39項證據或理由)。 《研究》所論與太昊、少昊之考古學文化相關的還有兩個問題需要討論:一是太昊的後裔很少,二是黃帝殺蚩尤問題。先論前者,後論後者。 田昌五先生說:"少昊之後立國者,可謂群星燦爛。太昊之後較少。據《左傳》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須句、顓叟,風姓也,實祀太皋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任在今濟寧境,須句和宿均在東平境,顓叟在今費縣境。按理,太皋之後應不止於此。究其原因,可能是它與少皋之一部分彙集到顓頊部中去了"(田昌五著《華夏文明的起源》105頁)。關於太昊後裔較少,《研究》是這樣解釋的:"至於說太昊後裔較少,少昊後裔較多,則可以從太昊西遷之後,相當一部分與中原地區的華夏族融合,而少昊系部族偏居於東方得以相對獨立的繁衍發展中得到合理的解釋",並引杜金鵬先生關於大汶口文化穎水類型的研究成果說:大汶口文化向西遷徙,侵佔了皖北豫東魯西南一帶,成為太昊系部族新的領地,而還有相當數量的大汶口文化居民繼續西進,來到鄭州、禹縣、平頂山一線,有的甚至到達洛陽盆地和豫南鄂北一帶,他們在較長時期內還頑強地保留著自身的文化傳統,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最終被當地的華夏文化所同化,成為後來夏文化的重要來源之一。我認為將穎水類型視為太昊西遷是經不起推敲的。 先秦及秦漢時的古人將太昊與伏羲合併,視為人文初祖,又編為五方天帝之東方天帝,說明太昊在時人心目中具有重要地位。以豫東、皖北、魯西南大汶口文化為太昊文化,其年代下限在前2500年左右,如果考慮到西進河南腹地的穎水類型,其年代下限可能更晚,即強大的影響廣泛的"太昊"文化在先秦時"去古未遠"。《研究》也說:太昊後裔"任、宿、須句、顓叟等周代小國,直至滅亡都保持著風姓。少昊的後裔如徐、奄、秦等,一直到周秦時期還保持著嬴姓,歷二、三千年而不變。"在中國新石器時代諸考古學文化中,除了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在黃河流域、中原地區可以說沒有哪一種考古學文化有大汶口文化晚期那樣影響廣泛、深入,這其中又主要是分布於豫東、魯西南、皖北、魯東的大汶口文化以及深入河南腹地的穎水類型即所謂"太昊"文化。從各種角度看,先秦及秦漢時的古人都當以作太昊後裔為榮,但是除了魯西南的任、宿、須句、顓叟四小國外,黃河流域中原大地竟然沒有太昊後裔的蹤影,也不見於文獻及傳說帝王譜系,豈不是怪事?以大汶口文化晚期"太昊"集團的影響,不僅風姓後裔不會改姓,夏、商、周三代祖先譜系也理當編入,但是這些譜系不見"太昊"蹤影。《禮記?祭法》說:"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國語?魯語上》說:"夏後氏禘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均沒有"太昊"。相反,帝嚳的影響卻十分廣大,為有虞氏、殷人、周人之祖,其影響超過黃帝("黃帝"僅為有虞氏、夏後氏所祀)。這一點在《世本》和《史記》中表現得尤為突出,《世本?帝系篇》說:"帝嚳卜其四妃之子,皆有天下。上妃有邰氏之女,曰姜嫄,而生后稷;次妃有 氏之女,曰簡狄,而生契;次妃陳鋒氏之女,曰慶都,生帝堯;下妃 訾氏之女,曰常儀,生摯。"《史記》有關篇章完全繼承了這種說法,帝堯、帝摯、商人、周人皆以帝嚳為祖。袁軻先生說:"《山海經》里著重敘寫了兩個大神,一個是黃帝,另一個是帝俊"(袁軻《神話選擇百題》10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8月第1版)。帝嚳(俊)有何德何能,受到先秦古人如此青睞,其影響竟然堪與「中央天帝」黃帝並肩,而使輝煌的大汶口文化晚期「太昊」黯然無光? 上述這種混亂和錯位也意味著將豫東、皖北、魯西南等地的大汶口文化視為太昊文化可能存在著問題。事實上,我們只要將太昊與帝嚳換一下位,從帝嚳對應豫東、皖北、魯西南大汶口文化的角度去看,一切都變得合情合理、順理成章(參見第38、第39項證據或理由):帝嚳在先秦時的巨大影響正與大汶口文化晚期對中原地區的深廣影響非常吻合。 《研究》又說:「一般認為古史傳說中的另一著名東夷部族蚩尤,其居地就在魯西北一帶。據《逸周書?嘗麥解》的記載,蚩尤屬於少昊時期。因此,魯北地區西部的大汶口文化則應是由蚩尤部族創造的。史載,蚩尤曾和炎黃聯軍大戰於涿鹿之野,結果是蚩尤戰敗,從此一蹶不振。從 目前 的考古發現看,魯西北地區的龍山文化遺址絕大多數為晚期,屬於龍山早期和大汶口文化早期後段的遺址甚少,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或許可以用蚩尤戰敗而導致人口銳減來加以解釋。誠如是,則可以從另一角度證明蚩尤存在於大汶口文化晚期,進而表明少昊氏的年代下限也當在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之際」。欒先生這段論述顯然是用於說明炎黃、蚩尤、少昊、太昊的年代是一致的即約距今5000年-4500年,而且蚩尤為東夷部族,炎黃蚩之戰發生在冀、魯、豫交界一帶,而且又打到河北中部乃至西北部,即大體同於嚴文明先生的推測(嚴文明《東夷文化的探索》,《文物》1989年第9期)。筆者認為,這種觀點難以成立,其理由如下: 《逸周書?嘗麥解》說:"昔天之初,口作二後,乃設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於宇少昊,以臨四方,司口口上天未成之慶。蚩尤乃逐帝,爭於涿鹿之阿,九隅無遺。赤帝大懾,乃說於黃帝,執蚩尤,殺之於中冀,以甲兵釋怒。用大正順天思序,紀於大帝,用命之曰絕轡之野。乃命少昊清司馬鳥師,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質。天用大成,至於今不亂。"根據這段話,當可以認為炎黃、蚩尤、少昊大體同時,蚩尤也可能為東夷部族,但年代無法判定。既然蚩尤為東夷部族,又與少昊同時,大汶口文化到中晚期才向西方擴展,炎黃蚩之戰 自然 就發生在中晚期,我以為這是專家們的思路。這一思路與"五帝"在龍山時代這種認識吻合,也可用於解釋《逸周書》這段話,但與其他文獻資料及考古學文化完全相悖:《玉函山房輯佚書》輯《歸藏》說:"蚩尤出自羊水,八 八趾疏首,(登)九淖以伐空桑,黃子殺之於青邱……",又說:"蚩尤伐空桑,帝所居也。"空桑一指山東曲阜北,一指河南開封陳留南。前者為少昊居地,蚩尤伐空桑便是伐少昊,顯然此路不通。假使開封陳留一帶便是炎帝所居,蚩尤從魯西北南下侵略炎帝,但是在大汶口文化晚期(前3000年-前2500年),中原處於廟底溝二期文化時期,與東方相比,它是一種弱勢文化,而且這種弱勢的局面一直持續到龍山時代晚期即前2200年左右(這時進入鯀禹時代),炎黃集團怎麼可能殺掉蚩尤、太昊、少昊各部,而且就算戰勝蚩尤、太昊、少昊部族,怎麼後來一直強大不起來近乎於戰敗呢?而且蚩尤部族既然南渡黃河侵凌炎帝,怎麼又打到黃河以北以至河北中部呢?在沒有騎兵、戰車、飛機、坦克的遠古,戰爭怎麼會是這種打法呢?