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相愛容易相處難」的反思
如果說「悖論現象無處不在」,那麼愛情這一人類永恆的主題,其愛的悖論亦永在。
愛的悖論源遠流長。其古老的說法是:「愛神的金箭,那射入大地冰冷的胸膛,使枯瘠的地表變得青翠蔥鬱的箭鏃,同時也是一支毒箭。它能同時射穿野蠻的心與溫柔的心,把它們送入墳墓,或者使它們在欣悅中康復。」人類在愛的長河中,歷練著焦慮與驚嘆,痛苦與歡樂,分離與複合,死亡與新生,所有這些正是編織人類愛情的經緯。
因此,愛的悖論像個謎,一直誘惑人迷戀它。愛與愛的悖論,令人既陶醉又受苦,既智慧也愚鈍,既墮落也升華。也正是「愛的悖論」這一話題,誘發我對「相愛容易相處難」予正反思辨。
人們常說「相愛容易相處難」,其實應該是「相處容易相愛難」。
常說的東西,人們習慣認為是普遍原則或真理的東西,故有「謊言重複千遍成真理」的說法。
不過,相愛容易相處難,之所以是普遍真理的常說,確有它顛覆不破的道理存在——
愛情現象說:愛是浪漫是激情,相愛時,兩人像乾柴烈火;愛情,使人掉入愛的漩渦而不能自拔;熱戀時,雙方愛得純粹愛得偉大,對方的缺點是優點,對方的惡劣是善良。諸如一見鍾情,愛得死去活來,戀愛中智商降為零,為愛瘋狂的種種愛情故事,把「相愛容易」展示得淋漓盡致。
婚姻現象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愛情是拿來相愛的,婚姻是用來過日子的;婚姻7年之癢;愛情是天上人間,婚姻是人間地獄。那些越來越高的離婚率,越來越多的單身貴族,越來越時尚的只相愛不結婚,以及無以計數的婚姻糾紛、不幸福婚姻的種種現象,無一不是「相處何等難」的見證。
愛情深度心理學說:人在原生家庭中成長的經驗,深深地影響到日後愛情關係的建立與發展。愛情發展的幾個階段(激情而不分彼此的熱戀期;衝突卻不分離的個體化期;成熟或分裂期)竟與幼兒心理與人格發展的幾個階段(共生期;個性化期;成熟期)的情形一致。
戀愛和初婚期,伴侶雙方猶如嬰兒與母親相處的共生時,極易相愛和相處。那時的愛情,大多數從一開始,雙方愛的都是自己投射到對方身上的幻影。人在幻影中,會有一種飄飄欲仙的被吞噬感,看不到自己的面目,也看不清對方的真實,激情下惟有融化在一起的陶醉感覺。所以,人在相愛時會那麼如醉如痴……
似乎真相確實是,相愛容易相處難。認真想想,真相又似乎是相處容易相愛難呵。首先請問,人為什麼相處難?相處難這個說法本身,不就在說缺乏能相處的重要東西嗎?相處難現象本身,不就在說明不能愛談何相處呢?
相處難的信息里,表達著真愛不在。關係里真愛不在,實際在說相愛難。或者說,相處難,本質上是相愛難,相處才會難的。
為什麼相愛難呢?這裡,肯定指兩性的真心相愛。談論真愛很難,還得再談及為何「相愛容易」?
