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是買賣,為啥嫁女兒還要幾十上百萬彩禮?

上一期,書單買手小仙女向「書米」們推薦了一款父親節好禮:《不評唱功,不聊八卦,天后王菲的這一點最讓我印象深刻》(?點擊閱讀)

這一期,書單君和大家聊一個與婚姻有關的話題。

前天,我在微博上看到了一條視頻:

視頻的旁白稱,一對小夫妻成婚當天,在男方已經拿了幾十萬彩禮的前提下,女方不僅沒有給陪嫁,新娘還要8800塊的下車錢,不給就不下車。於是新郎一氣之下,粗暴地將女方拽下車,場面一度混亂......

儘管新郎昨天發了微博,澄清事實完全不像視頻旁白所言,也沒有「下車錢」這回事,但視頻依然有著不小的傳播熱度。

我發現微博評論中,不少網友的討論焦點集中在「彩禮」問題上。

有人說,結婚就是契約,錢的事談不攏,各種事就談不攏,這婚就結不了;

還有人說,婚姻又不是買賣,彩禮就是傳統文化的糟粕。

......

此事的真相有待調查,但書單君發現,近年來因「彩禮」而引發的糾紛倒的確不少。

難道,彩禮確實是該被摒棄的陳規陋習嗎?

今天書單君和大家分享的文章,來自資深社會學愛好者、自由撰稿人大燕威王,看完她的「科普」,你會發現彩禮這事絕沒我們想的那麼簡單。

1.

前段時間,我的老客戶南姐開始為兒子的婚事操心。

操心的起點是:彩禮。

南姐是外企CEO,賺的在同行里並不算多,但比起一般家庭,經濟層次也很可以了。她準兒媳的家境不算好,農村姑娘,但架不住天生麗質,再加上考進大學一眼就瞅准了南姐的兒子天天開車上學(其實車是南姐名下的),於是乎目的性極強地把這位涉世未深的大好青年一把拿下。

當然這只是南姐的說法,她作為婆婆保不齊會對兒子自己挑選的媳婦戴有色眼鏡。不過當她講到準兒媳對彩禮不滿意時,我也覺得這妞兒確實有點過分。

南姐說,彩禮她打算拿30萬。當時準兒媳沒說什麼,只說回家問問父母意見。

後來,南姐兒子拐彎抹角地和南姐說,女朋友嫌少,能不能出50萬,畢竟她家養大她這麼個閨女不容易。

南姐在酒桌上一共向我列舉了幾條這50萬彩禮的不合理性。

其中一條就是:

「好歹也是上了大學的姑娘,怎麼結個婚就好像賣自己似的?坐地起價也不怕丟人!」

這事還有後續,一會兒再說。

當時我告訴南姐:彩禮本質上,和賣身錢也真的沒有區別,這是大實話。

2.

彩禮,名號很多,有的地方也叫「聘禮」、「納彩」。

從民間風俗上講,彩禮是男方家庭為了向女方家庭表示締結婚姻的誠意,而在財物上的贈與。

古代商周時期,禮治社會成型,凡事都開始講究個套路,結婚也不例外。套路歷朝歷代都不同,但都是以彩禮的交付,作為婚姻締結的法律依據。

那會兒沒有「領證兒」一說,婚姻有效無效全看彩禮收了沒收。

比如,男女兩家,彩禮已經交付了,但是男方悔婚。這種情況過錯在男方,女方家庭不用返還這筆錢。但如果女方悔婚,由於彩禮已收,因此悔婚無效,還是要把姑娘嫁過去,否則就必須退還彩禮。

古代大家都沒什麼錢,彩禮也比較簡單,講究點的用大雁,不講究的就整幾塊獸皮。

現當代么,花樣可就多了。

八九十年代,農村男方家庭給女方的彩禮一般是手錶、自行車、新衣服和少量的現金;城市中還會加上縫紉機、收音機(所謂的「三轉一響」);中上階層的家庭則還會有彩電、冰箱、洗衣機甚至空調。

邁入新世紀,人們結婚時,腦洞開得也就更大了:汽車、房子、iphone7……

至於現金,80年代早期中國農村流行「百里挑一」的說法——彩禮為101元,後來變成了6600元「六六大順」,再後來則有「萬里挑一」都剎不住車的架勢。

城市中就更不用說了,一線城市的姑娘,男方沒個幾十萬彩禮,除非姑娘本人樂意,那真的是不好娶。

然而無論「四大件」內容怎麼變,彩禮的性質就是「補償」:對女方家庭失去一個人口的補償。

在古代,人口很重要,多一個人就等同於多一份生產力。所以你家的人,到了我家創造生產力,從此同你家再沒有關係,並且她還能為我家實現生產力的「可持續發展」,那我不得花錢補償你嗎?否則就是顯失公平了。

即使在當代,彩禮的這個意義仍然沒有消亡。只要這種「補償」的性質依舊存在,彩禮就依舊擁有「買賣婚等價物」的性質。

當然,擁有這個性質,並不等於「婚姻就是買賣」,這是兩種意思。

3.

