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奮鬥一生的女子陸小曼_翁晴為

一個股市高手悟出買賣鐵律 為愛奮鬥一生的女子陸小曼 2010-04-06 12:48閱讀:8,590

X陸小曼相比於林徽因得到的罵名來多得多,然而我個人認為陸小曼比林徽因活得要真實。林徽因要愛,但是她比較理智,她不會為愛去毀了自己的清譽,而陸小曼卻會為愛拋棄名譽這類身外之物,在那個年代,她成了敢於離婚的第一個女性,開了離婚之先河,這點勇氣是難能可貴。與志摩相愛後,經歷長達兩年的鬥爭,小曼沒有因為害怕社會輿論和家庭壓力而辜負志摩,她衝破禮教的羅網,毅然決然地與志摩走在一起。公正地說,在這一點上,她比林徽因勇敢。這是一個讓眾多男人愛剎了的女子,特別是她與丈夫徐志摩的愛情,被世人所熟知。讓我們來看一看徐志摩的擇偶條件,他追求「愛、美、自由」,他喜歡的女人要活潑、漂亮、有性靈,有知識,有天賦,否則他決不會愛上她。陸小曼容貌的美麗嬌艷,身段的婀娜多姿,為人的機靈大方,吸引了多情的志摩,征服了傲慢的志摩,志摩要找的就是這樣性靈的女子。陸小曼是一位作女,在愛人面前千姿百態。吃飯的時候,她才吃半碗飯,可憐兮兮地說:志摩,幫我這碗飯吃完吧。吃完飯,大家準備上樓,陸小曼轉過身子又可憐兮兮地對志摩說:志摩,抱我上樓。對於愛情中的男女這就本是情調,陸小曼不是這樣風情萬種志摩也不會愛上她,志摩可說是樂在其中的,被愛妻這樣嗲聲嗲氣的支使是多麼快樂的事。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說吃飯的時候她看到陸小曼的確長得很美,她有一頭柔柔的烏髮,一對大大的媚眼。飯局裡,她親昵地喊徐志摩「摩」和「摩摩」,他也是親昵地叫她「曼」和「眉」。他對她說話是那麼有耐心,那麼尊重她。然後張幼儀不無醋意地說這讓她想起他以前跟我說話的情形,總是短促而草率。可是徐志摩的父母看不慣且對此頗有微詞。然而你要是認為陸小曼是個只會作的女子那就大錯特錯了。她十六七歲之時被外交部邀請去參加接待外賓。有一次法國外賓在檢閱我國儀仗隊時,看到儀仗隊的動作很不整齊,她奚落道:「你們中國的練兵方法大概與世界各國都不相同吧。」小曼機智地回答:「沒什麼不同,全因為你是當今世界上有名的英雄,大家見到你不由得沒找到,所以動作無法整齊。」她

載入中...內容載入失敗,點擊此處重試載入全文 的回答既挽回了中國人的面子,也讓將軍愉快之餘對中國人有了好感。陪外賓看文藝節目時我們的節目有時不太精彩,有些外賓就不客氣地說:「這麼糟糕的東西,怎麼可以搬上舞台!」小曼雖然也知道節目水準不高,可她還是要回敬幾句,「這些都是我們國家有特色的節目,只是你們看不懂而已。」外國人聽了不僅沒有反感她,反而對她多了幾分尊敬。有一次在節日聯誼會上,不僅有外賓還有上流社會的許多重要人物,還有他們的孩子,孩子們興緻勃勃地拿著氣球玩,有些外國人為了取樂就用煙頭把中國兒童的氣球點爆,然後捧腹大笑。小曼看不過,也仿效外國人的做法把外國兒童的氣球點爆,然後象沒事人一樣繼續玩她的。這樣的小曼是機智的,在對外國人的態度上不卑不亢。這和她的出身與所受到的教育不無關係。陳乃姍說:「稱為『名門』,絕對講究階級出身。她們既有血統純真的族譜,更有全面後天中西文化調理:她們都持有著名女子學校的文憑,家庭的名師中既有前朝的遺老遺少舉人學士,也有舉止優雅的英國或俄國沒落英文,又讀詩詞,學跳舞鋼琴,又習京崑山水畫;也們動可以飛騎馬打網球玩女孩子棒球甚至開飛機……靜可以舞文弄墨彈琴經營活動瑜伽……」陸小曼就是這樣一個女子。