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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家呂思勉怎樣為秦檜辨冤

[上海書店影印版《民國叢書》,收呂思勉1923年《白話本國史》,與誠之先生後來的修改版略有不同,現將此段摘錄出來,供參考。該書紀年法頗為特別,乃以民國紀元倒推,如「前七七五年」,指的是民國元年775年前。]

第三篇第一章第二節 和議的成就和軍閥的剪除

……金人知道劉豫是無用的,並不能靠他抵禦宋人,前七七五年,十一月,就把它廢掉,在汴京立了個行台尚書省。

於是和議開始了。和議的在當時,本是件必不能免的事(參看《廿二史剳記》卷二十六和議條)。然而主持和議的秦檜,卻因此而大負惡名,真冤枉極了。當議割三鎮的時候,集百官議延和殿,主張割讓的七十人,反對的三十六人;秦檜也在三十六人之內,金人要立張邦昌,秦檜為台長,和台臣進狀爭之。後來金朝所派的留守王時雍,用兵迫脅眾官,署立張邦昌的狀,秦檜抗不肯署,致為金人所執。二帝北徙,檜亦從行。後來金人把他賞給撻懶。前七八二年,撻懶攻山陽(楚州),秦檜亦在軍中,與妻王氏,渡海南歸。宋朝人就說是金人暗放他回來,以圖和議的。請問這時候,金人怕宋朝什麼?要講和,還怕宋朝不肯?何必要放個人回來,暗中圖謀。秦檜既是金朝的姦細,在北朝,還怕不能得富貴?跑回這風雨飄搖的宋朝來做什麼?當時和戰之局,毫無把握,秦檜又焉知高宗要用他做宰相呢?我說秦檜一定要跑回來,正是他愛國之處;始終堅持和議,是他有識力,肯負責任之處。能看得出撻懶這個人,可用手段對付,是他眼力過人之處。能解除韓、岳的兵柄,是他手段過人之處。後世的人,卻把他唾罵到如此,中國的學術界,真堪浩嘆了。請看當時諸將的情形。

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言:金人為患,今已五年。陛下以萬乘之尊,而倀然不知稅駕之所者,由將帥無人,而御之未得其術也。如劉光世、韓世忠、張俊、王燮之徒,身為大將,論其官,則兼兩鎮之重,視執政之班,有韓琦、文彥博所不敢當者;論其家,則金帛充盈,錦衣肉食;輿台廝養,皆以功賞補官;至一軍之中,使臣反多,卒伍反少,平時飛揚跋扈,不循朝廷法度;所至驅虜,甚於夷狄;陛下不得而問,正以防秋之時,責其死力耳。張俊守明州,僅能少抗;奈何敵未退數里,而引兵先遁?是殺明州一城生靈,而陛下再有館頭之行者,張俊使之也。……陛下……以……杜充守建康,韓世忠守京口,劉光世守九江,而以王燮隸杜充,其措置非不善也。而世忠八九月間,已掃鎮江所儲之資,盡裝海船,焚其城郭,為遁逃之計(注意!後來邀擊宗弼,無風不得動的,就是這海舶,因為要裝載資儲,又要預備入海,所以不得不大)。洎杜充力戰於前,世忠、王燮,卒不為用;光世亦宴然坐視,不出一兵;方與韓梠朝夕飲宴,賊至數十里而不知;則朝廷失建康,虜犯兩浙,乘輿震驚者,韓世忠王燮使之也;失豫章而太母播越,六宮流離者,劉光世使之也。……諸將以負國家,罪惡如此;而俊自明引兵至溫,道路一空,民皆逃奔山谷,世忠逗遛秀州,放軍四掠,至執縛縣宰,以取錢糧;雖陛下親御宸翰,召之三四而不來;元夕取民間子女,張鐙高會。……燮自信入閩,所過要索千計;公然移文曰:無使枉害生靈,其意果安在哉?臣觀今日諸將,用古法皆當誅。……(按此疏上於前七八二年,即建炎四年。讀者可自取一種編年史,把建炎三四年的兵事參考)

起居郎胡寅上疏言:……今之賞功,全陣轉授,未聞有以不用命被戮者。……自長行以上,皆以真官賞之;人挾券歷,請厚祿,至於以官名隊。……煮海榷酤之入,遇軍之所至,則奄而有之;闤闠什一之利,半為軍人所取。至於衣糧,則日仰於大農;器械則必取之武庫;賞設則盡出於縣官。……總兵者以兵為家,若不復肯捨者,曹操曰:欲孤釋兵,則不可也,無乃此類乎?……諸軍近者四五年,遠者八九年,未嘗落死損逃往之數,豈皆不死乎?……(參看第五章第三、五、六節。觀此可知當時所有的稅入,為諸將分割殆盡。)