一說起買賣,大家就可能覺得骯髒。再結合目前中國城鄉對彩禮的各種攀比抬價,一些人恐怕就會認為彩禮是陋習。

然而我是學社會學的,社會學至少有兩個思維方式很值得我們採用:

沒有最好,只有最適;

但凡一個社會現象在發生功能,它必然既有正功能,也有負功能。

就彩禮而言,它之所以通行世間幾千年,必然有著穩固婚姻的「正功能」,否則它自然就會被社會淘汰了。

比如,在農村婚姻的締結過程中,通常是有媒人介入的。一般情況下,媒人由男方聘選。

先前有個笑話,說某媒人無論遇到啥樣的歪瓜裂棗男,都能給「推銷」出去:男方若是瘸子,就讓他騎在馬上見姑娘;男方若是嘴角有顆大痦子,就讓他側過臉,用永恆不變的45度角拍照……

總之,在媒人主導的「談判」過程中,利益的天平往往會偏向男方。因此媒人向男方介紹女方的情況,一般真實可靠,反過來就很可能是一大塊注水豬肉了。

退一萬步,即使媒人主觀上毫無偏向,但對於男方家庭情況,不可能做到百分百盡在掌握。此時,「彩禮」作為預先得到補償的「預付款」,顯然是女方家庭最明智的選擇。

男方在付出彩禮以後,如果要毀婚,他就必須得考慮「我已經花了這麼多錢,毀婚值不值」的問題,除此以外他還要思考這中間會不會有女方親屬「提刀來見」——誰敢收回彩禮,誰就是人命官司的主角。

或者再說得簡單些。

但凡常人,都有一個心理:花了大錢的才是好東西,才會珍惜。贈品再好,也很少有喧賓奪主的機會,只有被扔垃圾桶的命運。

費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有過精準生動的闡述:

「在結婚前,男女雙方及其所履行的各種責任,其重要性是,把個人的婚姻關係擴大成許多人負責的事,同時使婚姻關係從個人情感的愛好擴大為各種複雜的社會關係。這些必須履行的義務中,最受人注意的是經濟性質的相互服務和相互送禮。」

說白了就是:

女方家「拿人手軟」;男方家「送人腿短」。

腿短者,跑不快、跑不掉是也。

4.

至於彩禮的負功能,也是顯而易見的。

過高的彩禮,實在是會影響到男方家庭正常的生活。

對於普通農村家庭來說,娶媳婦花費的彩禮錢,有時相當於一個家庭幾年的收入。在男多女少的村落,花費則更多,甚至會出現一家幾個兄弟,只娶一個妻子的奇特婚姻存在。

對於城裡人,支付彩禮也並不輕鬆。就拿南姐的50萬來說,雖然這筆錢她拿得出來,但按照她的話說,也是幾年的收入,更何況還不算她給兒子買房付首付的錢——房子,是城市中的硬通貨。

在城市裡無房就結婚,在很多女方家庭看來,同裸婚無異。

一些家庭一時之間拿不出不菲的彩禮,只好靠人情東借西借,然後節衣縮食慢慢償還。

依靠虛高的彩禮維持的婚姻,等同於時刻坐在火藥桶上。男方家庭很有可能會在婚後衡量女方能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高額彩禮必須得換來男方家庭的幸福。婚後若夫妻雙方幸福度不高,甚或整日吵鬧,就難免令男方認為付出的彩禮「不值得」,於是各種口舌之爭也就無可避免。

彩禮表達的本該是情感,但它卻成了操縱婚姻的一種手段,你說怨誰?

