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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孝順」只是糊塗蟲的託詞

有些「孝順」只是糊塗蟲的託詞

感謝讀者的瀏覽。上一章講了理想的父母,那麼有理想的父母,就有不理想的父母,我以為做父母最差的層次,就是低於尊重,不分界限的層次,「我是你爹,你小子就要聽我的,你不順著我就是不孝」,搞道德綁架。

比如回老家,父母如果偏要兒女到地里幹活幹活,廚房裡幹活幹活,兒女教育孩子父母要摻和到吵架,兒女就會不想來,就會想到父母就頭疼。我爸就屬於雖做不到,但明白應該做到,至少他自己份內的事不好意思再麻煩女兒了,兒女的事摻和的時候提醒他,也由理直氣壯、氣壯山河改善到能覺的不好意思。

我給兄姐妹打電話,也成天策反,阻止她們幫父母幹活,不管地里還是她們頭疼的廚房裡,當然,完全自願除外。大家在一起主題應當是天倫之樂,樂由閑生,少干一天活,保證經濟垮不了,世界只會運轉的更和諧。幹活是什麼,幹活是幫倒忙、拖後腿,是拖慢父母學習相處新規則的腳步。

現實中很多人以被綁為榮,覺得孝順就是這麼偉大,人家兒子都乖乖被綁N多年了,自己還沒把雙手脖子套過來枉為人子。如果獨獨你以此為恥還會受到群體的合力攻擊。

一味孝順的糊塗人三大特徵:一是分不清父母家庭與自己家庭的界限,結了婚仍把自己劃分到原生家庭離,不重視自己小家庭的主權獨立性;二是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職責,原生家庭里父母是一個共同體,父母彼此有責任,新生家庭的責任是夫妻關係為主,父母關係是餘力惠及。當然我討論的都是健康狀態,能夠自管自的,病重照顧的情況另說;三是思想水平不夠,不足以引導父母如何做父母,只知一味服從,覺得兒女服從是父母的榮耀體面,覺得父母勞苦功高補償不透,自己犧牲還要拉上妻子兒女犧牲。巴金的《家》過去近百年,現實版的「覺新」還是不乏其人啊。

文末,搬古代「孝」理論里三段比較光輝的例子來佐證:

其一:《孝經》里,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

曰:「……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大意是曾子問孔子:「從父之令」就是孝嗎?父親若是大明白人一個,聽他的,不是的話也要從父之令嗎?孔子回答說:「不義則爭之」,愛父母更要愛真理。

其二:《孔子家語·六本第十五》里「曾子耘瓜,誤斬其根,曾晳(曾子他爹)怒,建大杖以擊其背,曾子仆地而不知人久之……」孔子聞之而怒,告門弟子曰:「參來,勿內。」……子曰:「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

大意是曾子(孔子徒弟)不小心弄斷瓜苗的根,他爹差點打死他,曾子老實受罰,覺得這就是孝順。孔子怒了,說眼見父母責罰過頭了還不跑,你傻呀!別跟人家說你是我學生,我不認識你。

其三:漢代趙岐寫《十三經注》,闡述《孟子·離婁上》一個關於孝的內容:「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大意是:一味順從是不孝一,啃老是不孝二,不結婚不生孩子是不孝三。個人對前兩者贊同,至於後代,我也認同有後代好,但是人生觀各異,對個人觀念表示尊重。

我講的這些原則,也是我在與父母相處中實踐的原則,下一章,我就拿我的生活實例,描述我回家與父母相處的場景,希望能讓讀者受益!

我是晚成妖,我的專欄叫後院安寧,感謝您的閱讀,下周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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