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為他人守規矩

2014-03-31 23:51 

美國舊金山的同事利用公幹間隙,驅車帶我們參觀漁人碼頭。到了目的地,他示意我們先下,說自己需要找地方停車。我們很納悶:街道兩邊,明明稀稀拉拉停了幾輛車。

「那幾輛車是殘障人士開的。接規定,他們可以停,我們不可以。」同事解釋。我們上前一看,果不其然。人家車上的後視鏡上,掛著個紙牌,上面寫著「殘障人士」的字樣。

我們半真半假地跟同事說笑:「早知道你也帶個『殘障人士』的牌牌掛上,魚目混珠,方便。」

「不可以。一旦警察發現,我會被罰款的。如果大家都這樣想、這麼做,真正有需要的人享受不了便利。這對他們不公平。」同事正色道。

「死板教條。」我們笑他。

無獨有偶。在澳大利亞墨爾本,遇到一個比同事還要「教條」的餐館老闆娘。

那是一個周末,我和老公一早去了墨爾本金礦遊覽,出來時已近下午三點。兩人正飢腸轆轆,惦記起路上的一家中餐館。到了那兒,老闆娘正準備打烊,說是已過了午餐營業時間,若真的對她家情有獨鍾,歡迎晚上光臨。

聽她這麼說,我們有些上火。為了吃上中餐(哪怕一碗麵條),我們已餓得前胸貼後背。再說,大家都是中國人,不該「大水沖了龍王廟,一家人不認一家人。」於是,建議她本著「顧客是上帝」的經營理念,本著「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的情懷,給我們來碗面。也就二十分鐘,多大件事兒?不承想,老闆娘軟硬不吃,執拗地表示,她不能壞了規矩。如果她延時營業,沿街的其他餐館發現了,會投訴她擾亂行業的侖平競爭。

話說到這份兒上,我們沒有理由再跟她胡攪蠻纏下去。只好聽從她的建議,就近買些乾糧充饑。

無論舊金山的同事,還是墨爾本的餐館老闆娘,面對規則所表現出來的「死板教條」,都讓我印象深刻。每跟朋友說起,雖有些調侃,但是,內心裡我們還是充滿敬意的。他們捍衛的,正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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