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孝道的探討之一:楊文霞博士關於孝文化的一些思考
192-193頁(父母與子女之間地位的不平等 在中國古代,即便是一個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在日常運轉時,也常常顯得井然有序,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父母擁有對子女的絕對權威,子女唯父母之命是從。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衝突被消解在父母的巨大權威之中。
《孟子·滕文公上》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倫和順,是先秦儒家關於人際關係的理想模式。「父子有親」主要是指父慈而子孝。然而,在中國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絕大部分時期里,中國古代的父子關係卻並不是建立在人與人之間平等的基礎之上的,而是建立在「親親、尊尊」的尊卑等級基礎之上的。父母與子女之間的地位是極其不平等的。
中國古代特彆強調父母對子女的權威。《禮記·內則》曰:「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禮記》認為如果父母不高興,就可以鞭撻子女,哪怕並沒有什麼正當的理由,子女也不能心生怨恨之情,而是應該一如既往地孝敬父母。西漢時期的董仲舒以陰陽五行來比附人倫,認為人際關係取諸於天地陰陽:「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婦為陰。」陽尊而陰卑。班固在《白虎通義》中將董仲舒關於處理君臣、父子、夫婦關係的原則概括為「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自此以後,「三綱」就成了處理人際關係的基本規則。所謂「父為子綱」是說,子女不僅應該孝敬父母,還應該「唯父母之所言,唯父母之所欲」,一切聽從父母,一切以父母的意願為轉移,子女對父母應該絕對服從。如果子女有不服從父母意願的行為,則往往被稱之為「大逆不道」,父母擁有動用「家法」對「逆子」進行懲治的權利。宋朝的朱熹對「三綱」作了進一步的強調,他說:「三綱五常,天理民彝之大節,而治道之根本也」。由於「三綱五常」有利於家庭、國家的穩定,所以,歷代統治者都比較提倡這一原則,以維護自己的統治。
在中國古代社會裡,由於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之間在地位上的不平等,父母不僅可以決定子女的事業選擇,可以包辦子女的婚姻,還左右著子女所有大大小小的日常生活瑣事,即使在子女成年以後也是如此。子女則必須服從父母對自己的各種安排,即使心中並不情願也不得違逆。在中國古代敘事詩《孔雀東南飛》中,雖然焦仲卿與劉蘭芝有著真摯的愛情與深厚的感情,但是,在焦仲卿母親的干預下,兩人還是不得不忍痛而勞燕分飛。《紅樓夢》中儘管賈寶玉對封建科舉考試深惡痛絕,然而,在家長們的期望與逼迫之下,還不是乖乖地裝出一副「用功」的樣子?可以說,在中國古代的家庭里,在父母權威的威懾下,子女們一個個低眉順眼,任由父母操縱著自己的各種人生選擇,縱使有不平與委屈,也只好埋藏在心裡而不敢違抗父母之命。)
260-268頁(慈而民主,孝而有度——父母與子女融洽和諧的基本原則
中西方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存在著顯著的差異,究其原因,主要有:
