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道隊與治安隊鬥毆誰先動手很重要嗎?
今天凌晨網上曝出新聞稱正在雲南集訓的中國短道速滑隊遭遇意外,在麗江集體被打,根據隊長王濛透露,隊伍在晚上就餐結束後返回酒店的路途中與當地疑似保安人員發生衝突,至少10人受傷。隨後傳出消息說,這次受傷的運動員里,不乏名將,冬奧會冠軍王濛和周洋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傷。梁文豪在自己的微博里寫道:「真疼啊」,周洋同時也在微博中說道:「手疼!動不了了,做布帶的右手,完了」。不過據稱看上去兩人的傷勢並不重。
初看新聞其實並沒有交代清楚發生關於國家短道速滑隊與當地治安隊之間的肢體衝突到底源於什麼事情,給人印象好象就是在渲染擁有世界冠軍的短道隊隊員無端被當地治安隊毆打了,這種新聞當然刺激人的眼球,這就好比平日時城管打人一樣容易引起公憤,起初也果然不出所料有很多網民開始指責麗江當地的治安隊「胡作非為」。但畢竟在沒有弄清楚事實真相之前,妄下結論並不明智;不過今天還是看到了來自雲南信息報的報道說,在短道隊在麗江與當地治安隊發生衝突後,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聯合各方召開發布會,通報了衝突中是短道隊員先動手才導致衝突升級,後來到醫院時他們直言奧運冠軍的身份必須要住單間。當地政府方面並詳細介紹了他們認定的群毆過程:在7日凌晨0:36分,麗江市古城區公安局接到市民報警,稱有人酒後鬧事,在古城四方街大笑。而因為古城有相關規定,在晚間11點後嚴禁高聲喧嘩打鬧等不雅行為,所以當地指揮中心隨即派出巡防隊員前往制止。但據警方陳述,在巡防隊員到達事件現場後,一名男性短道速滑隊員率先動手,「踢了巡防隊員一腳」,隨即導致雙方事態升級。而警方也表示,此舉有監控錄像可以證明,但因故沒有在發布會現場公開。在制止行為迅速升級為「鬥毆事件」後,事態進一步擴大。據現場目擊者稱,在衝突爆發後20餘分鐘後,巡防隊員與中國短道速滑隊展開了溝通。而在後者表明身份後,巡防隊員也當即表明可以派車送受傷隊員就醫。但因後者不滿意以警車送醫的提議,轉而提出叫120送醫的要求,其間等待的時間,一度引發了隊員們的情緒失控。直到入院檢查時,面對病號早已超載滿員的事實,短道隊員還叫囂「冠軍得住單人房間」,但未得到滿足。
從事情發生後的一天里鬥毆雙方各自通過微博和信息發布會傳出的消息,我們至少可以基本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所謂的國家隊隊員酒後在麗江的深夜大街上喧嘩吵鬧被投訴,當治安隊來了後勸說無效雙方發生口角並發生衝突、大打出手。大致應該如此,至於雙方現在糾纏的誰先動手,其實在我看來似乎並不太重要,不就是試圖告訴公眾誰使用暴力進行鬥毆更有理嘛,恕我直言,就鬥毆本身而言,誰先動手、誰後動手,都改變不了雙方在旅遊區的市區深夜聚眾鬥毆的事實。我基本上感覺那些所謂的國家短道隊在當地酗酒狂歡後,一定對前來制止的治安隊之勸阻「理所當然」的產生了國家隊身份的狂妄之舉,國家隊嘛,何況還擁有所謂的奧運冠軍,那還了得,酗酒後這種油然而生的高傲感更會令他們趾高氣揚的,至於這種深夜喧嘩是不是滋擾了當地居民寧靜的生活,是不是應該被治安聯防人員制止,我想這根本不用解釋。不過話說回來,至於誰先動手,麗江政府方面根本沒有必要糾纏於此,作為治安隊員,就算短道隊的人再狂妄、再不規矩,也不應該動輒採取暴力手段參與事實上的鬥毆,且不說這種行為本身就涉及群眾一向反感的粗暴執法問題,而且這種行為顯而易見的激發了矛盾、擴大了事態,你麗江政府方面即使搞清楚了誰先動手的問題,難道對發生鬥毆衝突本身的責任脫得了干係嗎?所以我覺得,雙方糾纏於誰先動手,就象不更事的孩子打架鬥毆後的本能表現,看客們並不會過於關心這個問題。
