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記得自己
第二章記得自己
1.我們的注意力所在之處
我希望能夠覺知到自己,但是以我現在的狀態我能了解自己嗎?我能 覺知到自己嗎7我不能,我太散亂了,我什麼都感受不到,但我能夠看到 我在沉睡,看到這種沉睡的各種表現。我已經忘記了我存在的意義,我已 經忘記了自己。這時我受到一個衝擊,於是我開始清醒,想要覺醒過來。 但是在我還沒怎麼感受到這個衝擊時,我已經被使我沉睡的各種因素所控 制、所阻礙——無休止的聯想、讓我難以自拔的情緒和無意識的感覺。我 感覺自己又退回到原來那種忘記自己的狀態。
我們沒有意識到自己有多麼被動,總是被外界的人、事、物牽著鼻子 走。我們帶著極大的興趣開始做一件事,並且非常清楚我們的目標。但過了 一段時間之後,這種衝動減弱了,惰性佔據了上風。於是我們忘記了自己的 目標,需要用新的東西來讓自己重新對生活提起興趣來。我們內在的工作也 是如此,有著不同的階段,總是需要新的力量來推動。這一切都受制於相關 的法則。我們必須放棄認為自己可以直線進步的想法。在有的階段我們工作 的強度會減弱,這時如果我們不想倒退,就必須找到更為活躍的新動力。
我們的內在有一個被動的"人",我們只知道這個人的存在,於是就只 能信任他。但只要我們保持被動的狀態,就不會有任何的改變。我們要積極 主動地應對我們的惰性,也就是各種機能的被動運作。如果我們希望改變, 就必須在內在去尋找那個隱藏的新「人」。他不會忘記設定的目標,他的力 量只能源自我們的渴望、我們的意志,但這個力量需要慢慢地增長。我們必 須覺察到一種更為主動的狀態,一種更高強度的工作是有可能的。
我需要意識到在常態下我的注意力是聚集於一點的。當我向外界敞開 時,我的注意力很自然地就會去關注外界讓我感興趣的東西。我無法控制我 的注意力。如果我的注意力完全被外界吸引,我就會沉睡,認同於外界,迷 失在生活中。那樣我所有臨在的可能性都會喪失。我迷失了自己,感受不到 自己。我的存在也失去了意義。所以,我首先要學會分開注意力。
我們努力的方向必須保持明確——我們要臨在,也就是說,要開始記 得自己。當我能分開注意力時,我就可以臨在於兩個方向,這樣我的臨在 就可以達到最大的程度。我的注意力投注在兩個相反的方向上,而我在中 心的位置。這就是記得自己的方法。我希望讓一部分注意力安住在屬於更 高層面的覺知上,並在其影響下嘗試向外界敞開自己。我必須在注意力上 下工夫,讓它保持著與內在更高層面的連接。我嘗試去真正地了解我的本 相。我努力保持臨在,同時感受著轉向更高層面的"我」以及日常生活中 的自我——人性。我希望能覺察到並記得我屬於這兩個層面。
我們必須看到自己的注意力在哪裡。記得自己時我們的注意力在哪裡9 在生活中我們的注意力在哪裡7我們只有直接接觸到內在的混亂,秩序才有 可能產生。我們不是陷於混亂里,我們就是這種混亂的狀態。如果我們去觀 察自己真實的樣子,就會覺察到這種混亂。只有直接的接觸才會有馬上的行 動。由此,我開始意識到我的注意力在哪裡,我的臨在就在哪裡。
2.入門第一課
在我所有的顯化背後,都有著一種渴望,想要了解自己,想要了解自 己的存在以及了解自己是如何存在的。但是在我與外部世界的接觸中,一 個"我」的形象會同時建立起來。我執著於這個形象,因為我認為它就是 我。我會儘力去肯定和保護它。我就是這個形象的奴隸。我很執著於這個 形象,並且被與之相關的各種反應所控制,已經沒有多餘的注意力去了解 自己其他的部分。
以我現在的狀態,我意識不到比我層次更高的東西,無論是外在的 還是內在的。也許在理論上可以做到,但實際上卻不行。所以我沒有可以 用來衡量自己的標準,在生活中只能依靠"我喜歡"和"我不喜歡」來作 為衡量標準。我只顧著自己,被動地去追尋能讓我高興的東西。這種對常 "我"的重視會使我變得盲目。它是我開始新生活的最大障礙。了解自己 的第一個要求就是改變對自己的看法,這需要我在內在真正地覺察到一些 以前不曽覺察到的東西。為了覺察,我必須先學著去覺察。這就是了解自 己的入門第一課。
我試著去覺察我在認同狀態下是什麼樣子,去體驗我在認同時是什麼 樣子。我需要去了解認同背後那股力量所具有的強大威力,以及它勢不可 擋的活動。這種在生活中維繫我們的力量不想要我們記得自己。它驅使著 我們去顯化,並且拒絕回歸內在的活動。