以上都見《文獻通考》卷一五四。馬端臨也說:「建炎中興之後,兵弱敵強,動輒敗北,以致王業偏安者,將驕卒惰,軍政不肅所致。」「張、韓、劉、岳之徒,…究其動庸,亦多是削平內難,撫定東南耳;一遇女真,非敗即遁;縱有小勝,不能補過。」這種兵,好靠著他謀恢復否?韓世忠江中之捷,是乘金人不善用水兵,而且利用大船的優勢,幸而獲勝;然亦終以此致敗。大儀之戰,只是小勝;當時金人以太宗之死,自欲引歸,和世忠無涉;參看《金史》便知。岳飛只郾城打一個勝戰。據他本集的捷狀,金兵共只一萬五千人;岳飛的兵,合前後的公文算起來,總在二萬人左右,苦戰半日,然後獲勝,並不算什麼希奇。《宋史》本傳,巧於造句,說「兀朮有勁兵拐子馬,是役以萬五千騎來」,倒像單拐子馬就有一萬五千,此外還有無數大兵,岳飛真能以寡敵眾了。以下又鋪張揚厲,說什麼「磁、相、開、德、澤、潞、汾、隰、晉、絳,皆期日與官軍會」; 「自燕以南,金人號令不行」,真是說得好聽,其實只要把宋、金二《史》略一對看,就曉得全是瞎說的。十二金字牌之召,《本傳》可惜他「十年之功,廢於一旦」,然而據《本紀》所載,則還軍未幾,就「諸軍皆潰」了。進兵到朱仙鎮,離汴京只四十多里,更是必無之事。郾城以外的戰績,就全是莫須有的。最可笑的,宗弼渡江的時候,岳飛始終躲在江蘇,眼看著高宗受金人追逐;《宋史》本傳,還說他清水亭一戰,金兵橫屍十五里,那麼,金兵倒好殺盡了。韓、岳二人,是最受人崇拜的,然而其戰績如此。至於劉光世,則《宋史》本傳說他的話,就已經夠了。依我看,倒還是張俊,高宗逃入海的時候,在明州,到底還背城一戰。

然而既不能言和,這種兵就不能去;留著他又是如此;真是載胥及溺了。幸而當時有一個機會。

原來金朝的王位繼承法(從太祖以前,只好說是生女直部族節度使的繼承)是不確定的(把王位繼承,看得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除掉合法應繼承的人以外,都有凜然不可侵犯的意思,這是君主專制政體,幾經進化以後的情形。像女真這種淺演的國家,當然沒有這種觀念)。景祖就舍長子劾孫而傳位於世祖;世祖、肅宗、穆宗,都是兄弟相及(《金史》說都是景祖之意。世祖、肅宗之間,又越掉一個劾孫);康宗以後,又回到世祖的兒子(世祖共有十一個兒子,三個是做金主的);太宗又傳太祖的兒子;大約是只憑實際的情勢,毫無成法可言的。那麼,就人人要「覬覦非分」了。至於實權,這種侵略主義的國家,自然在軍人手裡。金初用兵,常分為左右兩軍。其初都元帥是遼王杲;左副元帥是宗望,右副元帥是宗翰。遼王死後,宗翰以右副元帥兼都元帥(宗翰就有不臣之心)。宗望死後,代以宗輔。這時候都死了,軍人中老資格,只有宗弼和撻懶,而撻懶輩行又尊,和內里的宗雋(右相)宗磐(太師領三省事,位在宗翰上),都有異志。干國政的宗斡斜也制不住他。這種人,自然是不關心國事的。於是宋朝利用這個機會,差王倫到金朝去,「求河南地」(前七七五二月)。就是這一年,金朝把劉豫廢了。十二月,王倫從金朝回來,說金朝人答應還二帝的梓宮,及太后,和河南諸州(把時間核起來,金朝人是先有還宋朝河南之意,然後廢掉劉豫的。王倫的外交,也很為有功,不過《宋史》上也把他算作壞人了)。明年三月里,高宗就用秦檜做宰相,專意言和。十月里,王倫聞著金使蕭哲、張通古來,許先歸河南諸州,徐議餘事。

平心而論:不煩一兵一卒,不折一矢,恢復河南的失地;這種外交,如何算失敗?主持這外交的人,如何算奸佞?卻不料金朝的政局變了,這是無可如何的事,也是不能預料的事;就能預料,這種有利的外交,也總得辦辦試試的;如何怪得辦這外交的人?把河南還宋,宗翰本是不贊成的,但是拿這主持的人,無可如何。到後來宗弼入朝,形勢就一變了。於是宗磐、宗雋,以謀反誅。撻懶以屬尊,放了他,仍用他做行台尚書右丞相。誰想撻懶走到燕京,又有反謀。於是置行台尚書省於燕京,以宗弼領其事;而且兼領元帥府。宗弼遣人追殺撻懶,大閱於祁州(如今直隸的祁縣),把到金朝去受地的王倫捉起來(前七七三年七月),發兵重取河南、陝西,而和議遂破。

