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富豪移民對中國經濟潛在影響大

胡星斗:對中國經濟的潛在影響很大

  那些企業家移民到國外或者轉移財富到國外,只要他的財富是合法的,那我們是沒有辦法的。我們所要思考的是,怎樣來改善國內的金融環境,改善我們的法制狀況,讓更多的人願意留在國內,以及出去了的人還想回來。

  記者/賀莉丹

  日前,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在北京接受了《新民周刊》記者的專訪,暢談富豪移民對於中國經濟、社會的種種影響與對策。

  富豪資金外流,只是中國經濟面臨問題的一個表現

  《新民周刊》:看到胡潤研究院公布的關於中國富豪移民的報告,你有怎樣的感想?

  胡星斗:這份報告提到,想移民和正在移民的中國富豪,兩者相加比率佔了60%,這表明,中國的商業環境在惡化,中國近幾年在法制建設方面進步不大,甚至在某些領域還有所後退,人治還是大於法治,在一些地方政府,「官本位」現象嚴重,企業家在官員面前,是一個弱勢群體,企業家的財產安全不能夠得到有效保護。

  中國的金融環境總體上來說,還是存在著很多的問題,比如說,產權不清,私有產權沒有受到應有的保障,特別是近幾年國有企業越來越壯大,民營企業的投資越來越受到擠壓。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必然有很多企業家,為了尋求財產的安全,想把財產轉移出去。當然據他們公開說,是為了子女的教育,但是我認為,實際上,他們主要還是尋求財產的安全。

  這種情況如果不能夠改變,加上其他的各種綜合因素,的確有可能使得中國的經濟出現某些問題,或者說未來中國的經濟很有可能出現滯脹的局面。

  中國未來的經濟出現大的問題,當然不僅僅是因為有這麼多富豪想把財產轉移出去,而是還加上其他的各個方面的因素。比如說,我們主要是一個政府型的投資,主要是以政府的投資來推動經濟的增長,這個政府的投資就會導致國有企業越來越壯大,民營企業受到擠壓,而且也導致國家貨幣發行超額。過去的8年,中國的廣義貨幣M2(即現金流通量加上存款)從十幾萬億元增長到現在的70多萬億元,貨幣增長極其迅猛,但是大量的貨幣、資金又都用到了投資那些「鐵公雞」上,比如,鐵路、公路等公共設施,而很多的基礎建設都是盲目上馬的,沒有效益,其結果是最終也不能帶動就業,比如說,建一條鐵路或公路,並不能帶動多少就業。所以,這最終導致中國的就業困難,而且還導致了通貨膨脹,這是因為大量的投資沒有效益啊,再加上我們過去發行了太多的貨幣等等。然後就出現了大量的產能過剩,一窩蜂地去投資某些生產領域……

  有的人就質疑我說,富豪轉移財產怎麼可能導致中國經濟出現大的問題呢?我指的是,綜合來看,不是僅僅指富豪轉移資產這麼一個行為。我認為這樣(下去),會出現大的問題。

  《新民周刊》:在你看來,富豪移民,對於中國經濟最主要的影響是什麼?

  胡星斗:首先,主要是對於民眾、對其他(沒有移民的)企業家的心理上的影響,也就是說,好像有錢人都轉移資產走了。

  其次,它也造成中國的實體經濟出現某種滑坡,因為很多人都是把錢從實體經濟這裡抽出來轉移到國外,所以導致中國實體經濟的某種滑坡。

  《新民周刊》:你說的富豪移民帶來的這種對於中國實體經濟的影響,應該是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觀測出來的吧?

  胡星斗:這個(影響)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才能看出來,但是,目前其實已經出現了很多徵兆。也就是說,中國的實體經濟出現的問題可能越來越大,比如說,大家都不願意做實體經濟,實體經濟的利潤率非常微薄,比如說,做實體經濟不如炒樓、炒股、炒藝術品之類的。

  所以說,實體經濟在中國可能滑坡比較大。而且,即使還有人堅持做實體經濟,由於其微薄的利潤率,大家也不願意對其進行科技、研發方面的投入,中國的實體經濟成為無技術的實體經濟,沒有自我的技術、自我的品牌,導致這樣的一種低端的實體經濟的出現,所以它的長遠影響應該還是有。

  《新民周刊》:你之前也表示過,這些大富豪的外流帶走了大量現金,「如果現金因全球經濟蕭條而無法迴流到中國大陸,中國經濟將『面臨崩潰』」。這種分析,是出於怎樣的考慮?

