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供養的意義和種類
法供養的意義和種類
緣起作用不空、不錯亂,每種供養都會得相應果報。比如,供歡喜,得大喜悅;供音樂,得微妙音;供舞蹈,得無礙神通;供寶物,得菩提分功德寶;供樹木,得莊嚴覺悟樹;供鈴鐺,得眾人皈敬;供妙花,得如佛相好。所以,供養有種種奇妙、廣大的果報。如果確實由於往昔沒有積累福德,導致今生自己非常貧困,沒有財物作真實供養,也可以用鮮花、凈水、藍天和白雲等無主物作供養,甚至通過觀想作意幻供養,這也能積累巨大的福德。
財供養又分外財與內財。內財(頭目腦髓)供養,最難能可貴,若能稱性,也是法供養。《法華經》「藥王菩薩本事品」中,過去日月凈明德佛,為一切眾生喜見菩薩說《法華經》。喜見菩薩樂修苦行,滿萬二千歲已,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心生歡喜,即念我得三昧,皆是聞《法華經》力。即入三昧,從虛空中雨種種華香,滿千二百歲,以香油塗身,於佛前,以天寶衣而自纏身,灌諸香油,以神通願力而自燃身,光明遍照八千億恆河沙世界。其中諸佛同聲贊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若以華香瓔珞,燒香末香塗香,天繒幡蓋,及海此岸栴檀之香。如是等種種諸物供養,所不能及。假使國城妻子布施,亦所不及。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諸如來故。」可見融通財供養與法供養,廣修供養的行願方才圓滿。
可見,以財供養與法供養兩種來說,法供養最為殊勝。《十地經論》卷三談到供養的種類時說:「供養有三,一為利養供養,衣服卧具等之謂也。二為恭敬供養,香花幡等之謂也。三為行供養,修行信戒行等之謂也。」
供佛的內容是從「懸繒、燃燈、散華、燒香」(《無量壽經》),進一步定形而成「塗香、花、燒香、飲食、燃燈」(《蘇悉地羯羅經》)。《大日經疏》又對這些供物予以教理上的解釋,認為塗香是凈之義,如世間的塗香能清垢穢、息除熱惱。今行者以虛空之閼伽(即水)來洗滌菩提心中百六十種戲論之垢,以住無為戒。塗之,能除滅生死之熱惱,得清涼之性,故曰塗香。所謂花,乃生於慈悲之義,亦即此凈心的種子在大悲胎藏中萬行開敷,莊嚴菩提樹,故曰花。燒香是至遍法界之義,天之樹王開敷時,如香氣,逆風、順風自然遍布。菩提之香亦然,隨一一功德,為慧火而焚,為解脫之風而吹,隨著悲願力而轉自在,普薰一切,故曰燒香。飲食是無上之甘露,不生不死之味也,若此果德成熟,進而服用其無上之味時,即名為入證,故說為食。所謂燈是如來之光明破暗之義,系指至果地時,心障盡轉,無盡之慧普照眾生,故曰燈。
同樣,在密教中則舉出六種基本供養具即「閼伽、塗香、華鬘、燒香、飲食、燈明」,將此六種各分配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等六波羅蜜。或將「嬉、鬘、歌、舞、香、華、燈、塗」八種神格化,各自附於曼荼羅的相應位置上。
普賢菩薩強調「諸供養中,法供養第一」。一般人覺得供養用有形有像的財物才踏實,供養物豐盛,才算有大功德。相比之下,總覺得法供養不那麼實在,甚至懷疑是否可作為供品來供養。
從作用上觀察,法是佛母,佛是由法而成就的,從凡夫到佛的一切斷證功德,都是由法而來。想一想,法能使人成佛,能使人得到暫時、究竟的一切利樂,地水火風的無情物能使人成佛嗎?能使人獲得智慧、慈悲、神力嗎?當然不能,它的直接作用只是為人提供生活便利、養身、娛樂等等,至於直接在心上離過證德,則沒有絲毫作用。所以,法財遠遠勝過外財,故說「諸供養中,法供養最」。
以下解釋七種法供。
(1)如說修行供養:依照佛陀宣說的種種法門修行,即佛經流通分經常出現的「依教奉行」,或是「信受奉行」。
(2)利益眾生供養:凡是對眾生有利的事,我們應積極實踐。見到他人有難,主動給予解救、幫助,使之遠離痛苦,獲得安樂,這也是供養諸佛的修行。因為佛菩薩是為利益眾生而出現於世,我們能利益眾生,就是在為佛菩薩分擔職責,就是對諸佛最好的供養。
(3)攝受眾生供養:許多人對佛法有誤解,若直接對他們介紹佛法,很可能有排斥心理,這就需要先攝受他們。佛法中有四攝法門,分別是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是見到他人有物質或精神方面的需求,積極給予幫助,供其所需。愛語,是本著柔和關愛之心,以真實、利他的語言令人歡喜。利行,即一切行為都對他人有利,不會對其構成任何傷害。同事,即以與大眾同樣的身份參與其間,使之產生認同感。倘能按四攝法門行事,必能與眾生廣結善緣。當對方從內心接受我們,了解我們的善意,並將我們視為良師益友之後,再向他們宣說佛法,就能使之樂於接受,而不會有那麼多心理障礙了。
(4)代眾生苦供養:以同體大悲的精神,將眾生和自己視為一體。很多時候,我們並非無力幫助別人,而是因為自他的分別,使我們不能對他人的痛苦感同身受,自然也就不會積極主動地替人分憂解難。我們自己生病時,會千方百計地設法治療。可當他人生命垂危時,我們也會那麼急迫嗎?也願傾己所有幫他治療嗎?也願意代他承受病苦折磨嗎?如果我們能時時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一點一滴地努力去做,就能逐步化解自他分別,逐步和眾生融為一體。那時,就能真正感受到眾生之苦,感受到切膚之痛,而不僅是在口頭說說。
