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遠:美國的種族歧視及其表現形式
美國是一個多種族構成的多元化國家。雖然美國一貫標榜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平等、法律公平,但是,凡是到過美國的人,都會或多或少地感受到美國少數民族仍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歧視。經濟上不能同工同酬,政治上待遇不平。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一、種族隔離和種族偏見
多民族、多膚色是美洲大陸所有國家的共同特點、白人經濟和社會地位普遍比較高也是這些國家共同的特點。但是,種族隔閡加種族隔離卻是美國的「專利」。暫且不去評論其他拉丁美洲國家,同樣位於北美大陸並具有相似文化背景的加拿大,雖然也有某種程度的種族隔閡,但這種隔閡更多是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衝突,並非純種族因素或皮膚顏色在作怪。
美國的種族隔離一方面來自民間的情緒,一方面來自政府的政策。在19世紀中期以後,隨著黑人的人權和公民權在法律上得到肯定,白人至上主義者又企圖從理論上和法制上繼續維持白人的特權地位。在理論上,他們提出,黑人雖然是人,但從生理上和智能上低於白人,因此對他們要有不同的待遇。在法律上,他們則提出,儘管美國法律規定人人平等,但沒有規定白人和黑人可以在一起,平起平坐,共同享受公共設施,或從事相同的工作。於是,美國內戰後,政府司法機關和議會立法機構協同提出了黑人與白人「平權平等但是分隔」的口號和政策。1883年,美國最高法院宣布,1875年的有關取消種族歧視的「公民權利」 法令為違反憲法。1896年最高法院又宣布了含有明顯歧視的條文的法案。該法案的有關條文規定,所有的火車應備有同等規格設備的黑人車廂和白人車廂。黑人、白人不可混坐在一個車廂里,應該絕對隔離。這一系列前後矛盾、不倫不類的法律大大助長了種族主義者的囂張氣焰,加劇了種族迫害。僅在1883~1900年間,白人就以受到黑人侮辱、企圖打破隔離為由,弔死了黑人達 3011名之多。種族隔離法令不僅適用於火車和一切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而且推廣到所有公共場所。在諸如體育場、劇場、電影院和其他公共娛樂場所也施行了種族隔離措施。到後來,連理髮店、學校、醫院、美容店也黑白分離,井水不犯河水。
目前美國的電視仍然是美國觀眾最多的媒體,看電視是美國絕大多數人的日常娛樂。從各個民族和種族在電視上出現的頻率也可以看出美國大部分白人對少數民族的態度。以1998年為例,在美國四大電視廣播網各種節目中這一年共出現了43670名角色。伊斯班尼克人雖佔美國總人口的1/10 強,卻僅占其中3.5%的角色,黑人角色從前一年的14%降到13%,亞洲角色少到只有1.9%,況且都是配角或者跑龍套的。印第安人更慘,僅佔全部角色的0.3%。據1997年的統計,在全年美國所有的電視節目中只有0.2%的亞裔男主角出現;0.5%的亞裔女演員扮演主角。可見美國的所謂公眾形象仍然是白人,少數民族只是點綴品。為了促進美國主流媒體正確報道少數民族的問題和正確對待少數民族文化,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新聞記者於2000年會聚一堂,在西雅圖舉行了聯合會議。會議的宗旨是,團結起來對付種族歧視和對少數民族的歪曲報道和詆毀。
在許多白人居大多數的學區就讀的少數民族孩子,上學不但是對孩子的挑戰,而且也是對其父母的挑戰。不少有色人種的孩子在這些學校讀書,由於白人至上的氣氛,使他們形成了一種很強的自卑感。我在亞特蘭大市拜訪過一位棄學經商而發財致富的中年華人。小孩的媽媽告訴我,有一次孩子問她:「為什麼我沒生在白人家裡?」 這是多麼叫人傷心的話呀!孩子畢竟是孩子。這種潛移默化的白人至上思想是社會、學校和環境造成的,孩童沒有罪過。筆者在明尼阿波利斯城有位華人技術員朋友,此人有孩子一男一女,都生在中國大陸。女兒羨慕自己同班的金髮碧眼同學,因為她們的追隨者,仰慕者多。而她自己僅有越南來的男同學追隨她,使她非常不痛快。但是他的兒子年齡大一些,對這種歧視不賣賬。有個白人孩子經常當眾侮辱他,一次他約那孩子到野外決鬥,並把全班女孩子請來觀戰。他把白人孩子打了個鼻青臉腫,使他在女孩子面前大出其丑。從此,他便成了班裡的明星。