首先,社會傳統不同。由於中國古代特別重視家族和宗族的延續和發展,宗法勢力在中國傳統社會中比較強大,中國傳統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深受封建禮教的影響。中國古代社會不僅規定了父母與子女之間不平等的地位,而且還特彆強調父母對於子女的絕對權威。封建禮教中的「父為子綱」就規定了子女對父母要絕對服從,要「唯父母之所言,唯父母之所欲」,使得父母的地位高高在上,子女則匍匐在地,仰望著父母的臉色,大氣不敢喘。《禮記·內則》就號召天下子女們說:「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這些封建說教在歷史上曾起到維繫中國父系的封建大家庭的作用;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消極的後果:那就是父母與子女之間由於地位的懸殊而產生的距離與隔膜。
而在西方,由於父母與子女之間並不存在懸殊的地位上的不平等,相應的,也就沒有子女必須絕對服從父母的特殊要求。
其次,文化觀念不同。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父母生兒育女是為了「養兒防老」,父母辛苦地撫養子女,對子女來說這是一種莫大的恩惠。因此,子女有義務無條件地孝敬和順從父母,在父母年老體弱失去勞動能力的時候,更應該贍養父母,以報答父母的深恩厚德。
中國傳統文化中子女與父母之間是一種從屬的關係,這種關係並不對等。因為在父母眼裡,子女都是自己的私有財產。所以,即使「父母即欲以非禮殺子,自不當怨,蓋我本無身,因父母而後有,殺之,不過與未生一樣。」[1]由於過分強調子女對父母的孝敬與順從,中國傳統家庭中的子女與父母之間往往有一種微妙的距離。
而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將子女說成是上帝對父母的一種恩賜,所以,在西方文化中,父母對子女的降生心存感恩,從內心裡感激上帝的恩賜,同時認為子女是上帝賜給自己最為珍貴的禮物。因此,西方家庭中的子女與父母之間是一種較為平等的關係,父母與子女之間易於溝通思想、交流感情,關係比較親密、融洽。
中西方的這種差異也可以從人們的日常行為中體現出來:古代中國的家庭場景常常是祖父母或者父母高高坐在堂上進行威嚴地訓話,而子女、兒媳或者孫子等晚輩們則垂著手,神情小心謹慎地肅立在一旁,恭敬地傾聽著長輩的訓話。而西方的家庭場景則常常是:父母子女一見面就熱烈地擁抱與親吻,然後就是喋喋不休地相互詢問,呈現一幅熱熱鬧鬧、生機勃勃的繁榮景象。
再次,家庭模式不同。在中國傳統社會中,由於對血緣關係的重視和家族觀念的影響,家庭的規模比較大,一個家庭往往是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甚至五代同堂,家庭成員眾多,家庭關係複雜,家庭事務繁多,為了處理各種家庭關係和事務,就需要「禮」來約束和調節。出於對龐大家庭的維護,自然需要用「禮」來樹立家長的絕對權威,否則,這樣大規模的家庭很難維持。因此,在中國傳統的大家庭中,由於「禮」的束縛,大家庭里各個成員輩分分明,秩序井然,表面上呈現出一片和諧有序的現象。然而,也正因為這種嚴肅的「禮」節,限制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那種天然親情的表達。
而在西方的家庭則不是這樣,家庭的規模較小,家庭成員不多,家庭關係也簡單。這一點可以從漢語與英語的語言特點中體現出來。漢語的辭彙里涉及家族成員稱呼以及親戚稱呼的辭彙相當豐富,什麼伯父、叔叔、舅舅、姨父,區分得比較細緻,一點都不含糊;而在英語的辭彙當中卻沒有這麼多的稱呼,伯父、叔叔、舅舅、姨父都是一樣的稱呼——uncle,但從稱呼上看就沒有多少親疏遠近的區別。其他情況也一樣,漢語中的姑媽、阿姨、嬸母、舅媽在英語中統稱為「aunt」,而漢語中的姐姐、妹妹、堂姐、表姐、姨姊妹等等則統稱為「sister」,連個長幼都看不出來。在這種相對比較簡單的小規模家庭里,家庭關係也比較單純,對於樹立一個能夠發號施令、一統家天下之家長權威的需要相對沒有那麼強烈。因此,西方的家庭更注重「愛」在家庭中的維繫力量,強調子女對於父母的愛戀,而不是服從。
