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頭條:結婚2個月丈夫就玩失蹤 「海歸女」莫名背上500萬債務
「24條」系列報道(二)
編者按:何為「24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在民間,最高法這條司法解釋被簡稱為「24條」。
「24條」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來,今年已走過第12個年頭。由於「24條」對夫妻債務採取「推定+除外」原則,即先推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單方所負之債為共同債務,因「24條」所引發的爭議,從理論界到實務界,一刻都沒有平息。特別是隨著經濟發展,社會中產階級崛起,婚姻關係與個人財產安全也就成為必須正面直視的問題。為此,本報特推出一組系列報道,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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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報記者走進「24條」受害群體,他們希望在法律櫃架下解決「婚姻一方不當舉債,另一方須承擔連帶責任」的問題。
當涉及前夫債務的案件一審判決陸續出來後,董女士感覺天都要塌了。
作為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留學歸來的一名海歸,董女士的經歷,即使現在看起來也頗顯荒誕:王某與她結婚後瘋狂舉債,並在婚後兩個月跑路。短短兩個月的婚姻,董女士卻需為約500萬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不光父母在婚前為董女士購買的房屋被執行,董女士也成為了「老賴」。
都商報記者深入調查發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下稱「24條」)已催生出了一個特殊群體——他們雖已在法律上和此前的配偶結束了人身依附關係,但由於「24條」,他們卻因前配偶的不當舉債而深陷債務危機並看不到希望。「曾經的結婚證,最終成為了一紙賣身契!」有人苦笑著說。
在經歷過群體性的創傷後,他們通過qq群或者微信群認識,並全力做這樣一件事——希望法律機關重構家庭債務承擔規則,「因為夫妻共同債務,我們有些人已被稱為了』老賴』。但我們現在的共識卻是,一定要在法律框架之下,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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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體
達州陳女士:離婚5年了,仍有55萬元債務
家住四川達州市的陳女士怎麼也沒想到,離婚5年多後,自己還會因債務問題和前夫發生關係。
去年6月,當地人鄭某一紙訴狀,將陳女士前夫舒某和她一道告上法院,討要一筆總額55萬元的債務。而早在2010年1月13日,陳女士就已和舒某離婚。
達州陳女士55萬連帶責任之債,源起2015年前夫舒某所寫的一份情況說明。該情況說明中,舒某表示,他於2009年7月23日在鄭某父親處借款55萬元,用於交付工程項目質保金。
庭審中,陳女士提交了一份上述工程的中標通知。該通知顯示,前述工程直到2011年才中標。換句話來說,2009年,舒某情況說明中聲稱的工程項目並不存在。但最終,兩審法院均認定,雖陳女士已和舒某離婚五年,但由於債務形成於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且工程發生時間與轉款無必然聯繫,陳女士需對這筆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不管離婚多久,一旦以前的配偶說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有債務,就有可能會負上巨債。」陳女士說。
宜賓趙先生:前妻好賭,他背上數千萬債務
自從去年10月前妻消失於漫漫人海中後,宜賓某國有企業職工趙先生所有的精力,全都用在了應訴和對付債權人身上。此前,趙先生前妻成立了一家商貿公司。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前妻以個人和商貿公司名義,對外欠下了海量債務。趙先生曾粗略統計,債權人共牽涉3家銀行,6家小額貸款公司和數十位個人。總金額可能高達數千萬。
截至目前,已有3名債權人將趙先生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1名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總金額已達205萬。而更多的債權人則選擇繼續圍觀。
趙先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除了連帶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出資給自己買了一套房並登記在了自己名下,「前妻以該套住房做抵押,已向銀行貸款45萬。另外,她還以我的名義辦了一張銀行卡,貸款8萬。目前住房已被凍結,很快就將無家可歸。」