她出身於一個既富又貴的家庭父親曾任財政部司長和賦稅司長多年,還是中華儲蓄銀行的主要創辦人。母親是名門閨秀,是常州白抒情三司徒中丞第之後代,上祖吳光悅做過清代江西巡撫。她多才多藝,即善工筆畫又有深厚的古文基礎。陸小曼是他們的獨生女兒,聰明漂亮。小曼從小受得就是最好的教育,幼年在上海幼稚園度過。6歲隨母到京依父度日,7歲進北京女子師範大學附小讀書,9歲在北京女子中學讀書,15歲轉入北京聖心學堂,這是一所名副其實的貴族學校,課程有英文、法文、鋼琴、舞蹈、油畫、禮儀等,學生時代的陸小曼才貌出眾,她有上海女子的聰明機靈,也有北京女子的端莊秀麗。有學校里很受歡迎。18歲時陸小曼逐漸聞名於北京社交界,當時就有南唐北陸之稱。她的英文、法語都很流利,會鋼琴能繪畫,寫得一手漂亮的蠅頭小楷,能朗誦會演戲,這些都是硬體條件更加上軟體也很出色,軟體指的是性格,小曼熱情、大方,嬌媚可愛,別有風情,良好的硬體加上優良的軟體造就了一個優秀別樣的女子,難怪徐志摩會對她一見傾心。志摩說:「弱水三千我只取她那一瓢飲。」兩個人都是靈性透明的人。梁實秋以「與第三者何干」評徐志摩與陸小曼的結合:「我恭陪末座,卻喝了不少酒。聽人竊竊私議,有人說志摩小曼真是才子佳人,天作之合;也有人在譏諷,說小曼是有夫之婦,不該撇了她的丈夫王賡再試與有婦之夫的徐志摩結合。我的看法很簡單,結婚離婚都僅是當事男女雙方之事,與第三者何干?一般人最喜歡談論者莫過於別人的婚姻離合,可是其中的實在情形並不見得是大家所熟知。」郁達夫以「燒成一片」評徐志摩與陸小曼的結合:「忠厚柔艷如小曼,熱情誠摯若志摩,遇合到一道,自然要發放火花,燒成一片,哪裡顧得到綱常倫教,哪裡顧得到宗法家風。」梁啟超以「真是可怕」評徐志摩與陸小曼的結合:「老朋友們對於他這番舉動無不深惡痛絕!我想他若從此見擯於社會,固然自作自受,無可怨恨,但覺得這個人太可惜了,或者會弄到自殺。我又看著他找得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他將來苦痛更無限,所以想對於那位當頭一棒,盼望她能有覺悟(但恐甚難),免得將來把徐志摩累死,但恐不過是我的極痴的婆心便了……品性上不曾經過嚴格的訓練,真是可怕。」

對於徐志摩與陸小曼的結合,當時褒貶不一,然而現在卻成了千古佳話。其實別人的議論並不重要,關鍵是兩人婚後過得怎樣。其實他倆婚後也不是那樣的太和諧。陸小曼之於王映霞的一些女人家的私房話,她說,照理講,婚後生活應該過得比過去甜蜜而幸福,實則不然,結婚成了愛情的墳墓。志摩是浪漫主義詩人,他所憧憬的愛,是虛無縹緲的愛,最好永遠處於可望而不可即的境地,一旦與心愛的女友結了婚,幻想泯滅了,熱情沒有了,生活便變成白開水,淡而無味。志摩對我不但沒有過去那麼好,而且干預我的生活,叫我不要打牌,不要抽鴉片,管頭管腳,我過不了這樣拘束的生活。我是籠中的小鳥,我要飛,飛向鬱郁蒼蒼的樹林,自由自在。熱戀時,不大會顧及對方的缺陷,等到生活安定,雙方性格方面的問題就漸漸暴露。陸小曼和徐志摩,一個愛動,一個愛靜;一個喜歡濃油赤醬,一個喜歡清茶淡酒;一個喜歡與人交際,不斷地趕場子,一個喜歡創作,捕捉靈感;一個喜歡戶外活動,一個喜歡室內靜坐……這一切的一切都必然造成他倆的矛盾。經濟問題也是兩人之間的一個大問題。