  胡星斗:實際上不完全是富豪移民會帶走多少資金的問題,當然他們帶走的資金肯定比公開估計的要多,現在公開估計是100多億元,實際上肯定遠遠不止這個數字。因為富豪帶走資金,可以通過地下錢莊等很多監管不到的途徑轉移資金出去。

  我說的意思還在於,中國的經濟面臨著問題。富豪資金外流,只是中國經濟出現問題的一種表現、一個信號而已,也就是中國的實體經濟滑坡,即使有一些實體經濟,也是無技術的工業化、無技術的實體經濟。

  《新民周刊》:一個悖論是,很多移民的中國富豪只是獲得國外的PR(永久居民權),他們的國籍、他們的事業重心還是在中國。你認為就這種情況而言,對於中國經濟產生的主要影響,到底在哪裡?

  胡星斗:當然會有一些人回國做生意,但是也有很多人是一去不復返,特別是通過各種方式讓子女、家人定居國外,然後把大量的資金都轉移出去了的。

  這種表面影響不大,因為他們帶出去的資金不多。但是它反映了中國經濟正發生了一些問題,所以它的情況是嚴重的,值得反思。

  不贊成對富豪移民「設限」

  《新民周刊》:儘管如此,你似乎也一直強調富豪移民與官員移民,是有著本質區別的?

  胡星斗:對。我認為,官員移民,轉移財產,他可能是把黑錢、貪污的錢給轉移出去了,可能涉及到公權力的正常運行(的問題)。而私人企業家轉移個人的資產,這應當是他個人的行為,國家也沒辦法對他個人的出入境進行限制,他應當是進出自由。但是官員卻不一樣,官員是涉及到公權力的部分,他可能涉及到很多違法的事情。

  當然,私人企業家也有可能是因為違法的事情出境,但是他如果有違法的事情,他在國內的時候,你就應當對他做出調查,而不能夠在你沒有事實的情況下,你就限制他的出境自由,這恐怕也不妥當。

  《新民周刊》:我看到一個數據顯示,對於攜帶巨額財富移民的中國富豪,有79%的網友主張政府「加以限制」,「因為他們享受了好政策,卻沒有承擔先富帶動後富的社會責任」。對針對富豪移民的所謂「設限」,你怎麼看?你贊成嗎?

  胡星斗:我不贊成這種觀點。如果對富豪的出國移民「設限」,很有困難,這是因為:其一是,你如何界定該富豪是出逃還是正常的出國經商行為?這幾乎沒有辦法界定;其二是,怎麼才能稱之為「富豪」?有多少資產才能界定為「富豪」?這也沒辦法界定。而且,這涉及到公民的出入境的自由,這是他個人的自由,你不能「設限」。

  當然,你如果能夠抓住把柄,證明這名富豪有違法資金,你可以限制他的資金的流動。但是如果你沒有證據來證明他的資金是違法的資金,你也沒有辦法進行限制的。

  當然,現在也有很多民營企業家是通過地下錢莊之類的把資金轉移出國,你對這個地下錢莊進行打擊,那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對方是通過正常的渠道出境或者是通過正常的途徑把資金轉移出去了,恐怕對他也沒有什麼辦法;他如果是境外投資之類的,恐怕我們也沒有辦法。

  《新民周刊》:你剛剛提到的這個制度缺陷,這對於官員或者富豪而言,其實是一樣的,就是如果他們想這麼做,會有很多漏洞可以鑽。

  胡星斗:對。對富豪的資金,我們一般假設它是合法的,除非你能夠證明它不合法。而如果一名官員擁有龐大的資金,那我們首先應當設定它是不合法的,因為官員他不可能有那麼多的資金。所以,對於官員的資金出境,當然應當進行嚴格的審查。

  《新民周刊》:所以你還是認為,我們應當尊重作為個體的富豪的移民這種遷徙權利?