由上所述,由於中國所特有的文化背景,在中國傳統家庭里,雖然也講父母對子女要慈愛、關懷、教導,然而,由於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建立在以「父為子綱」為代表的不平等的基礎之上,所以,父母對子女的那種「慈愛」往往被父母的權威、嚴厲、專制所淹沒,子女在父母面前缺乏獨立的人格與自由。與其同時,子女對父母的「孝」卻被提高到一個相當的高度:子女必須絕對服從父母,孝敬父母。尤其是到了中國封建社會後期,「孝」被無限地拔高,走向了極端,甚至出現了不少「愚孝」的現象。《二十四孝》中所記載的事例中,不僅具有濃厚的「孝感」的迷信色彩,還有不少屬於典型的「愚孝」。如郭巨「埋兒奉母」、吳猛的「恣蚊飽血」、王祥的「卧冰求鯉」、孟宗的「哭竹生筍」等等。
在西方國家,並沒有類似傳統中國「父慈子孝」的道德說教,它們的國家更強調父母與子女之間基於平等基礎之上的愛。在西方相當長的歷史上,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比較寬鬆,他們儘管不講父母對子女的「慈」,但是,父母卻給予了子女更多的獨立與自由,讓子女的身心在一個相對比較寬鬆的環境中得以健康成長。只是,由於西方國家不怎麼重視子女對於父母的義務,沒有類似傳統中國「孝」的觀念,所以,西方國家的老年人比起傳統中國社會裡的老年人來說相對比較落寞:缺少在子女面前的絕對權威以及由此所帶來的權利與福利。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今天,為了建立更加和諧的親子關係,我們應該反省中國傳統文化中家庭倫理的優點與弊端,同時比照西方相關思想的長處與欠缺,對之進行思想整合,建立適合我國時代特點的新的親子關係。
第一,慈而民主
作為父母,愛護、關心子女是一項首要的義務。在這一點,大多數正常的父母都知道愛自己的子女。但是,至於如何給予子女以健康而合理的愛,則需要一定的藝術。並不是所有父母的愛都是有益的,有些不恰當的愛非但無益,反而有害。有些父母只知道一味地順從子女,極力滿足子女的各種慾望和要求,不講原則地溺愛子女,這種愛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極為不利,有時甚至還會害了子女。因此,父母對子女的慈愛也要講究方法和藝術,做到合理、適度,只有合理的愛才是健康有益的。
1.要關愛、呵護孩子。
俗話說「父慈子孝」,父慈與子孝連在一起講是有一定道理的,二者之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係:父慈在先,為因;子孝在後,為果。父母對子女那種無私無盡的愛必然會以某種行動表現出來,孩子受到父母的呵護與關愛,往往會心生感動,尤其是孩子長大成人自己也為人父母以後,回憶起當年父母對自己所付出的愛與辛勞,內心的感動與眷戀體會更深,這種感動在適當的時候就會自然而然地以「孝」的形式回報給父母。相反,一個粗暴的父親或者乖戾的母親在孩子年幼時不但不給以慈愛與呵護,反而經常責罵、暴打無辜的孩子,給孩子的幼小心靈刻下道道傷痕。那麼,這個孩子長大以後就很難由衷地孝順父親、母親。一方面是因為他從小就沒有被愛的體驗,沒有學會如何去愛別人;另一方面是缺乏被父母所愛的感動,從而缺乏孝敬父母的內在動力。即使他受到要孝敬父母的教育,他所孝敬父母的行動也是程式化的,理性有餘而感情不足,如果真有這種情況,那麼完全不能怪罪到他,怪只怪當年他的父母沒有做好:播下的是跳騷,怎能期望收穫的是龍種呢?明白了這個道理,為人父母者就要注意了,如果自己沒有準備好,就乾脆別生孩子;既然生了孩子,就必須盡自己的一切能力去關愛孩子、呵護孩子,給孩子的成長營造一個和諧、健康的環境。