(5)勤修善根供養:即通常所說的「眾善奉行」。善行的內容很多,如皈依、供養、懺悔、護生及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等。凡是對自己和眾生有利的事,都是我們應該修習的善行。這種修習是長期的,不是幾天可以達成的,必須勤勤懇懇、堅持不懈地做下去。
(6)不舍菩薩業供養:不舍,即不放棄。身為大乘學子,必須發菩提心,行菩薩行。菩薩行,主要以六度四攝為主,根據眾生的不同根基,方便善巧地給予幫助。這種幫助,也是盡未來際永不間斷的,決不半途而廢。
(7)不離菩提心供養:菩提心,是自覺覺他之心,也是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之心,由大悲心而來。在完成自身覺悟的同時,積極幫助他人獲得覺悟。發起菩提心之後,我們的所作所為,乃至起心動念,不能有剎那離開這一發心。否則,即使行善,也只是普通的世間善行,只能感得人天小果,有漏之因,無法成為佛果資糧。正如省庵大師在《勸發菩提心文》中所說:「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名魔業。」
「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那由他分、迦羅分、算分、數分、喻分、優婆尼沙陀分,亦不及一。」俱胝、那由他、迦羅、算、數、喻、優婆尼沙陀,都是超過億萬的數量詞,形容極多之意,難以窮盡,此處不一一詳解。普賢菩薩告訴法會聽眾:善男子呵!你們要知道,前面所講的種種財物供養,雖然可以得到無量功德,但比起法供養的功德卻有天壤之別。即使所有這些累積起來,也比不上法供養的一念功德,而且相距懸殊,無法類比。
為強調這一點,普賢菩薩又以一連串比喻進行說明,不到百分之一,不到千分之一,不到優波尼沙陀分之一。與法供養相應的,還有法施,其功德也遠遠勝於其他布施。關於這點,《金剛經》以多處校量功德進行闡述,告訴我們:以無量七寶乃至生命布施,固然有極大功德,但比起讀誦或為人解說《金剛經》,卻「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原因何在?因為財布施是有限的,受者因此所得利益也是有限的。有時,甚至還會帶來某些副作用。許多家庭在經濟拮据時還能患難與共,但在條件改善後,反因不懂得正確處理財物而出現裂痕,互相猜忌提防。可見,財布施不能從根本解決人生問題。而法布施的意義是幫助我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從而改變自身素質,遠離憂愁煩惱,使生活變得充實安樂。我們從中得到的利益,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這才是令人終生受用的幸福源泉。
總之,因為法供養順乎佛心,因此成為最殊勝的供養。在很多人眼裡,供養諸佛和利他毫不相干。他不了知利他正合乎佛的心愿,是上等的供養。有些人一邊損害眾生,一邊又供養諸佛,這樣不合乎佛心,並不能令諸佛歡喜。
《楞嚴經》上,阿難在世尊前說:「願今得果成寶王,還度如是恆沙眾,將此深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伏請世尊為證明,五濁惡世誓先入,如一眾生未成佛,終不於此取泥洹。」意為:願我成就佛果寶王,還來度脫無邊眾生。我將這誓求成佛度生的深心,供養微塵數剎土的諸佛,是則名為報佛恩。伏請世尊作證,我願先入惡世教化剛強眾生,如一眾生未成佛果,我終不取證涅槃。
《維摩詰經》記載:維摩詰大士接受長者善德的瓔珞,分作二分,持一分施此會中最下乞人,持一分奉彼難勝如來,隨即告知善德長者及與會大眾:「若施主等心施一最下乞人,猶如如來福田之相,等於大悲,不求果報,是則名為具足法施。」行人作財布施時,應持平等無相之心,深觀能供所供,皆是實相。如是供養,理事圓融,財供養與法供養,並無二致。
由此也可以得知「不離財施而行法施」的內涵。公案里,維摩詰是布施者,乞丐和難勝如來是受施者。維摩詰供養瓔珞時,心地寬廣、平等,沒有高下人我的分別,智慧相應實相,大悲不礙隨緣,悲智雙運,施而無施,度而無度。大士教導善德,能如是而行,財施即是法施。
這廣大最勝的供養,直到虛空界窮盡了、眾生界窮盡了、眾生業窮盡了、眾生煩惱窮盡了,我此供養才有窮盡,以虛空界乃至煩惱不可窮盡故,我此供養永無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為什麼要發無盡的供養願呢?實際上,心性大而無外、無始無終,整個虛空世界都是一念心現起的,為什麼不以芬敷萬行榮耀眾德莊嚴自己的心地?每個生命都應該覺醒,自性是如此廣大,心包太虛、量周沙界,又如此能照萬法、能現萬德,為什麼自甘埋沒,令生命黯淡、萎縮呢?為什麼甘願具恆沙性德的法身墮於生死迷亂不已呢?因此,有覺悟的人應發大心求證不可思議的解脫境界,而要證入,就不可不發起佛子最廣大的普賢行願。只有依仗稱合本性的普賢行願才能還歸法界,這是生命最酣暢、最開展的行願。沒有佛語的加持,我們夢想不到,一個身高不過二米的人竟能發出遍周塵剎、盡未來際行持菩提行海的大願王。我們只有從內心裡發起普賢大願,生命才會拓展到無限寬廣,也才會知道生命境界是如此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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