  胡星斗:對。因為目前是一個全球化的年代,一個企業家願意在哪個國家定居,那是他的自由,除非你能夠證明他的資金是違法的資金,那你可以限制他(出境),否則,我想也不能夠有太多的限制。

  但是,官員卻不一樣,官員他是為某一個國家而服務的,而且他涉及到公權力的運行,就是說有可能出現以權謀私,所以,對於官員(移民),我想還是應當「有罪推定」。而對於企業家(移民),可以做「無罪推定」,除非你證明他某些資金是違法的。

  濫用面對公權力者,富豪都是弱勢群體

  《新民周刊》:你碰到的富豪資產被一些地方官員非法侵吞的案例,是怎樣的?

  胡星斗:我碰到過很多富豪的資產被一些地方官員非法剝奪的事情。他們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找到我。因為我非常關注弱勢群體,關注這些權益受損者,所以就會經常接到大量這樣的案例。比如說,企業家的財產莫名其妙地被某些地方官員拿走了,明顯的違法(行為)而得不到糾正等等,這種情況很多。這些企業家通過到處申述、反映問題、向法院起訴等途徑,但是能夠贏的可能性都很小,結果都不盡理想。

  我手上就有不少案例,比如說,河南有一個搞建築的企業家,他有80多套房子,其中50多套房子就被當地官員假刻這個企業的公章,給賣掉了,而後所得的大量資金就被這些違法的當地官員給拿走了,現在鑒定結果也出來了,就是公章造假。另外一個案例是,一個企業家的資產被地方政府非法拍賣了,拍賣的3000餘萬元,至今地方政府也不給歸還,但地方政府都默認是他們把這個企業家的資產給拍賣的……像這種案例,還不是個別的。

  這關鍵就是提醒我們國家:要改善我們的金融環境,我們也應當減少公權力對市場的干預,加強法制建設,要真正地依法治國,讓企業家感覺到有法律作為他們的保障,有法律來為他們撐腰。此外,還要明晰產權,私人財產絕對不容許侵犯,如果侵犯私人財產,都是重罪,應當予以懲罰。還要解決地方政府的官官相護、缺少獨立監督的這些情況,否則,中國的糾紛會更多。

  《新民周刊》:那麼,我們還有一些可為的空間嗎?

  胡星斗:那些企業家移民到國外或者轉移財富到國外,只要他的財富是合法的,我們必須尊重自由貿易、全球化、WTO等規則,容許他們轉移。

  我們所要思考的是,怎樣來改善國內的金融環境,改善我們的法制狀況,讓更多的人願意留在國內,以及出去了的人還想回來。

  解決問題的辦法,我認為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中國要保護產權,我們很多企業家的產權是不受保護的,因為在中國,你得罪了地方領導,那你很有可能破產,企業的資產都可能被轉移到別的官員或其他人手中,因為我經常接觸到這樣的案例。第二是,要改善法制環境,要改變人治大於法治的狀況。

  最主要是做上述這兩個工作。當然,其他需要做的工作也很多,比如,減輕稅費,改變國有壟斷的金融狀況,改善融資等,在匯率方面,要更加有利於保護這些企業家等等。

  爭奪中國富豪

  想要投資移民,門檻有多高?非得身家千萬不可嗎?

  記者/賀莉丹

  「選擇另一種生活,嘗試另一種可能」,這是移民中介常用的開場白,在他們的介紹下,異國那種美好的田園生活畫卷,徐徐展開。

  接下來問題是,想要投資移民,門檻有多高?非得身家千萬不可嗎?

  投資移民,門檻有多高?