而且影響如此巨大的戰爭,其遺迹又怎麼不見蹤影呢?把炎黃蚩戰爭放在大汶口文化晚期考察,出現這種觀點是不奇怪的,即《鹽鐵論?結和篇》說"黃帝戰涿鹿,殺兩嶧、蚩尤而為帝"(兩嶧即兩昊,指)。即炎黃集團戰勝了東夷集團之蚩尤部、太昊部、少昊部,嚴文明太昊少昊先生是這樣理解的(嚴文明《東夷文化的探索》),田昌五先生大體上也是這樣認識的,甚至說"太昊各部可能受到攻擊而從淮水中上游向東北退走,託庇於少昊各部"(田昌五著《華夏文明的起源》23-25頁,新華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這裡用得著再引欒豐實先生的一段論述:"仰韶時代晚期,中原地區仰韶文化的勢力衰退,而東方的大汶口文化迅速崛起。這種力量對比上的消長,在文化影響和傳播的進退上得到了反映和證明。大汶口文化對中原地區的文化傳播和影響加強,進而發展到人口遷徙的移民,逐漸形成一股潮流。這種趨勢到龍山時代早期後段,即距今4500-4600年前後達到高潮。大汶口人這一西進大潮不僅大大地拓展了海岱文化區的範圍,而且對中原地區龍山時代文化的發展和夏王朝的形成,都有不容忽視的作用和貢獻。此後,一直到二里崗下層商文化之初,除了龍山時代末期一段時間內,中原地區對東方的影響稍佔優勢之外,海岱地區對中原地區的文化影響,始終佔據主導地位"(欒豐實《試論仰韶時代東方和中原的關係》,《考古》1996年第4期)。堅硬的考古事實必然否定炎黃蚩之戰發生在大汶口文化晚期,當然也否定了炎黃、蚩尤、少昊的年代在大汶口文化晚期(大汶口文化前期為少昊,晚期當然也存在少昊)。 關於《逸周書》"命蚩尤於宇少昊",我認為是古人作書時根據蚩尤後裔分布在魯西而作此語,將這種炎黃蚩之戰過去很久的遺存現象與炎黃蚩戰爭傳說連在一起寫,遂導致今人對炎黃蚩戰爭的誤解(或許寫這段話的古人也不清楚)。古代文獻有關"蚩尤伐空桑"、黃帝"殺兩嶧、蚩尤而為帝"的說法,其產生情形也應大體如此,即古人根據魯西一帶有蚩尤冢、曾有蚩尤後裔生活且又有太昊、少昊後裔及炎帝後裔如有逢伯陵一系(《左傳?昭公二十年》)居于山東而作的一種推測、理解;"蚩尤伐空桑"與後崗一期文化分布到大汶口、北辛等遺址也吻合(參見第34、第37項證據或理由)。根據最近的報道,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存在泰沂山北部地區發現較少,中期階段有所增長,而"晚期遺存在泰沂山北側的各區域都有許多發現,遺址的密集程度幾乎接近於龍山文化,而且遺址的面積也有所擴大。現知許多重要的龍山文化遺址下層都有大汶口文化晚期遺存",這其中當然就包括了魯西北的尚庄類型。研究者認為,如果說在早中期階段泰山南北的交流方式以文化影響為主,"其相互關係的趨嚮應以魯中南地區對泰沂山北側地區的影響佔上風的話,那麼到了晚期階段,隨著泰沂山北側地區加快了歷史發展進程,它們之間共有的主體文化因素進一步增強,文化交往涉及的領域也空前廣闊起來"(王芬《試論泰沂山北側地區的大汶口文化》,《中原文物》2003年第5期)。所以《研究》用以證明蚩尤戰敗、"蚩尤存在於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考古依據"魯西北地區的龍山文化遺址絕大多數為晚期,屬於龍山早期和大汶口文化晚期後段的遺址甚少"也已經發生變動。另外,由於盛冰期後的海進在距今6500年前達到高峰,約在6000年前高海面開始回降,距今5000年前河北平原兩側古文化之間的聯繫開始恢復(韓嘉穀《河北平原兩側新石器文化關係變化和傳說中的洪水》,《考古》2000年第5期)。距今4600-4000年間黃河改道,由河北平原入海改經淮北蘇北平原入海(王清《大禹治水的地理背景》,《中原文物》1999年第1期)。魯西北地區為黃河下游的低洼地帶,在黃河改道之初(4600年前)較少龍山早期和大汶口晚期後段遺址是正常的。現有研究還表明,"全新世大暖期的氣候呈現波動,既有較溫暖濕潤時期,也有相對較涼和乾旱時期。在距今約5000年前,氣候呈現冷而干。大致在公元前第三個千年的中期,即距今4500多年前,有的研究者認為可能還要早些,氣溫又為一個急劇升高時期" 或將這一高溫期界定在距今4800--4300年間(王守春《堯的 政治 中心的遷移及其意義》;徐馨、沈志遠著《全新世環境》第11頁,貴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這期間黃河下游當處於洪澇時期,不適宜於古人類居住,故此期人口相對較少也屬正常。所以魯西北地區的史前文化也不能成為支持"蚩尤戰敗而導致人口銳減"的依據。 綜上所述,可知豫東、魯西南、皖北地區大汶口文化非太昊文化。筆者認為太昊的年代應在伏羲、神農之間,其歷史文化應與賈湖類型相關,以下就有關問題作一簡述: 裴李崗文化賈湖類型主要分布於淮河中上游支流沙河、洪河流域,最北可達北汝河和穎河流域,最東達大別山麓的皖中一帶。這一文化的居民以農業為主要謀生手段,同時有較發達的捕撈業、狩獵業,畜牧業和採集業也佔一定比例,已經發現一批原始文字、具有七聲音階的骨笛以及規格較高的大墓、宗教禮儀用器具,其生產力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明顯高於裴李崗類型和磁山類型,儘管後者年代相對較晚。按照徐旭生的三集團說,賈湖類型分布的地域屬東夷集團的勢力範圍,而這一地區也與傳說中的太昊活動的範圍一致,太昊墟就在今沙河以北的淮陽,所以負責賈湖遺址發掘的張居中先生將賈湖類型與太昊部族相聯繫(張居中《試論賈湖類型的特徵及與周圍文化的關係》,《文物》1989年第1期)。關於太昊與少昊的關係,曾經有幾種不同的意見:一是認為太昊早於少昊,太昊衰落之後,少昊始強盛起來,這種觀點以傅斯年、唐蘭、夏鼐諸先生為代表;二是認為太昊與少昊同時並存,這種觀點以劉敦願、欒豐實先生為代表;三是認為少昊早於太昊,這種認識為徐中舒先生提出。這些不同的看法和認識,欒豐實先生在《研究》文中分別作了介紹。今以賈湖類型為太昊文化、大汶口文化為少昊部族觀之,三說似以傅斯年、唐蘭、夏鼐諸先生為是,而這正好可以解釋為什麼少昊之後眾多而太昊之後只風姓三、四小國,蓋因太昊年代過於久遠之故也(賈湖類型距今9000年-7800年)。如是觀之,先秦時魯西南尚存的任、宿、須句、顓叟幾個風姓小國,其先祖可能生活在賈湖類型分布的範圍內。 有一些學者認為河南的仰韶文化就是由本土的前仰韶文化即裴李崗文化發展而來,筆者認為這種認識是不周全的,甚至在研究史前文化、追蹤史前考古學文化的族屬問題時,它可能是一個方向性的錯誤。在賈湖類型晚期地層之上,往往疊壓著仰韶時代文化層,如舞陽郭庄遺址和近似賈糊類型的長葛石固遺址,在賈湖三期之上都疊壓著大河村文化的地層。張居中先生說:"仔細 分析 這些遺址不同時代地層的文化因素,發現它們之間具有根本性的區別。以長葛石固為例,四期之前墓葬以頭向西和西南為主,而五期之後則變為頭向東南為主;四期前大多數墓葬都有隨葬品,五期後僅發現個別墓隨葬一件陶罐,絕大多數墓則一無所有。陶器器型也有根本的變化。這些現象反映出生活習俗、文化傳統觀念的差異,似乎為不同的人類群體所創造。"這種"不同的人類群體"按我們的理解就是裴李崗文化或賈湖類型居民的撤離以及大河村文化居民的進入。