戀愛時,徐志摩就說過小曼,我不願意你過分「愛物」,不願意你隨便花錢,無形中養成「想什麼非要得到什麼不可」的習慣;我將來決不會怎樣賺錢,即使有機會人也不來,因為我認定奢侈的生活不是高尚的生活。但是陸小曼早把徐志摩的話忘記得一乾二淨,婚後的她仍然想買什麼就買什麼,經常不顧家中是否需要,不問價錢貴不貴,實用不實用,喜歡就買。有一次,在商店裡看見一種女式皮鞋很中意,竟一下子買了5雙。到上海後他們租了法租界的一幢花園別墅,光租金就200多元,這肯定是小曼的主意,只有把自己當成有錢人的人才會做這樣的房子,平常居家過日子的人家一般只選擇一處新式開學房子或是高級一點的公寓。而且小曼派頭不小,出入有私人汽車,她們家傭人眾多,有司機、廚師、男僕、還有幾個貼身丫頭,她們年輕俊俏,衣著入時,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們是主人家的小姐。由於結婚家裡不同意,徐志摩的父親斷了小夫妻倆的經濟援助。徐志摩很認同胡適的話:要把女性當牛馬的文化轉成以男性自願為女性作牛馬的變化。還說男人應該儘力賺錢來為女人打扮。徐志摩認為這話太革命了,觀其一生,徐志摩一直在為陸小曼賺錢,以供其用。小曼認為錢的問題那是男人的問題,男人沒本事就不應該娶她這樣身價高昂的名媛做老婆,既然娶了,就應該老實賺錢,不能訴苦。志摩為了滿足愛妻的物質需求,一人在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幾所大學同時兼職任教。他還辦了書店、雜誌,並編輯翻譯圖書,一月下來能賺600-1000元。這在當時是很大的一個數目。但是要養活小曼還是困難。小曼的家庭經濟由她母親掌握,她向王映霞大嘆苦經,說小曼每月工資至少得花銀洋五百元,有時要高達六百元,這個家難當,她實在是當不了了。而那時的五百多元可以買六兩黃金。為了小曼志摩只得在光華大學、東吳大學、上海法學院、南京中央大學、以至北平北京大學,到處兼課,拚命賺錢,以博小曼一笑。即使這樣,還要經常欠債,志摩急得象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而小曼則若無其事,坦然處之。她買衣服從來不問貴不貴,需要不需要,喜歡就買。這些平時的日常消費志摩也不大管,可有一次她要義演,需要做一些行頭,這些東西她本來可以向人借,因為別人都是自己的,也許是虛榮吧,她也非要親自自製一套不可。因為她的戲票友,江小鶼、翁瑞午、唐瑛者有屬於自己的行頭,她沒有的話會沒面子。可那些人都是家財萬貫的公子小姐,志摩是靠工資養家的人,怎能與這些人攀比,可是小曼不管,她的任性可見一般。陸小曼其實是個聰明人,她小時候為父親陸定解過難。小曼9歲時,袁世凱當政,派軍警搜繳國民黨議員的黨證和黨章。陸定在如此風聲緊急時,仍然把國民黨的黨證帶在身邊。一天,他剛來出門上班,陸小曼勸父親別把證件帶在身邊,免得找麻煩。說來也巧,芝麻掉在針眼裡,陸定才出門,即被警廳傳去軟禁起來。晚上,來了一大幫子憲警,把陸宅圍了個水泄不通,他們見小曼是個女孩子,以為是個突破口。不料,面對警察的詢問她應答自如,落落大方,一點兒不露破綻。沒過幾天,陸定被放出來。可是陸小曼也常常被自己的聰明所誤,陸小曼一邊對自己的衣物鋪張浪費,可對志摩的衣物卻很少過問,可憐的志摩雖然一月賺不少錢,可只有一兩身衣服,而且都破舊不堪,有一次胡適的妻子看見志摩的袖子上有兩個洞,領子也磨破了,就讓他脫下來給他補補。