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多次猥褻2女兒:我是為了青春期導正|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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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多次猥褻2女兒:我是為了青春期導正
2014年01月02日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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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父猥褻2稚女 掰青春期輔導
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深夜下班後,偷溜到2名年幼女兒房內,伸狼爪毛手毛腳猥褻,導致2名女兒身心受創。狼父面對檢警訊問時竟掰說:「我承認有錯,但因女兒青春期,自己的行為是為了導正、教育」,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不採信,昨依猥褻未滿14歲幼女等罪嫌起訴他。
40餘歲狼父平時開計程車養家,與妻子育有2男2女,家中共有3間房間,長子獨自睡一間,次子與母親同房,最後一間則由2名女兒居住。
15歲大女兒指控,8年前就讀國小一年級起,父親就將手伸進她的內褲撫摸,升上國中後變本加厲,曾溜進卧房猥褻她;14歲小女兒也說,2008年至前年7月間,父親曾三度趁她熟睡時猥褻。
前年7月,2少女鼓起勇氣向母親訴苦,被勸告勿聲張並鎖門自保,總算不再被父親吃豆腐,但去年6月2姊妹見父親又辱罵母親,火大報警揭發狼父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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