那麼賈湖類型居民撤到哪裡去了呢?張居中分析說:"如果把賈湖類型與大河村文化、大汶口文化綜合比較,可以看出賈湖類型與大汶口文化的關係似乎超過了與大河村文化的關係,尤其與大汶口文化早期更為接近";他認為"賈湖類型晚期主要向東、西兩個方向發展。向西的一支與當地文化融合,形成了下王崗早期文化;向東的一支沿淮河各支流東下,到皖中地區與北辛文化相遇,從而對北辛--大汶口文化系統產生一定影響"(張居中《試論賈湖類型的特徵及與周圍文化的關係》)。即是說大汶口文化的來源除了本土的後李、北辛文化等因素外,還與賈湖類型後期有一定關係。賈湖類型既為太昊文化,則太昊與少昊(泰山南北地區的大汶口文化)之先後關係在考古學上就有了一定的言說依據。雖然賈湖居民是一種外來人口,但賈湖類型的物質文化、精神文化水平發展高於東部的後李文化、北辛文化,所以賈湖因素在大汶口文化中是有地位的,隨葬龜甲、獐牙、叉形器之禮儀在北辛晚期和大汶口文化中得以傳承(大汶口文化獐牙鉤形器含義應與賈湖之獐牙、叉形器類同)就是證明。有些學者從文字學的角度考證帝嚳即太昊,嚳、皞二字皆從告得聲,甲骨文"嚳"字又象雙手演三爻八卦之形,我覺得這種文字考證並不怎麼可靠。有的是將伏羲與太昊混而為一(詹鄞鑫《神靈與祭祀》161-162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傳說畫八卦者為伏羲,並非太昊,故甲骨文"嚳"從八卦角度與太昊聯繫不上。田曉岫先生則認為甲骨文"嚳"字意為"在發明牛耕方面有所思考領悟"(田曉岫《中華民族發展史》61頁,華夏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所以我覺得豫東、皖北、魯東大汶口文化雖然同樣與太昊文化賈湖類型有一定淵源關係,但其居民在當時或後來可能並不被稱為太昊族。當然,如果"嚳"字的確與太昊有關的話,它們在考古學上同樣也有了一定的言說依據。 嚴格說來,太昊、少皋之"昊"、"皋"二字不宜混用,少皋文化與鳥崇拜、大火崇拜有關,少皋之"皋"表示大火星的光明,根源於火歷曆法(參見第37項證據或理由),而太昊才是明確的太陽神:《山海經?海內經》說"有木,青葉紫莖,玄華黃實,名曰建木,百仞無枝,上有九 ,下有九枸,其實如麻,其葉如芒,大皞爰過,黃帝所為"。"建木"即立桿測影之表木,為黃帝所治,太昊沿此"建木"上下於天即忙於立桿測影、溝通天地,這是將立桿測影活動用來編排的神話、故事,所以太昊才是明確的太陽神,"昊"字上從日、下從天,表示太陽的光明。昊、皋二字為本字,太昊、少皋古人原有區別,所以二字不宜混用。太昊為太陽神,賈湖類型的材料與之吻合。據報道,"賈湖與太陽崇拜有關的材料第一條是H190:2AⅢ卷沿罐,在口沿下用直線刻劃成一近圓形圓圈,周圍還刻出放射性直線,雖然系燒後所刻,顯得手法拙樸,且殘缺近一半,但一個光芒四射的太陽圖像仍十分清晰的顯現在我們面前。H190為一殘半地穴式房址,編為F18,屬於賈湖文化第三期,距今年代約8200-7800年。第二條材料是M355:15號龜腹甲片上的"曰"形符號,與安陽殷墟甲骨文同類字形有諸多相似之處,這似可說明,賈湖先民的太陽崇拜傳統已延續了相當長的時間,不僅具有象形的圖案,而且已出現了表意的符號"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陽賈湖》970頁,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迄今為止,我國史前考古中發現明確的太陽圖像、太陽崇拜資料以賈湖遺址為時代最早。賈湖類型為太昊文化與太昊地望、年代、文化特徵以及筆者所主張的古史體系都是吻合的。 根據豫東、皖北、魯西南地區大汶口文化年代上限「大約在距今5300年前」(欒豐實《太昊和少昊傳說的考古學研究》),可將帝嚳的年代界定為前3300——前2500年。或者根據皖北、魯東南地區大汶口文化大口尊及其刻畫符號產生的年代「最早出現在中期,多數出現在晚期」(王吉懷《論大汶口文化大口尊》,《中原文物》2001年第2期)界定帝嚳的年代範圍,大體也應在前3300——前2500年間。至於蘇北(魯東可能也有一些)年代更早的大汶口文化、北辛文化則是直接銜接帝嚳(帝俊)與太昊文化賈湖類型的過渡階段,暫且不論。由於泰山以南汶、泗流域及魯北濟、淄流域「從北辛文化到岳石文化已被學術界公認為屬於同一譜系,其創造者是時代有先後的同一族系的人們」(欒豐實《太昊和少昊傳說的考古學研究》),所以少昊的年代跨越北辛文化至岳石文化。但從古人編排古史體系的角度看,少昊主要是指前4300年至前3500年即大汶口文化早期這一段,或者年代可以再早一點,從賈湖類型晚期因素在北辛文化中出現時開始。當然,太昊的時空範圍也就是賈湖類型的時空範圍,年代可界定為前7000年——前5500年。 最後,我們順便解釋一下《禮記?祭法》、《國語?魯語上》關於虞、夏、商、周祭祀祖先及《世本》、《史記》關於帝嚳四妃、後裔之相關問題(文獻已如上引): 商人祖先舜、帝嚳主要活動於豫東、皖北、魯西南,二者大體上對應於這一地區的龍山文化及大汶口文化中晚期,所以帝嚳也是有虞氏(舜)的祖先,且它們的主源都是東夷文化。山西南部的陶寺類型(堯)年代與大汶口文化晚期相接,同時也受到後者的深刻影響。王守春先生認為堯部落、堯都系從山東西部定陶遷移至山西南部(王守春《堯的政治中心的遷移及其意義》),雖不必視為定論,但陶寺類型受到東夷文化的影響是無疑的。即使沒有族源關係,古人編排古史體系視堯為帝嚳的兒子也在情理之中。 周人姬姓,其老祖母姜嫄姜姓,所以周人是炎、黃之後。我以為周人認帝嚳為祖先是政治上的需要,是偽造的一個假祖宗。因為帝嚳為商人祖先,在商周時有顯赫的地位,周人就將自己的老祖母姜嫄說成是帝嚳的元妃,將商人的老祖母簡狄說成是帝嚳的次妃,以示自己更加正統,有理由推翻商朝取而代之。王紅旗先生認為《山海經》之《五藏山經》為大禹時代作品,《海外四經》為夏代作品,《大荒四經》為商代作品,《海內五經》為周代作品(王紅旗著《追尋遠古的信息》193頁,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我認為這種認識大體不差,即《山海經》的基本材料、信息是夏、商、周時期的,成書則在春秋戰國時期。「帝嚳」在《山海經》中凡三見:《海外南經》、《大荒南經》、《海內北經》各一見,而"帝俊"之稱全部出現在《大荒四經》中,這既證王紅旗先生的觀點,同時也表明:帝嚳在夏代尚未成為顯赫的大神,其顯赫地位是在商代形成的,而到了周代其地位又降了下來。可證周人」禘嚳」只是一個幌子。史載「武王 齒,是謂剛強承命誅害,以順天心」(《太平御覽》卷八十四)更是一個幌子,因為大汶口文化的鑿齒習俗在成年期即20歲左右,武王幼時不鑿齒,怎麼臨到討伐紂王時才來鑿齒呢?且鑿齒習俗並不見於整個周王室及上層。所以"武王 齒"是一種"臨時抱佛腳"式的矯情,反證其並非帝嚳後裔。袁軻先生在注《大荒西經》「有西周之國,姬姓……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百榖」時說:「后稷本西方民族所奉祀之農神,而又附會於東方民族神話中,故言『帝俊生』也。