小曼太貪玩了,常常會忘記丈夫的需求,長此以往志摩就有些灰心。志摩引以為自豪的詩作,小曼也不知珍惜,在小曼書桌上寫就的詩,小曼也不知收拾,隔夜往往次日就不見了,志摩嘟著嘴怨小曼幾聲。志摩多年來很希望和小曼兩人並肩散一次步,或同去吃一餐飯,或同去看一場電影,也叫別人看了羨慕,可是他守了幾年竟然守不著一個單獨相處的機會,小曼沒有一天不是有約會的,他倆從沒有過私生活,到後來志摩也麻木了,他決定出國,臨別前,本想和小曼單獨吃吃飯,玩玩,臨別前又說了幾次,但事實是一單次約會都不得實現。這對於徐志摩來說是多麼的無奈,一個丈夫竟然連單獨約會妻子的機會都沒有,說來沒人相信,但這就是志摩的生活,想來做為妻子的小曼是有點太過份了,完全不考慮丈夫的感受。後來志摩北上北京教書,其實志摩身邊是需要女人料理、呵護的,可他卻得不到這樣的凡世的幸福,他只求小曼不要鬧出什麼新花樣來,胡適的太太說他可憐,他也只當這是分內事,從沒有怨言,只盼有一天能說服小曼北上團聚。他這樣辛苦,卻不忘隔兩天就寫一封信關心小曼的生活、起居、學習、前途。小曼卻很少給志摩寫信,在不多的幾封信里總是責怪、不理解、諷刺挖苦。以致於志摩寫信求她說幾句親熱的話。兩人最大的矛盾就是小曼不肯北上一事,為此志摩是軟硬兼施,可是小曼至志摩死也不給他這個面子。小曼整天呼朋喚友,吃喝玩樂,遊山玩水,丈夫有幾件衣服,是否完好,她全不知道,給志摩去的信全是譏諷,請志摩一切自便。人們常誇小曼聰明,可她的聰明在哪裡,不能與自己的丈夫同心同德,往一條路上走,一個靠男人活命的女人,竟可以如此理直氣壯,只有名媛才有這樣的脾氣和架子,可你畢竟是依靠男人的,這般對待你的男人,這個男人還會呵護、供奉你嗎?一時半會可以這個,偶爾的作一作是可以的,經年累月的這樣誰受得了。這就是小曼的聰明反被聰明誤了。陸小曼是任性的,快樂的小曼拽著志摩唱戲、跳舞,其實他並沒有感到快樂,甚至是厭煩的。他在日記中寫道:我想在冬至節獨自到一個偏僻的教學裡去聽幾折聖誕的和歌,但我十分上了臃腫的袍服去舞台去串演不自在的「腐」戲。我想在霜濃月淡的冬夜獨自寫幾行從性繼暖處來的詩句,但我卻跟著人們到塗臘的跳舞廳去艷羨仕女們發金光的鞋襪。這其實是小曼想要的生活,她喜歡城市生活中燈紅酒綠的沉醉與刺激,喜歡那種像吸了鴉片一樣的興奮、享受的感覺,這已經成為她的生活習慣,但志摩是詩人,他注重精神生活,喜歡大自然,與小曼喜歡的熱鬧的社交生活不同,當然在戀愛時他已經看到了這一點,但他以為只要有愛,小曼慢慢會變成他所希望的那樣,將來兩人一定會志趣相投,但事實上是兩個人的生活目標不同,生活中就少不了摩擦與失望。志摩好靜,小曼好動,然而志摩不願意做的事自然有人樂意代勞,小曼很快就有了非常默契的知己翁瑞午,小曼是有這種本事與本錢的。

陸小曼很會玩,她不僅常常光顧戲院還去賭場玩,她去麗娃麗達村划船,喜歡吃「大菜」,新利坦,大西洋,一品香等處,吃唱玩樂,小曼就是喜歡這樣輕鬆愉快的人生。陸小曼倒底有多漂亮,為什麼那麼多京城的貴族子弟、知名人士會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王賡風華正茂,對她一見傾心,陸小曼對別人說起過前夫王賡在性生活上太貪,他身體很好,可以徹夜求歡,弄得小曼疲於應付。其實男人婚後是以性愛來表示真愛的,有一天男人碰也不願意碰你,才說明你已經失歡於他。這其實是王賡愛小曼的一種表現,不然那個時代納妾都是合法的,王賡何不在外面花花草草呢,回家來找老婆那是一種專一的愛的表現。