  今年10月中旬,美國紐約州民主党參議員查爾斯·舒默和猶他州的共和党參議員邁克·李,提出了一項聯合提案稱——向那些花50萬美元(約為319萬元人民幣)在美國買房的外國人發放居留簽證,以刺激美國低迷的房地產市場,進而可以拉動其他產業,以此來促使美國經濟恢復的步伐加快。

  這份據說是面向全世界外國人的提案,引起廣泛關注。但是,實際上卻被認為是——主要針對中國人的。

  邁克·李就明確表示,希望這項議案能夠使包括中國等國的人赴美更加便利。

  「用最笨的方法想一想,買房就能獲得綠卡的話,那全世界的人,不都跑美國去了?」一位來自國際投資諮詢公司的中國專業房產顧問,如此反諷道。

  房價,在今天的中國,幾乎算是茶餘飯後的最大談資之一。去年春天,在北京車展上,一個移民廣告的海報很是醒目,「在北京買房么?不如移民吧!」

  「投資50萬美元,全家快速獲綠卡!」3個月後,在北京舉辦的一場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官方說明會上,誘人的廣告劃定了投資移民的底線。圍觀者眾。

  頗為諷刺的是,在北上廣房價居高不下的今天,50萬美元,可能還不夠在這些中國的一線城市中的Downtown(城市商業區)買下一個「鴿子籠」。

  如若投資移民的門檻就這麼點兒高,豈非太誘人?

  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協會會長齊立新指出美國是最近兩年比較熱的一個關注點。

  這裡指的是EB-5。就美國力推的EB-5(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類簽證而言,理論上,在美國的目標就業地區,最低投資50萬美元,即有資格申請美國綠卡。但是請注意,這是,「理論上」。

  儘管EB-5這個名字聽起來像是一部糟糕的科幻電影,但它其實很好理解:即外國投資者在美國進行可以創造工作崗位的投資項目來獲得美國綠卡。EB-5甚至是美國所有移民類別中,申請核準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通道。

  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官方網站上的介紹,EB-5於1990年推出,其法案規定,只要投資者選擇美國任何地方投資100萬美元(約為638萬元人民幣)以上設立企業,並創造10個就業機會,就能核發兩年有條件移民簽證;若兩年後該投資仍在正常運轉並保證10個就業名額,則投資者可獲得正式美國永久居留權。

  1992年,美國政府對EB-5投資移民項目進行了修正,規定,如果申請者投資於美國政府核准的「區域中心」,則移民申請的投資額降到不低於50萬美元。所謂「區域中心」,是指國家認可的低就業地區,或是某些特定的農村地區。美國政府為了吸引國外資金集中投資,特別規劃核准了這些地區。從USCIS的網站上來看,目前美國約有32個州劃有此類「區域中心」。

  2002年,該法案再次修改,即申請人可以不直接參与公司運作,但是至少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而且投資人還具有「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的彈性資格。目前,這一法案的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

  作為美國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而言,EB-5每年在全球有1萬個綠卡名額,其中3000個名額預留給投資在「區域中心」的投資人。

  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日前發布的最新報告顯示:2011年,一共有2969名中國公民申請了投資移民的EB-5簽證,其中有934人獲批准;並且,今年的申請人數與2007年相比,增至10倍以上,在2007年,只有270位中國公民申請、161人獲得批准。

  這個數據,意味著,在今年,幾乎每天都有8位身家背景良好、資產優渥的中國公民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遞交了他們投資移民的申請,而他們中間大約會有2至3位幸運兒,獲得批准,順利過關,拿到美國PR。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發布的最新報告,也表明:今年投資移民美國的移民中,中國人佔了四分之三。數據顯示,全球很多富豪都申請投資移民美國,但是,中國人卻成了最大的申請受惠人群。

  不過,童話遠不如想像中的那麼美好。

  事實上,就美國EB-5而言,並非一帆風順:在申請人投資兩年之後,美國移民局將對其投資項目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能將臨時綠卡轉為永久綠卡;倘若投資人在這兩年中投資失敗,或者投資的項目運作情況不符合美國移民局的規定,投資人就可能喪失其永久居留權身份。

  就此,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協會會長齊立新也提醒,美國的EB-5存在著非常大的風險,「美國EB-5是讓申請人先進行完成投資的,它的綠卡(在申請過程中)沒有進行擔保,但是申請人的錢卻都已經投出去了。簡言之,美國EB-5存在著投資風險、綠卡風險、還款風險和項目風險。」

  這種被稱為風險型綠卡的移民類型,即讓申請人先投資再申辦綠卡,其風險具體表現在:通常一種移民的申請程序,應該是申請人在申請成功以後再進行投資,而美國的EB-5,卻是申請人在申請綠卡成功之前就先要進行50萬美元的投資。「對EB-5而言,這種投資不是投資給政府行為的,而是投資給項目的融資公司,而這種公司如果一旦投資失敗、破產甚至無法提供就業機會的保證,那不僅對申請人辦美國的綠卡毫無幫助,而且也讓他們的投資,打了水漂了。」齊立新解釋。

