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研究】銀行卡收單行業的困局、根源及治理
2010年頒布實施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以下簡稱「2號令」),規範了包括銀行卡收單、互聯網支付以及多用途預付卡在內的新興支付領域,是我國支付行業的里程碑式文件,標誌著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行業自此走上了准入許可、合規監管的發展道路。
但必須承認的一個現實是,近年來的支付行業並非風平浪靜,特別是銀行卡收單市場,秩序混亂,矛盾突出。2015年6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於加強銀行卡收單業務外包管理的通知》(銀髮〔2015〕199號),重點整治問題頻發的收單外包領域。當然,收單行業的困局遠遠不止外包業務一個方面,整頓市場秩序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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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號令」頒布之前的銀行卡收單市場
2002年3月中國銀聯的成立,標誌著我國自主銀行卡聯合組織的誕生。自此之後的近十年時間,是我國銀行卡收單行業高速成長的黃金時期,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商業銀行對收單業務熱情不高。在中國銀聯成立之前,部分商業銀行已經通過與境外銀行卡組織聯通,局部開展了本外幣收單業務。但由於不能實現全國性的聯網通用,覆蓋人群較少,影響有限。
2002年底,從事全國性銀行卡收單專業化服務的銀聯商務有限公司成立。與此同時,在各地監管機構的支持下,出現了以省或地級市為單位的區域性收單機構,大力發展地區性收單業務。在此背景下,商業銀行出於各種考慮,對收單業務熱情不高,投入較小,甚至一度放棄人民幣收單業務,出現了早期銀行商戶主動向銀聯商務或區域性收單機構批量遷移的現象。
收單行業存在地區壟斷,刷卡手續費高。在此階段的收單主體是非銀行收單機構,主要包括區域性收單機構和銀聯商務等全國性收單機構。但除了在一些中心城市,銀聯商務並不直接參与區域性收單市場的競爭,區域性收單機構也不存在擴張至全國的企圖,存在互相「禮讓」的情形。這種實質性的地區壟斷,直接導致刷卡手續費過高。以當時的一類行業餐飲珠寶類為例,部分地區的刷卡手續費一度高達2.5%—3%,引發了多起高費率行業集體拒卡事件。
銀聯制定規則,維護收單市場秩序整體可控。除《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的批複》(銀復〔2003〕126號)中所規定的「721」基礎計費分潤規則之外,中國銀聯作為當時唯一的境內銀行卡組織,制定的銀聯業務規則成為了事實上的銀行卡收單行業通行規則。中國銀聯憑藉其地位,推廣了一整套與國際高度接軌的交易規則和運作流程,並通過建立差錯服務平台、商戶註冊平台、風險監測預警平台等管理系統,較好地維護了銀行卡收單市場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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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銀行卡收單行業的困局
隨著「2號令」的頒布實施,大部分區域性收單機構無法達到支付行業的准入門檻而退出歷史舞台。截至2015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共發放《支付業務許可證》270張;其中,具備銀行卡收單資格的62張,包括全國性收單牌照43家,地區性收單牌照19家。而與此同時,各大商業銀行也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逐漸發現了銀行卡收單業務的價值所在,逐步恢復開展本外幣收單業務。收單市場形成了收單銀行和大型收單機構並存的格局,之前的區域壟斷蕩然無存,隨之而來的問題也十分突出。
計費規則名存實亡。首當其衝的是沿用近十年的「721」計費分潤規則。迫於市場無序競爭和降低流通費用的雙重壓力,這項制定於2003年的基礎規則被廢止。但是,經多方徵求意見,幾易其稿,被寄予厚望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優化和調整銀行卡刷卡手續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66號)實施以來,效果並不明顯。事實上,新的計費分潤規則只不過是2003年規則的簡化版,制度設計原理沒有根本變化。單純以簡化行業分類、降低收單費用的調整手段,造成了新一輪的收單銀行補貼,收單機構套碼,無法起到有效遏制違規、整頓市場行為的目的。
外包「二清」屢禁不止。銀行卡收單是典型的「勞動密集型」行業,需要依靠大量的市場營銷人員和運行維護人員支撐。部分收單銀行和收單機構從人力成本的角度出發,願意將POS機布放、維修等收單輔助業務由其他單位承攬,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收單外包服務機構。但是,外包機構出於利益驅動,願意承接更多的收單核心業務,迎合了部分收單機構以最低成本覆蓋地級市以下的「收單盲區」的需要。由於外包機構沒有收單資質,僅憑一紙外包協議根本無法對其制約,出現了以外包機構名義簽訂入網協議甚至代為從事資金清算的「二清」行為,發生了多起商戶資金遲遲不能清算、被外包機構捲款潛逃的案件。
出現套現、切機等違法行為。由於收單市場的激烈競爭,部分收單機構對風險控制幾乎放到了最低限度,大量布放本該嚴格控制的移動POS和低費率POS,實際上助長了信用卡套現的違法行為。部分地區一度還出現了「切機」行為。所謂切機,是在其他收單機構的POS機上重新安裝本收單機構的POS程序,以達到搶佔商戶搶佔市場的目的。這是一種事實上侵害原收單機構財產權的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原已脆弱的收單市場秩序。
線上收單侵入線下實體。銀行卡收單是依託實體商戶提供資金收付服務的傳統支付業務;而互聯網支付服務,則是依託網路商城而蓬勃興起。所以,在收單業內更願意稱這種網路支付服務為「線上收單」。但隨著手機APP的普及和掃碼支付等技術的興起,線上收單不可阻擋地侵入傳統的實體收單領域。自此,收單市場迎來了更為強大的競爭對手,進一步加劇了行業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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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卡收單行業困局的原因解析
