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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象與天學秘籍

天象與天學秘籍

1古代中國人既然篤信「天垂象,現吉凶」,天象被看成是「天意」的顯示,是上天對人間帝王政治優劣的表揚和批評,是對人間吉凶禍福的預言和警告。那麼很自然的,對各種天象必須認真、持續地加以觀測和記錄,只有這樣,天學家才能為帝王上窺天意,上體天心。而欲知天象奧秘,必須勤於觀天並進行記錄。第四章談到《周禮 ·春官宗伯》所載各種官職中,「占夢」之「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保章氏」之「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變動,以觀天下之遷,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以十有二歲之相觀天下之妖祥。以五雲之物辨吉凶水旱降豐荒之 象。以十有二風察天地之和,命乖別之妖祥」等等,都屬於靈台觀天的內容。從理論上說,靈台上晝夜都有專人對天象、雲氣等進行觀測,觀測的結果被記錄在稱為「靈台候簿」的檔案中。非常可惜的是,「靈台候簿」的實物,迄今尚未見有完整保存至今者。[1] 幸有教會學者方豪,1946年在當時北平的北堂圖書館讀書時,偶然於書庫中發現一個紙包,裡面「盡為斷簡殘編及零碎紙屑」,但是卻有四張表,是清朝嘉慶年間欽天監觀象台----就是今天北京建國門古觀象台----上的觀象值班記錄。雖然時代較晚,但作為古代「靈台候簿」之吉光片羽,仍然彌足珍貴。這裡移錄其第二、第三兩表如下∶[2]方豪所見第二表(相當公元1815年1月20日)嘉慶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丁卯小寒十五日觀象颱風呈 值日官 五官監候紀錄九次 路 鵬 (押) 博士紀錄 五次 常 興 (押)日出辰初初刻十三分晝三十八刻四分 班首 天文生李為松 (押)日入申正三刻二分夜五十七刻十一分 天文生張彭齡 (押)寅時 三班 寅卯辰時 黃德泉 王光裕卯時辰時西北風陰雲中見日 巳午時 於中吉 黃德溥巳時西北風陰雲中見日午時西北風陰雲中見日 未時 鮑 銓未時西北風陰雲中見日申時西北風陰雲中見日酉時 申酉戌時 孫起元 司兆年戌時昏刻西北風陰雲中見星月 昏 刻 李為松一更西北風陰雲中見星月 一 更 王光裕二更西北風陰雲中見星月 二 更 於中吉三更西北風陰雲中見星月 三 更 黃德溥四更西北風陰雲中見星月 四 更 黃德泉五更西北風陰雲中見星月 五 更 鮑 銓曉刻西北風陰雲中見星月 曉 刻 孫起元 司兆年午正用象限儀測得太陽高風雲一丈中表 北影邊長南北圓影長嘉慶十九年十二月十一日儀器交明接管訖方豪所見第三表(相當公元1816年3月5日)嘉慶二十一年二月七日丁巳驚蜇一日觀象颱風呈 值日官 五官靈台郎紀錄八次 金 城 (押) 博士紀錄 五次 那 敏 (押)日出卯正一刻五分晝四十五刻五分 班首 天文生白嵩秀 (押)日入酉初二刻十分夜五十刻十分 天文生徐治平 (押)寅時 二班卯時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日 寅卯辰時 李 鈞 孫 安辰時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日巳時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日 日生暈影蒼黃色在危宿 巳午時 李文傑 田 晨午時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日 日生暈影蒼黃色在危宿 未時 何元溥未時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日申時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日酉時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日 