實則后稷之生,與俊、嚳俱無關係,乃出於原始母權制 社會 時期"民知有母而不知父『之』感天而生"之神話也……『姜原為帝嚳元妃』一語為神話牽合於歷史不可信"(袁軻《山海經校注》39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韓建業先生則指出,先周文化最早可追溯至晉中龍山前期的老虎山文化游邀類型,其南下臨汾盆地形成陶寺晚期類型,後西北向融入早期朱開溝文化,不久南移涇河上游南部形成碾子坡類遺存,殷墟三期時該文化南進周原形成壹家堡三期類遺存,最終融合土著的鄭家坡文化而形成晚期先周文化(韓建業《先周文化的起源與發展階段》,《考古與文物?2002年增刊》先秦考古),從考古學上證實帝嚳以及東夷文化不是周人的祖先。周人「禘嚳」,不惜篡改歷史、認帝嚳為祖先,正說明帝嚳在商周時期影響之大,佐證影響夏、商、周三代的大汶口晚期文化為帝嚳而非太昊。 《世本》和《史記》說摯為帝嚳下妃所生,我認為也有可能為古人所編造。按袁軻先生說,帝摯即少昊,少昊年代早於帝嚳乃帝嚳祖先,怎麼反而成了帝嚳的兒子呢?或者帝摯指的是少昊的後裔,年代與堯相當之時段。轉貼於中國論文聯盟 欒豐實先生依據古代有關太昊的 文獻 資料作出三條 總結 :1、太昊不是某一具體人物的名稱,應是具有密切關係的若干部族的聯合體,可稱之為太昊系部族。其 時代 早於顓頊、堯、舜等,而與黃帝、炎帝、共工、少昊等並列,屬於傳說時代的偏早時期。2、太昊被後世尊為東方之帝,表明其事迹和活動區域與東方有關。3、太昊的傳說及其後裔小國分布的地域主要在豫東、魯西南、皖北及其周圍地區,在蒙山一帶也有蹤跡。同時他也認為太昊與少昊一樣都是崇拜鳥的東夷部族,而皖北、魯東南地區大汶口文化大口尊的"日火"或"日火山"紋即太昊之"昊",所以豫東、魯西南、皖北大汶口文化為太昊文化(欒豐實《太昊和少昊傳說的考古學 研究 》,《 中國 史研究》2000年第2期。以下簡稱《研究》)。筆者認為,此說在太昊的年代、地望、文化特性上均有所疏漏,以下提出來供商榷。 《研究》列舉先秦時期關於太昊的資料,有如下幾條: 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左傳?昭公十七年》) 陳,大皞之虛也。(《左傳?昭公十七年》) 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 皞、濟而修祀紓禍也。"(《左傳?僖公二十一年》) 自太皞以下,至於堯舜禹,未有一姓而再有天下者。(《逸周書?太子晉解》) 有木,青葉紫莖,玄華黃實,名曰建木,百仞無枝,上有九 ,下有九枸,其實如麻,其葉如芒,大皞爰過,黃帝所為。(《山海經?海內經》) 西南有巴國,大皞生咸鳥,咸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後照是始為巴人。(《山海經?海內經》) 何世而無嵬,何世而無瑣,自太皞燧人莫不有也。(《荀子?正論篇》) 歷大皓以右轉兮,前飛廉以啟路。(《楚辭?遠遊》) 孟春之月,日在營室,昏參中,旦尾中,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其神句芒。(《逸周書?月令篇》) 另外,成書漢代的《淮南子?天文訓》云:"東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執規而治春,其神為歲星。"與《逸周書?月令篇》、《呂氏春秋?孟春紀》、《禮記?月令篇》等基本相同。 筆者認為,這些資料均不證明太昊的時代"與黃帝、炎帝、共工、少昊等並列" :《山海經?海內經》雲"大皞爰過,黃帝所為"不反映時序 問題 ,乃泛言神人、古帝通天之舉,故不能作為太昊(大皞)與黃帝同時的依據。任、宿、須句、顓臾等太昊後裔雖在商周時期還存在,但並不能據此論定太昊的年代就與炎黃、共工、少昊同時或者比較晚近。太昊被《淮南子》等書編為東方天帝並不是根據地望和文化特徵,其理由如次:五方天帝東方甲乙木其帝太昊,南方丙丁火其帝炎帝,中央戊已土其帝黃帝、西方庚辛金其帝少昊、北方壬癸水其帝顓頊,分別配色青、赤、黃、白、黑,這個構架是根據五行相生關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配四時五方而產生,所以它與地望和文化特徵無關(如據地望,少昊應配屬東方、炎帝應配屬西方;如據文化特徵,按《左傳》"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東方史前文化應崇拜龍,但迄今在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山東龍山文化系列中均未發現龍崇拜遺迹、遺物,相反,少昊地望在東方,少昊氏"為鳥師而鳥名"也與史前東夷文化中的鳥崇拜現象吻合但卻被排為西方天帝)。五方天帝也不是在秦漢時才產生而是在先秦時就已經存在:《逸周書?月令》、《呂氏春秋?四時紀》、《禮記?月令》、《楚辭》、《國語》、《尚書》、《左傳》、《山海經》等均有相關資料,如上舉《逸周書》"孟春之月……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其神句芒",《研究》文中所引《山海經?西山經》"長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逸周書?月令篇》"孟春之月……其日庚辛,其帝少昊,其神蓐收"、《太平御覽》卷三引《屍子》"少昊金天氏,邑於窮桑,日五色,互照窮桑"等皆是明證。《屍子》語將少昊的地望(窮桑,即今山東曲阜北)與其在五方天帝中的排位(西方庚辛金、金天氏白帝少昊)同時揭出,是證五方天帝的安排與人間部族所居方位無關。故《研究》認為太昊時代"與黃帝、炎帝、共工、少昊等並列"、"太昊被後世尊為東方之帝,表明其事迹和活動區域與東方有關"皆依據不足。相反,太昊的年代早於炎黃、共工、少昊卻有明確的文獻依據,如上舉《荀子?正論篇》"自太皞燧人莫不有也"強調時序,將太皞與燧人氏相提並論,其年代遠早於炎黃、共工、少昊。 由於"五方天帝"與相關傳說帝王的時代、地望乃至對整個古史體系的認識、理解均有關係,所以這裡有必要多說幾句。筆者認為,五方天帝是根據傳說帝王的時序來安排的,並且為了把黃帝編為中央天帝而又不遺漏傳說中遠古時代最重要的人王、天帝,古人便將炎帝與神農合併、將太昊與伏羲合併,而五方天帝排位按春夏秋冬(東南西北)序又完全符合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太昊)、神農氏(炎帝)、黃帝、少昊、顓頊、帝嚳、堯、舜、禹這個正統 歷史 的總體排序,由此可知古人排人王、天帝都是很嚴謹的。雖然陰陽五行在今天看來並不是一種 科學 ,古人將它們與各種事象相比附並不可取,但在古人那裡是被看得很重要的,是受到嚴肅認真地對待的,而這正有助於幫助我們解開古代歷史文化中的一些謎團。《黃帝內經》"九宮八風"學說將四方八位與一年四時八節相配、商代甲骨文四方風名配一年四時均取東、南、西、北配春、夏、秋、冬,這與五方天帝一樣,取的是五行相生序。鄒衍編造"五德"始終說,以黃帝有土德、夏有木德、商有金德、周有火德,故秦人一統中國後要行水德,認顓頊為祖(實際秦人的祖先按伯益上溯為少昊,少昊在按五行相生序編排的五方天帝中為西方天帝,屬金),漢人立國後不認秦朝,也行水德,這都是遵循五行相剋序(即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所致。