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責任是矛盾的嗎?

自由與責任是矛盾的嗎?

我曾寫到真正的自由是選擇自己的人生意義:真正的自由是可以選擇自己的人生,選擇自己的意義和價值,每個人都有權利和能力選擇自己想要扮演的角色。而事實上,當我們選擇自己的人生的時候,並不像拿起一支筆任意地在一張白紙上圖畫我們想像的完美生活那麼簡單。

雖然我們在描繪自我藍圖上有極大的自主性,我們仍不可避免的會受到過往慣性與潛移默化的影響:我們的成長環境、經歷、情感與心理變化等等,共同塑造了我們。這其中一大部分並不是我們能夠選擇的,但如果我們自由要選擇未來,卻要首先接納這一部分,連同它的責任、義務、特權、壓迫。

所以自由從來不意味著沒有約束。

當我們說我們要自由的做自己,自由的選擇自己所要的生活的時候,容易過多的想到它所指的權利,而有意無意的忽略了做自己要承擔起的相應的責任。俄羅斯導演安德烈?塔可夫斯基說:「今天,我們都感染了非常程度的自我主義,那不叫自由。自由的真諦是學會只要求自我,而不去要求天地萬物及他人,並懂得如何給予,為大愛而犧牲。」

什麼是自由?自由和責任是矛盾的嗎?為什麼說自由是犧牲?

J.J.O』Rourke在《馬克思主義思想的自由問題》中寫道,自由分為兩種,一種是自由選擇,另一種是自由意志。第一種,自由選擇,具有一定的道德責任(不損害他人利益,不侵犯他人自由);第二種,自由意志,作為自由選擇的先決條件,可以被描述為正確的道德觀下的正確選擇。

我們所認為的自由,往往是我們所認為的「正確」的選擇。為什麼我們要追尋自由?每個感到不自由的人都深深的希望能夠從那些消極的狀態中擺脫出來,(比如怨恨、不信任、壓迫、沮喪、他人的期望、公眾評判的標準、自我審視以及恐懼),並希望自由能幫助我們找到理想的狀態。

自由並非脫韁的野馬。黑格爾說,自由是對必要性的認識 Freedom is the recognition of necessity(大概意思是說,對事物的發展規律理解越深,行動起來越得心應手,越感到自由)。斯賓諾莎認為,只要能正確運用理性,思想便完全處於自己的權利之下,即得到完全的自由。而馬克思更進一步認為,自由是對必要性的超越,是對客觀世界的改造。可見,自由的「正確性」意味著能夠認識到客觀存在的現實,行為所帶來的後果,並作出理性的、正確的回應。

在此分享一首小詩:

I never asked to be alive, yet I am.

As a being who is alive, I am experiencing.

The nature of experiencing, is to respond.

Each response will change what I experience next.

人生來被動,卻能主動選擇體驗,體驗我們的人生、體驗這個世界。而體驗之所以為體驗,不是觀察,是因為我們對於周遭的一切有所回應。這種回應決定了我們對於未來的體驗方式,也就是說,我們對於生活的回應方式是對未來的自由選擇。而「正確」的回應,謂之責任。所以自由和責任並不矛盾。關鍵在於選擇「正確」的「自由」和「正確」的「責任」。

真正的自由勇士不會懼怕責任。責任能夠幫助我們體會和感受自我的真實性,自我的潛力,和自身的自由。一旦我們感受到了這種內在的自由,我們就能發揮對於生活最大的熱情,並感受到人生的意義。

Reference

James J.O』Rourke. (1974) The Problem of Freedom in Marxist Thought: An Analysis of the Treatment of Human Freedom by Marx, Engels, Lenin and Contemporary Soviet Philosophy. Boston: 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Mateo Sol. (2016) Anarchy to Ecstasy: What is True Freedom. Online. Available on Website Lonerwolf. Accessed on June 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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