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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兵教授專欄】六乘次第論(一)

釋尊出世,說法四十餘年,開示如來知見,所說經教,積數千卷。言說教誡之外,還有秘密付授的心印、放光、表示、口耳、定中(甚深凈境)等傳承。所開法門,何止八萬四千。對此眾多法門,《華嚴》、《解深密》、《法華》、《涅槃》等大乘經中,有一乘,二乘、三乘、三時、五味等分類分期之說,開「教判」、「判教」或「教相判釋」之端。後來印、漢、藏等地區的諸宗祖師大德,又各立一家的判教說,如天台宗之五時八教、三論宗之二藏三法輪、華嚴宗之三時五教、法相宗之三時教、真言宗之二教十住心、寧瑪派之九乘等,同異互見,各有千秋。今天看來,從教乘的差別而言,在通常所說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五乘之上,再加密乘,成六乘法,可以總括全部佛法的內容。諸乘法的大旨,可從見、行、果三方面來概觀。

顯教五乘

六乘中的前五乘,屬顯教:

一、人乘。大略以善惡因果為正見,以五戒等為正行,以得「現法安樂」——獲現世的幸福安樂,做一個好人,及死後再生於人道為果證。此即如何做好人及來世求生人道之法。對以人間為本的佛教來說,人乘法實為道之初階與基礎,為佛法中社會教化面最廣,從而對於人間安樂和平,正法長久住世最為重要的部分。從《阿含經》中,可以看出釋尊對人乘正法相當重視,為其對廣大在家信眾主要宣說的法教,不僅說三皈五戒,業報因果,教人棄惡修善,而且諄諄示導營生治事、持家理財、交友處世、倫理道德、社會福利、王法政道等法則,教給人們過好世俗生活、倫理生活,和睦家庭、安寧社會乃至治理國家的技術。如《長阿含·善生經》載佛陀對長者子善生開示禮敬父母師長妻子等「六方」,及謀生求財、善親交友等法,《增一阿含,玉耶女經》載佛陀為婆羅門少婦玉耶女說為妻之道,《雜阿含》第91經載佛教誡少年郁闔迦在家人獲現法安樂的「四種具足」,《長阿含·遊行經》、《孛經》、《佛說出愛王經》等載佛說當政者如何理國治政,進行自我修養的法則,及國家政治的合理典型。佛說人道日用倫常、治家理國,其平易切實處,實有過於儒書。說此類法的釋尊,表現為一個類似孔夫子的世間聖哲,一個篤實親切的生活導師的形象。

二、天乘。大略以深信因果業報為正見,修十善或加修四禪八定五神通等為正行,以現前獲得更勝安樂,成就超群人格,死後生於欲、色、無色界天而享長壽安樂為果證。如《十善業道經》中,佛為海龍王詳說十善業所得善果報,教人日夜勤慎,斷除諸惡,力修諸善;《雜阿含》等經中,佛詳說四禪、四無色定、四無量心觀、通明禪、五神通禪等修習法要。說此類法的釋尊,表現為一個大聖、大仙、大瑜伽師的形象。

三、聲聞乘。大略以四聖諦、三法印為正見,觀苦、無常、無我而發出離心為因,修三學、八正道、三十七品菩提法為正行,以斷滅煩惱,證得阿羅漢,永離三界輪轉生死為極果。四《阿含》中,說四諦三法印三十七品菩提法者,實占多數。這是釋尊對多數出家弟子所說的主要法門。說此類法的釋尊,是一個清凈解脫,具足六通三明的大阿羅漢形象。

四、緣覺乘。大略以十二因緣法、三法印為正見,其發心與所修之行,基本同聲聞乘,而觀諸法無我之智慧,較聲聞乘更為深徹,以斷粗分無明而證得辟支佛為極果,其解脫、智慧均勝聲聞一籌。《長阿含·大本緣經》、《雜阿含》第296經、《增一阿含經·放牛品》、《過去現在因果經》、《梵志女首意經》等,皆說十二因緣流轉還滅之法。說此類法的釋尊,表現為一個緣覺聖人的形象。

五、菩薩乘。亦稱佛乘、大乘。大略以人法二無我、智慧方便不二為正見,以大悲心為因,菩提心為本,六度四攝等為正行,以盡度一切眾生皆共成佛、同趨無住涅槃為極果。《華嚴》、《般若》、《寶積》、《大集》、《法華》、《涅槃》等大乘教典,力說此道。這是釋尊為一部分利根阿羅漢和一類在家眾所開示的法門。說此類法的釋尊,表現出一個天人師、無上正覺的佛陀形象。

大乘諸經義理雖不無差別,但說發菩提心,修六度萬行、上求佛果等基本宗旨,實無二致,所示見地大略可分為空,相,性三宗。空宗以《般若經》為主,以中道觀為極旨,說有為、無為一切法空,生死與涅槃、世間與出世間、般若與方便等不二。相宗以《解深密經》等為主,以萬法唯識、心亦無心為極旨,重在從認識論、心理分析角度解析人法二無我理。性宗以《華嚴》、《法華》、《涅槃》等經為主,直指眾生皆有佛性,皆當成佛,開示佛果境界。

在五百上座長老首次結集佛經時,曾從佛聽聞大乘經的大阿羅漢多已先佛而入滅,聽聞大乘經的在家菩薩不預結集之事,五百長老只結集了大眾共聞的一部分佛經,而未結集大乘經,這是從各種佛典和記載中不難看出的實情。上座部人不輕易承認大乘為佛說,是可以理解的審慎態度。但晚近學術界用考據和思想史的方法研究佛典,肯定大乘非佛說,作為學者們的一家之言,自不無其學術價值,但若要作為一種否定大乘信仰的論據,則不足為據。實際上,學者們的考據和推論,尤其量只能證明大乘經非上座部長老所結集,在佛滅後約500年間,未盛傳於世,甚或寫成文字的時間較晚於小乘經,不足以確證大乘非佛說。關於大乘為佛說的理由,《瑜伽師地論》、《大乘莊嚴經論》等論典中,曾舉出七條、八條理由論證大乘必佛說,其實只需其中的「非余境」、「有無有」兩條,便可建立大乘必為佛說的確信——以大小乘皆認釋尊已成佛,小乘亦自認小乘道不足以成佛故,釋尊必有自證的成佛大道曾對具根者宣說;以大乘經深廣,超過世間學說及小乘經義,具足成佛之理,宣說佛陀果境故,可確信此法必為已成佛的釋尊所說。大乘菩薩行,也是釋尊出世說法的身教所顯示,是小乘經中亦具有的佛本生事迹等所顯示。據大乘有關記述,大乘經多出文殊菩薩結集,此菩薩住世數百年,結集地點未必在印度,經典寫成後先隱後顯,時至而出。用世俗眼光測度超世間的佛陀境界,以常識範圍超常識的佛法,依甚具局限性的考據等方法武斷大乘經非佛說,是為謗佛謗法。

摘自:陳兵教授《佛法真實論》

(原載《法音》1992年第7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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