前面提到的心理學解釋,人在戀愛和婚姻初期,很像是回到了人之初的共生期。臨床心理學觀察發現,幼兒3歲前心理發展的過程與成人建立愛情關係的過程驚人相似。戀人在一起時好像活在天堂樂園之中,彼此間含情默默憨憨地笑,彼此凝視的狀態就像母嬰之間的彼此依戀。戀人分開時,各自心中會產生「如日隔三秋」的空虛寂寞、焦慮不安的感覺,母親與嬰兒分開也是如此,嬰兒處於分離焦慮的緊張狀態,母親心裡是萬分牽掛。
母嬰共生期的關係,是「兩滴水」的關係,兩人的心裡和眼裡只有對方,處一種身心融入對方的境地。戀愛和初婚期的伴侶關係也是如此,彼此心裡只有對方,彼此能把最好的東西奉獻給對方,甚至願為對方去死。戀愛時人的心理,是退行到嬰兒狀態的,嬰兒狀態是人世間最美的狀態。所以,我們看到和感到的是,人啊多麼容易愛和被愛,人相愛是多麼容易。
問題是,人在戀愛時為什麼有退行心理?戀愛時就一定會或必然會彼此身心融化嗎?這是人世間難以破解的人的感情之謎。
但哲學心理學總會挖空心思去解密。發展心理學對人感情心理退行的解釋,竟也那麼合情合理:「戀人之間,為何彼此吸引?彼此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因為雙方各自在對方關愛的眼神中,看到了自己早期(刻骨銘心的)慈父或慈母那熟悉的影子。」
這便是相愛容易最深刻的道理。同時看出,也是原始低級的嬰兒型的相愛,而非成人成熟型的相愛的深刻道理。
這進一步說明,相愛容易是一個美麗的神話,它很單純很稚嫩很容易粉碎,真正的成熟的相愛很現實。現實的相愛,實際包括愛你不想愛的東西,如做飯洗衣,養兒育女,單調無聊,虛榮應酬等等,或對方身上的狐臭、鼾聲、哭聲、嘮叨等等,這容易嗎。
再問,如今為什麼離婚率高?人們為何不斷離婚又不斷結婚?為何有人害怕結婚?這些問題,表象是相處太難,其實質是真愛不能,相愛才難。
種種不幸的婚姻現象,都在訴諸「相處難」的苦難。人們在難相處的憤怒中說著相同的話:這日子沒法過啦!離婚吧!離就離,還怕你不成!人們也在相處難的現實里選擇著不同的相處:分居或分離,吵架或打架,同居不同心或同床異夢。這樣的兩性關係,兩人在與不在一起,都表達著相愛難的寓意。
理解為何相愛難,比理解為何相愛容易要困難。因相愛容易的原因較單純,它源於自戀,是人嬰兒時就會的;相處難的原因就太複雜。但兩者都反應了「時效」性,前者所指的是快速投入了愛,或很快地相愛了;後者所指的是不能保持相愛,或說不能長久地相愛。
這樣看,還是揭示了相愛難才是真相所在。
理解相愛何以難?必先理解什麼是愛。關於愛的釋義眾多,《聖經》上說的「愛是愛所有。愛你的敵人」是我們凡人做不到的大愛,普遍認同的愛的意義是「相互地理解、信任、尊重、給予」。可是普通的愛,我們凡人好像也難做到呵!請仔細想想其中的一個:相互理解,做到了嗎?為何有那麼多婚戀糾葛?人們感嘆「相處難」的原因,是否正是我們的關係里缺乏理解?再談相互信任、尊重之類,容易嗎?我仍然很欣賞和認同沙利文對愛的解釋:「當對方的愛和安全的需要,變得跟自己的愛和安全的需要同樣重要的時候,愛就存在了。」這種既不高高在上也非簡單淺薄的愛,應該是婚戀關係里最本質的愛。可這樣的愛,還是不易。最多,也只能是相愛的初期存在。
因為事實上,我們大多數人都懂得「愛以及相愛,是相互之間的理解、信任、給予」的道理,卻並不這樣行為。好像人們的覺知、觀念、感受什麼的,與行為無關。在夫妻中,雙方都是釋義愛的高手,但這絲毫不妨礙對所講道理的違背。婚前,雙方處在愛的共生期,彼此能給對方無條件的關愛,能滿足對方的重要願望:完全地被接納(安全的需要),在對方心中佔有最重要地位(愛的需要)。婚後,卻大失所望。也不知何緣何故,天下的好事都不是太長久。
人們婚前能做到的婚後咋就做不到呢?那就是,一個人能夠「按己所需施予他人」的內在動因,是源於他早期親子關係的模型所建構的「愛的理想模型」,前面談到相愛的「時效」和幻象性,也足以解釋戀愛時的伴侶為何能滿足對方所需。日子久了,一個人遲早會發現,原來他心裡只有對方的這個「人」是他自己(那時愛著對方,等於是在愛自己),也遲早會發現,他愛的「對象」並不是自己內心渴望的「理想對象」,他想從真實對象那裡獲得的愛,原來是一場空。當人從睡夢中醒來,則要面臨一個陌生的真實的世界(對象),是不太好受的,空虛、無助、焦慮紛紛靠近。接下來,伴侶雙方一定會索要「我為你無條件的付出」,這時便開始了「按己所需要求他人」的互動。
相處難的種種跡象,無一不是「按己所需要求他人」所致。
