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案4月6日廈門開審 記者不得旁聽
【八闋】一個勞動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好地方:http://www.popyard.org【八闋】鄭重聲明:本則消息未經嚴格核實,也不代表《八闋》觀點。--[服務使用須知]【八闋】一個勞動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好地方:http://www.popyard.org中國廈門遠華案涉案主犯賴昌星被控走私和行賄罪名案件,定於北京時間本月6日上午9時(即本地時間5日,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審訊過程不會公開,當地傳媒已接獲通知記者不能進場旁聽。
點擊圖片看原圖賴昌星(右)與前代表律師馬塔斯(左)。曾代表賴昌星的加拿大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周二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表示,他是從賴昌星家人口中得悉開審日期。他說最近才與賴昌星家人通電話,但不方便透露是誰人。對方也表示已聘請內地律師為賴昌星辯護,但不確定是否公開審訊,以及加拿大外交部屆時是否派人旁聽。記者曾致電加拿大外交部查詢有關賴昌星案的審訊,但至截稿時未有收到回覆。間接證實身體狀況穩定對於香港《文匯報》報道,控方已在廈門為開庭起訴做好準備。由於賴昌星有家族心臟病史並伴有糖尿病,去年遣返回國前病情就已較嚴重,回國後更進入特殊醫療護理當中。如今即將開庭,間接證實賴的身體狀況已經穩定。對此,馬塔斯說他不知情,他會跟賴昌星家人繼續聯繫,瞭解賴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馬塔斯表示,根據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起訴書,賴昌星被控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法院已受理此案。至於日後會否加控其他罪名,目前並不清楚。中方曾經向加方保證,賴昌星不會受酷刑虐待和處死,還可由律師代為辯護。馬塔斯相信中國不會在國際社會面前背信食言,否則以後難以說服其他國家把外逃的中國罪犯引渡回中國受審。遠華走私案涉及走私貨物總值530億元人民幣、逃稅300億元人民幣。1999年8月,遠華走私案曝光,賴昌星偕曾明娜和子女持香港特區護照,以旅遊簽證進入加拿大。翌年7月,賴昌星與曾明娜提出難民申請,但被拒,經過多番上訴,賴昌星最後在2011年7月23日,被遣返中國,甫下機即被廈門海關緝私局拘捕。留居加拿大12年 「沒一天感覺自由」1999年8月,賴昌星帶著妻兒揣著旅遊簽證逃到加拿大。在逃亡的12年間,賴昌星不斷地被聆訊、遭拘押,絕望時還撞過柱子。他曾經感歎:「12年了,雖然大部分時間沒在牢房裡,卻也從沒有一天感覺是自由的。」| 共 2 頁: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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