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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月令用神與八字喜用神之間的主與輔關係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必須認清月令用神與八字喜用神之間主與輔的關係。原文批評時的用神「不知專主提綱,然後將四柱干支,字字統歸月令,以觀喜忌」的錯謬,導致取用「妄論」的傾向。徐樂吾在《滴天髓補註》中也說:「體用兩字,今人每多淆亂,從來命書中,未曾加以辮別。如雲用財生官,以食制殺,究竟財生官者,財為用呼,抑官為用?食神制殺者,食為用乎,抑殺為用?此皆體用未分也。《子平真詮》雲:用神專求月令,必有格局,格局者,體也,此誤體為用也,以體為用。真正之用神,無以名之,名之為相神,相神之外,更有輔助就應之神,無可位置,要知輔助救應者,乃為相神,又名喜神,喜神與忌神相對。」徐樂吾說了兩層意思,一是要區別體用的關係,二是要弄清用神與喜神的關係。而這兩種關係,是論命必須要明確的。

八字月令用神與八字喜用神的體用,在中國古典哲學中是以事物的本體、本質為體,以事物的外在現象為用。體者為主,用者為輔,用神則為輔主而立。體用分清後,再看用神何益何損,命局吉凶可定。筆者認為:體,即主體,就是命局中被測的主體對象。命局通過生克制化,會合刑沖,綜合反應出命局主導傾向的一種概括性的稱謂。用,即用神,「非體用之外別有用神也。」為人推命,必須先分清何為體,何為用。然後才能根據用神之宜與不宜,確定體用的吉凶。

判斷八字體用的方法是:1、凡命局構成正八格的,以日主為體,對日主起扶抑作用,對命局整體起平衡中和作用的官殺、財印、食傷、比劫者可根據需要成為用神,或喜用神;2、凡命局構成變八格的,以所從之氣象為體,能順其氣象之勢,生扶氣象之神為用神;3、日主與命局中別干合而化,化之真者,化神為體,化神有餘,則以泄化神之神為用神,化神不足,則以生助化神之神為用神;4、局方本氣五格,曲直、炎上、潤下、從革、稼椿,以格象為體,生助氣象者,或食傷,或財星,根據格局宜與不宜,皆可為用神;5、無格無局者,以日主為體,無用可尋。八字月令用神中,因為體用隨格局變化而有所不同,體有定而用無定,用神者,隨配合需要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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