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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關於施特勞斯的兩個神話

關於施特勞斯的兩個神話

陳建洪

自20世紀中期以來,施特勞斯政治哲學的影響越來越大。如今,其影響力不但從美國波及其故土德國和其他歐洲大陸國家,而且也在中國學術界產生了十分巨大的影響。中國讀者在接受施特勞斯思想的過程中,也難以繞開關於施特勞斯的種種學術形象和政治肖像。關於施特勞斯思想的定位,我認為存在著兩種需要小心的神話。一種是政治的神話,一種是學術的神話。

作為一位政治哲學家,不能說施特勞斯只停留於書齋風格的政治理論而兩耳不聞政治現實。不過,施特勞斯也從未想過,自己的思想於身故之後居然在現實政治領域掀起了如此聲勢浩大的波瀾。關於政治思想和政治現實之間的關係,歷史上一直充滿著各種猜測和判斷。據說柏拉圖哲學奠定了極權主義思想的根基,據說盧梭的政治思想塑造了法國大革命的精神,據說尼採的哲學思想影響了法西斯主義政治。據說,施特勞斯奠定了美國新保守主義的精神基礎。施特勞斯一生的寫作都在澄清哲學對於政治的超越,死後卻被認為是美國的一個政治派別——新保守主義——的精神奠基者。一種時髦的流行判斷認為,施特勞斯在政治思想上屬於保守主義,在政治立場上屬於右派。這種流傳甚廣的政治神話與施特勞斯那艱深難懂的著作顯然構成了一種反諷關係。

從理論上論證這種流行觀點的典型代表,當屬加拿大的正派學者德魯里(Shadia B. Drury)。她先後出版兩部著作,不光系統地分析和批判了施特勞斯的政治理念,而且揭示和論述了施特勞斯政治思想和美國新保守主義在精神旨趣上若合符節。根據德魯里的揭露,施特勞斯及其學派在思想層面無視對話而崇拜隱秘傳承,在政治層面由於憎惡自由民主而崇尚精英權術,在經濟層面反對國家干預而倡導自由放任政策,在社會層面(諸如教育、藝術、出版和傳媒)則主張政府應該積極涉入,在宗教層面強調信仰的文化生命力,在性別問題上堅持男尊女卑的男權主義立場。[1] 如果德魯里的分析都確切無疑,那麼施特勞斯政治思想的路數可謂狹隘偏執、頑固保守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不可思議的是,如此不合時宜的路數居然追隨者眾,自然更是令人憤懣。

說施特勞斯是美國新保守主義的思想教父和理論奠基人,其實是一個相當武斷的說法。這個流行說法的背景是伊拉克戰爭,其流傳的一個政治依據是,布希政府內的重要鷹派人物(最典型的是沃爾福威茨)曾經是施特勞斯的學生。實際上,沃爾夫威茨並不是施特勞斯的學生。況且,即便他真的是施特勞斯的學生,他的政治理念也未必就一定追隨施特勞斯的思想。德魯里的分析雖非一無是處,但其論斷大抵屬於片面之說、誅心之論。不過,由於這種論調體現出了對美國霸道政治乃至國際政治現實的一種道德批判,故而引起諸多共鳴。然而,多數從此論調者恐怕基於不假思索的義憤和人云亦云的方便。由此,形成了關於施特勞斯的一個政治神話。

在《施特勞斯與美帝國的政治》中,作者諾頓(Anne Norton)和德魯里一樣將新保守主義和施特勞斯分子綁在一起討論,不過在一定程度上試圖區隔施特勞斯和施特勞斯分子,從而將施特勞斯本人與施特勞斯分子分別開來。[2] 但是,諾頓的著作充滿著趣聞逸事,而且重點關注施特勞斯分子,並沒有真正從思想邏輯上論證施特勞斯和美國新保守主義的根本區別。格特弗里德(Paul Gottfried)則持中間路線,一方面否認施特勞斯政治哲學和新保守主義的關係像德魯里所認為的那樣直接,但是另一方面又認為兩者並非全無關聯。[3] 斯密什(Steven B. Smith)的《閱讀施特勞斯:政治、哲學、猶太教》對施特勞斯和美國政治之間的關係做了較為穩健的分析,從思想上分別了施特勞斯的政治哲學精神和美國新保守主義的政策旨趣。[4]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斯密什的論述在哲學上過於強調施特勞斯的懷疑主義,在一定意義上削弱了施特勞斯對古典政治哲學最佳政體理念及其意義的堅持。[5]