  「富豪爭奪戰」

  在這個全球經濟凋敝的寒冬,不少熱門的移民國家盯上了中國富人群體,展開一場正酣的「富豪爭奪戰」。

  齊立新表示,相較而言,加拿大投資移民的性價比,「還算是最高的」,而且加拿大投資移民的辦理周期現在在一年半左右,「這麼說,是因為加拿大現在一次性投入只要22萬加元(約為135萬元人民幣)。而且加拿大是先成功,再投資,所以對於申請人的收益是有保證的。」

  加拿大也是一個移民的重要目標國。加拿大公民和移民事務部的相關負責人就曾對中國媒體表示,亞太地區是該國投資移民最主要的來源地,「其中2010年中國大陸通過投資移民方式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人數佔全部投資移民的62.6%,達到2020人。」

  一個背景是,2010年是移民行業政策劇烈變動的一年,加拿大、澳大利亞、新加坡等熱點移民目標國,都大幅提高了投資移民的門檻。

  2010年6月26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CIC)醞釀已久的加拿大投資移民挑選準則的修改建議稿明確提出:其一,將加拿大投資移民之資產要求,從80萬加元(約為489萬元人民幣)提高至160萬加元(約為978萬元人民幣);其二,將投資額(全額投資方式)從40萬加元(約為245萬元人民幣),提高到80萬加元(約為489萬元人民幣)。

  上述「投資額」,指的是指申請人真正需要投入的資金,有兩種支付方式;第一種是,申請人可以自己全額投資80萬加幣,5年後,該款項無息返還;第二種是申請人也可用從加拿大銀行貸款80萬元加幣,並一次性付給銀行約22萬加元(約為135萬元人民幣)的銀行貸款利息,這筆費用將不再返還,而銀行將上述80萬加元投給指定的基金公司,投資完成後可以拿回。

  選擇哪一種方法,取決於投資者的資金狀況。但是,第二種投資方法,顯然「更為划算」。

  事實上,齊立新經手的投資移民的申請人中,有99%的申請人都選擇一次性向加拿大銀行支付22萬加元(約為135萬元人民幣)利息的這種方式。並且,他透露,將來加拿大對於投資移民的資產要求將來有可能提升至250萬加元(約為1528萬元人民幣),日程表是,「有信息說,有可能是明年的7月份之前,會對資產要求進行再一步的調整。」

  鑒於加拿大投資移民因為有政府擔保,無需主動投資,因此風險相對較小;且申請人一旦獲得移民審核通過,就可以獲得全家的移民簽證「一步到位」,條件優秀者更可以獲得免面試機會。

  但是,加拿大要求申請人的資產必須達到160萬加元(約為978萬元人民幣)的門檻也不容忽視,此外,還要求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至少有2年以上經營管理經驗。

  此外,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國,也頗受中國富豪們的關注。

  其中,澳大利亞商業移民類別較多,其各類別所要求的申請條件則各異。

  如163類移民要求申請人具有成功的企業管理經驗,在移民申請提交前4年內至少2年內在某企業中持有股份,該企業營業額不低於30萬澳元(約為188萬元人民幣),申請人和配偶總資產要達到60萬澳元(約為377萬元人民幣)。而165類投資移民則有一個條件是,要求申請人直接參与管理一個投資,投資額不少於75萬澳元(約為471萬元人民幣)。

  「從去年開始,投資移民申請的澳大利亞163類移民的已經很少了,這是因為:澳大利亞並不是直接拿綠卡的,是先給申請人4年的多次往返的簽證,在他們拿到州擔保以後,要到澳大利亞去通過經營或購買房產,滿足它的要求之後,在4年之後才能申請永居身份。」齊立新說,簡言之,由於很多中國的移民申請人不太可能通過在澳大利亞長期居住來滿足其獲得該國綠卡的條件,所以他們中有人也就放棄了。