相愛之所以難,也正因為人不可能不「按己所需要求他人」。
因為付出與收取的平衡需要,是人最基本的心理需求之一。所以,人不可能永遠只是「按己所需施予他人」的。
問題的關鍵在,人需要不斷認識自己和成長自己,伴侶間的愛情也一樣,需要發展,不能只停留在甜蜜的「共生期」。這就涉及到了成人的成熟型愛。就像一個人的心路歷程,過了早年的「共生期」,必須要經歷青少年時的「個性化期」,再是走向成人的「成熟期」一樣,婚姻關係若要走向成熟和穩定,也必須面對「個性化」時期。這意味著伴侶關係里允許異己存在。這個異己,是絕對意義上的那個他本人。比如,你很討厭對方的「沉默寡語」,為此你總跟他吵架並很想改變他,但這恰好是你原來很喜歡的對方身上「沉著穩重」的表現。這時,你需要對自己的「偷換概念」之行為做系列反省。為什麼你討厭這討厭那,要改變這改變那,結果總是什麼也改變不了,還總是那麼生氣?往往我們責備的那個對象,和對象的某些表現,其實是我們內心感覺的投影。你的另一半本來沒有變,只是你看他的態度(感覺)發生了變化,就如「沉默寡語」和「沉著穩重」本來是伴侶身上的一個內向特質,是你把它在不同時期給予了好壞之分。同一個東西,有了截然不同定義時,衝突也即開始。
相愛難的瓶頸就在這裡,只許你愛我不許你成長。
允許你成長,意味著我能接受你的不是,並允許你有你的世界,允許你在我面前做你真正的自己。
相愛難,是我們不能繼續「按己所需施予他人」而進入「個性化」時期的愛。相愛繼續,就必須走出「共生期」愛的幻象,能完整接受那個「有太多變化」身上有許多毛病的對象,或說那個曾經你看他是天使現在看他是魔鬼的對象。這不容易。或許你原來能愛對方,哪怕他有毛病(你會說原來他沒有的),現在不可能愛他的毛病呵。是的,誰願意愛人的缺點呢。可是真正的愛,真的要包括愛一個人的缺陷之點,否則人永遠無法獲得愛,也永遠找不到愛的。真愛,是對缺陷的接受,是能愛現實。這容易嗎?當然,這是需要伴侶雙方有愛的勇氣和愛的能力(這又涉及一個較深刻的話題,不在此文討論)。
說到底,還是相愛不易。
再問,為什麼有打死也不離婚?無奈在痛苦的婚姻里?不因愛而結婚等等現象?透過表象看出,相愛不在相處還在。其真相,並非是相愛容易相處難,而是相處容易相愛難呵!
凡相處難的婚戀關係,不管他們的相處是如何艱難與尷尬、仇恨與痛苦,但都能處在一起,這本身是了不起的相處。能接受痛苦的相處,相信一定是能找到真愛的意義的人。因為離「愛是對缺陷的接受」只有一步之遙。
愛和恨都是聯結關係的動因。恨比較愛,它保持關係的動力更強有力,特別是婚姻關係。兩人若沒有了愛可以散,兩人有愛也不一定要在一起,但兩人之間若有恨是散不了的。
關係里缺損愛,可以有N個非關係人物補償,關係里的恨卻不能隨便抓一個人來解恨。恨只能在沒散的關係里才有解決的機會和冤頭。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難以相處的婚姻能使夫妻們相處在一起。
人們常說「愛恨不分家」,意思是否是,愛就是恨,恨就是愛?是否存在愛得痛苦,恨得美妙?可事實是,愛得痛苦可能讓人有美感,而恨的感覺總是令人不妙呵。應該說,愛是源於人有愛,恨源於人有被傷害的感覺。兩性間的恨,是跟愛不愛無關,也並非什麼愛生恨,而是缺乏根本的理解與尊重才起恨。恨是愛的另類表現,它的潛台詞是「我寒顫的心在呼喊理解」。
因此說,相愛容易是一個假象。是被太多破裂的婚姻破碎的愛情,被相處一起總是「戰爭」之表象遮掩了相愛難的真相。
同一個說法,相愛容易僅是一個美麗的幻想。不過,人類喜歡為美麗的幻想而活著,而追逐。幻想也總是能變成美麗的現實。
若要相愛容易相處也容易,就需要我們正視愛這個東西,它既強大也脆弱,既溫柔也野性,既能療傷也能創傷的種種悖論,以及能找到處理悖論的途徑。在「愛之易」和「處之難」的情景中,真正難的是如何相愛。在相愛和相處所延伸的所有關係里,核心話題永遠是愛和它存在的悖論,人們所面臨的難題和需要學習的課題,永遠是對愛的理解,以及懂得如何相愛。
相處的易難,始終取決於人相愛的能力。這份能力中,絕對包括容錯的能力,你有嗎?
有容錯能力,你才可能邀請真愛進入兩性關係,也才可能感覺到——相愛容易相處亦易。
四川成都藍天心理諮詢 熊 玲 200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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