所以先秦及秦漢時的五方天帝是不會隨隨便便地排的,更不會亂排的,它既不是根據五帝的地望編排,伏羲(太昊)、神農(炎帝)、黃帝、少昊、顓頊這個順序也不存在族屬相生關係,所以它只能與時序相關即反映傳說帝王的年代早晚關係。正如不能將黃帝、夏、商、周、秦、漢視為同時代一樣,我們也不能將五方天帝視為同時代,事實上這一點已經得到秦漢及先秦文獻的支持,如上引《荀子?正論篇》。 《左傳》中郯子有言:"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為火師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研究》據此而認為炎、黃、少昊、共工、太昊是一種同時並列關係,依據不足。此五帝實際上是先秦及秦漢時五方天帝的另一種版本,它只是將北方天帝顓頊換成了共工而已。顓頊在五方天帝中年代最晚,排為北方壬癸水,為黑帝顓頊;由於共工地望在中原的北方,有"振蕩洪水"的傳說(《淮南子?本經篇》),又"與顓頊爭為帝"(《列子?湯問》),年代與顓頊一致,同時共工也是一顯赫的大神(《山海經?大荒北經》說"有系昆之山,有共工之台,射者不敢北向",《淮南子?天文訓》說共工與顓頊爭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維絕,天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滿東南,故水潦塵埃歸焉" ),故共工可以替代顓頊成為北方天帝。郯子所言主要是回答昭子所問少昊氏為什麼以鳥名官,故列舉黃帝、炎帝、共工、太昊分別以雲、火、水、龍紀官以對比,並不言及年代關係,據此不能論五帝年代的早晚或並列(當然從五方天帝的角度看,它們是有年代早晚關係的)。 袁軻先生注《山海經》說:"大皞,吳任臣、郝懿行注均以為即伏羲,是也。然大皞(太皞、太昊)與伏羲在先秦古籍中,本各不相謀,至秦末漢初人撰《世本》,始以太昊與伏羲連交,而為太昊伏羲……此經無伏羲而唯有大皞,若非大皞、伏羲各不相謀,即作者直以大皞為伏羲矣。從其 發展 觀之,後者之可能性尤大"(袁軻著《山海經校注》45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筆者認為,太昊與伏羲的合併無論發生在先秦或是秦漢時期,都不 影響 本文的觀點即太昊與伏羲同時代而不是與少昊或炎黃同時代,因為先秦文獻已明確將太昊與燧人氏並論,而伏羲氏也正是緊接燧人氏之時,至於秦漢及以後,太昊與伏羲合二為一,更沒有太昊與少昊同時代的說法了。總之,無論秦漢或先秦,古人皆以太昊、伏羲為同一時代,而無相反或相悖的證據和依據。 不僅太昊與炎黃、共工、少昊同時代沒有確鑿的依據,學界一直視太昊與少昊同為東夷崇鳥部族也無確鑿之依據。太昊在五方天帝中為東方天帝不能視為太昊部族為東夷民族之依據,太昊後裔多在山東境內也不能成為"三皇五帝"古史體系中太昊為東夷民族之依據,因為"後裔"可能是遷徙而至,"後裔"不等於太昊,比如炎帝後裔在先秦時代也有居于山東者,但不能說"三皇五帝"中的炎帝就居于山東為東夷民族。《山海經?海內經》說:"西南有巴國,大皞生咸鳥,咸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後照是始為巴人。"這一條資料可能被學者視為太昊乃東夷崇鳥部族之證明,但筆者認為這也不足為據。"咸鳥"可視為與鳥崇拜有關,但巴人的祖先為虎而非鳥。《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說:"廩君死,魂魄世為白虎,巴氏以虎飲人血,遂以人祠焉。"樊綽《蠻書?卷十》:"巴氏祠其祖,擊鼓而祭,白虎之後也。"巴文化崇虎、巴人的祖靈為虎而非鳥,這在考古發掘方面也得到證實,巴蜀圖語中寫實的老虎圖象遠多於寫實的鳥紋即是證明。孫華先生還認為,巴人不僅為廩君之後崇虎,而且蜀地也有崇虎部族即蜀開明氏,其先為商代之崇侯虎,後來崇虎的開明氏滅了崇鳥的杜宇氏(孫華《巴蜀符號初論》,徐中舒編《巴蜀考古論文集》98-99頁,文物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海內經》這條資料本身即說明"咸鳥"與巴人之間雖然有相生關係或者族源關係,但二者崇拜的神物卻不相同,一為鳥、一為虎,說明族群分化或遷徙是有可能改變信仰的(這一點我們在討論蚩尤族從渭水流域遷徙至豫北冀南乃至山東境內時已經論及),所以不能據"大皞生咸鳥"而認為太昊是東夷崇鳥部族。《鹽鐵論》還說:"黃帝戰涿鹿,殺兩嶧、蚩尤而為帝。"兩嶧,學者一般釋為太昊、少昊。這條資料本身與其他大量的炎、黃、蚩戰爭傳說和資料不相吻合,而且從考古學上無法求證,所以它是不可靠的,不能據此論炎黃、蚩尤、太昊、少昊同時而且太昊為東夷崇鳥部族。按筆者理解,它只能與廟底溝類型在距今5800-5500年間對東夷文化施加強烈影響大致吻合,這時大汶口文化所在區域可能存在太昊和蚩尤後裔,但涿鹿不在山東一帶,所以這條資料應為古人推測、牽合所產生。《山海經?大荒四經》力述東方民族之祖先少昊、帝俊、帝舜、王亥、成湯等,卻不言及"大汶口文化晚期"之顯赫太昊,僅《海內經》有前舉兩條關於太昊(大皞)的資料,但它們卻不能成為太昊乃東夷崇鳥部族之證據。相反,古代文獻資料卻明確說"太昊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左傳?昭公十七年》)、"太昊時有龍馬負圖而出於河之瑞,因而名官始以龍紀,號曰龍師"(《通鑒補紀外編》),而且《左傳》的資料是與少昊"為鳥師而鳥名"相比較而存在的,而且東方史前文化亦未有龍崇拜現象。故在古人眼裡,太昊非東夷部族,亦非崇鳥部族(皖北、魯東南大汶口文化大口尊"日火" 紋、"日火山"紋亦非太昊之"昊",參見第39項證據或理由)。 《研究》所論與太昊、少昊之考古學文化相關的還有兩個問題需要討論:一是太昊的後裔很少,二是黃帝殺蚩尤問題。先論前者,後論後者。 田昌五先生說:"少昊之後立國者,可謂群星燦爛。太昊之後較少。據《左傳》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須句、顓叟,風姓也,實祀太皋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任在今濟寧境,須句和宿均在東平境,顓叟在今費縣境。按理,太皋之後應不止於此。究其原因,可能是它與少皋之一部分彙集到顓頊部中去了"(田昌五著《華夏文明的起源》105頁)。關於太昊後裔較少,《研究》是這樣解釋的:"至於說太昊後裔較少,少昊後裔較多,則可以從太昊西遷之後,相當一部分與中原地區的華夏族融合,而少昊系部族偏居於東方得以相對獨立的繁衍發展中得到合理的解釋",並引杜金鵬先生關於大汶口文化穎水類型的研究成果說:大汶口文化向西遷徙,侵佔了皖北豫東魯西南一帶,成為太昊系部族新的領地,而還有相當數量的大汶口文化居民繼續西進,來到鄭州、禹縣、平頂山一線,有的甚至到達洛陽盆地和豫南鄂北一帶,他們在較長時期內還頑強地保留著自身的文化傳統,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最終被當地的華夏文化所同化,成為後來夏文化的重要來源之一。