子女剛剛出生的時候,身體單薄而孱弱,不具備獨立生存的能力,尤其需要父母無微不至的關心與愛護。不僅需要父母為其發育成長提供必要的物質,還需要父母在精神上的呵護與濡養。一個經常受到父母溫柔的親吻、撫摸的孩子,一個沐浴父母雙親慈愛陽光成長的孩子,將是一個的心理健康、具備愛心的人。無論是對父母,還是對其他人,都能夠比較容易地產生愛心。相反,一個在成長過程中受到父母冷落的孩子,一個缺少父母關愛的孩子,在他(她)長大以後就很難產生對父母強烈的親情之感。因此,可以說,父母對子女慈愛,也就是在子女幼小的心靈上播下一顆愛的種子,使他(她)從小就懂得什麼是「愛」,明白如何去愛他人,在長大成人之後,自然就會敬愛父母,體貼父母,孝敬父母。
據心理學家研究,父母的愛對孩子的心理成長至關重要。父母對幼小孩子無私的關愛與呵護,有助於孩子自尊、自愛、自信的樹立。美國學者佩克先生認為,「感到自己有價值——『我是一個有價值的人』——這對精神健康十分重要,同時也是自我約束的一塊基石。這是父母之愛的直接產物。在童年時代如果沒有這樣的自信,在成年時期要獲得它就極其困難。相反的,當孩子從父母之愛中感到自己有價值以後,成年生活中的成敗榮辱就再也不可能毀壞他們的精神。」[2]佩克先生解釋說,「由於整個童年時代沐浴在父母一貫的疼愛和關懷中,這樣幸運的孩子在步入成年期時,內心深處懷有自我的價值感以及安全感。」[3]佩克先生的話從心理學的角度揭示了父母之愛對培養孩子健康心理、健康人格的重要意義。
當然,這種愛也不是毫無限制的愛,更不是溺愛。愛也要講究科學與技巧,盲目的愛非但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有時甚至對孩子的健康成長產生負面影響。在某些獨生子女家庭里,孩子被當作家裡的「小皇帝」,父母對之進行無節制地溺愛,一切以孩子為中心;只要是孩子提出了要求,無論是合理還是不合理,父母都無條件地滿足。這種過度溺愛的結果往往是養成孩子一些不健康的習慣和心理:一切以自我為中心,不懂得體諒他人,以為別人對自己的幫助與關愛都是理所當然的;比較自私自利,只知道索取而不知道付出;責任意識薄弱,不願甚至不知道要主動承擔一定的家庭責任或社會責任。所以,父母對子女關愛也需講究一定的方式與方法,盲目的愛、過度的溺愛只會害了孩子。
2.給孩子以平等民主與適度的自由。
作為父母,要摒棄過去那種將孩子看作自己私有財產的看法,孩子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雖然並未成年,但卻具有與成人平等的地位與獨立的人格。因此,父母必須尊重孩子的個性,不能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孩子。在孩子的問題上與孩子進行協商來解決,而不是命令或者強迫孩子接受自己的觀點或主張。即使孩子年齡尚幼,自己還不具備獨立地進行人生選擇的時候,作為父母也應該首先給孩子講道理,教給他必要的知識,培養他獨立決斷的能力。
在孩子面臨一些人生選擇的時候,有的父母以「我吃的鹽比你吃的飯多,我走過的橋比你走過的路多」為借口,以自己的人生經驗為標準,強迫孩子接受自己的意見。在一些重大的人生選擇問題如升學、就業、擇偶、結婚等問題上,有些父母更是對孩子越俎代庖,以自己的意見取代孩子的意願。這些剝奪孩子自由的做法仍然是將孩子看做自己私有財產的封建思想的遺留,應該堅決加以剷除。
當然,給孩子以平等民主和自由,充分尊重孩子,並不是對孩子聽之任之,漠不關心;而是在必要時給孩子以合理的建議,讓他在充分的思考與比較過程中,自己做出合意而合理的選擇。
第二,孝而有度
據報道,美國《海外校園》雜誌曾專門就中美「孝道」的差異展開討論,最後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文化趨於依賴子女,美國文化贊同獨立;中國文化敬重長者,美國文化提倡平等;中國文化中的孝敬以責任、義務為基礎,美國文化的孝敬以自由、尊敬為基礎;中國傳統社會沒有為所有人提供社會福利和服務,而美國有比較完善的社會福利保障。然而,儘管美國有較為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來保障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但老年人在情感上與後代失去聯繫,感到無助、孤獨,享受不到天倫之樂。中國人傳統的生活方式是子孫滿堂,這點很令美國老年人嚮往。曾有位美國牧師Paul對一位去美國的中國留學生感嘆道:「你們中國人對老人很孝敬,老人和子孫在一起,其樂融融,令我們很羨慕!」中美兩國老人的晚景截然不同,主要是兩國不同的文化使然。[4]