徐志摩見了她馬上從林徽因那種無望的愛里轉了過來,讓徐志摩看上的女子一定是才貌雙全的。胡適看到她竟也有些心猿意馬的感覺。賀天健、劉海粟、陳巨來等藝術家也對陸小曼有相當的好感,而翁瑞午這個痴情種子一直在痴心地照顧著陸小曼達幾十年之久,他們之間沒有婚約,沒有任何約束,有的只能說是單純的情誼。這些現象都說明陸小曼有著非同尋常的魅力,一個女人的魅力首先來至於優美的外表。但不光光是外表,還來自於一個人的修養,智慧,言談舉止。陸小曼的義女何靈琰說,有人說陸小曼實在算不得美人,年輕時清清瘦瘦,中年牙齒掉了也不去鑲,十分憔悴。但是在記憶中,乾娘是我這半生見過的女人中最美的一個。當然,她如果生在現在,絕對沒有資格參加選美。人不夠高,身材瘦弱,自然談不上什麼三圍,但她卻別具一種林下風致,淡雅靈秀,若以花草擬之,但是空谷幽蘭,正是一位絕世詩人心目中的絕世佳人。她是一張瓜子臉,秀秀氣氣的五官中,以一又眼睛最美,並不大,但是笑起來彎彎的,是上海人所說謂的「花貓」,一口清脆的北平話略帶一點南方話的溫柔。她從不刻意修飾,更不搔首弄姿。平日安居衣飾固然淡雅,但是出門也是十分隨便。她的頭髮沒有用火剪燙得亂七八糟,只是短短的直直的,像女學生一樣,隨意梳在耳後。出門前,我最愛坐在她房裡看她梳妝,她很少用化妝品,但她皮膚瑩白,只稍稍撲一點粉,便覺光艷照人。衣服總以素色居多,一雙平底便鞋,一件毛背心,這但是名著一時,多少人傾倒的陸小曼。她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都別具風韻,說出話來又聰明又好聽,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再見到一個女人有乾娘的風情才調。在何靈琰的眼中,陸小曼吃飯時把一隻腳踏在椅子上也是美的:乾娘有胃氣的毛病,所以養成一隻腳踏在椅子上抱膝吃飯的習慣。這當然不是一種好習慣,也顯得沒有禮貌,但是乾娘嬌怯怯的好像西子捧心,別有一種風韻。同是作家夫人的王映霞與丈夫郁達夫一同拜訪陸小曼,她看到的是這樣一個小曼:她梳著前劉海,這在當年是一種流行的時髦髮型,穿著一襲銀色的絲綢旗袍。陸小曼自己說她不喜歡花花綠綠的衣服,那太俗氣了。她喜歡穿淡色的服裝。有一次,她穿藍色旗袍得到志摩的稱讚,他說樸素美有勝於香艷美。在回家的途中,王映霞對郁達夫說,她確實是一代佳人,我對她的印象可以用「嬌小玲瓏」四個字概括。有很多剛剛三十齣頭的已婚女子對於自己感情上的失敗歸之於「人老珠黃」了,其實真正的美人是經得住老的。上海名媛唐瑛60歲時隨丈夫熊七公子回上海時,一襲旗袍遠遠看去彷彿二八少女。陸小曼也是一個經得住老的美人,當然年輕時被稱做美人並不太稀奇,可真正人到中年依然美不勝收的女子一定是極其出眾的女子,首先她不會是光憑一張臉蛋漂亮的女子,一定是有內涵的。陸小曼就是這樣一個經得住老的女子。40年代趙清閣這樣描述陸小曼,她毫未修飾,這說明了她的心境,但她依然是美麗的,宛如一朵幽蘭,幽靜而超然地藏匿在深谷中。陸小曼以主婚人的身份參加她唐侄女的婚禮。那時她已經是45歲的中年人了,但她的風韻儀態還是引起了很多賓客的注意,這些人並不知道她就是二三十年代名聞京滬的陸小曼。所以真正的美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美的東西是符合大多數人的審美的。女作家蘇雪林回憶,與常年卧病的小曼見過一面,小曼延見她是在病榻上。