我認為將穎水類型視為太昊西遷是經不起推敲的。 先秦及秦漢時的古人將太昊與伏羲合併,視為人文初祖,又編為五方天帝之東方天帝,說明太昊在時人心目中具有重要地位。以豫東、皖北、魯西南大汶口文化為太昊文化,其年代下限在前2500年左右,如果考慮到西進河南腹地的穎水類型,其年代下限可能更晚,即強大的影響廣泛的"太昊"文化在先秦時"去古未遠"。《研究》也說:太昊後裔"任、宿、須句、顓叟等周代小國,直至滅亡都保持著風姓。少昊的後裔如徐、奄、秦等,一直到周秦時期還保持著嬴姓,歷二、三千年而不變。"在中國新石器時代諸考古學文化中,除了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在黃河流域、中原地區可以說沒有哪一種考古學文化有大汶口文化晚期那樣影響廣泛、深入,這其中又主要是分布於豫東、魯西南、皖北、魯東的大汶口文化以及深入河南腹地的穎水類型即所謂"太昊"文化。從各種角度看,先秦及秦漢時的古人都當以作太昊後裔為榮,但是除了魯西南的任、宿、須句、顓叟四小國外,黃河流域中原大地竟然沒有太昊後裔的蹤影,也不見於文獻及傳說帝王譜系,豈不是怪事?以大汶口文化晚期"太昊"集團的影響,不僅風姓後裔不會改姓,夏、商、周三代祖先譜系也理當編入,但是這些譜系不見"太昊"蹤影。《禮記?祭法》說:"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國語?魯語上》說:"夏後氏禘黃帝而祖顓頊,郊鯀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均沒有"太昊"。相反,帝嚳的影響卻十分廣大,為有虞氏、殷人、周人之祖,其影響超過黃帝("黃帝"僅為有虞氏、夏後氏所祀)。這一點在《世本》和《史記》中表現得尤為突出,《世本?帝系篇》說:"帝嚳卜其四妃之子,皆有天下。上妃有邰氏之女,曰姜嫄,而生后稷;次妃有 氏之女,曰簡狄,而生契;次妃陳鋒氏之女,曰慶都,生帝堯;下妃 訾氏之女,曰常儀,生摯。"《史記》有關篇章完全繼承了這種說法,帝堯、帝摯、商人、周人皆以帝嚳為祖。袁軻先生說:"《山海經》里著重敘寫了兩個大神,一個是黃帝,另一個是帝俊"(袁軻《神話選擇百題》10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8月第1版)。帝嚳(俊)有何德何能,受到先秦古人如此青睞,其影響竟然堪與「中央天帝」黃帝並肩,而使輝煌的大汶口文化晚期「太昊」黯然無光? 上述這種混亂和錯位也意味著將豫東、皖北、魯西南等地的大汶口文化視為太昊文化可能存在著問題。事實上,我們只要將太昊與帝嚳換一下位,從帝嚳對應豫東、皖北、魯西南大汶口文化的角度去看,一切都變得合情合理、順理成章(參見第38、第39項證據或理由):帝嚳在先秦時的巨大影響正與大汶口文化晚期對中原地區的深廣影響非常吻合。 《研究》又說:「一般認為古史傳說中的另一著名東夷部族蚩尤,其居地就在魯西北一帶。據《逸周書?嘗麥解》的記載,蚩尤屬於少昊時期。因此,魯北地區西部的大汶口文化則應是由蚩尤部族創造的。史載,蚩尤曾和炎黃聯軍大戰於涿鹿之野,結果是蚩尤戰敗,從此一蹶不振。從 目前 的考古發現看,魯西北地區的龍山文化遺址絕大多數為晚期,屬於龍山早期和大汶口文化早期後段的遺址甚少,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或許可以用蚩尤戰敗而導致人口銳減來加以解釋。誠如是,則可以從另一角度證明蚩尤存在於大汶口文化晚期,進而表明少昊氏的年代下限也當在大汶口文化和龍山文化之際」。欒先生這段論述顯然是用於說明炎黃、蚩尤、少昊、太昊的年代是一致的即約距今5000年-4500年,而且蚩尤為東夷部族,炎黃蚩之戰發生在冀、魯、豫交界一帶,而且又打到河北中部乃至西北部,即大體同於嚴文明先生的推測(嚴文明《東夷文化的探索》,《文物》1989年第9期)。筆者認為,這種觀點難以成立,其理由如下: 《逸周書?嘗麥解》說:"昔天之初,口作二後,乃設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於宇少昊,以臨四方,司口口上天未成之慶。蚩尤乃逐帝,爭於涿鹿之阿,九隅無遺。赤帝大懾,乃說於黃帝,執蚩尤,殺之於中冀,以甲兵釋怒。用大正順天思序,紀於大帝,用命之曰絕轡之野。乃命少昊清司馬鳥師,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質。天用大成,至於今不亂。"根據這段話,當可以認為炎黃、蚩尤、少昊大體同時,蚩尤也可能為東夷部族,但年代無法判定。既然蚩尤為東夷部族,又與少昊同時,大汶口文化到中晚期才向西方擴展,炎黃蚩之戰 自然 就發生在中晚期,我以為這是專家們的思路。這一思路與"五帝"在龍山時代這種認識吻合,也可用於解釋《逸周書》這段話,但與其他文獻資料及考古學文化完全相悖:《玉函山房輯佚書》輯《歸藏》說:"蚩尤出自羊水,八 八趾疏首,(登)九淖以伐空桑,黃子殺之於青邱……",又說:"蚩尤伐空桑,帝所居也。"空桑一指山東曲阜北,一指河南開封陳留南。前者為少昊居地,蚩尤伐空桑便是伐少昊,顯然此路不通。假使開封陳留一帶便是炎帝所居,蚩尤從魯西北南下侵略炎帝,但是在大汶口文化晚期(前3000年-前2500年),中原處於廟底溝二期文化時期,與東方相比,它是一種弱勢文化,而且這種弱勢的局面一直持續到龍山時代晚期即前2200年左右(這時進入鯀禹時代),炎黃集團怎麼可能殺掉蚩尤、太昊、少昊各部,而且就算戰勝蚩尤、太昊、少昊部族,怎麼後來一直強大不起來近乎於戰敗呢?而且蚩尤部族既然南渡黃河侵凌炎帝,怎麼又打到黃河以北以至河北中部呢?在沒有騎兵、戰車、飛機、坦克的遠古,戰爭怎麼會是這種打法呢?而且影響如此巨大的戰爭,其遺迹又怎麼不見蹤影呢?把炎黃蚩戰爭放在大汶口文化晚期考察,出現這種觀點是不奇怪的,即《鹽鐵論?結和篇》說"黃帝戰涿鹿,殺兩嶧、蚩尤而為帝"(兩嶧即兩昊,指)。即炎黃集團戰勝了東夷集團之蚩尤部、太昊部、少昊部,嚴文明太昊少昊先生是這樣理解的(嚴文明《東夷文化的探索》),田昌五先生大體上也是這樣認識的,甚至說"太昊各部可能受到攻擊而從淮水中上游向東北退走,託庇於少昊各部"(田昌五著《華夏文明的起源》23-25頁,新華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這裡用得著再引欒豐實先生的一段論述:"仰韶時代晚期,中原地區仰韶文化的勢力衰退,而東方的大汶口文化迅速崛起。這種力量對比上的消長,在文化影響和傳播的進退上得到了反映和證明。大汶口文化對中原地區的文化傳播和影響加強,進而發展到人口遷徙的移民,逐漸形成一股潮流。這種趨勢到龍山時代早期後段,即距今4500-4600年前後達到高潮。大汶口人這一西進大潮不僅大大地拓展了海岱文化區的範圍,而且對中原地區龍山時代文化的發展和夏王朝的形成,都有不容忽視的作用和貢獻。此後,一直到二里崗下層商文化之初,除了龍山時代末期一段時間內,中原地區對東方的影響稍佔優勢之外,海岱地區對中原地區的文化影響,始終佔據主導地位"(欒豐實《試論仰韶時代東方和中原的關係》,《考古》1996年第4期)。