現在,一些西方的社會學家和不少有識之士,在反省自己國家的社會問題並尋求治療時,開始將目光轉向東方,希望從源遠流長的中國古老文明中找到解決的辦法。一些西方國家的元首也有意地增加與中國的文化交流,試圖用中國的優秀傳統文化來醫治西方社會的頑疾。有趣的是,在一次訪華活動中,剛剛離了婚的法國總理薩科齊因沒有夫人可帶,居然帶了自己的老母隨訪。薩科齊的舉動引起了法國納稅人的強烈不滿,認為薩科齊濫花了納稅人的錢,帶著自己的母親出訪是一種假公濟私的行為,於是,在新聞媒體上大勢批判和抨擊。面對新聞媒體的狂轟濫炸,愛麗舍宮巧妙地解釋說薩科齊之所以帶著母親出訪,是因為「母親」在中國文化里非常重要。言外之意是薩科齊帶母親訪華是對中華傳統美德的尊重。儘管愛麗舍宮的託辭有狡辯之嫌,但,愛麗舍宮的話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華傳統美德「孝」在世界上的影響以及當今西方人士對中國「孝」的重視。[5]
孝敬父母、尊重老人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中國傳統的「孝」文化可以說是舉世無雙的。在我國古代,社會大力提倡「孝」,有所謂「百善孝為先」之說法。就連年輕人的奮鬥也並不是完全為了自己的出人頭地和享受,更多的成分是出於「光宗耀祖」的家族義務。可以說,「孝道」不僅貫穿於家庭之中,還滲透於社會公德與國家政治當中。一個人在家是否孝敬長輩,極大地影響到他的社會形象和政治前途。中國封建社會的不少朝代,都明確地將「孝」作為選拔官吏和考察官員的一個重要指標,有的國君甚至提出「以孝治國」的口號。「孝」在中國的歷史上曾佔有重要地位,也曾對鞏固家庭、凝聚家庭成員起過重要作用。直至今天,「孝」文化仍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今天我們所講的「孝」已經不是歷史上那種包含種種糟粕的「孝」,而是摒棄了種種不合理因素的具有新的時代內容的「孝」。
我們在對傳統「孝」文化進行整合的時候,須比較一下西方的相關文化。與中國傳統「孝」文化重視子女對父母的孝敬與順從、更注重子女對父母的各種義務不同,西方更加重視子女對父母的愛戀,也不怎麼強調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撫慰等各種義務。就子女對父母的態度來說,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家庭美德提倡子女對父母的尊敬和孝順,而西方的家庭道德則注重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親密與融洽。因此,在西方的社會裡,子女生活得相對比較輕鬆,在未成年的時候,充分享受著來自父母的關愛與呵護,享受著比較充分的平等、民主與自由,身心得以健康發展;在成年以後,則既沒有來自父母權威的各種壓抑與壓力,也不必承擔過多的義務。但是,西方社會裡的老年父母們則生活得相對來說不太如意:子女不在身邊,晚年的孤獨,精神上缺少撫慰……
可見,一個事物總是有利有弊,中國傳統的「孝」固然有著這樣那樣的弊端,卻無可置疑地給了年老父母們以最大的物質保障與精神撫慰,整個社會具有良好的尊老愛老的社會風氣,使得在整個社會中基本上人人都具有一種對老年生活無後顧之憂的安全心態。由於每個人都毫無疑問地一步步地走向老年,所以,中國傳統「孝」文化為每個人都安排了一個令人憧憬的晚景,使人們不至於因為對未來的生活心存惶恐而憂懼不安。因此,儘管人們在年輕時飽受壓抑,但一想到老有所養、老有所樂的美好前景,心裡也會稍稍寬慰。而在西方,就沒有傳統中國社會裡的父母們尤其是年老的父母們那麼幸運。儘管西方國家也採取了各種應對措施,極力在物質上對老年人給予各種福利與保障,然而,僅有物質上的保障還遠遠不足以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其中,缺少家庭的天倫之樂,缺少子女在身邊問候與照顧,缺少精神上的撫慰是一個重要問題。