申酉戌時 何元渡 何樹本戌時昏刻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星月 昏 刻 白嵩秀一更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星月 一 更 孫 安二更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星月 二 更 李文傑三更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星月 三 更 田 晨四更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星 四 更 李 鈞五更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星 五 更 何元溥曉刻東北微風陰雲中見星 曉 刻 何元渡 何樹本午正用象限儀測得太陽高風雲一丈中表 北影邊長南北圓影長嘉慶二十一年二月 日儀器交明接管訖由此兩表不難看出,觀測及記錄的規章制度是頗為完備的。不同班次、不同時刻,都分別有專人負責。不過多年相因,早已成為例行公事。隨著歲月推移,積弊漸深,人員素質逐年下降,敬業精神日益淡薄,「例行公事」也就會變成「虛應故事」,這種現象早在宋朝的皇家觀象台上就已經發生了。故這些表是否真是對當時實際天象一絲不苟的觀測實錄,尚未可知。方豪所見之表,並不能代表「靈台候簿」的全部內容。這從下面一件史事中就可以推測出來∶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瞿曇悉達之子因抱怨不得參與改歷事務,遂與陳玄禮上奏,指控一行的《大衍曆》系抄襲其父所譯《九執歷》而又「其術未盡」,太子右司御率南宮說也附和這一指控。《新唐書·歷志三上》記此事結局雲∶詔侍御史李麟、太史令桓執圭,較靈台候簿,《大衍》十得七、八,《麟德》才三、四,《九執》一、二焉。乃罪說等,而是否決。唐玄宗下令用「實踐檢驗的標準」來裁決爭端。《大衍曆》、《麟德歷》都完整保存至今,它們和中國古代別的傳統曆法一樣,都以對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這七個天體運行情況的推算為主要內容。因此,能利用靈台候簿來檢驗曆法的準確性率,就意味著靈台候簿中必定定期(不一定是逐日)記錄著此七大天體的位置,而上述方豪所見的表中並無這樣的內容。所以我們可以進而推測∶方豪所見的四張表,只是靈台候簿中若干種表格之一種。2古時靈台候簿之完整實物雖尚不可見,但是靈台上的值班人員究竟要觀測、記錄哪些天象,仍然可得而言。在中國古代,靈台是帝王的通天之所,靈台上的觀天,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天文學活動,而是地地道道的星占學活動,為的是通過天象了解上天對帝王政治的評價和對人間禍福的預示。這一點我在《天學真原》中已經作過重點論證。因此,靈台觀天需要記錄哪些天象,可由中國傳統星占學運作中通常要佔哪些天象來推知。而星占學中要佔哪些天象,則可以從傳世的星占學經典著作中入手去探討。說來有點奇怪,在傳世的中國傳統星占學經典著作中,最完備、最著名的一部卻是出於印度天學家——世居長安、到他那一代已經華化了的瞿曇悉達——之手,這就是唐代開元年間編成的《開元占經》。關於這部星占學秘籍,後面還有專節討論,這裡為免旁生枝節,先從中歸納中國傳統星占學所佔之天象。這些天象可歸納為七大類:太陽類第一日食蝕列宿占(太陽運行至二十八宿中不同之宿時,所發生的日食,其星占學意義各不相同)日面狀況(包括光明、變色、無光、有雜雲氣、生齒牙、刺、暈、冠、珥、戴、抱、背、直、交、提、格、承——這些都是古人描述所見日面不同狀況的專用術語,以及另外若干種實際上不可能發生的想像或幻相,共五十餘種)月亮類第二月食蝕列宿占(與日食之「蝕列宿占」相仿)月蝕五星(此指月亮與五大行星中之某星處於同一宿時,又恰好發生月食,則依星星之不同,其星占學意義亦各異。