收單行業盈利模式走向絕境。盈利模式,是企業運行發展的基本框架,是企業尋求利潤來源、設計運營架構的系統方法。收單行業本質上是單一利潤來源的盈利模式,依靠政策紅利(政府定價)來獲得營業利潤。一旦該盈利模式被打破,收單業務將面臨無利可圖的絕境。
對收單銀行而言,收單業務並非核心利潤點,更多的是用於提供金融服務,維繫客戶關係,收單成本完全可以通過其他利潤來源覆蓋。但對於收單機構而言,一旦無法獲得足額的手續費分潤,就會對其持續經營產生極其嚴重的負面影響。無論何種規模的收單機構都不得不發掘新的利潤點,如承接收單銀行的外包業務、出售POS機具。當然,這些新的利潤點尚在合法的經營範圍之內,不合法的甚至會出現侵佔、挪用商戶清算資金等行為。
監管規則存在競爭。監管競爭是導致收單市場秩序困局的重要原因。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實際上是「2號令」的配套細則,法律層級僅為規範性文件,其主要規範對象是收單機構。雖然其中也部分規範了收單銀行的業務行為,但沒有很強的約束力。收單銀行主要按照《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1年第2號)開展收單業務,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管。
這直接造成了同一行業的不同主體分別對應兩部監管規則。雖然這兩部規則在內容上並無明顯衝突,但是,由於監管主體本身的差異,勢必在銀行卡收單市場中並行兩套不同的監管標準,導致收單銀行和收單機構實際上背負著不同的監管壓力從事收單業務,平等競爭無從談起。
支付創新速度超過想像。當支付寶還是淘寶商城的專門支付工具的時候,似乎沒有人意識到支付寶會在支付行業乃至整個金融行業起到顛覆性的作用。無論是有人抨擊支付寶的商業模式抄襲PayPal,還是小額支付的政策定位和金額限制,但都無法否認的是,支付寶成功帶動了互聯網支付行業的發展,敲開了互聯網金融的大門。
互聯網支付的創新速度遠遠超出了傳統支付行業參與者和監管者的想像。當掃碼支付的「野蠻人」站在門口時,收單機構,甚至收單銀行,都只能寄希望於監管政策的緊急干預。但是在降低流通成本和「互聯網+」的政策環境和輿論支持下,支付創新只會被繼續肯定和鼓勵。傳統的收單行業已然無法承受市場份額的再次分割,行業重新洗牌已是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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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行業困局的治理建議
對收單定價機制實施徹底改革。當前,銀行卡收單業務的計費分潤,採用罕見的「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定價模式,僅有收單分潤一塊在正負10%的空間內浮動。但是,互聯網支付機構線上收單卻採用市場調節價,並通過靈活的定價機制輕而易舉地搶佔線下市場。
平心而論,採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模式,仍然有保護線下收單市場的意圖。但新的定價模式運行兩年多以來,已基本背離了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無論是「借貸分離」還是「行業分類」的管制,都顯得那麼不合時宜。在市場經濟下,對價格的管制只能限制在少數特定行業;市場化程度極高的支付行業,放開價格管制、採用市場化定價是必然趨勢。
淘汰不合格的收單機構。經過近幾年的市場競爭,已有部分經營不善的收單機構瀕臨破產,卻將《支付業務許可證》當作其最後一道「免死金牌」,成為典型的「殭屍企業」,拖累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要破解收單行業困局,就必須尊重優勝劣汰的基本法則,不能縱容不合格的收單機構繼續經營。對於無法持續經營或嚴重違法違規的收單機構,應當充分尊重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依法依規實施退出。
監管機構也不能背負道義責任,不能因為獲得支付牌照,就認為獲得了信譽背書。就像前幾年慘烈搏殺之後淘汰七成以上市場參與者的團購行業,收單市場同樣只有經過大浪淘沙式的篩選和淘汰,才能開創全新的行業格局。
加快銀行卡清算市場開放步伐。201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銀行卡機構清算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是貫徹國務院關於開放銀行卡清算市場准入決定的實質性舉措。這意味著長期以來為人所詬病的銀聯一家獨大的局面將被打破,無論是境外卡組織還是互聯網支付機構,只要符合國家規定,均可以參與銀行卡清算市場。
銀行卡收單的核心要義在於聯網通用和跨行清算。一個包容開放的銀行卡清算市場,有助於建立起清算組織規則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新型收單行業管理格局,有助於人民幣收單業務的國際化發展,是我國收單行業轉型升級的歷史機遇。
重塑監管目標,做好頂層設計。支付的本質是資金的收付;支付行業生存和發展的根基必然是資金的安全。只要在資金安全和法律法規的框架內,支付行業的創新和競爭就值得肯定。政府監管應當摒棄過去對微觀經營行為的過度干預,重新確立以資金安全為核心的監管目標。
賬戶,是支付活動的起點和終點,除現金以外的任何資金都是以賬戶的形式而存在的。確保賬戶安全,就是確保資金安全。互聯網金融時代的賬戶管理,已經不能拘泥於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狹隘概念,也無需用「消費賬戶」、「綜合賬戶」等名詞刻意迴避。賬戶形態多元化已是大勢所趨,監管者亟需建立起一套涵蓋各種金融業態的賬戶管理體系,打破銀行對賬戶的壟斷,將所有形態的本外幣賬戶納入統一監管,做好賬戶體系的頂層設計,牢牢守住資金安全的底線。
作者供職於中國人民銀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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