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林:前孔子時代的「易教」傳統發微
今本《周易》包括《易經》和《易傳》兩部分,在儒家典籍中冠居首位,它產生時間最早、形式最為獨特、影響最為廣泛深遠,這已經成為世人的共識。《周易》古經產生於殷周之際[①],文句簡樸、古奧,形式獨特,有著神秘的外衣,是一部「卜筮其表,哲理其里」的重要典籍。它的這種雙重性質,使它自始即具有了教化的功用,因之與產生於春秋末年的儒家學派所具有的「教化」特質相契合,被納入孔門經典系統,與其他五經相輔相成,在孔子及儒家的「六經教化」思想中佔據重要而特殊的地位。
對於孔子易教的研究,應首推前輩學者高明先生。他曾有專文論述對此予以論述,有篳路藍縷之功。賴貴三先生有《孔子的易教》系列論作十二篇,論述精深,頗有價值,然而其對孔子「易教」的理解亦有偏失不足之處;香港鄧立光先生有《從帛書〈易傳〉看孔子之〈易〉教及其象數》[②]一文,利用《要》篇的記載分析孔子的「易教」,雖間有精義,然而語焉不詳,待發之覆尚多。筆者在前輩的基礎上,對此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探討。在此過程中,我發現易教傳統源遠流長,可以上溯到文王周公之時。爰撰小文,以求教於方家。
一、周易的性質與其教化功能
關於《周易》古經的性質,學界爭論頗大。歷來有三種觀點:一以為哲理之書;一以為卜筮之書;一以為歷史書。後一種觀點為後起,且影響不大,可置不論。其實爭論的焦點在《周易》古經為卜筮之書還是哲理典籍。
古代,視《易經》為哲理之書的,以今本《易傳》為代表,後世儒生尊崇孔子,因而多承續以《傳》解《經》的理路,將《經》主要作為「先王政典」「哲理典籍」,但也並不否認其卜筮之書的外衣。這一觀點在古代有重要的影響。將《易經》作為卜筮之書的,主要代表是朱熹。他著《周易本義》,力主「《易》本卜筮之書」,當然他也還是承認其中包涵有哲理。
但近代以來,古史辨派學者為打破孔子和儒家經典的偶像,極力反對以《傳》解《經》,堅持主張「《易經》本是筮書」的觀點,這一說法在學界佔據了主流。[③]而另外一些學者,則堅持以《傳》解《經》的傳統,在承認《易》為卜筮書的前提下,認為它主要是一部特殊表現形式的哲學著作。[④]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爭論中,學者們一方面普遍承認卜筮的性質,一方面也普遍認為其中含有哲學思想,分歧主要還是何者為主的問題。
其實,如果本著歷史主義和實事求是的態度,這一問題不難解決。從《周易》古經的產生時代和過程看,我們不能否認其為卜筮之書。《周禮·春官·太卜》曰:「(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一般認為,《連山》為夏易,《歸藏》為殷易,皆早於《周易》。從太卜所掌職責來看,《周易》與《連山》、《歸藏》一樣,皆為卜筮之流。這從《左傳》、《國語》中保存的大量筮例中,可以清晰地看出來。《左傳》、《國語》共載有關筮例記載22條,據研究多數為以《周易》占筮,其為卜筮之書明矣。從《周易》古經所呈現的表現形式來看,也顯然是一部卜筮之書,為「上古巫史文化的遺存」。
但同樣不容否認,《周易》古經的神秘外衣裡面蘊涵著哲理。其實,早在春秋時期,以《周易》古經為哲理典籍者就已見於記載。如《左傳》僖公十五年韓簡子的「先君敗德非數所及」說,襄公九年穆姜的「四德」說,皆對卜筮產生懷疑,開義理解《易》之先河。馬王堆帛書《要》篇記載,孔子「老而好易」,子貢大惑不解,認為孔子有違早年之教,孔子解釋的理由是《周易》有「古之遺言」,「吾求其德而已,吾與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正是從孔子開始,《周易》中所蘊涵的義理才真正得到重視,並開創了儒家的人文易學,從而使「人文易」與「數術易」開始分道揚鑣。《周易》在《漢書·藝文志》既見於《六藝略》,又見於《數術略》,就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實際上,從今本《易經》的卦序「兩兩相對,非覆即變」的規律中,不難看出其辯證的哲理。《易經》中雖無「陰陽」這一概念的出現,但從陰爻與陽爻、卦序的排列等形式,皆體現了這一觀念。卦爻辭中,同樣包涵著深刻的哲理。如《干》卦爻辭,從初九至上九、用九,明顯地體現出對「時」的理解與重視[⑤],同時也體現了物極必反的道理。所以從形式到內容,皆不能否定其中蘊涵著哲理。鄭玄曾總結「易」之三義曰:簡易、變易、不易。此三義確皆為《易經》所有,不容忽視。可見,《易經》所體現之哲理非止一端。總結起來,《易經》所體現的哲學價值主要體現在:第一,體現了自然和社會的規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變化」的規律;第二,有著鮮明的辯證思維和邏輯思維;第三,有著強烈的憂患意識和其他人生智慧。正是這些哲學內涵,成為中國哲學思想的重要源頭,影響後世極為深遠。