而不是指月掩行星)月球運動狀況(運行速度、黃緯變化等)月面狀況(包括光明、變色、無光、有雜雲氣、生齒牙爪足、角、芒、刺、暈、冠、珥、戴、抱、背、晝見、當盈不盈、當朔不朔,以及想像或幻相共數十種)月犯列宿(月球接近或掩食二十八宿之不同的宿,星占意義不同)月犯中外星官(月球接近或掩食二十八宿之外的星官,也各有不同的星占學意義)月暈列宿及中外星官(與上兩則相仿,但同時月又生暈,則星占學意義又各不相同)行星類第三各行星之亮度、顏色、大小、形狀行星經過或接近星宿星官行星自身運行狀況(順、留、逆、伏,以及黃緯變化等)諸行星之相互位置恆星類第四恆星本身所呈現之亮度及顏色客星出現(新星或超新星爆發。有時亦將其它天象如彗星等誤認為客星)彗星流隕類第五彗星顏色及形狀彗星接近日、月、星宿星官數彗俱出流星隕星瑞星妖星類第六瑞星(共六種,無法準確斷定為何種天象)妖星(共有八十餘種之多,亦很難準確斷定為何種天象)大氣現象類第七雲氣(頗為虛幻,其中有許多實為大氣光象)虹風雷、霧、霾、霜、雪、雹、霰、露此七大類天象,當然未必全是靈台觀天時所必須記錄的,但是我們有足夠的證據斷定,其中的大部分是古時觀天者所必須注意並加以記錄的。這證據可以從《歷代天象記錄總集》一書中獲得。《歷代天象記錄總集》收集了二十四史、清史稿、明實錄、清實錄、「十通」、[3] 全國地方志以及其它古籍中的天象記錄,時間截至1911年。其中包括:太陽黑子:   270餘項極光: 300餘項隕石: 300餘項日食: 1600餘項月食: 1100餘項月掩行星:   200餘項新星·超新星:    100餘項彗星: 1000餘項流星雨: 400餘項流星: 4900餘項外加附錄200餘項(異常曙暮光、日月變色、雨灰、雨黑子)。如此眾多的天象記錄流傳於世,已經足以證明古代天學家確實長期觀察著這些天象。3編輯出版《歷代天象記錄總集》一書,[4] 是為了讓古代記錄服務於當代的科學研究,即我們常說的「古為今用」。但古人記錄這些天象,當然不是為此目的。有些論著習慣於拔高古人,常將現代科學的概念強按到古人頭上,即使出於善意,也是不通之舉。然則古人觀測、記錄這些天象,目的何在?答案不過八個字,曰:「仰窺天意,教化世人」而已矣!認為天人之間會相互感應,天象會成為對未來人事的先兆、成為對已發生之人事的譴責或嘉許,這是古代中國人的堅定信念,也是星占學最基本的理論根據。這一點在古代西方文明中也不例外。而星占學的發展,實際上是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古代的通天巫覡——後來演變成專職的天學家——觀察並記錄了大量天象,他們將這些記錄與大量歷史事件排比對照,儘力在其間找出「規律」——站在現代科學的立場上,我們當然不會同意其間真有這樣的規律,但古人對此堅信不移。比如,相傳武王伐紂的前後曾出現過「五星聚舍」(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聚集在二十八宿的某一宿之內)的天象,[5] 而武王伐紂導致了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改朝換代事件,於是,「五星聚舍」就被視為改朝換代的徵兆。其餘可仿此類推。這樣的「規律」積累到足夠多時,就可以構成一個星占學的理論體系;這樣的理論體系用文字記載下來,就成為傳世的星占學秘籍。後人根據這些星占學著作,從理論上說,就可以「仰窺天意」了。至於「教化世人」,也是用天象記錄與歷史事件排比之法,即編成所謂「史傳事驗」。具體做法,是將前代的天象編年記錄、軍政大事編年記錄和星占學理論三者相互附會,使得天象記錄與歷史事件在讀者面前呈現出一一對應的狀況。這種做法在《史記·天官書》中已發其端,這裡先錄數則以見一斑:秦始皇之時,十五年彗星四見,久者八十日,長或竟天。其後秦遂以兵滅六王,並中國,外攘四夷,死人如亂麻。項羽救巨鹿,枉矢西流,山東隧合從諸侯,西坑秦人,誅屠咸陽。漢之興,五星聚於東井。平城之圍,月暈參、畢七重。諸呂作亂,日蝕,晝晦。吳楚七國叛逆,彗星數丈,天狗過梁野,及兵起,遂伏屍流血其下。……史傳事驗的作用,在於以神聖上天的名義,讓人看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上天賞善罰惡,必有其時。  