  作為全球發達國家中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的新加坡,其個人所得稅幾乎是國內一半,新加坡公民及綠卡持有者在新加坡以外的收入均免稅,距離上海5個多小時飛行距離的新加坡,亦是中西文化交匯之地。且早在2008年,新加坡就取消了遺產稅,也無需坐「移民監」。

  還有一個原因是,一個坊間流傳的說法是,如果從資金來源解釋的嚴格程度上說,新加坡比美國寬鬆,美國又比加拿大、澳大利亞寬鬆。而新加坡移民當局只對移民申請人的「第一桶金」作一般性了解。

  在相對少數的投資移民之外,技術移民是一個更為龐大的群體。齊立新的印象中,十餘年來,他經手的申請各國技術移民的數量與投資移民的數量相比,約為20∶1。

  而申請難度比較高的歐洲,近年來也備受關注。比如英國,就很受追捧。

  除了這些顯而易見的發達國家外,一些不見經傳的小國也正積極向中國國內的富豪們兜售它們的移民資格。

  一些中國大陸富豪準備移民的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The Federation of Saint Kitts and Nevis),這個位於中美洲東加勒比海地區的群島的島國,總人口不過5萬多,名不見經傳。對這些人而言,移民到這個小國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其一,其隸屬英聯邦成員國的護照,在全球許多發達國家都是免簽的;此外,這裡是避稅天堂,對於外國遷入居民免徵各種稅收。

  但這僅僅是少部分人的選擇。就連業內人士齊立新,對於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這種小國,都並不熟悉,也從未辦理過相關業務。

  而因涉黃光裕案被調查的「深圳首富」深圳茂業國際董事長黃茂如及其夫人張靜的國籍則是位於中美洲東北部的小國貝里斯(Belize)。

  他國的圈子

  「中國大陸的投資移民的方向是有比較明顯的地域特徵的,他們肯定選擇去那些經濟、教育、文化發達的國家。」齊立新總結。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中國富豪的首選地是加拿大、澳大利亞、美國、新加坡等國,而在加拿大,中國富豪的移民首選地是溫哥華與多倫多;在澳大利亞,中國富豪們最希望在悉尼與墨爾本生活;而在美國,東部的紐約與西部的洛杉磯,是華人富豪們的優先選項;在英國,這個選擇會集中在倫敦。

  他國的圈子,是怎樣的?比如說,在加拿大多倫多,這個陌生的異鄉,這些移民的華人富豪有著他們固定的交際圈,亦有著他們的焦慮與無奈。他們的太太與孩子大多居住在多倫多3000平方英尺(約合279平方米)至5000平方英尺(約合465平方米)不等的洋房中,而他們則普遍遊走於中、加兩國之間,並且他們的絕大部分時間都呆在國內,他們的英語並不太好,年齡從30歲至50歲不等,行事異常低調,且日程安排忙碌,也根本沒有那麼多時間去融入加國社會,他們目前也沒有精力去顧及這個問題。

  而由於高投資、低稅負的政策,新加坡在中國富人群體中也很受歡迎。而今,在新加坡著名的富人區烏節路,不少中國富豪在這裡擁有自己的住宅,在附近的高檔商業區打理自己的全新社交圈。

  財富的轉移,也遠遠高於一些粗略的估計。這也為估算提供了難度。

  但前述加拿大公民和移民事務部的相關負責人就表示,這些投資者不但為加拿大帶來初始投資款,「而且帶來了寶貴的商業網路,能夠使北美和其他地區的商業聯繫日漸緊密,從而促進經濟發展。」

  而且,值得關注的是,移民的中國富豪所從事的行業類別也與中國經濟的發展有著某種難以言傳的關聯。

  「投資移民涉及的領域和行業是非常多的。現在總體來看,投資移民呈現多元化,申請人來自傳統製造業、金融業、文化產業等行業的,都有。」齊立新說。

  他也表示,但在一定的階段之內,比如在房地產勢頭髮展比較好的時候,中國的房地產老闆這樣的移民申請人就會比較多一些,而像在2003年、2004年國內房地產行業處於不景氣的低谷期時,鮮有房地產老闆申請移民,「那段時間,比較多的是投資移民申請人,是從事IT、網路等高科技企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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