怨「不平衡」和「不適度」。

彩禮沒什麼好譴責的,彩禮索求中的失衡和過度,才是問題的根源。

前面說過,南姐的故事還有後續。

後續,就是南姐把準兒媳叫到家裡來,語重心長地進行了一番懇談。

南姐的話說得很直白:

「錢我有,但不是這麼加的。你家把你養這麼大不容易,我也能理解。但是你不能光看城市裡的彩禮有多高,你也得知道那些拿了很多彩禮的女方家庭,給出的陪嫁有多少。據我所知,你家除了兩萬元,是沒有其他陪嫁給你的。」

話說到這裡,據說那姑娘紅了臉。

「現在,我兒子愛你,50萬不算什麼;但如果有一天,他不愛你了,這50萬就是導火索。姑娘,你自己決定吧。你要是還要50萬,我也就不說什麼了。」

她的操心最終有了結果:準兒媳家決定接受30萬彩禮,把女兒嫁過來。

5.

我們可以發現,支付和收取彩禮,如果能達成「平衡」,並且「不過度」,那麼往往不會出現什麼社會問題。

這體現在:

男方支出的彩禮,同女方帶來的嫁妝大致持平,或者稍微高出一些;

男方支付的彩禮,不能影響到男方家庭的正常生活。

在傳統社會,這兩點不難滿足,一來離婚不普遍,二來生產力不發達,人們安土重遷,某一地域內彩禮價格不怎麼變化。

然而今天就不一樣了。離婚對於很多人來說,簡直就是家常便飯,好像不離婚自己就不正常似的。婚姻的破裂,彩禮是否退還男方家,就成了法律中的爭議焦點。

再就是城鄉發展的極度不平衡,導致村裡的年輕男女紛紛進入大城市尋找自己的未來,然後,他們很驚訝地發現,他們回不去了——

人回不去,婚姻觀,更回不去。

村莊里的女性,可以通過婚姻的方式留在城鎮。女性在婚姻中比較強勢,所以農村女性在城鎮締結婚姻,不是太難的事。但農村男性則不一樣,在城鎮婚姻生態中往往處於劣勢地位,他們在城鎮中無法獲得配偶,但村裡的女性又走光了,可怎麼娶媳婦呢?

這就體現出市場里的供求關係了:賣方市場。

於是,天價的彩禮就出現了。

6.

如果我問大家,針對目前已經板結的階層流動,你們覺得最主要的跨階層上行流動方式是什麼?

答案是婚姻。

因為南姐的事,我有個朋友還問過她爹,如果她要嫁人,對方不是城裡的,他會要多少彩禮?

她爹想了想,說反正南姐那50萬不夠。她爹是經商的,其理論具有一個生意人的野蠻粗暴:

「首先,你嫁人,肯定會給你套房,城市房價根本就不用說了;其次,我要是喜歡這個女婿,就會送他一輛車;再次,戶口他當是那麼好來的?家周圍那些好學校他當是白送的?想靠談戀愛就鹹魚翻身,他以為容易?……」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的是,城市裡女方家庭在挑選男方家庭時,很多時候,彩禮是一枚「試紙」——

通常情況下,只有具有足夠經濟能力的男方,才能滿足女方家庭的需求。相應的,條件不是很好的城市男方家庭,則會降低對女方家庭階層上的需求,相應地降低彩禮數額。

在這種比較現實的「交換」中,社會階層之間實現了流動。

7.

於是,姑娘們你們結婚還要不要彩禮呢?

我個人的意見是:要不要彩禮?看你想要什麼!

理由如前述:

一個習慣之所以通行世間幾千年,必然有著穩固婚姻的「正功能」。而我們所應該做的,是如何避免或減輕它的負功能。

先前一位社會名流說過,沒有財產聯結和交換的婚姻,形同虛設。

因為人只會珍惜讓自己付出很大代價的事物。這是人性,人不能跟人性作鬥爭。

如果姑娘你選擇收取彩禮,必須得有幾點要明白:

1.彩禮的目的,必須是讓婚姻向好。如果這個彩禮收了,結果是對方家庭想殺了你,那你要不然就不要這份彩禮,要不然就該考慮換一家嫁;

2.凡事適度,彩禮必須貼合對方家庭的實際經濟情況。彩禮在中國現實社會環境中,是一項可以理解的風俗習慣,不喜歡提彩禮,一聽彩禮(前提是數目合理)就說女方家現實的男方家庭,不要嫁。但覺得自己身價高昂,大開虎口,恨不得要把男方家庭啃下去一半的妞兒……我勸你也別嫁人,嫁了,婚也早晚得離。

3.平衡,有來有往。

當然,我也並不懷疑世上的確存在不需要彩禮也能和和美美的婚姻,如果你遇到,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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