因此,我們可以說,《周易》古經本身具有卜筮與哲理的雙重性質,是一部「卜筮其表,哲理其里」的典籍。否認其中任何一個方面,都是不客觀的。《周易》古經是利用占筮的形式來表現哲理的一部特殊的典籍。它占筮的形式下,寄寓著一些文王和周公的思想,此即後來孔子選定它而不是別的占筮書作教材,將之納入其經典系統進行教學和教化,為它作傳而不為別的占筮書作傳的原因。[⑥]
正是由於《周易》古經所具有的這種雙重身份,使其自產生之時起就具有了教化的功能。正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易類」小序說:
聖人覺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詩》寓於風謠,《禮》寓於節文,《尚書》、《春秋》寓於史,而《易》則寓於卜筮。故《易》之為書,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
四庫館臣意識到《易》之教化寓於「卜筮」之中,在於「推天道以明人事」,可謂卓識。其實,我們可以把「易教」的源頭上溯到《周易》古經成書的文王、周公時代。
二、文王、周公時代的「易教」
根據今、帛本《易傳》的記載,《周易》古經與周文王有著密切的關係。帛書《衷》篇記:
子曰:《易》之用也,殷之無道、周之盛德也。恐以守功,敬以承事,知以避患,文王之危,知史記之數書,孰能辨焉?[⑦]
「殷」原作「段」,此從廖名春先生說改。李學勤先生以為,「書」字從「者」聲,此處讀為「者」。「文王之危」句,推測原文應為「非處文王之危,知史記之數者,孰能辨焉」。
《要》篇記孔子說:
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辟咎,然後《易》始興也,予樂其知之□□□之自□□。予何□王事紂乎?
在孔子看來:《易經》與文王有著密切的不尋常的關係,可能是一定意義上的作者,而文王在創作《易經》之時,在卜筮的外衣之中,蘊藏了大量的政治思想和人生哲理。《易》乃憂患之作,「不得其志,以成其慮」反映的是「文王之危」,「恐以守功,敬以承事,知以避患」即孔子所樂的文王之「知」。因此,《易》自始即包含了文王的「仁」「知」和「憂患意識」。
與《周易》古經的早期發展史密切相關的另一人物就是周公。王充在《論衡》中認為卦爻辭乃文王、周公父子所作;孔穎達認為《易》之卦辭為文王所作,爻辭乃周公所系。由於並無確鑿的證據,這種觀點遭到學者的非議。但從各種記載來看,周公在《周易》的早期發展史上確實起了重要的作用。按現代學者的考察,認為《易經》出於「史巫」之手。從《尚書》和《史記》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發現,周公與卜祝巫史之事頗有關聯。據學者研究,周公乃是周王室宗教職務的首腦。這就表明,周公與作為卜筮之書的《易》可能很有關係,看來古人關於周公參與《易經》創作的看法並非空穴來風。
不僅如此,古籍記載的《易象》一書也可能與周公有著密切的關聯。《左傳》昭公二年記載:
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為政,而來見,禮也。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
韓宣子見到《易象》與《魯春秋》而感嘆「周禮盡在魯」,值得注意。按傳統說法,周公「制禮作樂」,是「周禮」的奠基者,我們可以推想,《易象》亦可能為周公所作,至少二者之間有著密切的關聯。姜廣輝先生曾提出「文王演德」,創作《易象》的觀點。但需要指出的是,既然韓宣子特彆強調了「周公之德」,那麼,我們更有理由相信,《易象》為周公所作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而且,《易象》除了可能藏於周王室之外,只藏於魯太史而不見於他國,這尤其可以看出《易象》一書與周公的特殊關係,也表明了周公、伯禽以及魯國的特殊性。[⑧]可以據此推測,周公作為祝卜系統的首腦,曾對文王所作卦爻辭進行了改編、加工,並為解釋《周易》的創作背景、思想內涵也作了一定的工作,於是就產生了《易象》一書。且由於魯國的特殊地位,《易象》一書僅存於魯,連同為姬姓國的晉國都無緣一見。
有學者指出,《易象》是文王、周公用以教導周貴族如何「王天下」的統治策略,是「人君南面之術」,向來藏之秘府,並不傳布民間,一般人極難見到。其內容與今本《大象傳》約略相當。此說所謂《易象》是教導周貴族之書,抓到了其教化功用的本質,但說是「人君南面之術」則似有不妥。如果今本《大象傳》真與《易象》約略相當,那麼我們可以通過今本《大象傳》來推測《易象》的內容和性質。《大象傳》解卦有其特點,即前半句講天道,後半句言人事,具有鮮明的「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意味,從其內容來看,皆是從卦象來教導「君子」如何修德修身,並不見所謂「人君南面之術」,這些修身敬德保民的觀念在《尚書》和《逸周書》中十分經見,不足為奇,恐無藏於秘府的必要。從這個角度分析說其藏於秘府,看來於理不通;不過,《易象》與《大象傳》有淵源關係的看法應當是可以成立的。[⑨]