堅硬的考古事實必然否定炎黃蚩之戰發生在大汶口文化晚期,當然也否定了炎黃、蚩尤、少昊的年代在大汶口文化晚期(大汶口文化前期為少昊,晚期當然也存在少昊)。 關於《逸周書》"命蚩尤於宇少昊",我認為是古人作書時根據蚩尤後裔分布在魯西而作此語,將這種炎黃蚩之戰過去很久的遺存現象與炎黃蚩戰爭傳說連在一起寫,遂導致今人對炎黃蚩戰爭的誤解(或許寫這段話的古人也不清楚)。古代文獻有關"蚩尤伐空桑"、黃帝"殺兩嶧、蚩尤而為帝"的說法,其產生情形也應大體如此,即古人根據魯西一帶有蚩尤冢、曾有蚩尤後裔生活且又有太昊、少昊後裔及炎帝後裔如有逢伯陵一系(《左傳?昭公二十年》)居于山東而作的一種推測、理解;"蚩尤伐空桑"與後崗一期文化分布到大汶口、北辛等遺址也吻合(參見第34、第37項證據或理由)。根據最近的報道,大汶口文化早期遺存在泰沂山北部地區發現較少,中期階段有所增長,而"晚期遺存在泰沂山北側的各區域都有許多發現,遺址的密集程度幾乎接近於龍山文化,而且遺址的面積也有所擴大。現知許多重要的龍山文化遺址下層都有大汶口文化晚期遺存",這其中當然就包括了魯西北的尚庄類型。研究者認為,如果說在早中期階段泰山南北的交流方式以文化影響為主,"其相互關係的趨嚮應以魯中南地區對泰沂山北側地區的影響佔上風的話,那麼到了晚期階段,隨著泰沂山北側地區加快了歷史發展進程,它們之間共有的主體文化因素進一步增強,文化交往涉及的領域也空前廣闊起來"(王芬《試論泰沂山北側地區的大汶口文化》,《中原文物》2003年第5期)。所以《研究》用以證明蚩尤戰敗、"蚩尤存在於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考古依據"魯西北地區的龍山文化遺址絕大多數為晚期,屬於龍山早期和大汶口文化晚期後段的遺址甚少"也已經發生變動。另外,由於盛冰期後的海進在距今6500年前達到高峰,約在6000年前高海面開始回降,距今5000年前河北平原兩側古文化之間的聯繫開始恢復(韓嘉穀《河北平原兩側新石器文化關係變化和傳說中的洪水》,《考古》2000年第5期)。距今4600-4000年間黃河改道,由河北平原入海改經淮北蘇北平原入海(王清《大禹治水的地理背景》,《中原文物》1999年第1期)。魯西北地區為黃河下游的低洼地帶,在黃河改道之初(4600年前)較少龍山早期和大汶口晚期後段遺址是正常的。現有研究還表明,"全新世大暖期的氣候呈現波動,既有較溫暖濕潤時期,也有相對較涼和乾旱時期。在距今約5000年前,氣候呈現冷而干。大致在公元前第三個千年的中期,即距今4500多年前,有的研究者認為可能還要早些,氣溫又為一個急劇升高時期" 或將這一高溫期界定在距今4800--4300年間(王守春《堯的 政治 中心的遷移及其意義》;徐馨、沈志遠著《全新世環境》第11頁,貴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這期間黃河下游當處於洪澇時期,不適宜於古人類居住,故此期人口相對較少也屬正常。所以魯西北地區的史前文化也不能成為支持"蚩尤戰敗而導致人口銳減"的依據。 綜上所述,可知豫東、魯西南、皖北地區大汶口文化非太昊文化。筆者認為太昊的年代應在伏羲、神農之間,其歷史文化應與賈湖類型相關,以下就有關問題作一簡述: 裴李崗文化賈湖類型主要分布於淮河中上游支流沙河、洪河流域,最北可達北汝河和穎河流域,最東達大別山麓的皖中一帶。這一文化的居民以農業為主要謀生手段,同時有較發達的捕撈業、狩獵業,畜牧業和採集業也佔一定比例,已經發現一批原始文字、具有七聲音階的骨笛以及規格較高的大墓、宗教禮儀用器具,其生產力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明顯高於裴李崗類型和磁山類型,儘管後者年代相對較晚。按照徐旭生的三集團說,賈湖類型分布的地域屬東夷集團的勢力範圍,而這一地區也與傳說中的太昊活動的範圍一致,太昊墟就在今沙河以北的淮陽,所以負責賈湖遺址發掘的張居中先生將賈湖類型與太昊部族相聯繫(張居中《試論賈湖類型的特徵及與周圍文化的關係》,《文物》1989年第1期)。關於太昊與少昊的關係,曾經有幾種不同的意見:一是認為太昊早於少昊,太昊衰落之後,少昊始強盛起來,這種觀點以傅斯年、唐蘭、夏鼐諸先生為代表;二是認為太昊與少昊同時並存,這種觀點以劉敦願、欒豐實先生為代表;三是認為少昊早於太昊,這種認識為徐中舒先生提出。這些不同的看法和認識,欒豐實先生在《研究》文中分別作了介紹。今以賈湖類型為太昊文化、大汶口文化為少昊部族觀之,三說似以傅斯年、唐蘭、夏鼐諸先生為是,而這正好可以解釋為什麼少昊之後眾多而太昊之後只風姓三、四小國,蓋因太昊年代過於久遠之故也(賈湖類型距今9000年-7800年)。如是觀之,先秦時魯西南尚存的任、宿、須句、顓叟幾個風姓小國,其先祖可能生活在賈湖類型分布的範圍內。 有一些學者認為河南的仰韶文化就是由本土的前仰韶文化即裴李崗文化發展而來,筆者認為這種認識是不周全的,甚至在研究史前文化、追蹤史前考古學文化的族屬問題時,它可能是一個方向性的錯誤。在賈湖類型晚期地層之上,往往疊壓著仰韶時代文化層,如舞陽郭庄遺址和近似賈糊類型的長葛石固遺址,在賈湖三期之上都疊壓著大河村文化的地層。張居中先生說:"仔細 分析 這些遺址不同時代地層的文化因素,發現它們之間具有根本性的區別。以長葛石固為例,四期之前墓葬以頭向西和西南為主,而五期之後則變為頭向東南為主;四期前大多數墓葬都有隨葬品,五期後僅發現個別墓隨葬一件陶罐,絕大多數墓則一無所有。陶器器型也有根本的變化。這些現象反映出生活習俗、文化傳統觀念的差異,似乎為不同的人類群體所創造。"這種"不同的人類群體"按我們的理解就是裴李崗文化或賈湖類型居民的撤離以及大河村文化居民的進入。那麼賈湖類型居民撤到哪裡去了呢?張居中分析說:"如果把賈湖類型與大河村文化、大汶口文化綜合比較,可以看出賈湖類型與大汶口文化的關係似乎超過了與大河村文化的關係,尤其與大汶口文化早期更為接近";他認為"賈湖類型晚期主要向東、西兩個方向發展。向西的一支與當地文化融合,形成了下王崗早期文化;向東的一支沿淮河各支流東下,到皖中地區與北辛文化相遇,從而對北辛--大汶口文化系統產生一定影響"(張居中《試論賈湖類型的特徵及與周圍文化的關係》)。即是說大汶口文化的來源除了本土的後李、北辛文化等因素外,還與賈湖類型後期有一定關係。賈湖類型既為太昊文化,則太昊與少昊(泰山南北地區的大汶口文化)之先後關係在考古學上就有了一定的言說依據。雖然賈湖居民是一種外來人口,但賈湖類型的物質文化、精神文化水平發展高於東部的後李文化、北辛文化,所以賈湖因素在大汶口文化中是有地位的,隨葬龜甲、獐牙、叉形器之禮儀在北辛晚期和大汶口文化中得以傳承(大汶口文化獐牙鉤形器含義應與賈湖之獐牙、叉形器類同)就是證明。有些學者從文字學的角度考證帝嚳即太昊,嚳、皞二字皆從告得聲,甲骨文"嚳"字又象雙手演三爻八卦之形,我覺得這種文字考證並不怎麼可靠。有的是將伏羲與太昊混而為一(詹鄞鑫《神靈與祭祀》161-162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傳說畫八卦者為伏羲,並非太昊,故甲骨文"嚳"從八卦角度與太昊聯繫不上。