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技巧|關於重複字的思考
關於重複字的思考
格律詩中,有文字「避同」之說,即避免同字重複。原本意思就是說要盡量去避免重複、啰嗦的話語。劉勰《文心雕龍》「同辭重句,文之疣贅也」,目前,在許多論壇也流行律詩不得使用重複字的說法。但是,是否在詩句中真不能使用重複字呢?我們先看看一些名詩名句,從古人的作品中尋找答案。林升:
山外青山樓外樓, 西湖歌舞幾時休?
暖風熏得遊人醉, 直把杭州作汴州。這首詩大家肯定耳熟能詳。詩中「山、樓、外、州」四字重複過。李商隱《夜雨寄北》: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
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也是有很多的重複字詞崔護的
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
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桃花」重複了兩次,「人面」也重複了兩次。李商隱:劉郞已恨蓬山遠,更隔蓬山一萬重。
「蓬山」一詞重複使用。蘇軾的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成字、山字也重複。
可以看出,格律詩中的「避同」,指的是非修辭性重複,不應包括修辭性重複。有人沒弄清這兩者的區別,用修辭性重複的例證來反駁「避同」之說,從而出現所指對象的錯位現象。劉勰在《文心雕龍·練字》中也曾已經明確地提出來:「重出者,同字相犯者也。《詩》、《騷》適會,而近世忌同。若兩字俱要,則寧在相犯。」這後一句很少有人注意到。意思就是說,《詩經》和《楚辭》善於融會貫通,並不在意於重出、相犯的問題,近世則忌諱詩中出現同字。當然,如果重字不得不要時,則是可以相犯的。按照劉勰的意思,「忌同」未嘗不可,但也可以靈活對待,不必死拘規則。
格律詩中,常見的修辭性重複有三類情況:
一類是疊字,
一類是頂針,
一類是復辭1、疊字:剛才介紹過。這種修辭格在傳統詩歌中使用十分廣泛,《詩經》中就有大量的疊字句。格律詩形成後,無論五言,還是七言,都常常採用疊字來突出語言表達的音韻感和節奏感,強化摹狀、抒情的效果。如「蕭蕭班馬鳴」(李白),「飄飄何所似」(杜甫),「漠漠水田飛白鷺」(王維),「翦翦輕風陣陣寒」(王安石)等等2、頂針: 以頂針修辭格出現的文字重複,在格律詩中也算多見。頂針指的是上句末尾字、詞與下句開頭字、詞相同,構成一種迴環相扣的表達效果。如元稹的「寥落古行宮,宮花寂寞紅」,即頂針格的應用。他這首詩還是借韻的。由於傳統詩句高度簡練,句式往往是經過壓縮的,因而頂針這種辭格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表達,就是將兩字用於同句之內,同字相連,表面上看似疊字,實際上不是作為修辭格的疊字。比如說,「月光如水水如天」(趙嘏)、「自是不歸歸不得」(崔塗)之類的句子的重字,按照閱讀習慣表達就是「月光如水、水如天」3、復辭:在復辭這種修辭格中,重複的字、詞不是相連的,而是被其他文字隔開來,它可以在同句中,也可以在不同的句子中。於是,格律詩中的復辭,有句內重複,也有句外重複。常見的句內復辭有這樣幾種情況:1)一、三字重複,如「舍南舍北皆春水」(杜甫),「聽水聽風笑到家」(袁枚)。一枝一葉總關情……2)一、五字重複,如「一枕新涼一扇風」(劉翰),「不煉金丹不坐禪,不為商賈不耕田」(唐寅)3)二、五字重複,如「不羨神仙羨少年」(袁枚),「不愛紅裝愛武裝」(毛澤東)。閑愛孤雲靜愛山(杜牧)4)二、六字重複,如「煙籠寒水月籠沙」(杜牧),杜牧閑愛孤雲靜愛山 劉方平北斗闌干南斗斜5)三、六字重複,如「欲把西湖比西子」(蘇軾),「暫時相賞莫相違」(杜甫)。四顧山光接水光、汀州無浪復無煙。6)四、七字重複,如「直把杭州作汴州」(林升),「瞥地紅梢更綠梢」(王又曾)7)一二兩字與五六兩字重複,如「紫薇花對紫薇郎」(白居易),「半緣修道半緣君」(元稹),「昨夜星辰昨夜風」(李商隱),「斷續聲隨斷續風」(趙嘏),「如此煙波如此夜」(舒位)等。其中,重複的兩字可以是一個詞,也可以是兩個連綿字。8)一、三、五字重複,如清代王士禎《題秋江獨釣圖》「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絲綸一寸鉤;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獨釣一江秋」。還有女詩人何佩玉的「一花一柳一魚磯,一抹斜陽一鳥飛。一山一水一禪寺,一林黃葉一僧歸」。詞里也有很多常見的含重複字的,這裡暫不討論。如李煜的虞美人中就有「春、東」兩字重複。 結論:在近體詩詞中,一般認為,以不使用重複字詞為佳。但以上使用重複字詞的經典名詩名句實例表明:使用重複字詞也是別有神韻的。 因此,對近體詩詞的學習與鑒賞,不要以是否使用重複字詞做為評判標準,來衡量作品質量高低。而應根據是否形成啰嗦、累贅為判斷標準。更應以體味詩歌之神韻或境界為最佳方式,方可能逐漸達到詩歌鑒賞的較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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