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儒學簡介:董仲舒的新儒學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確立了法家思想的統治地位,儒家思想在被掃除之列。「焚書坑儒」政策,使儒學深受其害,西漢劉歆在其《讓太常博士書》中描述:「陵 夷至於暴秦,燔經書,殺儒士,設挾書之律,行是古之罪,道術由是遂滅」。雖然這有點誇大其詞,但儒學受到衝擊是顯而易見的。  西漢統治建立初期,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黃老之學一度成為政治生活的指導思想,因而黃老之學在學術領域也大大擴展了思想陣地,形成了新道家在漢初的特殊地位。因此儒家學說無法成為主流的意識,只在民間傳播。  不過儒家不是不隨時代變化的思想流派,它開始了內部構造的新轉換,建立了比較開放的思想體系,能夠容忍和吸收其他學派的思想精華,同時對不利於自身體系的思想則本能地進行排斥,這種兼容性和排他性高度統一的特點,為它上升為統治學說創造了條件。   漢武帝時期,經過漢初60餘年的休養生息,經濟繁榮,國力日漸強盛,採取了一系列削弱丞相權力和王國勢力的措施,進一步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與此相適 應,需要一套較漢初黃老之學更加積極的統治思想來維護君主權威,控制人們思想,從而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儒家思想適應了這一要求。主張以「大一統」為核 心,強調「君權神授」、「三綱五常」、「德主刑輔」的天人感應神學目的論的政治哲學,為西漢中央集權,阻止諸侯分裂提供了理論基礎。   其中董仲舒最為突出,董仲舒以儒學為核心,廣泛吸收了陰陽、法、道、名、墨各家,建立了一套天人感應的龐大體系。把「三綱五常」都說成是天意,天經地義。 通過「大一統」的模式推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使儒學由一家而融匯百家並將其創造性地轉化為適應新時代需要的新儒學,進而確立儒學的「獨尊」地位。  董仲舒的思想特點而這樣概括。一以儒家的仁義道德為理論核心,外加陰陽五行學說和當時自然科學某些成果,構成天人感應的學說體系,並加以詳細論證。   董仲舒吸收陰陽家思想,提出了自己的宇宙模式論,這就是天有十端說。他認為天、地、陰、陽、五行和人就是天的十端。陰陽和五行都是氣,天和人中間隔著陰 陽五行這些氣,所以天人就可以通過這些氣進行相互感應。董仲舒將感應推廣到人和天的精神之間相互感應,並且認為這種感應是吉凶禍福的根本原因,是必須加以 密切注意的。  要了解天意,然後根據天意採取必要措施,這樣才能化凶來吉。了解天意,可採取觀察氣的變化的方法。氣的變化就表現為災 異。災異是上天對人君的譴告,上天為什麼要譴告人君呢?董仲舒解釋說:「天之生民,非為王也,而天立王以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樂民者,天予之;其惡足以賊 害民者,天奪之。」天人感應一方面說皇帝代表天意,要人民服從皇帝,即所謂「君權神授」,這就為漢代統治的永恆合理性作論證和辯護;另一方面要皇帝尊天保 民,不要胡作非為,這就是所謂「神道設教」。看到最高統治者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不怕人只怕天,因此,他要借用「天」的權威來限制皇帝的私慾。董仲舒 有言:「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  二是吸收法家「三綱」思想及先秦正名學說,提出「大一統」論。董仲舒立足於儒家學說,他從儒家經 傳中尋找「大一統」的根據。董仲舒提出的「大一統」論的中心要點就是服從,統一就是服從,人民服從皇帝,皇帝服從上天。「大一統」論包括政治統一和思想統 一兩方面,無論哪一方面的大一統,都是統一於天。在論證政治必須大一統這一點上,董仲舒吸取先秦法家韓非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 者逆則天下亂」的三綱思想,加之全國人民都要服從國君,國君順從上天,整個國家統一於國君,然後再統一於天的這種一切統一於天的思想,並加以衍化,變成了 「王道三綱」。「天子受命於天,諸侯受命於天子,子受命於父,臣受命於君,妻受命於夫。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雖謂受命於天亦可。」   夫為妻綱,夫就是妻之天;父為子綱,父為子之天;君為臣綱,君就是臣的天,大一統的原則深入到封建社會的每一個細胞上,落實到每一個社會成員的日常生活 中。全國都統一於天子,建構起以天子為人間至高無上者的等級結構,並將早期儒家即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想系統化、模式化。   董仲舒還認為統一思想是大一統的關鍵。董仲舒在對策中建議漢武帝用孔子儒學統一天下的思想,漢武帝很欣賞董仲舒的建議,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方 針,在思想界樹立了儒學的權威,並開始以儒書為經典,以通經取士,從而產生了中國特有的經學以及經學傳統。董仲舒「大一統」論的中心就在於思想統一,思想 要統一於孔子儒學,即要「獨尊儒術」。漢代自漢武帝以後,儒學便超出諸子而居於「獨尊」的地位,董仲舒對推動儒學地位的提高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因此就確 立了中華民族精神的主幹。  三是吸收先秦人性論思想,改造孟子、荀子的人性論,提出「性有善質」論及「性三品」說。既是對孟子性善論的否定,又對荀子性惡論的修正。董仲舒又從人性中雖有善質,若沒有用聖人創造的法度去教育他也不會變善,因此推論出:教育要順人之性,政治也要順人之性。  四是義利之辨。孔子和孟子提出重義輕利,並不是不要利或不談利,有利在前,先要衡量要了它是否合於義,如果符合,則可以取之,是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董仲舒將這種思想發揮極端,認為只能談義,不能談利,只追求道義,不謀求功利。   董仲舒的新儒學,其特色是理論體系的精密構思和實踐性很強,這種學說突出了「天」的絕對權威,一方面,主張以天的主宰力量限制君權,以實現屈民伸君,屈 君伸天;同時,繼承荀子「隆禮重法」的主張,要求君主牢牢掌握封建權柄,建立上下尊卑等級森嚴的制度,禮與刑交替使用,通過外在強制力量來迫使人民服從統 治。這就發展了傳統儒學的「外王」一面,著眼於以法制號令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來治理國家,加強和鞏固了中央集權,把西漢的文治武功推向了鼎盛時期。   儒家思想成為統治意識後,一些儒家經典就成為了法律,這勢必造成兩方面的結果:一是儒家學者擁有了漢代最高法典的解釋權;二是這些儒家學者可能不顧客觀 條件和事實濫用經典的語錄。事實也正是如此,儒家經典不容懷疑後,儒學成為經學後,它的生命力就出現了問題,西漢末年,經學的一個變種——讖緯經學出現, 讖緯經學實際上將儒家經典神秘化、宗教化,用宗教預言附會儒家經典影射政局的變化、王朝的興衰、權貴的命運等等。結果將儒學的發展引入了荒誕的歧途。讖緯 之學在東漢時期愈演愈烈,大大影響了儒家學說的正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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