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易學培圳資料》:第二講 陰陽與五行

第二講 陰陽與五行

1 陰陽

易日:一陰一陽謂之道。陰陽學說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種宇宙觀和方法論,在《易經》中得到充分的體現。《易經》八卦中的陰爻與陽爻,以陰陽二氣為中心,在千變萬化紛繁複雜的事物中概括出八種基本物質形態,並以天、地、水、火、雷、風、山、澤命名,從而創造了八卦。

陰陽的最初含義是很樸素的,表示陽光的向背,向日為陽,背日為陰,後來引申為氣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內外、運動狀態的動靜等,所以陰陽的概念,一般有兩種意義上的運用:

一) 是就個體來看,一體兩面,一個事物內部存在著對立的兩個方面,比如五行金做為一個個體,它的陰陽兩面為庚金與辛金,我們稱之為陰陽體;每個五行都是一個陰陽體。

二) 是泛指宇宙間兩種相互對立和作用的勢力或性質,是個體與個體之間的對立,比如五行金與五行木相對對立,我們稱之為陰陽對

如果陰陽體是表達一個個體內部的對立面,那麼陰陽對代表個體與個體之間的外部的對立面,或說成為陰陽對是陰陽體與陰陽體的對立。一個代表內部的對立與統一;另一個代表外部的對立與統一,兩者適用範圍不同。

陰陽體用來表示自身的狀態,要分陰陽,比如陰生陽死,陽生陰死等,為地利。主要應用於天乾的生旺死絕上,表示天干相對所在地支的自身氣數的厚薄,不衡量五行的旺衰。比如單柱為一對干支的最基本的組合,是一個陰陽體,天干為陽,地支為陰,天干相對所在地支的狀態,表示自身的氣數。

陰陽對是表示兩個陰陽體的對立,主要用來表示五行相對於天時的旺衰,五行不分陰陽,比如生於春天:木旺不論是甲木還是乙木;金衰不論是庚金還是辛金,講的是天時的旺衰。

所以陰陽體與陰陽對的區別在於,一個講自身的氣數,主內部(地利);另一個說五行旺衰,主外部(天時),各有不同的應用範圍。簡單而言,一個講地利,一個講天時。

2陰陽性質

陰陽性質是這節課的重點內容,理解與吃透陰陽性質,可以從中引伸出許多論命技法;陰陽學說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1, 陰陽對立;

2, 陰陽互根;

3, 陰陽消長;

4, 陰陽轉化

一) 陰陽對立:是指自然的萬物萬象,其內部都同時存在著相反的兩種屬性,即存在著對立的陰、陽兩個方面。

陰陽對的概念就是從陰陽對立中引伸出來的。我們常說陰陽既對立又統一,如何去理解呢?利用一組陰陽對五行就容易理解,比如金木互為陰陽對,金中的庚金與木中的甲木對立,但金中的庚金又與木中的乙木相合,就體現出金木對立又有統一的性質。

二) 陰陽互根:是事物或現象中對立著的兩個方面,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為用的聯繫。陰與陽的每個側面都以另一側面作為自已存在的前提同時存在於一個太極之中,即沒有陰,陽不能存在;沒有陽,陰也不存在。正如沒有乾,就沒有坤,沒有天,也就沒有地。《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在內,陽守之,陽在外,陰之使也。」因此陰陽是互相依存,互相為用的。有小人才有君子,沒有君子也就看不到小人;有黑道才有警察,沒有黑道也就沒有警察,其道理是一樣的。

陰陽互根的性質可以應用在不現的六親分析中,比如財星不現,可以用其對立面來表示,比如用印星或比劫來表示

三) 陰陽消長:是指事物和現象中對立著的兩個方面,是運動變化的。其運動是以彼此消長的形式進行的。由於陰陽兩個對立的矛盾,始終處在彼消此長、此進彼退的動態平衡之中,才能保持事物的正常發展變化。《繫辭》有云:「日往月則來,月往日則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成歲焉。」所謂往來就是陰陽消長,白天變黑夜,黑夜變白天,天氣由熱變冷由冷變熱。用日月、寒暑的變化的規律,反映事物發展的規律。

陰陽消長主要講陰陽旺衰,比如陰盛陽必衰,陽盛陰必衰,所以如果誰說論命不看旺衰,說明其人不懂命理,陰陽是命學的根基,陰陽消長的性質說明五行是講旺衰的。

陰陽消長的性質最主要的要點是,它講的是陰陽旺衰量的變化,記住是量的變化,後面說陰陽轉化,是陰陽旺衰質的變化,以後論從格,論反斷,就是根據旺衰的情況、量或質的變化來決定的。

四) 陰陽轉化:就是陰陽變化,它事物或現象的陰與陽兩種不同的屬性,在一定條件下向其對立面轉化。

陰陽消長講的是陰偏旺陽偏弱,或陰偏弱陽偏旺,陰陽旺衰還處於「中」的狀態,這就是日主中和分析法的理論基礎,也是其他天干中和分析的理論基礎;

而陰陽轉化講的是陰太過而陽不足,或陰不足而陽太過。陰太過陽不足則陽從陰;陽太過而陰不足則陰從陽,這就是從勢格分析法的理論基礎,也是其他天干從勢分析的理論基礎。

陰陽主要有以上這四種性質,從這四種性質中可以引伸出許多論命方法或技法來,看一個大師的論命方法或技法有沒有道理,就看其符不符合陰陽理論、陰陽性質。

3,五行

人們常說「陰陽五行」,實際上,從源頭上說,陰陽與五行並不是一家人,只是到了後來才聯姻融合為一體。至於什麼時間陰陽與五行聯合在一起呢?時至今日,都沒有得出一個定論。

