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誰結婚,這是個問題
俗話說:「女大不中留,早晚得嫁人。」假使上門求親的有兩種人,一種是有錢有勢的「黃世仁」,一種是有情有義的「大春」,那麼,對於待嫁的姑娘來說,是嫁給黃世仁呢,還是嫁給大春?
現在的女孩都想嫁個有錢人。而黃世仁財大氣粗,自然成為擇偶的首選對象。可是,他也有缺點,不僅為人心腸狠毒,還很花心,如果嫁給他真有點兒放心不下;大春固然仁義、善良、可愛,美中不足的是他的口袋空空,嫁給他只能受窮。對女孩來說,只因為在黃世仁和大春之間很難選擇嫁給誰,所以它才成為一個問題。
時下,在90後女孩中流行一種觀點:「嫁人就嫁黃世仁,黃世仁有錢;如果喜歡大春,就讓大春做情人好了。」為解決「嫁給誰」這一問題提供了看似理想、折中的答案,也折射出她們這一代人的擇偶標準和價值觀。她們的主觀願望是:「魚和熊掌皆能兼得,金錢、愛情都想要。」可問題是,要嫁的只能是「黃世仁」或「大春」,任選其一都不能十全十美。怎麼辦?
自認「聰明」的女孩於是想出了「既嫁給黃世仁,又讓大春當情人」這看似「美妙」的想法。像這種「天真」的想法,並非當代人才有,也不是什麼奇談怪論。其實,《幼學瓊林》里有一個故事,說是在古代的齊國就有一個女子,兩家來求親,東家富而人丑,西家貧而人俊,父親請女兒袒肩表示意願,結果女兒袒左右肩,就:「願意在東家吃飯而在西家睡覺。」這種荒堂的想法和有些90後女孩的觀點是何其相似啊!
那麼,在現實生活中,女孩們究竟能不能在嫁給黃世仁的同時,讓大春做情人呢?對此問題,專家們給出了各自的答案。
哲學家說:「任何婚姻都存在著矛盾,矛盾貫穿於婚姻的始終,並推動著婚姻的運動和發展。」
法學家說:「《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在本案中,女孩既然嫁給了黃世仁,就不應該找大春當情人,倘若因此離婚,作為無過錯一方的黃世仁,可以請求賠償。」
道德家就:「愛情是神聖的,來不得半點兒虛偽。男女雙方都要忠守結婚時的誓言,『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女孩已是有夫之婦,倘若沒有其他情況,就不應該移情別戀,找大春當情人,這是不道德的。」
文學家說:「婚姻像一隻斑斕的鳥,而愛情則是它的一雙翅膀。如果在鳥的翅膀上繫上黃金,它是飛不了多遠的,婚姻也是這樣的。」……
【智慧之光】:事實上,幸福的婚姻是選擇後,用心經營的結果。當你選擇了黃世仁,『寧可坐著寶馬車哭,也不願坐著自行車笑』,幸福自己去享受,而若釀下的苦酒也只能自己慢慢地嘗,不能怪罪任何人。另若你選擇了物質條件差的人,那也不要抱怨,勿怪任何人。幸福的婚姻是接受自己的選擇,並且努力把選擇的日子過下去,過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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