她記得她的臉色白中泛青,頭髮也是蓬亂的,一口牙齒脫落得精光,也不另鑲一副;牙齦黑黑的,可見毒癮很深。不過病雖這樣憔悴,舊時風韻依稀尚在,款待她們也是溫和有禮。這時徐志摩已經去世十餘年,小曼心灰意冷,但是她風韻猶在,依舊是個美人胚子。古話說「紅顏薄命」,然而一個聰明的紅顏是不會薄命的。其實,我看到她的照片,覺得不過如此,可是據說她是一位不太上照的美人。但她風情萬種,如果把她和林徽因比較的話,兩人是各有千伙,各有亮色,在徐志摩眼裡,林徽因是一首高雅聖潔的詩,而陸小曼則是真正嫵媚鮮妍的女性。其實單純從女性美來說小曼是勝過林徽因的。林徽因過分的理智、好強。有一次金岳霖寫了一副對子:「梁上君子,林下美人。」林徽因很不高興,認為有什麼美人不美人的,林徽因是作為一個改造社會的職業婦女的標準被培養長大的,她深為自己做為一個女性的美被稱讚而恥。可是陸小曼不同,陸小曼從小的教育和後來的發展都是朝著做貴婦和名媛的標準按部就班地進行的,她的人生唯一目的就是嫁人,她是深為自己的女性美而自豪的,可是說小曼是更純粹、更徹底的女性。小曼是一個美艷的女子,同時還是一個玉貌蘭心,多才多世的女子。她能跳(跳交誼舞),會唱(唱京戲、崑曲、平劇),能寫(寫詩、劇本、小說、散文),會畫(畫山水花鳥),能書、會譯(懂英文、法文),還能說會道,這樣的一代名媛一個時代也出不了幾個。這樣精彩的女子王庚想擁有她,徐志摩想追到她,翁瑞午想佔有她,人同此心。小曼雖然多才,但那個時代的女性一生的事業還是嫁人,嫁對人就是女性的成功。在王庚眼裡,她是美艷的夫人,可助他爬上更高的位置;在徐志摩眼中,她是一塊璞玉,他要親手雕琢,讓她成才,在翁瑞午眼中,她就是女人精華中的精化,就是精彩絕倫的女人,他喜歡,可以為她付出一切。女人的魅力是要男人來證明的,陸小曼到老,她的家中也常有六七個男人與她聚會、談天、男人們喜歡她,欣賞她,因為她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女人,也不是交際花,她是男人們的知己和朋友。

林徽因是嫁對了人,她嫁了一個深愛她而且配得上她的丈夫梁思成,這是一個有著海洋一樣寬敞胸襟的男人,甚至包容妻子和別人的精神之戀。而陸小曼其實二次嫁人都嫁非殊人,包括因為愛情而嫁的詩人徐志摩。她其實是適合做一個官太太,最好是外交官的太太,因為她喜歡社交生活,當工作和生活方向一致時,就不會有以後與兩任丈夫的矛盾,如果那樣,說不定她的人生要成功的多,她的生活也會幸福得多。陸小曼其實是沒有嫁對人,而且一嫁錯再嫁錯,這和她為人比較感性,不成熟有關係。其實她做王庚的太太要比做徐志摩的太太來得合適一些,可是小曼不滿足,這是小曼不理性的地方,也是她任性可愛的地方。林徽因則比她現實的多,知道什麼是最適合自己的,找到了梁思成這位如意郎君。性格決定命運這話是一點不假的。其實最配陸小曼的人是翁瑞午,徐志摩生前兩人是知已,死後小曼身體更壞,翁瑞午醫治更頻繁,在她家長住不歸,天長日久,小曼於是委身於他。但小曼卻不肯改嫁於他,寧可長期保持這種不名不白的身份,這或許是不肯放棄著名詩人的未亡人的身份,或許是出於對志摩的虧欠之心,或許兩者皆而有之。她口口聲聲說與翁瑞午之間只有感情,沒有愛情,可是對於這份感情她也是始終如一的。翁瑞午是一個浪子,靠著祖上的產業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但他對小曼是真好,絕沒有浮誇之意,即使是一個真正的浪子,對自己真心喜歡的女子也是情深意重的,徐志摩生前他成了小曼的閨中密友,小報甚至拿她倆的關係做諷刺,因為文章太下流,租界巡捕房以傷風化為名處理。