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缺乏本土化創新是中國「山寨綜藝」文化主因

中國現在還沒有開發原創的視野,以及有效的轉換能力,缺乏把模式點提煉出來,進行本土化轉化的能力。——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新聞系副教授吳暢暢

中國因「薩德」事件採取「限韓」措施,與此同時中國電視綜藝產業卻大規模借鑒韓國節目,引發韓國國會立法反擊,準備強力捍衛韓國文化知識產權。

這項劍指中國的立法行動被業內人士視為對中國「山寨綜藝」的公開羞辱,卻意外獲得中國輿論支持,甚至引起一輪對國產綜藝如何打破「拿來主義」的討論。

韓國國會上星期通過《文化內容產業振興法》和《音樂產業振興法》修正法案,為韓國外交部等政府部門提供法律依據,應對韓國文化產品被非法抄襲的問題。據《參考消息》《三聯生活周刊》等引述韓媒報道,法案今年7月30日開始實施,未來韓國綜藝節目遇到抄襲侵權問題,可提升到韓國政府層面處理。

提出修正法案的韓國議員在提案中,特別點名未購買版權就「拿來」的中國綜藝節目,僅在去年就有七檔。

其中例子包括:《中國有嘻哈》被質疑抄襲韓國節目「Show Me The Money」;《嚮往的生活》被指與韓國的《三時三餐》雷同,連宣傳海報設計都如出一轍;以及邀明星開餐廳的真人秀節目《中餐廳》,涉嫌抄襲韓國節目《尹食堂》。

就在這兩項修正法案通過前,上個月開始熱播的中國綜藝節目《偶像練習生》也陷入「抄襲門」。這檔選秀節目因與韓國節目「Produce101」高度相似,讓一些觀眾誤以為向韓國購買了版權。韓國製作公司Mnet發聲明澄清並未參與制作,並指節目侵權。

中國綜藝節目吹「韓風」並非這一兩年的事。湖南衛視在2012年購買韓國版權引入《我是歌手》,在中國一炮而紅;之後浙江衛視和湖南衛視又分別購買《奔跑吧兄弟》和《爸爸去哪兒》等節目的版權,屢創收視佳績。

有分析認為,中韓關係因「薩德」問題急劇下滑,導致一些地方衛視無法通過正當渠道購買版權,侵權抄襲之風愈演愈烈。但受訪的學者指出,中國缺乏本土化創新,才是抄襲風盛行的主因。

華東師範大學傳播學院新聞系副教授吳暢暢向《聯合早報》指出,中國大量綜藝節目,包括大紅大紫的現象級節目,幾乎都是對海外綜藝節目模式的照搬;節目模式相互借鑒思維並非不妥,但缺乏本土化的創新卻讓中國綜藝節目受嚴重詬病。

他舉例,韓國一些節目也借鑒日本和歐美模式,例如「Produce101」製作人就是從日本女團AKB48的選拔賽中找到靈感,但成功結合了韓國本土的練習生公司制度。

在資本大量投入的作用下,中國的綜藝節目產業近年飛速發展,各大衛視和網路平台推出的節目檔數、收視率、冠名費都上升,但吳暢暢認為:「中國現在還沒有開發原創的視野,以及有效的轉換能力,缺乏把模式點提煉出來,進行本土化轉化的能力。」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陳昌鳳也認同,中國的電視綜藝節目存在大量的模仿甚至抄襲行為,當中原因包括流行文化的本質因素、商業化運作的結果,以及中國在此領域創新能力不足。

她指出,原創是文化個性的應有之義,自信的文化必須有自己的原創,而這需要一定的根基和土壤,包括開放的思考環境、穩定的經濟投入、社會的認同、文化的傳承等。

輿論力挺韓國整治行為 反映中國人文化焦慮感

韓國國會這次表態整治中國「山寨綜藝」,得到中國網民和輿論力挺,華東師範大學國際漢語(文化)學院朱康博士認為,這再次反映出在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很多中國人都存在文化焦慮感,因為「經濟上帶來的驕傲感,並沒有在文化上得到驗證,看不到自我表達和自我確證」。

但他也認為,不能否認中國綜藝節目的製作能力近年確實獲得了提升,除了創意本身,中國綜藝節目的內容、製作也是吸引觀眾的因素,「像《我是歌手》這檔節目,創意層面引起的興趣,已經遠遠低於我們對歌手唱功本身的關心」。

(記者是《聯合早報》上海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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