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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減刑假釋 遏制「高牆腐敗」

規範減刑假釋 遏制「高牆腐敗」
2014.3.22人民法院報
吳學安

中央政法委制定出台《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的重要措施。對於進一步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對於防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中的司法腐敗,加強隊伍建設,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產生極其重大的影響。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主要指保外就醫),立法本意是以改造的目的設計的人性化條款,原本是激勵入獄者「重新做人」,對落實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激勵罪犯改過自新,具有積極意義。但由於缺乏足夠的監督,它們很大程度上卻異化為刑罰執行腐敗的「後門」,一些有權有勢的人犯案被判重刑後,通過施展影響非法獲得假釋或減刑,有的罪犯以權、花錢「贖身」,不僅損害法律權威,也關係到民眾對社會公正的信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不久前緊急叫停了135件減刑假釋案件。此後不久,中央政法委出台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指導意見,要求在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框架內,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主要指保外就醫)充分體現從嚴精神,從嚴規定實體條件,從嚴規範程序,從重追究違法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律、紀律責任。

從目前來看,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主要暴露在三個方面:一是突出表現在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類罪犯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上。這三類罪犯普遍經濟條件較好,社會關係眾多,採取各種方法獲取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的條件和渠道,相對更多、更容易。二是假立功成為罪犯違法獲取減刑假釋的「捷徑」。突出表現為一些罪犯及其親友為了使罪犯獲取減刑假釋,通過各種不正當手段獲取立功線索,然後向司法機關揭發或者提供。三是刑罰變更執行的程序機制有待完善。辦理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案件主要涉及監獄、看守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目前監獄等執行機關的執法權力較大,計分考核制度不盡合理,基本主導著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案件的辦理。法院缺少專門的減刑、假釋案件審判庭,對成批提請的減刑、假釋案件只能進行批量化辦理和形式性審查。

刑罰執行出現腐敗,既由於制度設計上的漏洞,也因為權力運行中缺乏監督。發生在高牆內的種種腐敗行為,由於比較隱蔽,監管不易。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中暴露出的罪犯「花錢贖身」、逍遙獄外,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權錢交易等現象,引起了社會輿論的關注和對司法公正的質疑,嚴重損害了法律權威和執法司法公信力。此次中央政法委出台的指導意見規定,對擬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要提前公示,司法文書一律上網公開;職務罪犯等三類罪犯因重大立功提請減刑、假釋的案件等,一律開庭審理;對執法辦案、重點環節實行網上錄入、「全程留痕」……一系列明確規定,無疑有助於刺穿羈押場所內的腐敗陰影。

「刑罰知其所加,則邪惡知其所畏。」儘管司法腐敗就其發生的特點來說,同其他系統的官員腐敗並無什麼差別。但司法腐敗比其他官員腐敗更招人痛恨,因為司法守護的是這個社會的底線,司法本應是腐敗的死敵,它的任何失守都會對人心造成更大打擊。中央政法委此次出台指導意見,就是為了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徇私舞弊、權錢交易等腐敗行為,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一方面,要進一步強化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律監督。從完善程序規定要求,細化監督標準,規範監督程序,健全監督手段入手,對三類罪犯是否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法定條件,是否嚴格按照法定程序提請、辦理等進行同步監督。另一方面,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後的執法司法人員職務犯罪。進一步強化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各個環節的責任,從嚴懲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中的腐敗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杜絕高牆內的暗箱操作,避免使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成為有罪貪官、富商的「特權通道」,公開透明和讓人民監督才是最好的「良藥」。針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刑罰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中央政法委指導意見從嚴格控制三類罪犯減刑假釋條件和時間幅度,到嚴厲處罰出具虛假證明材料行為,從三個「一律」到廳級以上貪官減刑向中央政法機關報備,都作出了細緻而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最高人民法院明確要求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一律上網向社會公示,包括罪犯原犯罪主要事實及刑期、提請減刑、假釋的理由依據、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理由依據等。凡是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類罪犯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一律公開開庭審理,真正起到查明事實、分清真偽的作用,堅決防止庭審搞形式、走過場。現在最重要的是,這些意見不僅要落實到實際行動中,更關鍵的是要夯實刑罰執行過程中的監督機制,尤其是要對強化刑罰執行的監督予以制度性落實,確保刑罰變更執行不走樣,確保刑罰的懲罰、震懾、改造、預防等功能得到切實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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