從韓宣子感嘆「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的情形不難看出,《易象》一書絕非單純的卜筮之書,其中必然包含著思想性、義理性的內容,否則韓宣子不會讚歎其中有「周公之德」。可以說,《易象》正是文王、周公「易教」思想的結晶,是周初「易教」存在的證據。其次,用於「演德」的《易象》在魯昭公二年之前,一直藏於秘府,連同為姬姓國的晉國都不曾見,似乎「易教」的範圍甚小,然而《左傳》所記以義理解《易》,從中發掘德義的例證早在魯僖公十五年的記載中即已出現。這說明「易教」的傳統不能僅限於《易象》來考察。
其實,從《周易》古經本身,我們就可以發現大量的「德性」意識、政治理念和人道教訓。根據學者的研究,這些思想與周初統治者尤其是文王父子的思想是十分吻合的。如,在大量關於祭祀的卦爻辭中,祭祀主體的「德」與祭祀物件的「福」是密切聯繫的。《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王弼注曰:「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這反映了周初「以德配天」的宗教思想。不僅如此,在其他卦爻辭中也廣泛涉及了主體修養、道德意識等問題,比如《干》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恆》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吉。」等等,其中體現了勤勉、謙卑、誠信等方面的要求。再如,《益》九五:「有孚惠民之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意思是說,誠信惠民,民亦誠心惠之;大吉大利。這是主張以誠待民。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說,在《周易》古經中,靠反省自我,加強品德修養而轉化吉凶禍福的觀念十分強烈,而這正與周公「天不可信」「惟人」的思想觀念相表裡。[⑩]
通過分析,我們可以概括地說,《周易》古經自誕生之時起,就被文王、周公等賦予了大量的「德義」內容,甚至還出現了堪稱最早的「易傳」的《易象》一書,發揮著教化的功用。當然這種教化的功用在當時未必出於完全的理性自覺。
三、春秋時期的「易教」傳統
由於資料的缺乏,對於西周自文王、周公之後的「易教」已經難以考察,可以考見的已遲至春秋時期。然而,在《左傳》、《國語》所載的22條筮例中,明確用《周易》筮法者16例,其中絕大多數是用於卜筮,似乎表明這一「易教」傳統的失落。[11]
但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導致這一印象的主要原因是資料的闕如。單純從表面的數字比例來否定「易教」傳統的存在,違背「言有易,言無難」的原則,有武斷之嫌。其實,如果從周代禮樂文明的大背景來考量,隨著人們理性的提高、人文主義的升騰,以《易》教化的傳統只能逐漸加強,而不會失落。
第二,在春秋時期的筮例中,以德解《易》者仍不絕如縷,「易教」的傳統並未中斷。如《左傳》僖公十五年記載:
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韓簡提出「先君敗德非筮數所及」,並引《詩》「職競由人」一句,表明他關注的仍然在人的德行,而不在筮占之吉凶,對占筮表現了一種理性的態度。再如《左傳》襄公九年:
穆姜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隨,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干也。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然,故不可誣也,是以雖隨無咎。今我婦人,而與於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有四德者,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於此,弗得出矣。」
穆姜在此提及「四德」之說。這種「四德」說,從上下語境看,似非穆姜的創造,而可能是當時已有的成說。雖然我們無法確定「四德」說起於何時何人,但無論如何,它產生甚早,並為後來的《易傳·文言》所採用並做進一步發展。應當說,這種對於《易》的認識對孔門易學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另如《左傳》昭公十二年:
南蒯之將叛也,……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以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嘗學此矣,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外內倡和為忠,率事以信為共,供養三德為善,非此三者弗當。且夫《易》,不可以占險,將何事也?且可飾乎?中美能黃,上美為元,下美則裳,參成可筮。猶有闕也,筮雖吉,未也。」
