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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成情侶

「約」成情侶,靠譜嗎?「約」想發展成情侶關係還是比較難的,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不要太在意是否能談戀愛,畢竟本來你約的時候也就只是想開心一下,非得要約出個愛人還是挺累的。(談性說愛中文網特約專欄)寫在前面的話:本文章為純學術討論,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和歧義,我們選擇用「月拋」來代替聖母們所不齒的那個「腐朽」的詞。---------------------------------------------------------我的朋友洪美麗(當然是化名),22歲,小女生,不談戀愛的時候偶爾約個「拋」,她深信自己是可以把性和愛分開的人。五月份的一天,她跑來找我來抱怨,說自己就是不想離開某個「拋友」,看過照片之後,我又一次被人類審美所能達到的底線震驚了。那如類人猿一樣的長相能有「拋」約已經是很難讓人理解了,居然能讓他的「月拋」對象如此深陷其中。那麼問題來了,「月拋」能走入戀愛嗎?前衛一點的女孩認為女性應該擁有跟男性一樣的性權利,她們覺得適當的「月拋」對她們並沒有什麼害處。然而她們中的有些人就像洪美麗一樣,對「好朋友」產生了好感,然而這並不一定是愛情的萌芽。由於文化影響和自身原因,很多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對「月拋」對象產生情感依賴,約了一次還想約第二次,然後三、四次。而且,很多女孩(也有很多男孩),在戀愛關係中更容易體驗到性愉悅。一旦女性在約的過程中體會到愉悅感,會更容易產生情感依賴。身體上的接觸和情感上的共鳴是一段戀愛關係的基礎,當然前提是雙方都願意。這也是為什麼對於女孩來說,從月拋到談戀愛的過程很不穩定,因為當你對人家產生了情感,對方卻不一定有感覺。性可以是戀愛關係中的一部分,但性並不一定可以導致一段戀愛關係。鄙人的朋友肖可愛(當然也是化名),跟人家酒後約了兩次,就以為對方是真命天子,非要跟人家在一起,遭到拒絕後沮喪了半年之久。這麼活實在是有點累,本來只是想開心一下,結果直接加入失戀陣線聯盟了。對於這樣的同志,還是少約比較好吧!

(配圖與本文內容無關)對那些性和愛情可以分得很開的女孩來說,能否從月拋走到戀愛,決定權更多在自己,遇到的糾結傷害也會更少。男性在這件事上跟女性的差別絕對是有,但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大。有人認為男性比女性更需要性,男性更容易把性和情感區分開,約過之後產生情感依賴的可能性比女性小,這一點是女性學者提出的,其可靠度還有待證實。但男性的確與女性有共同之處,比如男性在戀愛關係中更容易性愉悅,因為戀愛關係中他們有更多的機會探索性。那麼男性是不是就比女性更不容易從「好朋友」變成好情侶呢?也並不是這樣的,對於有些「好朋友」,你除了去ta家做點小運動之外沒任何交流的話,自然也是沒法談戀愛的。那些約著約著發現對方的閃光點,非得跟人家談的也不是沒有,往往這時候對方又不願意了,所以「月拋」約成情侶也還是很難的。如果你要是非得問我,「我特別喜歡跟一個人「月拋」,而且這個人很好,我想跟ta談戀愛怎麼辦?」,這個就有點過分了。我有個鄰居就是如此。她特別喜歡一個「劇組最早領盒飯」的那種群演長相的人。結果她一想,抓不住你的心,能抓住小丁丁也好啊,於是就約了起來。可是萬萬沒想到,得到了身體之後又想得到人家的心。結果就是,連續一個月的時間都聽到姑娘在自己房間徹夜地哭泣。所以,「月拋」想發展成情侶關係還是比較難實現的,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兩個人心理狀況要一致,心態要開放,不要太在意是否能談戀愛,畢竟本來你約的時候也就只是想開心一下,非得要約出個愛人還是挺累的。有時候愛情來的很意外,說不定有一天你沒「月拋」,結果在街角的咖啡店遇到了一個絕世美女,傾城帥哥!然後你們就約了……一炮。至於能不能談上,那都是後話。當然「月拋」本身也會對親密關係產生影響,當你把「月拋」看成是稀疏平常的事,在某種程度上你就會把性和愛分開來。這樣,性關係就不能構成一段關係的基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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