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之後銀行裡面存的錢怎麼辦?
如果親人死了沒有財產爭議,在身份證未註銷前,可以直接拿親人的身份證前去銀行將錢取出,按照銀行要求提供相應證明就好。
如果你作為繼承人繼承了逝者的財產,在取存款的時候你若忘記了密碼等信息,請根據銀行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來了取走錢財。
如果逝者突然離世,未立遺囑,有多個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那麼一個是大家協商如何分配;再者就是按繼承法分配繼承者所得份額,然後向銀行出具存款人存單、死亡證明及取款人身份證就可以取款或過戶了。前提是知道密碼,如果不知道密碼還要去公證處進行公證。
如果親人剛剛去世,身份證還沒有註銷,家裡親人之間對存款分配沒有異議,並且知道存款人的密碼,可以帶著存款人存單、身份證、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去銀行取款或過戶。
一、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公證部門的證明,暫按財政部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財政部門入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二、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該項存款,應向當地公證處(尚未設立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此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如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應由人民法院判處。銀行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家人都不知道的話錢肯定屬於國家了。
你存的錢別人不知道,只有銀行知道,但是銀行有保密制度從不會主動跟人聯繫,說你的錢什麼時候取。
也許哪天良心發現了聯繫的時候你都已經死去多少年了,聯繫不上這個錢就是歸銀行所有了。就跟你借錢一樣,人都死了還能怎麼著,家人可以不承擔的。法律規定沒有連帶責任的。
在情況3中銀行卡餘額不抵公正手續及交通、誤工等各項費用時,選擇放棄領取卡內餘額而轉為睡眠存款,回到情況1,這也是絕大多數家庭可能遇到的情況。
所以,如果存款數目不大,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下,錢實際上是被銀行吸收了。如果數目大的,就得開各種證明,證明 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 。而且以上基礎還要建立在親人知曉有這筆錢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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