一個比較值得注意的觀點出自曾經長期「自認為是一名新保守主義者」的福山(Francis Fukuyama)。關於施特勞斯和布希政府外交政策之間的關係,福山與德魯里的觀點截然相反。首先,福山指出,「關於列奧·施特勞斯與伊拉克戰爭之間聯繫的不實之詞實際上比其他任何議題都多」,並且強調指出,「認為施特勞斯對布希政府的外交政策有影響是愚蠢的」。其次,福山認為,施特勞斯「酷愛」而非如德魯里所說的「憎惡」自由民主;正因為對自由民主的熱愛,他擔心現代性危機可能會瓦解西方傳統的自信心。他教給學生的「不是一套關於公共政策的指示,而是一個認真對待和理解西方哲學傳統的願望」。換句話說,施特勞斯本人並沒有製造出某種主義,是他的若干學生或者學生的學生開始把施特勞斯的學說政治化,並將其中思想作為當代公共政策的處方。最後,福山特別討論了一個與施特勞斯思想以及布希政府都密切相關的思想,也就是「政權」(regime)思想。他指出,施特勞斯根據他對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解讀,將政權理解為一種政治體制和非政治體制不斷相互交融的生活方式;如果正確理解施特勞斯對政權的讀解,就會發現「從他的理解中並不能導出」對布希政府把「政權變更」作為美國外交政策核心的支持,因為後者僅僅把政權理解為「一套有形的正式體制」。[6] 福山對施特勞斯雖無精深研究,但對這個問題的把握還是比較準確的:關於施特勞斯和伊拉克戰爭之間的聯繫基本上是「不實之詞」;如果正確理解施特勞斯,並不能從中找到對新保守主義外交政策的理論支持。

2006年,(凱瑟琳和邁克爾)扎科特夫婦(Catherine and Michael Zuckert)合著的《施特勞斯的真相:政治哲學與美國民主》出版,詳盡地檢討了施特勞斯作為新保守主義精神教父這一政治神話的前因後果,分析了這一傳說的不靠譜之處,勾勒了施特勞斯學派的共同之處和內部分野。對於抵銷德魯里著作對施特勞斯的政治攻擊和理論歪曲,這部著作是目前為止一種能夠起到較好療效的消毒劑。[7]

關於施特勞斯的第二種神話純粹局限於學術界,這種神話的肇端是德國學者邁爾的研究。我認為,這也需要謹慎而仔細的反思。邁爾的研究對中國學術界接受施特勞斯的思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華夏出版社相繼於2002年和2004年出版了邁爾的兩部研究文集。邁爾的研究思路也因其獨特的視角隨之躍入中國研究者的視野。

邁爾思路的要點在於研究施特勞斯和施米特(Carl Schmitt)的思想對話,並由此定位各自的思想立場。其核心觀點在於認為,施特勞斯和施米特的對話是一個政治哲學家和一個政治神學家的思想交鋒。1988年,在《施米特、施特勞斯和〈政治的概念〉》這篇短小、精悍而迷人的專題研究中,邁爾首次表達了他的核心觀點。這篇專論的副標題是「論一場不在場的對話」。1995年,芝加哥大學出版社出版了這篇專論的英譯本,題為《施米特和施特勞斯:隱匿的對話》。這個專題研究的主題實際上是施米特的政治概念,所涉主要文本為施米特的關鍵文本《政治的概念》以及施特勞斯1932年對《政治的概念》的評論。通過比較研究《政治的概念》三個版本(1927、1932、1933)尤其是後兩個版本的增刪修改,邁爾闡發了施米特和施特勞斯之間的思想對話。從考訂版本變遷之中讀出一場思想對話,這是邁爾研究的犀利和迷人之處。更為關鍵的是,邁爾不光因此重現了這場被人遺忘了的思想對話,而且由此勘定了兩位政治思想家的根本立場:政治哲學對政治神學。