子服惠伯提出「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和「《易》不可以占險」的說法,這是人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逐漸體會而上升到理性認識的結果,這意味著人們對卜筮的效驗產生了懷疑,更準確地說,是將卜筮與人的道德、品行聯繫起來。從中可以發現,人們由對神秘的卜筮的信賴轉向對行為的道德要求,「德義」觀念再次凸顯,理性主義逐漸提升。
通過分析《左傳》中的幾則資料,我們可以看出,春秋時期存在著一個以德解《易》的「易教」傳統,儘管這一傳統在今天看來有些若隱若現。不管是韓簡、穆姜,還是子服惠伯,他們對《周易》的態度,上承了文王、周公的「演德」路線,以理性的態度,高揚了人的道德修養的重要意義,對孔門人文易學的產生有著重大影響。孔子「易教」思想雖然主要源自文王、周公,但不能否認春秋時期「易教」傳統對孔子也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注釋:
[①]顧頡剛先生認為,《易經》卦爻辭的「著作年代當在西周初葉」。見顧頡剛.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A].古史辨[C].第三冊.上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這一說法得到了多數學者的認同。後來又有學者陸續添補新證,證明顧氏的觀點。詳參李學勤.周易經傳溯源[M].長春:長春出版社,1992.1—14.有學者從語言的比較和文獻的比較來考論《易經》的年代,也得出了類似的結論。參見廖名春.周易經傳十五講[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117—202.
[②]賴文載台灣《孔孟月刊》總473至484期。鄧文載《周易研究》1994年第3期。
[③]「《易經》本是筮書」,乃高亨先生說。高亨.周易古經今注[M].北京:中華書局,1958.另外持此說的還有很多學者,如李鏡池,參看李鏡池.周易探源[M].北京:中華書局,1978.
[④]參金景芳早期著作《易通》,此書作於1939年,不為時俗所動,堅持己說,見金景芳.學易四種[M].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後一直堅持此說,見金景芳講述,呂紹綱整理.周易講座[M].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金景芳、呂紹綱.周易全解[M].(修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⑤]關於《周易》中「時」的哲學,可參劉彬.論《周易》中「時」的哲學[A].黃懷信、李景明主編.儒家文獻研究[C].濟南:齊魯書社,2004.程石泉:易辭新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212—219.
[⑥]參見廖名春.周易經傳十五講[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200.對於《易經》的雙重性質,很多學者皆有論述,當然各家對這種雙重性的程度估計各有差異。參看黃壽祺、張善文.周易譯註·前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金春峰.《周易》經傳梳理與郭店楚簡思想新釋[M].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2004.29-31.
[⑦]本文所用帛書《易傳》的引文皆以《續修四庫全書·經部》第一冊廖名春《馬王堆帛書周易經傳釋文》和廖名春《帛書<易傳>初探》所載《帛書<易傳>釋文》為主,參考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輯、第六輯所載陳松長釋文,斟酌損益。為行文方便和排版需要,徑以相應簡體寫出。如「亓」直接寫作「其」。下不出注。
[⑧]魯國因為是周公之子伯禽的封國,因此享有特殊的禮遇,可擁有「天子之禮樂」,地位特殊,非其他諸侯國所能企及,參楊朝明先生.魯國禮樂傳統研究[J].歷史研究,1995(3).
[⑨]詳參廖名春.周易經傳十五講[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211;姜廣輝.中國經學思想史[M].第一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352—370。
[⑩]詳參楊慶中.周易經傳研究[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100-107.
[11]如楊柳橋先生所說:「《周易》之為書也,彌綸天地,洞體幽明,極深研幾,窮神知化,開物成物,旨遠辭文,洵我中華古代文化之寶藏也。迨及春秋,周德日衰,斯文漸絕,率目《周易》為卜筮專書,易教於焉大晦。」參見氏著.周易繹傳[M].天津:天津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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