覺察自己在認同狀態中的樣子就是覺察自己在生活中的樣子,但是每 當我記起自己更高等的可能性,我就會逃開,拒絕接受自己在生活中的樣 子。這種拒絕妨礙了我對它的了解。我需要很聰明地覺察到自己而又不去 作出任何改變,不去改變自己對顯化的渴望。我需要覺察到自己就是一台 被念頭、慾望和活動等各種機能的運作驅動的機器。我需要了解自己是一 台機器——試著在我像機器般運作的時候保持臨在。在生活中我是誰?我 必須去體驗,並獲得對此更為有意識的印象。
要面對認同的力量,就必須有某種臨在的東西參與,即一種穩定、自 由,並且與另一個層面相連接的注意力。我希望能夠臨在於當下所發生的
事,同時又保持著對自己的覺知而不迷失。為此,我需要以不同尋常的方 式去努力,需要具有某種常『『我」所不了解的意志和渴望。我的常『『我」 必須讓出位子。通過保持注意力並記得去觀察,也許有一天我將能夠真正 地做到覺察。如果我能覺察到一次,就能覺察到兩次。如果這樣的覺察重 復出現,我就能夠保持覺察的狀態。
為了觀察,我需要掙扎。我尋常的本性是拒絕自我觀察的。我需要做 好準備,基於遇到的阻礙去進行掙扎,從說話、想像、表達負面情緒等認 同狀態中撤出來一些。有意識的掙扎需要選擇和接受。我不能再讓我的狀 態來決定我的選擇。我必須選擇以臨在為目的的掙扎,並接受將會出現的 痛苦。掙扎肯定會帶來痛苦。掙扎是我們尋常的本性很難接受的,這讓它 很不舒服。這就是為什麼一直記得我們的渴望,即我們的工作和臨在的意 義是如此重要。我們會去對抗某種習慣,比如特定的吃相或坐姿,但我們 的掙扎不是為了改變它們。在嘗試不去表達負面情緒的過程中,我們不是 要與這些情緒本身對抗或是通過掙扎來消除這些情緒的表達。我們對抗的 是我們的認同,以便把通過認同浪費的能量用於工作。我們的掙扎不是為 了對抗,我們要通過掙扎而有所收穫。
3.我們能夠變得有意識嗎?
為了臨在所做的工作可以讓我們具有意識 種獨立於理性頭腦
活動的特別感知,一種對自己的感知,它包括這些內容我是誰,我在哪 里,什麼是我已知的,什麼是我未知的。在有意識的時刻,我們會通過直 接的感知獲得即時的印象。它與我們通常稱為"意識」的東西完全不同, 後者的角色就是緊跟在體驗後面,忠實地把它反映出來,並在頭腦中代表 那個體驗。當這種「意識」把我的念頭或感受這樣一個事實反映出來時, 這已經是第二個行為了,它像個影子一樣跟在第一個行為後面。如果沒有 這個影子,我會意識不到並忽視最初的念頭或感受。比如說,我很憤怒, 憤怒得已經抓狂,但只有覺知到頭腦中這個對憤怒的反射時,我才能覺察 到這個憤怒,這個反射會像一個目擊者一樣輕聲告訴我我在憤怒。這種輕 聲低語與最初的情緒距離太接近了,以至於我認為這二者就是一體的,是 一回事,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我們能變得有意識嗎7這取決於我們內在的能量以及它們之間的 關係,取決於我們內在的每一股能量是否都能夠被一股更為主動、活 躍的精微能量所管控,它就像塊磁鐵一樣吸引著其他的能量。我們的 機能,即我們的思維、感受和感覺所用的能量都是被動的和惰性的。 這些能量被用於外在的活動時,其品質對於作為高等動物的我們來說 已經足夠,但如果把這樣的能量用於內在的感知行為或有意識的行 為時,其精微程度就不夠了。無論怎樣,我們還是有些注意力的,盡 管只是表面上的。我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把注意力投向一個地方, 並把它保持在那裡。這種注意力的種子或蓓蕾雖然比較脆弱,但卻是 從內在深處萌發出來的意識。如果我們想要讓它成長,就需要學習專 注。這是我們必需的基本功,也是我們能夠不依賴任何人而自己去做 的第一件事。
練習臨在就是記得自己。此時各種機能的注意力不是被外界吸引,而是 轉回內在來獲得有意識的片刻。我需要意識到如果我無法記得自己,就什麼 都無法理解。這意味著要記得我最高等的可能性,即在回到自我的層面時記 得我曾經向高等狀態敞開過。記得自己也意味著臨在於自己所處的情況——自 £所處的健.所處的情境,艦如爐捲入生活〇在越沒有機鎌夢〇
