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強迫單身狗交罰款,還讓不讓人活了!
又是一年情人劫,身為一隻一年365天,有360天都混跡在外的大齡單身汪,本汪將以無窮的怨念,審判世間一切有情人。。(YY中,勿擾)誰讓你們秀恩愛無下限,把好端端的情人節、七夕節、聖誕節,甚至春節,都清一色的變成了虐狗節。
不過還好,虐殺我們的也只有親爹、親媽、七姑、八嬸、同事和朋友,黨中央、地方政府對我們還是很有愛的。要知道,在古代適婚不嫁可是要坐大牢的!古代單身狗被叫做什麼?
古人富有詩書,對單身狗的稱呼很是多樣 。剩男通常叫「單身公」、「單身佬」、「逸夫」、「喇唬」、「光棍」、「打光棍」;相應的,剩女被叫作「姑婆」、「老姑婆」、「自梳女」和「不落女」等。額,好吧,還是叫我們「單身汪」吧。一不小心被剩十多年
按照《禮記》所規定的男女成年標準來理解,古代嫁娶年齡一般標準是男20歲、女15歲。當然,各朝代略有不同,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嫁娶。」平均說來,男20、女17仍未嫁娶,就淪為剩男剩女了。官府安排,你要嗎?
古代不像現在,有啥計劃生育或者放寬二胎之說。相反,很多朝代希望人丁興旺、國家龐大,特別是在動亂時代。並且古代徵稅服徭役,是按戶和男丁徵用的。要想人口多、男丁多,解決適齡男女的終身大事就成了頭等問題。除了鼓勵外,制定相關的懲罰措施也就在所難免。
漢朝孝惠皇帝時期,誰家要有女兒15歲至30歲還沒有嫁人,其父母就會被罰款600錢。《宋書·周朗傳》記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說,若女子超齡不出嫁,家人也要跟著受牽連坐大牢。
此外,有一些朝代還採取了強制女子出嫁的手段。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是必須要嫁人的,否則,官媒就會給她找對象,逼其強行嫁人。
看了那麼多,單身汪們是不是心中一陣竊喜呢?好在沒生在古代,不然就光晚婚罰款這一項也要破產了!言歸正傳,還是,祝你早日脫單。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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