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父母讓孩子有安全感

人類之所以需要一定程度的不安全感,是因為人類需要應對生活中各種各樣潛在的風險。具備對危險的認知能力,並對未來將要出現的危險,具有提前預感的想像能力,能幫助人類去逃避或控制即將出現的危險。這就像是軀體的痛覺能提醒我們危險一樣,本無可厚非,但是假如對危險過敏了,反應過大,開始對生活不利,那就不好了。

心理學家馬斯洛發現缺乏安全感的人經常感到孤獨、被遺忘、被拋棄;對他人抱有不信任、嫉妒、傲慢、仇恨、敵視的態度;有悲觀傾向;反反覆復地反省自己、過分自責、自我過敏等等。這些對危險的過敏反應讓缺乏安全感的人感到太多的不確定或者無法控制,使他們的內心陷入不安中,甚至使他們的想法產生偏差,感到困擾,或者促使他們去做些不該做的事情來減輕不安:

好比一個人以為別人不喜歡他,他就主動疏遠別人,結果人家覺得被疏遠了,說明自己被討厭了,為了知趣所以就躲遠點。果然,他實現了自我預言——他是孤獨的,沒有人喜歡他;再好比一個人總是覺得自己的手上有很多細菌,怕得病,於是就反覆洗手,結果大家都能猜到——他得了強迫症。總之,假如對危險的反應過了頭,不安全感就會破壞我們的生活。這也就是為什麼安全感這麼重要的緣故。

安全感是心理需要中的第一要素,是人格中最基礎、最重要的成分。安全感的建立是在幼年,特別是一歲之內的時候,這時安全感的建立是從父母特別是母親那裡獲得的。因此,父母的影響特別重要,父母們需要在孩子的幼年小心地呵護孩子的安全感。所以,我們需要了解,怎樣的父母會讓孩子沒安全感呢?

假如把危險歸類,可以認為孩子受到的傷害可能來自身心兩方面。也就是說,故意損害孩子身體健康的父母,故意損害孩子心理健康的父母,都會直接給孩子帶來傷害。還有無法滿足孩子生理需求的父母,無法滿足孩子心理需求的父母,都會讓孩子感到壞境的不確定和難以控制,缺乏安全感。

□ 在生理方面,父母的不當行為可能有:

打孩子,把孩子趕出家門或者鎖在外面,遺棄或者弄丟孩子並導致ta的生存得不到保障,孩子餓了沒吃的、渴了沒喝的,給孩子吃壞東西,給孩子吃錯藥,給孩子穿太熱或者穿太少,孩子生病了不管ta,家裡窗戶破了、屋頂漏了、小強泛濫、馬桶堵了、停電等設施問題不去管,以及其它一切讓孩子的生理需求得不到滿足,或者身體健康受到損害的行為。當然,在這方面大多數父母只是偶爾打打孩子,其餘問題不大。

□更多的父母是在心理方面出了問題,問題主要出在不能和孩子建立和維持有安全感的親子關係:

打罵孩子、冷暴力這樣直接損害親子關係的行為,

過早讓孩子獨自睡覺、過早讓孩子自己玩、不辭而別、把孩子寄養、離婚又不和孩子說明白等等讓孩子擔心自己會被拋棄的行為,甚至真的說「我不要你了」,

忽視孩子、在孩子表達感受時直接否定ta等等讓孩子覺得自己不重要的行為,

挑剔孩子、羞辱孩子、把孩子跟別人比較、變味地誇獎孩子等等讓孩子覺得自己很差勁的行為,

包辦家裡的所有事務,過於追求完美,而不讓孩子有機會插手,讓孩子覺得自己很無能的行為,

夫妻當著孩子的面吵架,甚至邊吵邊提孩子的名字,讓孩子以為自己導致了父母爭吵而感到內疚的行為,

夫妻中只要有一人情緒多變,讓孩子受到驚嚇,甚至拿孩子出氣,或者向孩子求援,把沒安全感的癥狀傳染給孩子的行為,

以及其它一切讓孩子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滿足,或者心理健康受到損害的行為。假如你是這樣的父母,那麼怎樣彌補孩子,給孩子安全感?除了滿足孩子基本生的理需求之外,還有以下幾件事情需要做到:

1.長時間、高質量的陪伴,對年齡較小的孩子來說,尤其要重視孩子入睡之前的陪伴。

2.不拿孩子和別人比較,不批評、責備、懲罰孩子,而是欣賞、鼓勵、支持孩子。

3.不威脅孩子(不說「你不聽話我就不喜歡你了」或者「你不聽話我就不要你了」這樣的話)。

4.鼓勵孩子獨立,接納孩子的個性。

5.給孩子樹立恰當的規則。

6.提高自己的情緒管理能力,行為方面以身作則。

父母相信自己、熱愛生活、關愛他人、信任世界,孩子才能獲得堅實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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