三起訴訟中,包括趙先生前妻妹妹、舅舅等均出庭作證,趙先生前妻長期在外賭博,「一次輸贏就是幾十萬」。但最終,法院仍以「24條」作為依據,要求趙先生需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因對判決不服,三個案子趙先生均提起上訴。
一度,趙先生的工資收入也被銀行強制執行。「整整三個月,工資一到卡上就被划走,一分錢都沒有給我留。」隨後,趙先生向宜賓翠屏區法院提起執行異議,翠屏區法院裁定,由於趙先生不知道借貸關係的存在,同時趙先生前妻存在賭博惡習,該借款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最終,法院裁定,解除對趙先生銀行存款的凍結。「如果工資卡沒有解凍,可能現在連吃飯的錢都沒了!」
對於趙先生而言,前妻和前妻成立的那家商貿公司以及由此欠下的海量債務全都是謎一樣的存在。趙先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他一度向當地經偵支隊報案,期待查清事實真相,「但沒有人管!」
福建王女士:結婚不到2年,卻要對300萬債務負連帶責任
而對於家住福建莆田的王女士而言,因為一段存續不足兩年的婚姻,卻需面對高達300餘萬的巨額債務連帶責任。今年6月,王女士以「被負債—泉州蘭瑾」這一網名發表文章《結婚有風險,領證需謹慎》,光新浪微博閱讀量已達600餘萬。也就從這時起王女士才發現,自己並不孤單,背後其實有著一個數量龐大的特殊群體。
王女士的婚姻,締結於2013年10月8日,結束於去年6月12日,僅僅維持了不到兩年。重點大學畢業的王女士,婚後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和持續學習,並相繼獲得了中級會計師、國內註冊內部審計師、外企財務分析師等職業資格證書。王女士介紹,離婚後見到法院傳票才知道,前夫在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背著自己,幫助前夫父親或作為擔保人,或作為共同借債人共借款300多萬。剛開始,王女士並沒有引起重視。她覺得一方面自己不知情,另外也沒有花借來的錢,「找位律師去代理一下就算完事。」但判決結果讓王女士傻了眼。其中福建莆田市兩級法院終審的判決顯示,其中有一筆118000元借貸,形成於去年3月18日,此時距離王女士婚姻終結不足三個月。最終,王女士也需承擔連帶責任。今年10月20日,因無錢支付生效判決,王女士已被莆田市涵江區法院納入被失信名單,成為了「老賴」。
安徽姚女士:需為116萬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同樣,目前已被法院判決,需為116萬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安徽淮南人姚女士,其中有30萬債務是兩人離婚前三個月丈夫才陸續舉的債,並隨後在一周內悉數轉入第三方賬戶,「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借的錢?也不知道這些錢用到哪了?我前夫現在也跑了,然後所有債務事實上都只能由我承擔。」姚女士苦笑著告訴成都商報記者。
成都商報記者初步掌握情況來看,聲稱因「24條」而被負債者中,涵蓋了大學教授、醫生、公務員等各個階層,其中甚至還包括了法官,但不容忽視的是,女性是最大的受害群體。
2,調查:
配偶惡意舉債 受害者多是女性和孩子
李女士是一位媒體人,現供職於某央媒。早在離婚之訴時,李女士就已鎖定前夫婚內出軌和家庭暴力等相關證據,但現在卻不得不面對本金高達280萬的夫妻連帶之債,而李女士前夫舉債時間,發生於兩人起訴離婚後的次日。換句話而言,當兩人的婚姻即將走到盡頭進入訴訟程序後,李女士前夫即迅速對外舉債。因受債務之累,李女士唯一一套住房也被查封。後來,李女士和網名叫做「小羽媽媽」的人歷時數月,最終在今年10月15日完成了一個針對因「24條」而承受夫妻共同之債群體的問卷調查。該問卷調查遍及27個省市自治區,共收回有效問卷284份。根據問卷情況分析,受夫妻共同債務所累者中,88.7%為女性。惡意舉債發生時,87.3%的受害人都有固定工作,82.4%的受害人受過高等教育,碩士以上(含博士)高學歷者佔比5.9%。「這意味著婚姻的風險就潛伏在了每一個人設變。問卷數據同時顯示,事發後還有近半的舉債者跑路或缺席裁判,最終使得女性和孩子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李女士說。
284份問卷還同時顯示,訴稱涉案債務特徵顯示:41.5%的舉債方有賭博惡習受害人卻舉證不能;30.6%的訴稱債務為虛假債務或具有虛假訴訟特徵;39.4%的訴稱債務為舉債方惡意揮霍,28.2%的訴稱債務被舉債方用於養「小三」、包「二奶」,僅有26.4%的借款可能用於經營。「配偶一方婚姻存續期間『包小三』,現在卻要另一方的相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很荒唐。」李女士感慨。
3、變化
婚姻中莫名背上巨額債務 受害者抱團取暖