事後要面子的志摩一直心情不好。事後小曼並沒有為了所謂的名聲疏遠翁瑞午,反而來往得更密切了。在這件事上徐志摩是表現出一個君子的作風的,他認為男女的愛是有區別的,丈夫絕不能禁止妻子交朋友,何況鴉片煙塌,看似接近,只能談情,不能做愛。所以男女之間,最規矩、最清白的是涸塌,最曖昧、最名聲嘈雜的是打牌。這就是志摩,不是一個舊式的男子,是一個新式的紳士。可是做為小曼為了自己舒服,讓一個有家室的男人長期陪著自己,這裡頭就有她的任性與自私在裡頭了。可是一個太不自私的女子,與男人也演化不出愛情來,考慮得太多,以至於與男人交往裡條條框框太多,會失去很多機會以至於找不到真愛。

志摩死後,胡適勸小曼離開翁瑞午,否則就與小曼斷交,小曼說那就請自便吧。在這個世界上她可以離開任何人,唯獨不能離開翁瑞午。別人不是在乎名節嗎,可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有人照顧她,關心她,心甘情願地服侍她,她在乎有一個說話的人,愛她的人,體貼的人。這比名節重要。在這點上小曼是聰明的,世上有多少女子是為名節所誤,古時有許多女子為了上烈女傳,殉夫,甚至殉未婚夫,為了一場虛名親手葬送自己的生命,一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都死了還要名節有什麼用呢。再好的名聲也是別人嘴裡的不是屬於自己的日子了。對於陸小曼來說也正是如此,如果她要了名節,疏遠了翁瑞午,失去的將是一個知冷知熱的貼心愛人,那些朋友怎麼看她對她的生活其實是沒有多少根本性的影響的,他們嘴裡說陸小曼一個「好」字能抵得過她獨自一人度過的漫漫長夜裡的孤寂來得可怕嗎?試想如果陸小曼聽了那些朋友的話離開了翁瑞午,那麼以後她病了、或是有什麼事需要幫助了她可以去找誰呢,找勸她的那些朋友,一次、兩次可以,三次、四次那些朋友就變了臉了,找一輩子的話那些朋友都作鳥獸散了。陸小曼知道只有別人嘴裡的「壞人」翁瑞午是可以隨叫隨到,伴她一生的。在對翁瑞午的感情問題上陸小曼一意孤行是有她的做人的智慧在裡頭的。由胡適做保徐志摩的父親答應給小曼一月300元生活費,所以胡適認為她應該離開翁瑞午,其實陸小曼真的下決心獨立,也不是不可以的,她完全可以搬到一個適當的房子里,獨自一人讀書、畫畫,成名成家,既可保持徐志摩的名節也可以保持她作為詩人妻子的名節,但她不願意,她過不慣那樣的日子,她喜歡和熱鬧、溫暖的親朋好友在一起的感覺。尋時翁瑞午常常留宿陸小曼家,他住二樓,陸小曼住三樓,可是有那月底徐志摩父親送來三百元生活費,又附一字條:知翁君已與你同居,下月停止月供。翁瑞午衝冠一怒為紅顏,至此乾脆搬到三樓居住,從此小曼的生活由他負擔。奇怪的是1956年小曼在自傳里承認了與翁瑞午的同居關係,卻還能繼續同居,這在那時只有清一色的夫妻關係的年代,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有意思的是還真就有人去管了,那是趙氏兄弟,他們勸小曼和「好友」斷絕關係,要麼就和他結婚。小曼不以為然,反駁道,志摩死後我守寡,寡婦就不能交朋友嗎?志摩生前他就住在同樓里,如今他會搬出去嗎,況且十幾年來他很關心我,照顧我,我怎麼可以如今又對他不仁不義?