在居住上,種族歧視也經常發生。在歷史上,美國人往往依種族或民族劃分居住區,一般人們不混雜居住。但是,隨著文化的多元化:生活現代化及交通的發展,各民族和種族雜居的現象已很難避免。20世紀 80年代以前,白人房東普遍有排擠少數民族的傾向,特別是歧視黑人、東南亞人和伊斯班尼克人,一般不願租房給他們住。到今天,這種現象還延伸到各個民族和種族之間。亞洲房東不租房給黑人和伊斯班尼克人,伊斯班尼克房東拒絕黑人房客,黑人房東則歧視伊斯班尼克顧客。亞洲人一般也很少有人自找麻煩跑到黑人區或拉丁區去住。亞洲人還很少能夠進人白人的司法領域。2000年7月,當一位在美國土生土長的華裔女律師出庭為一位華人辯護時,一個白人當事人指著她的鼻尖教訓她說:「還不滾回你們亞洲去!」 這位女律師則冷靜地回敬這個種族主義者道:「嚯,你原來是個白鄉巴佬呀!」 由此可以看到種族主義在美國有多麼頑固和普遍。
在美國許多大城市的一些娛樂場所、夜總會和舞廳,也常有排斥有色人種的事件發生。這些場所以各種借口,如衣冠不整、未穿皮鞋、客滿等理由,來阻止有色人種入場。而其真實的理由乃是他們皮膚的顏色與大多數顧客不一致。有時甚至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律師和大學教授也不能避免這樣的不平等待遇。據美國舊金山的地方報紙報道,有位穿著體面的華裔女律師要進入一家夜總會卻遭到拒絕。這種情況不能不使人想起在20世紀明年代以前,上海灘的公園門口掛著的「華人與狗不得人內」 的牌子。還有一位華人教授,一次在一個酒吧打瞌睡,被酒吧的看門人踢了出去。美國的種族歧視連在政府機構和立法機構擔任要職的少數民族也不放過。美國國會的第一位華裔眾議員吳振偉,2002年去美國能源部辦公事。警衛不讓進門,懷疑他不是美國公民。在出示議員證後,還是不讓進。與此同時,他的兩位助手卻順利進去了,因為他們是白人。2000年,美國能源部有多名亞裔職員被迫離職。同年,當美國總統小布希任命華裔鄺傑靈為美國陸軍部第二號官職陸軍次長時,進到了華府司法檢察院的強烈反對,理由仍然是懷疑他對政府的忠誠。
筆者在美國也有許多受到種族歧視的痛苦經歷。筆者在明尼蘇達大學讀研究生時,有一次在大雪中沿自行車道騎車趕路,被一輛從背後駛來的汽車撞倒,自行車被撞壞,人也受了輕傷。駕駛汽車的一位美國白人小青年,趕快停下車,但是,當他打車窗看到我是個外國人時,就對筆者喊了一聲:「哼,又是一個非法移民!」然後猛然加速,揚長而去。雖然我向大學的律師報了案,但無法找到肇事者,也只能認倒霉。
美國的非白人移民,以及一部分地區的黑人,在住房、租房、貸款、購房、買地時往往會受到種種刁難。美國幾乎所有的大城市者都被分成「好區」和「壞區」。前者多為中產階級和富人區,後者則為廣大低收入的黑人及少數民族的聚居地。有色人種到白人區找房經常會被房主以種種借口予以拒絕。美國最常見的貸款是蓋房或購屋貸款,但銀行總會以各種理由把少數民族的新移民拒之門外,或僅給予象徵性的貸款。理由不外乎是他們「信用」 不夠。新移民大部分在美國沒有多少財產,也沒有親屬為他們提供財產保證,自然無法得到足夠的信用。許多亞洲人,特別是華人、日本人、韓國人多採用親戚、好友資助的辦法來購置財產。由於沒有法律保障,如果任何一方不夠誠實,另一方就會受騙而遭受損失。美國至今沒有一套相應措施,以幫助新移民購房。從客觀上講,這也是一種歧視。
筆者在北卡羅來納州蓋房子的經歷也是美國種族歧視的最好見證。筆者大半輩子東奔西顛,到處流浪,四海為家,從未有過一處自己的住房。好容易用積攢的一點工資在大學附近買了一小塊地,準備蓋一個小房,卻受到兩三個白人至上主義者鄰居千方百計的干涉和阻撓,我與他們艱苦鬥爭了三年半房子才蓋成。其主要原因是他們不願一個黃種怪物今後將出入於過去只有他們白人才能自由出人的地區。於是,他們組織起來,上書地方政府,想方設法破壞我在這裡蓋房。他們勾結地方政府的律師,從政府內部施加壓力。該律師是個極端的白人至上主義者,他們官民一氣,到地方政府和地方法院去告發我在林中蓋房,破壞了地方的風景;又說我要蓋的房子離他們房子近了,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說我打地基時,砍了兩棵樹造成了水土流失,停車場墊土,又影響了周圍的植被。他們還阻止市政府的工程隊鋪設管道通過他們的領地,他們跑到賣給我地的房地產公司那裡要他們勸我用低價把房子轉賣給他們,他們通過學校里和我同種族的教授勸我搬到市外去,他們夜間有計劃有組織地搗毀我的工程臨時廁所,他們趁我出差破壞我的下水道,他們對我僱傭的工人進行輪番攻勢叫他們不要給筆者幹活;他們乘筆者和建築工人去吃午飯的間隙偷盜房屋的設計藍圖。