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的獨特性與法儒的矛盾

墨家的獨特性與法儒的矛盾 作者:synbada 發布時間:2017-03-31 08:19:33 來源:blog.sina.com.cn/synbada 字體:大|中|小

  法家脫胎與奴隸社會貴族,自覺地轉變觀念,走向封建地主社會。為了實現他們的理想,可以拋棄母國,祖宗。商鞅,韓非,李斯等為典型。創始人為了理念可以粉身碎骨,繼承者自打接受了韓非的權變觀念,脊梁骨不直。李斯就沒有商鞅的秉承,與閹人趙高同流合污,毀掉了嬴政的基業。

  法家維護的是封建社會秩序和分工,君臣倫理,其赤裸裸的冷漠血腥貫徹到封建社會解體。「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弗能改也。「《史記·太史公自序》

  韓非曰「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法家左右開弓,把儒墨兩家視為作姦犯科的嫌犯,監視的對象。俠並非專指墨家,但墨家裹入其中。

  奴隸社會解體,官僚們的附庸有兩類人失業,存在生存危機。

  一類是無用的官僚,比如儒們。周禮樂諸侯不用,他們成為多餘,沒了飯碗。儒們有禮樂詩書射御六藝,賣藝總能混口飯吃。投靠諸侯,販賣推銷周禮,遭受嗤之以鼻,這就是孔子的經歷。終究有不合潮流的國主受迷惑,比如魯國。在得到賞識前,那麼多年需要活命吃飯,那就向下層販賣傳承。孔子納入束修,開堂講學,有教無類,開創了教育職業的先河,客觀上起到了文化傳播擴散的作用。???

  儒家的倫理是君臣父子,夫婦長幼。在漢代拋棄周禮後,與法家倫理大部分重合,有了狼狽為奸的基礎。「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史記·太史公自序》

  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的「獨尊儒術」,使封建社會披上了仁政的外衣,核心是維護其統治秩序和倫理。自此,儒法逐漸混同,儒充當軟的文明秩序。到了明清,儒家露出崢嶸,欺詐社會下層到了無恥血腥的地步。法家要維護律法的『信譽『和明文,反倒比儒家仁,姦夫淫婦換了位。

  奴隸社會解體,另一類失業者就是手工藝者。

  農奴們轉變為農民,多了自由和自主,存活狀況較以前有了改進。手工藝者的主人失業,他們生存就成了問題。他們也存在向上和向下兩條途徑。向上服務於新的封建階級,諸侯地主,成為他們的戰爭工具;向下服務於農民,製作日常生產生活工具。墨子和墨家主體就出身於這類手工藝匠人。他們自薦做戰爭工具,成為戰士和俠客。在儒家形成後,開放知識傳承,墨家有了獲得知識的途徑。墨家善於學習,歸納總結,利用工具戰守有道形成優勢,完善了自己的觀念和哲學。??

  墨家出身下層,雖受儒老『仁『的概念影響,也羨慕三皇五帝,還迷信,承認鬼神的存在,但墨家有自己的標準。墨子35章 非命(上):

  故言必有三表。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廢(疑為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白話:所以言論有三條標準,哪三條標準呢?墨子說:有本(歷史證據)的,有原(有道理邏輯推演)的,有用(可再現實踐的)。」如何考察本原?要向上本證於古時聖王事迹。如何推演道理邏輯呢?要向下考察百姓的日常事實。如何再現實踐呢?把它用作刑法政令,從中看看是否利於國家中的百姓人民。?

  這標準:歷史經驗、現實情況和理論效果三者並重?,根基在於人民。

  墨家的社會秩序倫理與法家截然不同,有俠客精神,超越時代,成為法家提防對象。

  《墨子 法儀》:天下之為父母者眾,而仁者寡。天下之為學者眾,而仁者寡。天下之為君者眾,而仁者寡。法不仁,不可以為法。故父母、學、君三者,莫可以為治法。

  (何以為法):莫若法天····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今天下無大小國,皆天之邑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

  白話:父母、學、君三者仁者少,不可仿效和作為社會秩序和倫理。應該遵循自然。人應互愛互利。天賦人權,在自然面前人人平等,大小國家平等。

  墨家觀念鮮明,紀律嚴格,言出必行,文武兼備,不承認統治者的威權,勝於過時亂吼的儒家,也比散亂的俠客有力量。墨家的觀念對封建秩序是個挑戰,儒法同流合污後對墨家恨之入骨。墨家不承認強勢,強權,提倡博愛平等。據說有一隻公雞,總比眾公雞早鳴叫半個時辰,人們不勝其煩,宰殺了事。??

  文後感言:

  馮友蘭先生把墨家與儒家並列,推崇到武聖人的地位。而翻翻歷史,沒有任何一代王朝推崇墨家,主流文化也不承認他們的地位。按正確與否的衡量標準:不以其理論自身,需以實踐證明。而沒有朝代願意去實踐,也就無法衡量是否公正,如何證偽只能期待將來,期待人民掌握權柄,實現不同以往的社會秩序和倫理。

  《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說:「墨者儉而難遵···;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這是站在儒家立場上比較公正的解釋。太史公認為墨家的節儉不能拋棄,但難以遵循,原因在於實行起來,社會沒了尊卑差別。統治者的驕奢淫逸的另一個功能,顯示出尊卑,證明強化其秩序和倫理。這是紅樓夢的那塊玉,失去了,賈寶玉就沒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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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讀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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