邁爾的起點在於確定施米特政治思想的根本,他首先致力於論證施米特政治思想的核心是政治神學。他強調,施米特政治理論的根本立足點在於啟示,在於他的基督信仰。邁爾還認為,通過施特勞斯從政治哲學角度的批評,施米特的政治神學立場才變得明確而清晰起來。施特勞斯和施米特的對話因此是一個政治哲學家和一個政治神學家的思想交鋒。邁爾這篇不到一百頁的研究為施米特思想研究提供了一個新思路,由此引發了施米特研究中的所謂「神學轉向」。[8]

在一定程度上,邁爾的這篇專論也為理解施特勞斯提供了一個新的思路。但是,由於耶路撒冷和雅典之爭本身就是施特勞斯思想中的一個重要因素,所以邁爾的研究思路在施特勞斯研究者中間的影響力度也不如它在施米特研究者中間所引起的反響力度。不過,邁爾的解釋思路仍然獨樹一幟。邁爾的研究特別突出了施米特和施特勞斯之間的思想對話,在這個方面可謂開風氣之先。整個研究細緻入微,而且見樹又見林,堪稱學術研究中以小見大的典範。這個縝密研究令人意識到了,施米特和施特勞斯在1932年的思想對話對於理解施米特和施特勞斯這兩位政治思想家的思想及其根本立場有著至關重要的指示作用。

不過,到底施米特和施特勞斯之間的這場對話是不是政治神學和政治哲學的思想交鋒?這是一個關鍵問題。在邁爾的施米特研究之前,施米特通常被認為是一個政治存在主義者或者政治現實主義者;等而下之,則為一個政治投機分子或者政治納粹分子。邁爾將施米特定位為神學意義上的政治神學家,從而在根本上顛覆了以往對施米特的種種刻畫,因此引發了所謂施米特研究領域中的神學轉向。邁爾認為,施米特在根本上是一個政治神學家,也就是說,神學信念是施米特政治思想的根基或者隱匿根基。邁爾對施米特的這個定位,隨之者眾,反之者亦眾。隨之者認為這個觀點確實挖掘出了施米特思想的隱匿根基,反之者認為這種看法實際上是對施米特政治思想的神學歪曲。這種毀譽參半的現象至少可以提醒我們需要冷靜思考:邁爾的思路和觀點究竟是否完全可靠?

在邁爾之前,為什麼就沒有學者認識到施米特的政治神學立場?這涉及邁爾的另外一個看法:施米特在自由主義時代批判自由主義的時候運用了隱微術。他認為,施米特有意隱藏了其政治理論的神學根基。但是同時他又認為,當時有一個人準確地讀出了施米特的隱秘神學根基。這個人就是施特勞斯。邁爾認為,施特勞斯在1932年的評論中已經準確地把握到了施米特隱秘的政治神學立場。這樣,邁爾不僅為他自己的施米特神學化方案找到了一個重量級證人,而且還將施米特和施特勞斯的對話演繹為政治神學和政治哲學立場的一場較量。政治神學的根本點在於啟示,在於信仰,政治哲學的立足點則在於人類理性。邁爾把施米特和施特勞斯對照來讀,意在說明這兩種立場的根本衝突。雖然施特勞斯和施米特的根本立場相互不可調和,但是邁爾認為他們都十分清楚對方的根本立場。總而言之,邁爾的研究包含著雙重論證:就施米特而言,其根本立場在於政治神學,在於啟示信仰;就施米特和施特勞斯的思想對話而言,兩者的交鋒是一場政治神學和政治哲學之間的較量。對於理解施米特和施特勞斯的思想及其根本立場,他們在1932年的思想對話有著至關重要的指示作用。