田曉岫先生則認為甲骨文"嚳"字意為"在發明牛耕方面有所思考領悟"(田曉岫《中華民族發展史》61頁,華夏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所以我覺得豫東、皖北、魯東大汶口文化雖然同樣與太昊文化賈湖類型有一定淵源關係,但其居民在當時或後來可能並不被稱為太昊族。當然,如果"嚳"字的確與太昊有關的話,它們在考古學上同樣也有了一定的言說依據。 嚴格說來,太昊、少皋之"昊"、"皋"二字不宜混用,少皋文化與鳥崇拜、大火崇拜有關,少皋之"皋"表示大火星的光明,根源於火歷曆法(參見第37項證據或理由),而太昊才是明確的太陽神:《山海經?海內經》說"有木,青葉紫莖,玄華黃實,名曰建木,百仞無枝,上有九 ,下有九枸,其實如麻,其葉如芒,大皞爰過,黃帝所為"。"建木"即立桿測影之表木,為黃帝所治,太昊沿此"建木"上下於天即忙於立桿測影、溝通天地,這是將立桿測影活動用來編排的神話、故事,所以太昊才是明確的太陽神,"昊"字上從日、下從天,表示太陽的光明。昊、皋二字為本字,太昊、少皋古人原有區別,所以二字不宜混用。太昊為太陽神,賈湖類型的材料與之吻合。據報道,"賈湖與太陽崇拜有關的材料第一條是H190:2AⅢ卷沿罐,在口沿下用直線刻劃成一近圓形圓圈,周圍還刻出放射性直線,雖然系燒後所刻,顯得手法拙樸,且殘缺近一半,但一個光芒四射的太陽圖像仍十分清晰的顯現在我們面前。H190為一殘半地穴式房址,編為F18,屬於賈湖文化第三期,距今年代約8200-7800年。第二條材料是M355:15號龜腹甲片上的"曰"形符號,與安陽殷墟甲骨文同類字形有諸多相似之處,這似可說明,賈湖先民的太陽崇拜傳統已延續了相當長的時間,不僅具有象形的圖案,而且已出現了表意的符號"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陽賈湖》970頁,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迄今為止,我國史前考古中發現明確的太陽圖像、太陽崇拜資料以賈湖遺址為時代最早。賈湖類型為太昊文化與太昊地望、年代、文化特徵以及筆者所主張的古史體系都是吻合的。 根據豫東、皖北、魯西南地區大汶口文化年代上限「大約在距今5300年前」(欒豐實《太昊和少昊傳說的考古學研究》),可將帝嚳的年代界定為前3300——前2500年。或者根據皖北、魯東南地區大汶口文化大口尊及其刻畫符號產生的年代「最早出現在中期,多數出現在晚期」(王吉懷《論大汶口文化大口尊》,《中原文物》2001年第2期)界定帝嚳的年代範圍,大體也應在前3300——前2500年間。至於蘇北(魯東可能也有一些)年代更早的大汶口文化、北辛文化則是直接銜接帝嚳(帝俊)與太昊文化賈湖類型的過渡階段,暫且不論。由於泰山以南汶、泗流域及魯北濟、淄流域「從北辛文化到岳石文化已被學術界公認為屬於同一譜系,其創造者是時代有先後的同一族系的人們」(欒豐實《太昊和少昊傳說的考古學研究》),所以少昊的年代跨越北辛文化至岳石文化。但從古人編排古史體系的角度看,少昊主要是指前4300年至前3500年即大汶口文化早期這一段,或者年代可以再早一點,從賈湖類型晚期因素在北辛文化中出現時開始。當然,太昊的時空範圍也就是賈湖類型的時空範圍,年代可界定為前7000年——前5500年。 最後,我們順便解釋一下《禮記?祭法》、《國語?魯語上》關於虞、夏、商、周祭祀祖先及《世本》、《史記》關於帝嚳四妃、後裔之相關問題(文獻已如上引): 商人祖先舜、帝嚳主要活動於豫東、皖北、魯西南,二者大體上對應於這一地區的龍山文化及大汶口文化中晚期,所以帝嚳也是有虞氏(舜)的祖先,且它們的主源都是東夷文化。山西南部的陶寺類型(堯)年代與大汶口文化晚期相接,同時也受到後者的深刻影響。王守春先生認為堯部落、堯都系從山東西部定陶遷移至山西南部(王守春《堯的政治中心的遷移及其意義》),雖不必視為定論,但陶寺類型受到東夷文化的影響是無疑的。即使沒有族源關係,古人編排古史體系視堯為帝嚳的兒子也在情理之中。 周人姬姓,其老祖母姜嫄姜姓,所以周人是炎、黃之後。我以為周人認帝嚳為祖先是政治上的需要,是偽造的一個假祖宗。因為帝嚳為商人祖先,在商周時有顯赫的地位,周人就將自己的老祖母姜嫄說成是帝嚳的元妃,將商人的老祖母簡狄說成是帝嚳的次妃,以示自己更加正統,有理由推翻商朝取而代之。王紅旗先生認為《山海經》之《五藏山經》為大禹時代作品,《海外四經》為夏代作品,《大荒四經》為商代作品,《海內五經》為周代作品(王紅旗著《追尋遠古的信息》193頁,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我認為這種認識大體不差,即《山海經》的基本材料、信息是夏、商、周時期的,成書則在春秋戰國時期。「帝嚳」在《山海經》中凡三見:《海外南經》、《大荒南經》、《海內北經》各一見,而"帝俊"之稱全部出現在《大荒四經》中,這既證王紅旗先生的觀點,同時也表明:帝嚳在夏代尚未成為顯赫的大神,其顯赫地位是在商代形成的,而到了周代其地位又降了下來。可證周人」禘嚳」只是一個幌子。史載「武王 齒,是謂剛強承命誅害,以順天心」(《太平御覽》卷八十四)更是一個幌子,因為大汶口文化的鑿齒習俗在成年期即20歲左右,武王幼時不鑿齒,怎麼臨到討伐紂王時才來鑿齒呢?且鑿齒習俗並不見於整個周王室及上層。所以"武王 齒"是一種"臨時抱佛腳"式的矯情,反證其並非帝嚳後裔。袁軻先生在注《大荒西經》「有西周之國,姬姓……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百榖」時說:「后稷本西方民族所奉祀之農神,而又附會於東方民族神話中,故言『帝俊生』也。實則后稷之生,與俊、嚳俱無關係,乃出於原始母權制 社會 時期"民知有母而不知父『之』感天而生"之神話也……『姜原為帝嚳元妃』一語為神話牽合於歷史不可信"(袁軻《山海經校注》39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韓建業先生則指出,先周文化最早可追溯至晉中龍山前期的老虎山文化游邀類型,其南下臨汾盆地形成陶寺晚期類型,後西北向融入早期朱開溝文化,不久南移涇河上游南部形成碾子坡類遺存,殷墟三期時該文化南進周原形成壹家堡三期類遺存,最終融合土著的鄭家坡文化而形成晚期先周文化(韓建業《先周文化的起源與發展階段》,《考古與文物?2002年增刊》先秦考古),從考古學上證實帝嚳以及東夷文化不是周人的祖先。周人「禘嚳」,不惜篡改歷史、認帝嚳為祖先,正說明帝嚳在商周時期影響之大,佐證影響夏、商、周三代的大汶口晚期文化為帝嚳而非太昊。 《世本》和《史記》說摯為帝嚳下妃所生,我認為也有可能為古人所編造。按袁軻先生說,帝摯即少昊,少昊年代早於帝嚳乃帝嚳祖先,怎麼反而成了帝嚳的兒子呢?或者帝摯指的是少昊的後裔,年代與堯相當之時段。轉貼於中國論文聯盟 http://www.lwlm.com-中國論文聯盟-WWW.LWLM.COM-中國論文聯盟-WWW.LWL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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