也許我無法達到一個令我滿意的狀態,但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為了 臨在所付出的努力。我們不可能總能找到可以帶來新鮮感受的更佳狀態。 我們對此無能為力,於是就得出結論,認為內在沒有任何可以依賴的恆久 之物。然而這不是真的,這種恆久之物實際上是有的。在一種更佳的狀態
中,我們能夠覺察到我們擁有獲得這種恆久之物所必需的所有要素。這些 要素已經存在。這意味著我們內在一直具有這樣的可能性。
我經常會忘記自己想要什麼,這會削弱我工作的意志。如果不知道想要 什麼,我就不會付出任何努力,我就會沉睡。如果沒有對內在一種更佳狀態的 渴望,如果不去追求我更高等的可能性,我將無所依靠,我的工作也得不到支 持。我必須一再地回到這個問題上來:我到底渴望什麼?這必須成為我生命中 最重要的問題。如果這種對內在更佳狀態的渴望來自於我的常"我」,那麼它 將沒有任何力量。它必須與一些完全不同於常"我"的東西相連接,並且放棄 對結果的渴求。我一定不能忘i己我為什麼會去渴望。對我來說,這必須真正地 成為一^生死攸關的問題~~我渴望存有,渴望以某種特別的方式來生活。
8.觀察者
我們無法覺察到自己的沉睡狀態。在這種狀態里,我們會思考工作,我們 會想:"我渴望臨在。」但是,臨在的努力跟思考是完全不同的。它是一種為 了獲得意識而進行的努力。我們必須了解自己在某個時刻是否有意識,以及這 種意識的不同層次。我們用內在的觀察行為來驗證這種意識是否存在。
我面對著一些我所不了解的東西。我面對著一個奧秘,它是關於我的 臨在的奧秘。我必須知道,以我通常了解事物的方式根本無法了解這個奧 秘。但是在理智上,我至少要明白去臨在的含義——它不僅需要我的頭腦、 我的感覺或是我的感受來參與,而且需要我臨在的所有組成部分一起來參 與。明白這些也許仍然無法使我真正地臨在,但至少我有了正確的方向。
誰臨在——誰在覺察7誰在被覺察7全部的問題就在於此。
為了觀察自己,我們需要一種不同尋常的注意力。我們掙扎著去保持 警醒和觀察的狀態一·這就是觀察者的掙扎。我們在內在尋找一個穩定的 觀察者,那個觀察者就是臨在者。只有觀察者是主動的,我其餘的部分都 是被動的。觀察者必須在嘗試覺察一切的同時對內在狀態有一個印象,並 對整體有一個感覺。我們必須學會去分辨真正的『『我」和個性的區別,真 正的「我"很難被找到,而個性則會去掌控,眼中只有它自己。個性控制 著真正的『『我」。我們必須要把這二者的位置調換過來,而風險在於我們 無法覺察到二者的位置又換了回去。當我認為我需要專註的時候,實際上 我需要覺察和了解到我的不專註。
對自己的觀察能夠讓我了解如何更好地集中和加強注意力。它會讓我 發覺我沒有記得自己,也沒有覺察到自己的沉睡狀態。我是四分五裂的, 注意力也是渙散的,根本沒有力量去觀察。當我清醒時,我努力抽出足夠 的注意力來抵抗這種渙散,覺察這種渙散。這是一種更為主動的狀態。現 在,內在有了一個觀察者,這個觀察者是一種不同狀態的意識。我必須一 直記得我並不了解自己真實的樣子,記得全部的問題就在於是誰臨在於這 里。以我尋常的思維進行的自我觀察會將觀察者和觀察對象分裂開來,這 樣只會使強化常「我」的幻象。
在某個時刻,我們在內在會覺察到兩個面向,兩種特質 種與一
個世界相連接的高等特質和一種與另一個不同的世界相連接的低等特質。 我們到底是什麼9我們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後者,既不是上帝也不是動物。 我們帶著一種神聖特質和一種動物特質投入生活。我們具有雙重的而不是 單一的特質。如果一個人不能同時活出這兩種特質,而只是退縮到其中一 種特質中,他有的只是成為人的可能性。如果一個人退縮到他的高等特質 中,他就會與他的各種顯化疏離,不再重視它們。由此,他就不再能夠了 解和體驗到自己的動物特質。如果退縮到低等特質里,他就會忘記動物特
質之外的一切,從而完全被動物特質所控制。這樣他只是動物 而不是
人。他的動物特質與神聖特質永遠是互不相容的。
一個有意識的人會一直保持警覺、保持警惕,他會記得自己雙重的面 向,並且總是能夠去面對自己雙重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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