真正的深層次的問題是什麼呢?這就讓人有意無意的想到了當前中國體育界存在的諸多運動員自身問題,表面上是運動員個人素質低下或不能自律,實際上這只是表象,真正被掩蓋的是其背後的體育體制。就說現象,足球界恐怕就是這種體制下孕育出來的毒瘤典範,國家花了大把大把的銀子,拚命投入振興足球的事業,甚至當成了政治在抓,但結果呢?上層貪污腐化,下層假球、黑哨,國足隊員更是吃喝嫖賭涉黑鬥毆層出不窮、司空見慣,用金錢築起來的中國足球折騰來折騰去幾乎已經成為了全世界的笑柄。其它一些見諸端的國字級的運動員醜聞並非鮮見,比如曾經有所謂乒乓冠軍在賓館公共場所灑尿還耍潑放賴,國家隊男籃打友誼賽還群毆外國客隊,林林總總、不一而足。就比如這次發生在麗江的鬥毆事件,耐人尋味的是麗江政府方面曝光出短道隊員在醫院胡攪蠻纏的高喊「世界冠軍必須住單間病房」的要求,這種腔調恐怕很令人厭惡,就好比過去我們經常聽到的「我是局長、我是XX」等牛逼兮兮的身份表達,在提倡人人平等的現代社會,充斥著一種高人一等的傲慢,這種身份的彰顯,甚至漫延到了體育明星身上,與權勢富貴者如出一轍,在這起鬥毆事件中,如果說酗酒打架已經涉及文明素質低下的話,其實這種故意賣弄冠軍身份的言行更能凸顯某些所謂國家隊運動員人文素質之低下。
國家隊運動員很多時候代表著國家的形象,而這種形象絕非僅僅在賽場上來彰顯和體現,更多的是在平時的各種訓練和日常生活場合,既然我們國家花大把的銀子以舉國體制來發展泛政治化的體育,那這種用金錢堆積出來的諸多冠軍和金牌,充其量只是一個個彰顯「大國崛起」的政治符號,與體育所應該凸顯的全民健身南轅北轍,你國字型大小的運動員代表了國家形象,但對大多數老百姓來說,酗酒和鬥毆又意味著什麼呢?很神氣嗎?很牛逼嗎?恰恰相反。所以我們會看到一個李娜遊離於舉國體制之外獲取了一個個真正令國人、世人敬佩的成績時,竟然會有羽毛球總教練李永波酸溜溜的表示「李娜還不是世界冠軍,她只是四大網球公開賽的一個冠軍,不是世界錦標賽和奧運會的冠軍」,更令人厭惡的是事後對網民的口誅筆伐,他居然對於外界聲討的體制問題又狂妄的聲稱「如果你認為中國體制不好,哪好你就去哪不就得了。」,無賴之嘴臉一覽無餘。不知道檢討體制問題的體育官員,還能期望他們有什麼樣的體育改革呢?那獲得再多的奧運冠軍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發生在麗江的鬥毆事件,更多的是凸顯了那些頭頂著國字型大小運動員或冠軍們所暴露出來的深層次的內部問題,至於短道隊與當地治安隊誰先動手,那又算什麼呢?
推薦閱讀:
※題庫(十六)治安管理處罰法判斷題
※為什麼我國能在警力不足的情況下達到很高的治安水平?
※徐崢打了人,怎麼沒被拘留呢?
※在治安方面警察是否應該帶著感情執法?
※如何看待山東高利貸事件後,中國治安話題下口風逆轉,不再吹噓中國治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