因此,對於傳統的「孝」,我們應該進行必要的分析來決定其取捨。合理的內容就保留;不合理的,則毫不留情地予以拋棄。
1.尊敬、愛戴父母。即使在講究父母與子女平等的今天,父母也畢竟是父母,他們辛苦撫養子女。他們是長輩,作為子女應該懂得尊敬他們。父母無論在物質上,還是在精力上都付出相當大的代價。對於他們的奉獻,對於他們的付出、他們無私的愛,子女應該懷著感恩的心情回報以愛,撫慰父母因辛勤工作而時時疲憊的心靈。尤其是當父母年老體弱的時候,因為常常是已經退休在家,無事可做,或者想做些事卻心有餘而力不足。這時候的父母常常會產生失去人生價值的落寞之感,伴隨著寂寞與孤獨,往往會心情沮喪,意志消沉。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子女,就應該多關心父母的精神生活,多抽出一些時間來陪伴父母,用自己的愛心驅散父母心頭的陰霾,讓父母的生活多一些陽光與溫暖。
2.尊重父母的建議。現代的社會,已經不要求作為子女的要事事服從父母,唯父母之命是從。但是,由於父母的年齡較長,社會閱歷豐富,考慮問題比較周全,又是真心關愛子女。所以,作為子女,在面臨人生重大問題時,最好主動徵詢父母的意見與建議,並對之進行認真分析與思考,合理的就聽從,不合理的則保留。
3.在物質上贍養父母。儘管隨著社會的發展,年輕人的負擔越來越重,壓力也不斷增加,在就業、結婚、生子等等重負之下,常常是自顧不暇,因此,越來越多的父母們已經明智地放棄了「養兒防老」的觀念,更多地傾向於自力更生。同時,隨著社會福利事業的進步、社會保障機制的健全與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贍養老人的責任越來越多地由社會來承擔。但是,直至目前,社會養老的機制還並未健全,因此,仍然有不少的老人需要依靠自己或者親人的力量來養老。然而,人們到了老年的時候,在經濟方面實際收入一般都會比沒有退休之前要降低,但是物價卻常常不斷攀升,這樣一來,就容易造成老年人生活水平的下降。在老人無病無災的情況下生活還容易維持,然而,一旦疾病降臨,災難靠近,生活將很快陷入困境。在這種時候,尤其需要子女的扶助。
以上幾點是從子女的角度來講的,事實上是每一個正常人都應該去做的。對於一個政府來說,也可以採取適當的政策來鼓勵人們對父母盡孝。在這方面新加坡做得比較成功。新加坡是將傳統文化進行現代轉化比較好的國家。新加坡總理李光耀在總結和分析新加坡騰飛的經驗時,認為新加坡的快速發展深深受益於傳統的儒家思想,他呼籲新加坡國民繼續保留東方價值觀和生活方式,並將儒家文化的精神概括為忠、孝、仁、愛、禮、義、廉、恥「八德」。政府為了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在申請政府組屋時,對那些想要與父母住在一座組屋或毗鄰組屋的人不僅給予優先選擇權,還在價格上給予百分之五的折扣優惠。組屋區有專為老年人而設的「樂齡活動中心」;樂齡人士可以免費乘坐公交車……在今天的新加坡,尊老愛幼在社會上已經蔚然成風,華人家庭都把贍養父母看作天經地義的事情。除非萬不得已,他們是不會將父母送進安老院的,儘管新加坡的安老院醫療衛生設施先進齊全,生活舒適。到了農曆新年,華人無論身在何處,都要想方設法趕到父母身邊,與父母一起過個團圓年,在父母膝前盡孝,與父母共享天倫之樂。[6]在這些方面,我們應該借鑒新加坡的一些做法,由政府出台一些實際的措施來鼓勵人們盡孝,並為人們的盡孝提供便利、優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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