但我通過警察和市政府官員告訴他們,我這個房子是蓋定了。如果我這輩子蓋不成,我的兒子接著蓋;我的兒子蓋不成,還有我的孫子。子子孫孫蓋下去,不管花多少錢,遇到多少阻力,非蓋成不可。筆者還給美國聯邦政府的下設機構「民主和人權大同盟」 發函,告發地方政府某些官員同種族主義者勾結,迫害少數民族,剝奪筆者居住權的行徑。現在,經過三年來在法庭、政府和社區的鬥爭,花了大大超過預算的錢,房子終於建立起來了。此後,這個區又搬來了兩個黑人,一個是教授,另一個是工人,從而迎來了與種族主義的鬥爭初步勝利。
六、現代型歧視
美國式的種族主義來自一種種族或民族至上主義。這種思想在許多白人特別是男性白人和德國移民及其後裔中根深蒂固。他們可以在表面上對其他種族的人表現尊重和禮貌,這在美國是一種職業道德和所謂政治準繩,但在內心深處,他們對有色人種仍是懷有歧視,不過一般不公開表現罷了。但在與他們的利益相衝突時,在職業競爭中,或在娛樂場和其他非工作場合,以及在婚姻中,這種歧視就會突出的表現出來。
例如在通婚方面,雖然當今已有越來越多的白人與外族通婚,但白人青年同有色人種結婚仍受到的家庭阻力和社會壓力在現今美國還是很大。筆者有一位學西班牙語的白人女大學生。她在逛商店時結識了一個墨西哥小夥子。小夥子很帥,出身於墨西哥中上層家庭,受過良好教育,並在一家公司做軟體設計工作。我的這位學生出身貧寒,是個農家女,但是她的家長卻無論如何也不接受這個外來的有色人。她只好同小夥子一同私奔。由於小夥子是天主教徒,他們必須到教堂履行結婚手續,辦理結婚又必須有見證人,他們就只好在教堂門口隨便叫了兩個不相識的人出面當證人,辦了結婚手續。他們的婚姻一直到生下第一個孩子才得到女方家長的承認。筆者在美國讀研究院時,也有一位同班美國白人女同學愛上了一個薩爾瓦多非法逃到美國的難民青年,此人是個手工業者,不要說沒有學歷,連合法的身份都沒有。我的這位同學出身於中產階級家庭,是家中的獨生女,性格頑強並十分固執,而且是位極端理想主義者。她為了幫助這位中美洲難民,決定同她多年的男朋友,一個馬上就要拿到生物學博士的白人研究生分手,而與薩爾瓦多人結婚。結婚那天,她的家人無一參加,結果是我和另一位同班女同學為他們當了證婚人。由此可見,美國在近30多年來種族融合的積極進程中,種族歧視和分隔的社會力量仍不可等閑視之。
此外,據美國社會學家在20世紀中葉的統計和調查,在美國出生的白人極少有人真正認為黑人同白人可以在社會上完全平等。不少西部的白人認為,如果不加以限制,東方人總有一天會把白人趕出太平洋沿岸各州;如果不對移民加以限制,美國白人的飯碗很快就保不住了;華人是天生的東亞病夫;猶太人是最沒良心最無恥的民族。只有北歐來的白人才最健康、最聰敏、最有獻身精神。因此,白人在內心深處看不起其他民族和種族。當然,各個少數民族之間,也有相互不信任、相互看不起、相互歧視、相互排擠、相互競爭的傾向。
應該說,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種族歧視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別是在立法方面。不管是在聯邦政府一級還是在州政府一級,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令和法律以杜絕種族歧視。當今的美國種族歧視已不再是機構性的、法律性的和結構性的,而是社會、心理和人際關係性的。可以說,後者比前者更加隱蔽、更加間接、更加非語言化。難怪聯合國的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多次敦促美國政府和國會應採取措施,以懲罰任何形式種族歧視的行為。根據該委員會的一項報告,美國同不少第三世界國家一樣,種族歧視仍然非常嚴重。美國警察對黑人、伊斯班尼克人和其他少數民族施行暴力非常普遍,美國南部判處和執行死刑也同種族有關係。而筆者在美國的一些白人朋友,經常否認種族主義的存在。筆者常常告訴他們,在許多情況下,這種歧視只可感覺,很難言述。可以說是「有苦道不出」。
(摘自《多元化的現代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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