故古人觀天並作辛勤記錄,其要義可歸結為:編著星占秘籍以仰窺天意,編撰史傳事驗以教化世人。下面先以一小節介紹史傳事驗,再用數小結論述星占秘籍。4史傳事驗既是「天垂象,現吉凶」的具體例證,更是在政治上進行道德教化的生動教材,故在歷代官史的《天文志》和《五行志》中佔有重要地位。在《漢書·天文志》中,史傳事驗已佔到篇幅的十分之三,並且形成一種固定的表達格式:先載天象出現之年月或日期以及對天象之描述,再以「占曰……」陳述對此天象之星占學解釋或據此所作出之預言,最後舉出其時(或此天象發生前後)之歷史事件,以證明天象預兆之應驗。舉兩例如下:(建元)三年四月,有星孛於天紀,至織女。占曰:織女有女變,天紀為地震。至四年十月而地動,其後陳皇后廢。(建元)六年,熒惑守輿鬼。占曰:為火變,有喪。是歲高園有火災,竇太后崩。後世的史傳事驗,都依照《漢書·天文志》定下的模式記述。對史傳事驗的興趣,在《後漢書》中達到高潮。《後漢書·天文志》長達三卷,全部為史傳事驗,沒有任何別的內容。自王莽居攝元年至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公元6~220年),專言「其時星辰之變,表象之應,以顯天戒,明王事焉」。步這種極端做法後塵的有《魏書·天象志》,亦專記史傳事驗而不及其它。此後《晉書·天文志》、《隋書·天文志》也都有相當篇幅專述史傳事驗。後世因之,成為傳統作法(只有少數例外)。「史傳事驗」在古代實際上是一個廣泛深入人心的概念。除了上述那些專業文獻之外,它在許多與星占學有關的歷史記載中也經常可見。在中國歷史上,只要是稍微著名一點的星占學預言,幾乎都有著應驗的記載。這樣,問題就來了:難道天上星象真的能夠兆示、星占學家真的能夠預見人間未來之事?站在現代科學的立場上來看,這一問題的答案當然只能是否定的。然而,在歷史上許多著名的史傳事驗中,天象與歷史事件,確實皆真有其事,對此站在現代科學的立場上能不能解釋呢?當然能夠解釋,而且道理非常簡單:這裡最關鍵之點在於,正如我們在前面幾小節所看到的那樣,由於可占的天象非常之多,對每一天象的解釋和演繹又可以有不止一種,因此星占學預言可以非常之多。而在另一方面,歷史事件同樣也非常之多——因為在古人不成文的約定中,發生在某天象出現之前和之後三年內的歷史事件,皆可以作為該天象的事應。[6] 這樣,史傳事驗的編撰者只需在上述兩方面從容排比、選擇,就可以很容易地讓他選中的天象與他合意的歷史事件一一對應。那麼不應驗的星占預言有沒有?當然有,而且肯定多的是,但是只要將它們「濾掉」,不載入史冊,後人自然就不得而知,自然也就不去注意這一層了。類似地,與星占預言不合的歷史事件有沒有?當然也有,而且肯定也多的是,但是只要將它們「濾掉」,不編入史傳事驗,讀者見到的,自然都是神奇的應驗了。史傳事驗讓讀者看到天意可知,天命難違,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但是它的編撰者自己,當然非常清楚實際上是怎麼一回事。中國古代一直有「聖人以神道設教」的傳統,這種傳統的實質就是:掌握著權力、信息或知識的人編出成套的謊話,設法讓沒有權力、信息或知識的人去相信,或者強迫他們去相信。星占學中的史傳事驗,就是神道設教傳統中經典的範例之一。順便說一下,編撰史傳事驗的「智慧」,至今仍被許多靠欺騙公眾吃飯的人所襲用。例如,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某些打著「人體特異功能」之類旗號的招搖撞騙之徒,在他們的書中登載著大量讀者來信,這些來信異口同聲頌揚某某功、某某法如何如何好;姑不論這些來信的真假,編撰者其實只要將表示失望、表示疑問、控訴上當受騙的來信一概「濾掉」,專挑頌揚的來信登載就成了。更大的手筆,則是長期向公眾隱瞞重要的、對自己不利的事實,而只報道對自己有利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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