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災難新聞報道

  • 災難事件大致可以分為自然災難和人為災難。自然災難是指來自自然界的、人類不可抗拒的力量或非人為因素而導致的重大事故或自然災害;人為災難是指由人為因素或各種社會矛盾而導致的重大突發性事件。①

    災難新聞,就是對這些災難事件的報道。災難事件的突發性、破壞性、不確定性和衝擊性等特點使其新聞價值較高。災難事件突發時,政府部門能夠首先掌握重要信息,能否對危機信息進行合理披露對於應對危機有著重要的作用。另外,災難事件發生後,人的認知狀態失衡,會產生大量的信息需求來平衡認知,以衡量自身所處的危險程度。因此,災難新聞報道是否科學,關係著處理危機、穩定民心、維護國家形象等眾多方面。通過災難新聞,可以在一定意義上反映出一個社會的穩定程度,體現出一個政府對民主的寬容態度和對公眾知情權的理解和尊重。②近年來我國災難新聞報道取得的進步

    首先,在報道的及時性、公開性上,較之以往「寧慢勿搶、寧壓勿報」的報道模式,我國災難新聞報道有了里程碑式的突破。以汶川地震報道為例,震後短短几分鐘,湖南在線就發布了汶川地震的不確定消息,緊接著迅速對其真實性進行確認;十多分鐘後,新華社發出第一條快訊;14點55分,央視發布首條視頻;32分鐘後央視新聞頻道首發新聞,52分鐘後推出直播節目「關注汶川地震」。源於中國各級政府、新聞主管部門思想上的解放,很多記者,包括境外媒體在第一時間被允許抵達災區,實時傳遞前線消息。媒體通過提供及時、真實的信息,才可以化被動為主動,提升自身公信力,同時合理地引導輿論,幫助政府贏得公眾的理解、支持。

    其次,在改變一味正面報道,進行全面客觀的報道方面,我國媒體也有了很大的進步。我國媒體長期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認為負面報道不利於維護社會穩定,對某些內容的把關相當慎重甚至保守,容易造成媒體報道的延遲。在雪災報道和汶川地震報道中,媒體在報道救災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真實披露了災難事件帶來的死難、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更加重視廣大受災者的真實心聲、生存狀態。事實證明,這樣的災難新聞報道並沒有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相反,有利於在黨中央的領導下,全國人民團結起來抗震救災。最後,是重視了對災後重建、災區人民群眾的心理狀態、生存狀態等的報道。災難報道不能僅是短期、表面的聚焦,更應該關注事件中各種危機形成的深層原因,形成對社會各方面的長期有效監督,恪守媒體與社會的責任。地震報道中,面對媒體披露的家長對於倒塌校舍質量的質疑,政府進行了全面的調查,並且在災後重建中切實提高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築的抗震強度。時至今日,央視新聞頻道的「銘記」節目在地震報道的深化方面起著重要作用。關於汶川地震報道,很多境外媒體改變了既往態度,紛紛對中國媒體的表現表示認同。《紐約時報》說,中國媒體第一次達到了國際水準;《澳大利亞人報》稱,迅速、準確的官方消息源源不斷地發布出來,這表明中國的媒體完全具備了職業的工作能力。③災難性事件報道中仍然存在需要改進的地方以雪災報道為例,災害天氣開始七八天後媒體才開始關注其帶來的嚴重後果。雖然冰雪天氣危害有累積性的特點,但仍反映了我國媒體在預警意識和能力上的缺位。再者,公開信息不等同於內容選擇、報道量上的放任自流。在災難信息內容、量和度的把握上還是要慎重的。地震報道中,網路上有大量死難災民以及災區廢墟的圖片,電視也長時間、不間斷地播報這類災區信息,有些媒體甚至進行放大乃至曲解的報道。這些過度報道已經在不同程度上對受災群眾的心理造成了二次傷害,眾多的悲情信息也造成了其他受眾的心理壓抑。不可否認,災難新聞報道要真實,但可以換個角度,彌補災難事件本身帶來的消極影響,增加人性關懷。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在災難新聞報道中的作用傳統媒體在災難新聞報道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電視可以通過及時、真實的報道,迅速控制社會上的流言,穩定民心和社會秩序。地震報道中,電視通過一幅幅真實的畫面,一段段催人淚下的描述,使我們與災區人民零距離接觸,切實感受到他們的不幸。報紙的各種評論和深度報道,也起到了剖析災情、穩定民心的重要作用。據統計,截至5月27日19時,新華社播發了有關抗震救災的中英文文字和圖片稿件23662條。④各種雜誌更是推出了有關地震的深度專刊。網路媒體由於其即時性強、信息量巨大的特性,在災難新聞報道中發揮著先鋒的作用。除此之外,網路在深度專題方面的功能也不容小覷。如「汶川地震抗震救災專題網站」全面跟蹤震後各地抗災、傷亡情況、受災影響、地震知識、災區防疫、人間真情、網上尋親、心理救助等信息,內容豐富。移動媒體如手機在災難新聞報道中異軍突起。它們便於攜帶、受眾廣泛、能隨時隨地接觸。通過文字簡訊、彩信、手機電視等方式迅速傳達各種信息,安撫民眾,方便受眾之間進行相互交流。這些新媒體使傳受主體界限模糊,很多網民成為某些信息第一時間的發布者,通過網路的力量,形成公共事件,從而引起傳統媒體關注。如「范跑跑事件」,引發了社會對人性、道德倫理的大討論;新媒體還改變了傳統議程設置中媒體的主導地位,受眾直接參与了議程設置的過程,使得新媒體關注的焦點更加貼近民意。但並非所有民意都是理性、正確的,監管不當,很容易形成網路暴力事件。網路上魚龍混雜的真假信息,也容易造成民眾心理的不穩定和流言的興起。如廣東柑橘蛆蟲事件中,網路和手機在傳播過程中,過分放大問題柑橘的情況,有意無意地忽略了當地政府積極解決問題所做出的努力、成績,在社會上形成了較為惡劣的影響,造成了當地果農的重大損失。媒體在災難新聞報道中也承受了一定風險,有學者指出了媒體的「焦灼」狀態。很多情況下,受客觀因素的限制,媒體沒有充分掌握事實,或考慮到報道可能引起的社會反應時,會比較謹慎,這要求媒體準確拿捏其中的尺度,切實履行自己的社會職責。與此同時,國家應該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新聞法治建設,才能在關鍵時刻充分、及時地保證公民的知情權,維護國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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