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離婚協議時,不得不警惕的八個陷阱
離婚攻略03期:簽訂離婚協議時,不得不警惕的八個陷阱
當夫妻之間感情已處於破裂的邊緣,不要奢望對方會良心發現,對你坦誠相待。為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在簽訂離婚協議書的時候,必須警惕下面的幾個陷阱:
1.警惕對方利用你離婚心切的心理。你的離婚協議書的財產分割條款中寫的是雙方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或財產已經分割完畢,然而實際上卻並非如此。當你辦妥了離婚手續,找對方分割財產時,會發現對方在裝傻,不是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或財產已經分割了嗎,還分啥呢?
建議:在協議中列清各項財產,約定隱瞞財產的法律責任。
2.警惕對方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簽訂離婚協議書時,你發現對方大大方方地答應將共同居住的房產歸你所有。可是你想得到他實際在別處還有好幾套房子,銀行裡面還有巨額存款呢?你認為分到房子了,心裡樂開了花,實際上你少分的夫妻共同財產價值超過好幾套房子。
建議:通過婚姻調查,查清對方的財產或者約定隱瞞財產的法律責任。
3.警惕對方拒絕遷移戶口。辦妥離婚手續後,按理說對方應該及時將戶口遷出。可是你會發現當你聯繫對方,要求對方遷戶時,對方要麼不接你的手機,要麼說沒有空。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目前的司法實踐,人民法院不會受理強行責令對方遷移戶口的訴訟請求。
建議:約定遷移戶口的時間,逾期或拒絕協助過戶的,應付較大的一筆違約金。
4.警惕對方拒絕協助房屋過戶。如果房產證是夫妻雙方的名字,你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變更手續時,會發現房管局通常會要求對方與你同時來到現場,才會幫你辦理房產證變更手續。如果你是單身個人前來,就算你手續離婚協議書、離婚證也是免談。
建議:去公證處公證離婚協議後,可憑該公證書獨自前往房管局過戶。
5.警惕對方拒絕協助辦理主貸人變更手續。道理與第4點相同。如果你是個人前來,徒勞無功。
建議:約定相應的違約金。變更主貸人,前提需要銀行同意。
6.警惕對方及其家屬無理阻撓你探視子女。如果孩子是由對方撫養,你會發現每次去探視孩子,家裡沒人,就是孩子不在家,或者一些其他理由。離婚之後,想見一下孩子或者跟孩子聊聊天,難如登天。
建議:約定多次阻撓探視的,可以申請法院變更撫養權,心理上震懾對方。
7.警惕對方不給撫養費。你也許會在離婚協議書約定,婚生子女由你撫養,對方每月支付1000元錢撫養費之類。簽訂離婚協議書後,你能保證對方按期足額支付撫養費給你嗎?如果不支付的話,你應該怎麼做呢?
建議:由於不履行離婚協議,還得起訴法院,然後再強制執行。對於撫養費來說,數額較小,如採取訴訟方式解決,成本高。有必要約定按日計算違約金、追討撫養費所產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各項費用,加大對方違約成本。
8.警惕對方虛構債務。簽訂離婚協議書時,對方爽快地答應平分夫妻共同財產,甚至靜身出戶。或許這個時候,對方也會拿出幾張借據,裡面寫明某年某月某日,其向某某借了XX萬元錢,你如何確定這些債務的真假呢?
建議:離婚協議書中要明確各自名下有無債務,有多少債務,以便日後訴訟作為相應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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