作為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留學歸來的一名海歸,董女士的經歷,即使現在看起來也顯得頗顯荒誕。2012年2月15日,董女士和當地人王某結婚。中國裁判文書網(2013)杭建商初字第1511號判決書記錄下了如是一幕,也就在婚後的不到2個月時間裡,王某即向當地人葉某瘋狂借貸112萬元。其中最早一筆20萬借債,發生於同年3月14日,此時兩人的婚姻還沒有滿月。據董女士講述,事實上也就在結婚兩個多月後,前夫王某即消失不見,迄今仍下落不明。同年6月,她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首次離婚未獲得支持,直到2014年2月20日,經過再次起訴後,才被法院判決准允離婚。
董女士和王某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存在了兩年,但共同生活的時間可能也就兩月。而在共同生活的這兩個月時間裡,王某將主要精力,全都放在了對外借債上。(2014)杭建商初字第32號判決顯示,王某向朱某舉債時間為2012年2月19日,此時為兩人結婚的第四天。因為這段婚姻,董女士付出了慘重代價。此後的10多起民間借貸訴訟中,董女士均被判承擔連帶責任,總金額在500萬左右。婚前由父母出資,登記於董女士名下的一套價值300餘萬的住宅現已被強執拍賣,同時還因資不抵債,成為老賴。「現行法律,特別是『24條』預先推定夫妻債務共同承擔,這甚至會造成現實中有人專門找所謂白富美結婚,從而利用法律漏洞『合法』奪取對方財產。」有人如是感慨。
雖然覺得前途渺茫,但經歷過最初生不如死的精神創傷後,董女士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看到身邊這些人都在積極努力,我也準備振作起來。」
董女士所稱的身邊這些人,指的就是和她一樣有著共同遭遇的這一特殊群體。其中,「被負債—泉州蘭瑾」那篇600多萬閱讀量的網路爆文和網名叫做「小羽媽媽」的人,直接推動了這一特殊群體的相互慰藉。一個名為「守望相助」的微信群,成為這一群體較早的根據地。單從微信群名稱即可看出,最初,他們只是想尋找到一個能夠探討法律問題和精神安慰的地方。婚姻的失敗和巨額債務所帶來的心理創傷是那道首先必須逾越的鴻溝。
此前曾被媒體多次報道的湖南長沙女子陳玲,由於因前夫「被負債」高達337萬,心灰意冷之時甚至一度想到自殺。而隨著參與者人數越來越多,大家開始意識到,既然普遍認為「24條」存在問題,那有沒有辦法改變呢?從心灰意冷中走出來的陳玲組建起了「願司法公正21條修正」微信群,並積極和法院、婦聯等機構聯繫,以期改變群體困境。
一度,「守望相助」微信群吸納了來自全國各地的300餘位參與者,但因為某些原因,「守望相助」微信群後來被建群者「小羽媽媽」親手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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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
希望用法律的名義 重構家庭債務承擔規則
在共同現實困窘面前,這一特殊群體個體心態也發生了一些細微的變化。而「守望相助」微信群的解散,也和這一點密切相關。特別是後期有了媒體關注後,「小羽媽媽」發現,有人積极參与,目的只不過是為了藉助輿論之力影響個案。最極端的,甚至主張上訪的方式解決問題。這一切,和「小羽媽媽」建群初衷完全背離,最終,「小羽媽媽」解散微信群,然後重新建立新群。並明確,必須拋棄個案思維,當務之急應是各方合力,用法律的名義重構家庭債務承擔規則。
雖然此前有媒體將這一群體冠以「反『24條』聯盟」之名,但「小羽媽媽 」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我們一直反對煽動司法對抗等過激行為。我們倡導的是即使山窮水盡,也要熱愛生命,並對生活抱有熱情與夢想這樣一種精神。終結目的則是引起相關機關注意,重構夫妻債務規則,以便社會更加和諧。」
目前看來,這種努力也開始顯露出一定的效果。圍繞「24條」所產生的爭議,除了不斷引發媒體關注外,同時也引起了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法律學者、律師群體的關注。其中,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在全國兩會期間,已連續三次就「24條」提交了修改建議。鑒於「24條」對婦女、兒童影響最大,包括江蘇、福建、安徽、湖南、雲南、浙江、廣東等地的群友們,則通過各種途徑向省、市乃至全國婦聯求援。
與法律層面上的重構夫妻債務相比,這一特殊群體首要解決的問題,仍然是如何度過當前的窘境。
「被負債—泉州蘭瑾」王女士的經歷,一遍又一遍被這一特殊群體作為勵志故事四處傳播。在及其艱難情況之下,王女士即將完成註冊會計師所有科目考試。
而昆明的夏先生,在去年前妻跑路,債務纏身情況下,果斷決定重拾書本,並參加了今年的司法考試。「雖然頭破血流,但我仍相信,只要法律才能保護自己。所以我需要加強對法律的學習。未來的訴訟中我可能再拿不出錢聘請律師,但我自己就要成為一名律師。」夏先生如是告訴成都商報記者。
成都商報記者 張柄堯 編輯 官莉(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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