外間的流言,我已充耳不聞了,反正我們只是友誼關係,別人怎麼看,隨它去。我問心無愧。中國人是很喜歡管別人的私生活的,其實男女之間只要是真心相愛,有愛情,他們的關係無論是以什麼方式存在都是合理的,而男女之間沒有愛,既使是夫妻也是錯誤的,是應該分開的。而中國人的男女之情往往考慮身外之物比較多,名譽、地位、利益,到最後才是感情,感情一般都是要為這些身外之物讓位的,有許多夫妻之間已經沒有了愛,可是為了社會輿論卻硬在一起生活了一輩子,這都是為人們所稱道的。而象小曼這樣將愛放在第一位的女子往往為社會所不容,好在小曼自己很豁達,功過是非任人評說,這自然是小曼的率真也是小曼的做人智慧。滿足了別人的需要,被別人說「好」,遠不及自己生活得自在來得重要。何況她和翁瑞午一起生活幾十年了,不是夫妻勝似夫妻,為什麼到老了非得把她們分開,這麼多年來,他承擔著她龐大的家庭開支,他關心、愛護、體貼她,他是她的男人,名分有什麼重要,沒有愛有名分有什麼用,有愛了沒有名分又有什麼關係,而中國的世俗往往把名分看得比生命還要重,講究的是名正言順。志摩死後小曼由公公供養了7年,從1938年到1956年之間的18年完全靠翁瑞午變賣家產度日,小曼的開支很大,翁瑞午18年如一日地無怨無悔地為她支出龐大的開始,這不是愛又是什麼,但很少人理解這一點,大家都只看到他和小曼的同居關係不合理性,我想小曼是理解他的這番苦心的,其實看一個男人是否真心愛一個女人金錢是最好的試金石,一個男人肯為一個女人花錢,那就是因為愛,肯為她傾其所有,就是刻骨銘心的愛。這是亘古不變的真理。同樣一個男人肯與一個女人分享自己的所有這才是真正的愛。很多女人是明白這個道理的,所以總是問男人要這要那,看上去是很貪財,其實這個女人只是愛這個男人,貪圖他的愛而矣。女人也只會求助於自己看的上的男人,有時也就是為了試探他的態度也就看看這個男人是否真正愛自己。翁瑞午對小曼是無微不至的關懷,只要小曼過得比他好,要他怎麼樣付出都可以。他對她生活上的要求根本就是來者不拒,他知道她愛吃哈爾濱食品廠、老大昌食品店的西式點心,還有什麼酒心巧克力,一有錢就去買。翁瑞午夫人會做很多東西,特別是玫瑰醬,翁瑞午要全部拿去給陸小曼後在夫人的阻止下只拿去一半,小曼特別喜歡吃。他夫人還會做玫瑰酒,味道極佳,翁瑞午有時也取一些給小曼品嘗。這可能就是陸小曼肯跟翁瑞午的原因,在自己的老婆面前陸小曼也是第一位的。他也給陸小曼撐腰,不讓她受絲毫的委屈。到了60年代自然災害,翁瑞午的二女兒經常從香港寄豬肉、火腿等罐頭來,他總是拿去給陸小曼。翁瑞午去世前將趙清閣和趙家碧請來,今後拜託你們照顧陸小曼,我在九泉之下也會感激不盡的。翁瑞午去世後,陸小曼跟他女兒翁香光說,你父親是真的離開我了。以前許多朋友勸我離開他,璀他真的離我而去,我感到孤單、凄涼、寂寞、是活不久了。這些朋友在經濟上生活上精神上,是代替不了你父親對我的照顧的。在對待與翁瑞午的關係上小曼是聰明的,她沒有為了所謂的社會輿論而痛失生命是最重要的愛。其實等有情人真的被棒打鴛鴦之後,社會輿論又會回報你什麼呢,什麼也不會。只有自己的愛人才是能與自己榮譽與共,休戚相關的人。陸小曼是一個為了愛而奮鬥一生的女子。 1299元空調瘋搶進行時 您有一個500元理財紅包 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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