如果施特勞斯確實把施米特理解為一個政治神學家,邁爾的主要論點便獲得了一個強有力的支持。如果並非如此,他便有利用施特勞斯為自己的觀點作證之嫌。施特勞斯是否確實像邁爾宣稱的那樣,把施米特理解為一個政治神學家?這是一個根本問題。事實上,幾乎沒有明確的直接文本證據表明,施特勞斯認為施米特是一個政治神學家。相反,施特勞斯倒在1932年的書評中明確表示,施米特的反自由主義在根本上仍然沒有逃脫現代自由主義的窠臼。[9]2006年,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了邁爾的《施特勞斯與神學政治問題》的英文本。此書後附施特勞斯的兩篇講演底稿,皆屬首次整理出版,其中一篇(1940年)討論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哲學的精神演化。在這個演講當中,施特勞斯提到施米特將政治權威視為最終權威。施特勞斯同時也提到,施米特對政治權威的最終訴求進一步演化為巴特對神學權威的最終訴求。[10] 顯然,認為施米特的政治思路最終會導向巴特的神學思路是一回事兒,認為施米特本人的政治理論紮根於神學則是另一回事兒。總而言之,施特勞斯其實並沒有把施米特看作一個政治神學家。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即使施特勞斯沒有把施米特看作是一個政治神學家,也不能完全否定施米特是一個政治神學家的可能性。但是,這至少可以說明,邁爾的論證本身並不恰當。邁爾把施米特和施特勞斯的對話讀作是政治神學和政治哲學之爭,基本上是施特勞斯的耶路撒冷和雅典之爭這個命題的一個應用分析。但是,如果施特勞斯沒有把施米特理解為一個政治神學家,那麼這個運用本身便屬無效。總體來看,施特勞斯更加認同對施米特的一種傳統讀法,也就是認為施米特是一個政治存在主義者或者說政治現實主義者。另外,施米特是否也像施特勞斯那樣如此重視哲學與神學、理性與啟示之爭,也頗為可疑。邁爾運用施特勞斯的耶路撒冷和雅典之爭這個命題,將施米特的政治神學和施特勞斯的政治哲學對立起來考慮。但是,邁爾模糊了施特勞斯對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分別,只是突出了耶路撒冷和雅典之間的一般緊張。

邁爾悉心而縝密的研究揭示了,施米特和施特勞斯之間有過一場精彩的思想對話。凡是關注施特勞斯和施米特之間思想對話的研究者,確實都無法忽視邁爾的研究思路。但邁爾的研究也的確創造了一個學術神話:施米特和施特勞斯之間的思想對話是一場政治神學和政治哲學的交鋒。[11]

[1] 德魯里:《列奧·施特勞斯的政治觀念》,張新剛、張源譯,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年;德魯里:《列奧·施特勞斯與美國右派》,劉華等譯,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

[2] Anne Norton, Leo Strauss and the Politics of American Empir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6.

[3] Paul Gottfried, 「On Straussian Teachings,」 Modern Age (Winter 2007): 77—81。新近出版的著作,參Paul Gottfried, Leo Strauss and the Conservative Movement in Americ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4] Steven B. Smith, Reading Leo Strauss: Politics, Philosophy, Judais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56—201。中文譯文參斯密什:《閱讀施特勞斯:政治學、哲學、猶太教》,高艷芳、高翔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12年。

[5] Chen Jianhong, Review of Reading Leo Strauss: Politics, Philosophy, Judaism by Steven B. Smith, Sino-Christian Studies: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ble, Theology & Philosophy, No. 2 (December 2006): 220—225.

[6] 福山:《美國處在十字路口:民主、權力與新保守主義的遺產》,周琪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18—28頁。

[7] Catherine and Michael Zuckert, The Truth about Leo Strauss: Political Philosophy and American Democracy,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6.凱瑟琳與邁克爾·扎科特:《施特勞斯的真相:政治哲學與美國民主》,宋菲菲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年。

[8] 邁爾:《隱匿的對話:施米特與施特勞斯》,朱雁冰、汪慶華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2年;《古今之爭中的核心問題:施米特的學說與施特勞斯的論題》,林國基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4年。對邁爾思路的批評分析,參拙文「What Is Carl Schmitt"s Political Theology?」 Interpretation: A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 Vol. 33 No. 2 (Spring 2006): 153—175。

[9] 施特勞斯:《〈政治的概念〉評註》,劉宗坤譯,載劉小楓編:《施米特與政治法學》,上海:上海三聯出版社,2002年,第10和24頁。

[10] Strauss, 「The Living Issue of German Postwar Philosophy,」 in Heinrich Meier, Leo Strauss and the Theologico-Political Proble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115—139, at 127—128

[11] 基於這個判斷,我的博士論文就完全從另外一個角度重新解讀施特勞斯和施米特之間的思想對話,詳參Chen Jianhong, Between Politics and Philosophy: A Study of Leo Strauss in Dialogue with Carl Schmitt, VDM Publishing, 2008。

本文選自《論施特勞斯》

文章轉自:六點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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