宗弼入河南,河南郡縣多降,前鋒到順昌(如今安徽的阜陽縣),為劉錡所敗。岳飛又在郾城(如今河南的郾城縣)把他打敗。宗弼走還汴京。婁室入陝西,吳璘出兵和他相持,也收復許多州縣。韓世忠也進兵復海州(如今江蘇的東海縣)。張俊復宿(如今安徽的宿縣)、亳(如今安徽的亳縣)。這一次的用兵,宋朝似乎是勝利的,然而順昌、郾城,宗弼是以輕敵致敗,再整頓前來,就不可知了。陝西不過是相持的局面,並無勝利之可言。持久下去,在宋朝總是不利,這是通觀前後,很可明白的。當時諸將的主戰,不過是利於久握兵柄,真箇國事敗壞下來,就都一鬨而散,沒一個肯負責任的了。所以秦檜不能不堅決主和。於是召回諸將,其中最倔強的是岳飛,乃先把各路的兵召還,然後一日發十二金牌,把他召回。前七一一年,和議成,其條件是:

宋朝稱臣奉表於金。金主冊封宋主為皇帝。

歲輸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致賀。

東以淮水西以大散關為界。

宋朝二十六路,就只剩兩浙、兩淮、江東西、湖南北、四川、福建、廣東西十五路;和京南西路襄陽一府,陝西路的階、成、秦、鳳四州。金朝對宋朝,卻不過歸還二帝梓宮及太后。

這種條件,誠然是屈辱的。所以讀史的人,都痛罵秦檜,不該殺岳飛,成和議。然而凡事都要論事實的,單大言壯語無用。我且再引《金史》酈瓊的一段話,以見當時倘使續戰,到底能不能勝?(見本傳。案酈瓊是劉光世部下。南渡諸將中,劉光世最驕蹇不用命。前七七五年,張俊做都督的時候,把他免掉,以大兵隸都督府,酈瓊就叛降齊。)

語同列曰:瓊常從大軍南伐;每見元帥國王(案指宗弼)親臨陣督戰;矢石交集,而王免胄,指揮三軍,意氣自若。……親冒鋒鏑,進不避難;將士觀之,孰敢愛死?……江南諸帥,材能不及中人;每當出兵,必身在數百里外,謂之持重;或習召軍旅,易置將校,僅以一介之士,持虛文諭之,謂之調發;制敵決勝,委之偏裨;是以智者解體,愚者喪師;幸一小捷,則露布飛馳,增加俘級,以為己功,斂怨將帥;縱或親臨,亦必先遁,而又國政不綱;才有微功,已加厚賞;或有大罪,乃置不誅。不即覆亡,已為天幸,何能振起邪?

和議既成,便可收拾諸將的兵柄了。當時韓、岳、張、劉和楊沂中的兵,謂之御前五軍。楊沂中(中軍)常居中宿衛。韓(後軍)、岳(左軍)、張(前軍)、劉(右軍)都駐紮於外。劉光世的兵降齊後,以吳玠的兵升補,四川離下流遠,和議成後,仍用帥臣節制。對於韓、岳、張皆授以樞府,罷其兵柄,其中三人被召入朝,岳飛到得最晚,不多時,就被秦檜殺掉。這件事,本書篇幅無多,且莫去考證他的是非曲直。(但要注意的:據《宋史.張憲傳》,則憲的謀還岳飛兵柄,並不是莫須有的事)從三宣撫司罷後,他的兵,都改稱某州駐劄御前諸軍,直達朝廷,帥臣不得節制。驕橫的武人既去,宋朝才可以勉強立國了。我如今請再引《文獻通考》所載葉適論四大屯兵的幾句話(案四大屯兵,就是指韓、岳、張和吳玠的兵),以見得當時的情形。

……諸將自誇雄豪,劉光世、張俊、吳玠兄弟、韓世忠、岳飛,各以成軍,雄視海內。……廩稍惟其所賦,功勛惟其所奏;將版之祿,多於兵卒之數;朝廷以轉運使饋餉,隨意誅剝,無復顧惜,志意盛滿,仇疾互生。……其後秦檜慮不及遠,急於求和,以屈辱為安者,蓋憂諸將之兵未易收,浸成疽贅,則非特北方不可取,而南方亦未易定也。故約諸軍支遣之數;分天下之財,特令朝臣以總領之,以為喉舌出納之要。諸將之兵,盡隸御前;將帥雖出於軍中,而易置皆由人主。……向之大將,或殺或廢,惕息俟命,而後江左得以少安。

看了這一段,也可以知道當時的措置,實在有不得已的苦衷了。總而言之,古人濫得美名,或者枉受惡名,原不同咱們相干,不必要咱們替他平反;然而研究歷史,有一件最要緊的事情,便是根據著現代的事情,去推想古代事實的真相。根據著歷史上較為明白、近情的事情,去推想糊塗、荒誕的事情的真相。這麼一來,自然見得社會上古今的現象,其中都有一個共通之點。得了這種原則公例,就好拿來應用,拿來應付現在的事情了。所謂「臧往以知來」。歷史的用處,就在這裡。倘使承認了歷史上有一種異乎尋常的人物,譬如後世只有莽、操,在古代,卻只有禪讓的堯舜;現在滿眼是驕橫的軍閥,從前偏有公忠體國的韓、岳、張、劉。那就人的性質,無從捉摸;歷史上的事實,再無公例可求;歷史可以不必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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