什麼是五行呢?為什麼不是六行、七行或八行呢?恐怕沒有人想過。

其實五行是五組陰陽對的組合,形成一個五行循環系統,宇宙存在著許多陰陽對,不論是指事情或比較抽象的現象,都是成對存在著,對立而統一。打個比方,宇宙類比社會,社會由許多家庭組成,宇宙事物或現象由許多陰陽對組成;一個家庭由一對夫妻結合而成,陰陽對就相當於一對夫妻,我們說社會由男女組成,同理宇宙就是由陰陽二氣組成,這時的陰陽概念,就是一種總稱或概括,所以五行不是陰陽的細分,而陰陽是陰陽對的概括.不同的男女組成不同的家庭,不同的陰陽個體組成不同的陰陽對,五行循環系統是由五組陰陽對來構成,它具備這樣的特點,既存在著相生,又存在著相剋,形成一個五行輪迴循環系統,生生不息,就好比五個家庭能組成一個小的社會活動圈子,所以五行循環其實是古人建立的一種最簡單的循環系統,我們可以建立七行循環,九行循環……甚至更多行的循環,只不過行數(陰陽對)越多,越複雜,越不容易把握,而五行循環最簡便又好用。假如有一天有人建立7行循環(或更多行循環),而且這個循環具備既相生又相剋的特點,然後7行分陽陽,就有14個天干,再配合地支12個,干支組合變為84個,一樣可以運用,但肯定要複雜得多,也顛倒現實既有的理論體系。

因此,陰陽循環是許多陰陽對循環的總稱與概括,沒有具體個數,或許宇宙間存在著無數個陰陽對;

五行循環是五組陰陽對的循環,有具體的個數;六十花甲子是五行循環的細分。

具體來說,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中國古代人民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總結出世間一切事物由木、火、土、金、水來借代、類比或取象,然後這五行物質存在著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的關係,在不斷的相生相剋運動中維持著動態的平衡,這就是五行學說的基本涵義。

4,五行特性與生克

五行學說以五行的特性對事物進行歸類,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的性質及作用與五行的特性相類比後,將其分別歸屬於五行之中。按照五行學說,自然界及人體等可分別歸類如下:

凡具有寒涼、滋潤、向下、靜藏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及現象,均可歸之於「水」;

凡具有溫熱、升騰、昌茂繁盛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及現象,均可歸之於 「火」;

凡具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及現象,均可歸之於「木」;

凡具有肅殺、潛降、收斂、清潔等作用和特性的事物及現象,均可歸之於「金」;

凡具有生化、承載、受納等特性和作用的事物和現象,均可歸之於「土」。

所以五行有以下的特性

1, 金的特性:金主義。日「從革」,從者,順從,服從;革者變革、改革,故金具有能柔能剛、延展、變革、肅殺的特性。金:其性剛,其性烈。

2, 木的特性:木主仁。日「曲直」,曲者屈也,直者伸也,故木有能屈能伸之特性,木納水土之氣,可生長發育,故木又具有生髮向上修長的柔和、仁慈之性。木:其性直,其性和。

3, 水的特性:水主智。日「潤下」,潤者濕潤也,下者向下也,故水具有滋潤向下,鑽研掩藏的特性。水:其性聰,其性善。

4, 火的特性:火主禮。日「炎上」,炎者熱也,上者向上也,故火具有發熱溫暖,向上之性,火具有驅寒保溫之功,鍛煉金屬之能。火:其性急,其性恭。

5, 土的特性:土主信。日「稼穡」,播種為稼,收穫為穡,土具有載物,生化藏納之能,故土載四方,為萬物之母,具貢獻厚重之性。土:其性重,其性厚。

五行的特性多用來人的性格特點的分析上,當然還要配合五行旺衰來分析。

古人把五行相生相剋當作宇宙間的普遍規律提了出來,並認為世間萬事萬物都是按照五行相生相剋法則運動變化的。

  五行學說認為,五行之間存在著生、克、乘、侮的關係。五行的相生相剋關係可以解釋事物之間的相互聯繫,而五行的相乘相侮則可以用來表示事物之間平衡被打破後的相互影響。

1),相生即相互資生和相互助長。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2),相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約束。五行的相剋次序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剋是密不可分的,沒有生,事物就無法發生和生長;而沒有克,事物無所約束,就無法維持正常的協調關係。只有保持相生相剋的動態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發生與發展。

如果五行相生相剋太過或不及,就會破壞正常的生克關係,而出現相乘或相侮的情況3相乘——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對被克的一行克制太過。比如,木過於亢盛,而金又

能正常地剋制木時,木就會過度地克土,使土更虛,這就是木乘土。

4),相侮——即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過,使克它的一行無法制約它,反而被它所克制,所以又被稱為反克或反侮。比如,在正常情況下水克火,但當水太少或火過盛時,水不但不能克火,反而會被火燒乾,即火反克或反侮水。

按照陰陽對理論,五行循環是由五組陰陽對組成,分別為金木,木土,土水,水火,火金這五組組成。

五行生剋是陰陽對的旺衰力量對比處於「中」的狀態,所謂「中」就是陰陽對雙方偏旺或偏弱,但不會太過或不及。

五行乖侮是陰陽對的旺衰力量對比相差大,有一方太過或不及,是陰從陽或陽從陰的現象。

本節課重點:

1, 陰陽體與陰陽對的區分;

2, 陰陽性質;

3, 五行概念;

4, 五行特性與生克。

課後思考:

1, 五行是五組陰陽對,那麼應都具有陰陽的屬性,那麼五行是如何體現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陰陽轉化呢?

2, 五行細分成十天干,天干又如何體現陰陽屬性呢?

3, 十神又如何體現陰陽屬性呢?

這些問題,下節課再詳細講解與具體技法上的運用,特別是引伸出來的論命方法與技法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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